九成网民支持,九成官员反对,你猜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1:19:03
不如现场测试一下,你为什么支持,你又为什么反对?

官员财产申报是民意与权力的PK

冯雪梅

  “官员财产申报更待何时”——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写下这样的文章。文章说:“1995年颁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远不能有效遏制腐败,其限制的主体太窄,且规定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个人的工资、奖金、礼金等,并非官员的全部收入”。韩德云建议,全国人大应调研并起草《公务员财产申报法》。

  全国政协委员严琦也建议将官员子女财产纳入申报范围,“政府官员可能会把一些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或利用手中权力为子女积聚财富。因此,要把官员、官员的子女以及近亲属乃至与官员发生财产和人身关系的当事人,都纳入到财产申报的范围,否则,所谓财产申报制度很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两个代表委员旧话重提。可“官员财产申报及公示”这个旧话题,却是一个喊了多年至今没有破解的大难题。

  两组调查数据很有意思。一是网上调查显示,九成民众支持对官员财产进行公示。二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作过一项调查,97%的官员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过去5年里,王全杰曾在两会上3次提出官员财产公示方面的议题,但相关法律一直难产。

  从某种意义上讲,官员财产要不要申报、能不能公示,成了民意与权力的PK。

  以“官员财产申报”为关键词在百度上搜索,可以找到18.9万个相关网页。舆情可见一斑。“官员财产申报立法不宜久拖”、“立法公布官员财产要动真格”、“理直气壮要求官员公布财产”之类的评论比比皆是,但一部要求官员申报公示财产的“阳光法案”,愣是磨难重重,千呼万唤不出来!

  谈及官员财产申报难以推行时,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说,最大难点是界定问题。主要是财产的范畴,有的观点认为登记银行存款就够了,有的观点认为房子、汽车、股票都得算。

  “界定难”这一技术性难题确实存在。而如果“限定”不清,官员的巨额财产就可能“来源不明”。而对于财产来源不明的惩处,我国法律最多判刑5年,这就使得“财产来源不明罪”成了官员的救命稻草。诸多腐败案件中,无据可查的巨额财产是有据可查财产的数十甚至上百倍。

  评论者在谈及财产申报的技术性难题时说:“这种情况下,即便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恐怕官员也只会申报那些人尽皆知的工资、职务收入,而将其他‘灰色收入’尽可能地模糊化处理。而且,在我国目前财产管理和金融体制下,模糊化处理自己财产存在太多空间,比如财产实名制问题、金融体制中的现金流转规范问题等等。”

  技术性难题并不是难以逾越的鸿沟。正如一篇评论所说,尽管中国的行政官员数量已达历史之最,官民比例惊人,但是,“官员毕竟是个小群体。要让人民对官员形成有效监督力量,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因为制度针对的是具体官员,特别是县处级以上的干部,“其可能遭遇的抵触以及阻力,可想而知”。“倘若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立法,立法者将不得不考虑该法可能对官员群体产生的后果”。

  如果我们承认权力来自民众,官员必须接受纳税人监督,那么,官员的财产就没有理由不申报不公示。技术性难题、制度难题都有破解之道,可怕的是种种借口的背后,是利益的阻挠和权力的护身符。不如现场测试一下,你为什么支持,你又为什么反对?

官员财产申报是民意与权力的PK

冯雪梅

  “官员财产申报更待何时”——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写下这样的文章。文章说:“1995年颁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远不能有效遏制腐败,其限制的主体太窄,且规定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个人的工资、奖金、礼金等,并非官员的全部收入”。韩德云建议,全国人大应调研并起草《公务员财产申报法》。

  全国政协委员严琦也建议将官员子女财产纳入申报范围,“政府官员可能会把一些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或利用手中权力为子女积聚财富。因此,要把官员、官员的子女以及近亲属乃至与官员发生财产和人身关系的当事人,都纳入到财产申报的范围,否则,所谓财产申报制度很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两个代表委员旧话重提。可“官员财产申报及公示”这个旧话题,却是一个喊了多年至今没有破解的大难题。

  两组调查数据很有意思。一是网上调查显示,九成民众支持对官员财产进行公示。二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作过一项调查,97%的官员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过去5年里,王全杰曾在两会上3次提出官员财产公示方面的议题,但相关法律一直难产。

  从某种意义上讲,官员财产要不要申报、能不能公示,成了民意与权力的PK。

  以“官员财产申报”为关键词在百度上搜索,可以找到18.9万个相关网页。舆情可见一斑。“官员财产申报立法不宜久拖”、“立法公布官员财产要动真格”、“理直气壮要求官员公布财产”之类的评论比比皆是,但一部要求官员申报公示财产的“阳光法案”,愣是磨难重重,千呼万唤不出来!

  谈及官员财产申报难以推行时,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说,最大难点是界定问题。主要是财产的范畴,有的观点认为登记银行存款就够了,有的观点认为房子、汽车、股票都得算。

  “界定难”这一技术性难题确实存在。而如果“限定”不清,官员的巨额财产就可能“来源不明”。而对于财产来源不明的惩处,我国法律最多判刑5年,这就使得“财产来源不明罪”成了官员的救命稻草。诸多腐败案件中,无据可查的巨额财产是有据可查财产的数十甚至上百倍。

  评论者在谈及财产申报的技术性难题时说:“这种情况下,即便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恐怕官员也只会申报那些人尽皆知的工资、职务收入,而将其他‘灰色收入’尽可能地模糊化处理。而且,在我国目前财产管理和金融体制下,模糊化处理自己财产存在太多空间,比如财产实名制问题、金融体制中的现金流转规范问题等等。”

  技术性难题并不是难以逾越的鸿沟。正如一篇评论所说,尽管中国的行政官员数量已达历史之最,官民比例惊人,但是,“官员毕竟是个小群体。要让人民对官员形成有效监督力量,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因为制度针对的是具体官员,特别是县处级以上的干部,“其可能遭遇的抵触以及阻力,可想而知”。“倘若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立法,立法者将不得不考虑该法可能对官员群体产生的后果”。

  如果我们承认权力来自民众,官员必须接受纳税人监督,那么,官员的财产就没有理由不申报不公示。技术性难题、制度难题都有破解之道,可怕的是种种借口的背后,是利益的阻挠和权力的护身符。
  孤陋寡闻,不知道已经开始内部申报了么?全面实行只是个时间问题。

  貌似一年之前就出来政策了。
我还以为是一夫多妻制的合法化呢.
那就九九归一了;P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8-3-15 00:57 发表
  孤陋寡闻,不知道已经开始内部申报了么?全面实行只是个时间问题。

  貌似一年之前就出来政策了。


白痴都知道,"内部申报"政策"实行"十几年了,经政治局慎重研究暂不"公布".保护好大多数"同志"才是安邦大计,等他们把财产都漂白了,"公布"的时机就成熟了.接着装吧
我还以为是一夫多妻制的合法化呢.
原帖由 深涧悠蓝 于 2008-3-15 00:58 发表
我还以为是一夫多妻制的合法化呢.



对中共高官小吏,情妇二奶是"名不正言顺",还反对一夫多妻"转正",脑子进水了?
原帖由 bigcall 于 2008-3-15 01:15 发表



对中共高官小吏,情妇二奶是"名不正言顺",还反对一夫多妻"转正",脑子进水了?

家里几个老婆名正言顺的争性交权,那时可是生不如死.
看来你的脑子没进水
但比较简单.:D :D :D
  慢慢就习惯了,,
原帖由 深涧悠蓝 于 2008-3-15 00:58 发表
我还以为是一夫多妻制的合法化呢.


要把深蓝往死里顶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8-3-15 00:57 发表
  孤陋寡闻,不知道已经开始内部申报了么?全面实行只是个时间问题。

  貌似一年之前就出来政策了。


      那个是不具备法律效应,没有强制执行力的,纯属试点走过场。记得那个也不叫申报,只是简单的填个单子糊弄一下就好。

      啥都是时间问题啊。按照目前的进步,遥遥无期都可以说是客气的说法。
9成网民多还是9成官员多.投票表决一下不就行了
原帖由 BOBAN10 于 2008-3-15 02:28 发表
9成网民多还是9成官员多.投票表决一下不就行了


昨天那个济宁市长一票比人大200票都要牛:D :D :D
:D 我猜到了,还有一层估计是没来投票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8-3-15 00:57 发表
  孤陋寡闻,不知道已经开始内部申报了么?全面实行只是个时间问题。

  貌似一年之前就出来政策了。

内部申报,最多算小官和大官的PK,公开,才算官民的PK
比方说我就很想知道某胡姓党政军三栖官员的财产状况。
官员申报管屁用。有点脑子的官员非法灰色收入就绝不入他自己的名下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8-3-15 00:57 发表
  孤陋寡闻,不知道已经开始内部申报了么?全面实行只是个时间问题。

  貌似一年之前就出来政策了。

N年前小2也这么说的[:a13:]
原帖由 happywar 于 2008-3-15 02:30 发表


昨天那个济宁市长一票比人大200票都要牛:D :D :D

9个常委里的1票比14亿所有票都牛!
原帖由 zking675918 于 2008-3-15 07:58 发表

N年前小2也这么说的[:a13:]

;P 幸灾乐祸中
要不我们也来公投?
马甲今天早上也来?
原帖由 舰船之剑啸黄沙 于 2008-3-15 09:42 发表
马甲今天早上也来?

呵呵
工地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
领导今天也不会过来
于是我上了网吧
原帖由 bigcall 于 2008-3-15 01:07 发表


白痴都知道,"内部申报"政策"实行"十几年了,经政治局慎重研究暂不"公布".保护好大多数"同志"才是安邦大计,等他们把财产都漂白了,"公布"的时机就成熟了.接着装吧


  ;P

  地摊小报上的东西你也信?;P

  什么内部申报,不过是一帮老头子研究了几年然后提交的一些研究报告而已,实行不过一年左右的时间,而且包含官员直系亲属,不过申报范围目前是有限的,仅包括名下的大额存款、房产、汽车等等,但是第一次将子女的动向纳入申报范围--子女的学习、工作情况都必须要向组织部说明。

  你确定你知道是怎么回事么?;P
原帖由 zking675918 于 2008-3-15 07:58 发表

N年前小2也这么说的[:a13:]


  唉唉唉,我好多年前说的不是这个事情吧?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8-3-15 09:44 发表


  唉唉唉,我好多年前说的不是这个事情吧?

小二,好多年前说的是虾米事情哈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8-3-15 02:20 发表


      那个是不具备法律效应,没有强制执行力的,纯属试点走过场。记得那个也不叫申报,只是简单的填个单子糊弄一下就好。

      啥都是时间问题啊。按照目前的进步,遥遥无期都可以说是客气的说法。


  恩,的确,仅仅是内部的工作制度和政策走向,的确没上升到法律这一步,实际应该被称作“汇报”或者“报告”,但是“填个单子糊弄一下”就没那么简单了,因为填单子之后还必须将相关的证明比如房产证之类的复印件附在后面,如果有漏填的,还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过来询问,这是“糊弄”么?

  至于是否“遥遥无期”就等着看看好了--貌似对中国的绝大部分“遥遥无期”都已破产而告终;P
原帖由 马甲1号 于 2008-3-15 09:46 发表

小二,好多年前说的是虾米事情哈


  我好像说的是个税申报吧?当时记得有人说官员纳税不申报,然后我说也需要申报只不过范围太窄低级别的去申报的不多而已。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8-3-15 09:49 发表


  我好像说的是个税申报吧?当时记得有人说官员纳税不申报,然后我说也需要申报只不过范围太窄低级别的去申报的不多而已。

呼呼
  小二比大秦强的一点是
嘴巴不经常跑火车
原帖由 bushmaster 于 2008-3-15 07:15 发表

内部申报,最多算小官和大官的PK,公开,才算官民的PK
比方说我就很想知道某胡姓党政军三栖官员的财产状况。


  关键就是,再好的政策,一步到位基本上都是不可能的,所以说一步步来么,我认为仅仅是时间问题了。
不知道国外用了多长时间,好政策在TG这都是一步实行不了的,否则就有N多后遗症。:D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8-3-15 09:49 发表


  关键就是,再好的政策,一步到位基本上都是不可能的,所以说一步步来么,我认为仅仅是时间问题了。


恩,时间问题,再过50年解决也没关系,你很有才嘛
逼着领导们说瞎话吧!

连领导们直系亲属不经商都做不到,何况收入?:L
财产申报?

几千块钱的工资让那些人工作?

新加坡那么高的工资,那些部长都多离职去做企业高管,毕竟没有灰色收入,新加坡政府高官收入还是比不上企业高管。

如果没有灰色收入,你们谁相信国内那些领导愿意为那几千块钱拼命?

现行政策感觉和明朝差不多,都是明面低工资,底下默认灰色收入。

差别只是明朝是皇帝不愿多发,今天是忽悠百姓。

明朝是历史上对贪污刑罚最重的,但也是最腐败的朝代之一。
至于默认的灰色收入,多少是允许范围内的,多少是越界的,相信党内没人敢规定。

所以我认为,今天的反腐斗争,更像是政治斗争。

财产申报,等主席的、部长的年薪上百万再说吧
主席的、部长的年薪上百万再说吧

j就现在的车子,房子,医疗等级别待遇,年薪上百万太少吧!
现在退下来的没有任何职务的前政治局常委出门,仍是专列,某前核心的专列级别仍是一级加强,途经站4天前一律"一级战备".当天的上行4个小时内的客票一律作废,我们站连省厅到地方局的公安,和铁路公安,联防不下千人.市领导们,局长们连核心的脸都没有见到.人家停车2分钟,就在站台上溜达了一分多种.......:Q
完了……

如果97%的官员都反对这个。

是不是可以推论:97%的官员都有“灰色收入”??????
没有用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