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让某些人露出了他们本来的真面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0:30:58
    新劳动法,从目前来看,是倾向于劳动者的、倾向于雇员的....本人曾在基层工作过很久,深知普通老百姓那种欲哭无泪、吃了黄莲有苦说不出的那种感受的...从我良心来讲,我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更何况我们国家没有西方国家那种实力强大的工会
   可悲的是,现在竟然有人对新劳动法大加挞伐,各种奇谈怪论纷至沓来...我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本人的感受:"愤怒"!!!!!!!!!!
    新劳动法,从目前来看,是倾向于劳动者的、倾向于雇员的....本人曾在基层工作过很久,深知普通老百姓那种欲哭无泪、吃了黄莲有苦说不出的那种感受的...从我良心来讲,我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更何况我们国家没有西方国家那种实力强大的工会
   可悲的是,现在竟然有人对新劳动法大加挞伐,各种奇谈怪论纷至沓来...我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本人的感受:"愤怒"!!!!!!!!!!
lz读过全文么有?
事实是,在新法实施前,有很多40多岁的老员工被辞退了
读过才怪:D
新劳动法出台过早,实施细则过激,肯定是要改的,不信等着瞧:b
从一些砖家的说法来看好象对我们平头百姓好处不少,但是真实施起来又是另外一会事了[: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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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律有点好玩,:D
感觉会有很长的阵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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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样强制性的法律文件将雇用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化并加以保障(总体偏向劳动者),出发点绝对是好的,但法律条款本身就具有天生的滞后性,实际中企业总有办法,目前能看到的就是岗位的减少,除了国企,国家是没办法的。
至于以后有什么长远的影响,还很难说,不放将一些反对的专家的话看作是可能最坏的结果。既然有最坏的打算了,当然也就可以期待有好的结果。
支持PUPU观点,说实话,新法一出,许多公司来了个裁员潮,甚至大批大批公司干脆关掉到越南等工资相对低的地方去了,使许多人失业(最少也是数以十万计算),感觉出台有点不合时宜,下面是联合早报的评论,很值得我们深思
http://www.zaobao.com/zg/zg080303_508.shtml
LZ想想你自己如果是老板会怎么做,还有不要以为老板是那么好做的,至少有一半以上的老板比打工的要苦得多。国营企业这么搞的多的事,还不允许私营企业这么搞?

新劳动法的最大作用的就是很多的人失去工作,新毕业的大学生失去就业机会,工作正式的变成不正式的
原帖由 pupu 于 2008-3-4 01:53 发表
新劳动法出台过早,实施细则过激,肯定是要改的,不信等着瞧:b


这到同意,应该給个缓冲期。比如某些法律的执行日期,延缓一两年。

不过我国的法律,倾向于资本的恶果的已经非常明显了。
如同国企改革造成的大量下岗一样。
老婆发给我一个长达120页的PDF文件,是某著名咨询公司给公司HR部门提供的如何应对新劳动法的建议[:a9:]
法律的核心是要公平. 不能为了保护特定的人而制定一部倾向性的法律(保护儿童等无能力者除外), 这样的法律的寿命是不长的.

看看新交通法, 当初制定时, 就是太严酷了. 过于倾向保护行人, 这样的法律, 只有面临修改一种命运.

新劳动法我认为是一部不考虑实际情况的, 一厢情愿的法律. 虽然大部分条款是好的, 但是部分细则有点过了.
估计cd有不少人以为自己中个500w彩票后就能开个公司并把这个公司做成上市公司的;P
新生事务总有个考察期,现在下结论尚早!尽管有缺点,那也是ZF从保护老百姓的权益考虑的
短期利益若小于长远利益,短期利益就必须从属于大局的长远利益。。。
原帖由 朱宇 于 2008-3-4 08:29 发表
劳动者为了短期的痛苦而不敢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中国的劳工待遇恐怕再过50年也改善不了。

老想着让别人去争取,自己来享受,这就是当代中国劳动阶层的最没出息的地方。


但就社保而言

目前的户籍政策,社保各地区不通用,一个出来打工赚钱准备回家娶老婆的农民工,社保对他有何意义?更别提什么终身合同一类的无聊规定了

很多农民工宁愿收钱不要社保..

社会基础没有改变,试图一劳永逸激进的模仿西方国家的新劳动法在很快的未来就会改变...某些人又要为自己的愚昧冒进让TG脸上挂黑了,看着吧
也算是控制廉价劳动力。
最近2、3年,基层工资涨幅还是相当大的。
02、03年,我们这里饭店的服务员还是400、500的月工资,老板随便炒人。
现在差的都1000了,有点姿色的都1000以上了。

江苏部分地区最低工资已经提到800以上了。
新劳动法的出台也是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的措施之一
“世界工厂”也不能总老以牺牲中国的廉价劳动力为代价吧
那些普通打工的民工不说,现在外资、合资的白领不也存在不同国度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吗
新劳动法的目的就是通过经济的发展逐渐缩短、消除这种劳动力价格、成本上的差距
合法的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保护好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没有一个真正属于工人的工会组织,任何劳动法都是假话。让劳动者自己去争取权益,那是做梦。有几个老板没有点能摆平的关系。太深有体会了。
修改新法是必然的,关键还是要扶持强大的工会力量对抗资本。但后一点MS不太可能,闹剧倒有可能。
有那么夸张吗,我们这边好象没听说有那家公司大规模炒人的.我在深圳沙头角.
  对拉深圳的华为好象在大规模的炒人不过他们得到的补贴好象也很多弄的我们公司好多十年以上的也想公司炒他们.:lol :lol :lol :lol :lol :lol
  炒拉再应聘薪水福利职位不变,个人觉得这样也不错,至少对双方来说这样的结果都不错.可惜我们公司决定按法律办事.公司是港资企业不过大股东是荷兰人.
原帖由 远谋 于 2008-3-4 09:11 发表
法律的核心是要公平. 不能为了保护特定的人而制定一部倾向性的法律(保护儿童等无能力者除外), 这样的法律的寿命是不长的.

看看新交通法, 当初制定时, 就是太严酷了. 过于倾向保护行人, 这样的法律, 只有面临修改 ...

制定法律要充分考虑过去,立足于现在,适应于未来的发展需要才是一部好的法律,
否则一部法律颁布几年就要大修大改岂不贻笑大方吗
关注细节有利于法律的执行与操作,防止某些人或利益群体钻法律空子(就这还防不胜防呢)
当然一部好的法律在中国还需要很好的执行。。。。
关键还是要扶持强大的工会力量对抗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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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可是吃够了强大工会的苦头. 工会强大就等於经济衰退.: 再说人不是活在理想国里. 现实世界的工会也不是什麽好鸟. 理想国里的 GCD 就比工会更好更强大.:D
无责任飘过,法律是法律,怎么执行在中国可是有学问的
新的劳动合同法的有效执行要求劳资双方有平等的谈判权,劳动者个人的力量显然是十分的弱小的,只有劳动者联合起来,组成强大的工会,才能在与资方的谈判中取得平等的对话地位,但问题是,现在我国有强大而独立的工会组织么,虽然中华全国总工会貌似很好很强大,但是,其能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想必大家都有数的,看看有些企业新成立的工会就知道了,工会主席都是老板最信任的人,这样的工会,纯粹成了摆设了
原帖由 屠城校尉 于 2008-3-4 10:53 发表
关键还是要扶持强大的工会力量对抗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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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可是吃够了强大工会的苦头. 工会强大就等於经济衰退.: 再说人不是活在理想国里. 现实世界的工会也不是什麽好鸟. 理想国里的 GCD 就 ...

工会组织只是代表劳动者个体的维权机构,并不能代替法律,劳动纠纷等矛盾只有在法律基础上法来解决
不管情况怎样,有了劳动法这个舞台,才有你唱戏的地儿。。。
让劳动者受益,谁掏钱?
:handshake 说到点子上了。
最近看报纸报道某地的劳动部门官员和一些小私营企业老板就新劳动法实施进行"交流",有一小饮食店的老板反映,新劳动法的加班工资计算会让经营成本上升,劳动部门的官员给他开出的解决办法就是要么涨价,要么就是歇业甚至停业.这种解决方式恐怕不是新劳动合同法出台的初衷吧
原帖由 2007笑看风云 于 2008-3-3 22:56 发表
    新劳动法,从目前来看,是倾向于劳动者的、倾向于雇员的....本人曾在基层工作过很久,深知普通老百姓那种欲哭无泪、吃了黄莲有苦说不出的那种感受的...从我良心来讲,我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更何况我们国家没有 ...

在劳资双方的力量对比没有发生本质变化之前,出台什么法律都不会有显著效果
原帖由 joytony 于 2008-3-3 23:05 发表
事实是,在新法实施前,有很多40多岁的老员工被辞退了

你说得太对了!
原帖由 pupu 于 2008-3-4 01:53 发表
新劳动法出台过早,实施细则过激,肯定是要改的,不信等着瞧:b

你老干的是服务行业,从本质上说不创造价值的,你老体会不到产业工人的悲惨境遇。
可笑,法律的公平是针对社会而言的,不是针对单个方面而言的
劳动者和用工者之间天生就不可能平等,劳动法扶持弱势群体是应该是必须的

看这个帖子就知道每个的基本上的家庭出生情况
国家的阶层分裂已经冒出苗头。。如果没这个劳动法也迟早会冒出来
原帖由 icebluesky 于 2008-3-4 12:32 发表
可笑,法律的公平是针对社会而言的,不是针对单个方面而言的
劳动者和用工者之间天生就不可能平等,劳动法扶持弱势群体是应该是必须的

看这个帖子就知道每个的基本上的家庭出生情况
国家的阶层分裂已经冒出苗头 ...

有病,一个社会里不同利益集团的人诉求不同太正常了。
很明显这个法律没有照顾到两方的利益。资本家,尤其是中小资本家承受不了,工人也也享受不了多少好处。
工资是加了,福利是加了,但那是建立在裁员和大量劳务外包之上的。
还长远,饭都没得吃了,你去跟失业工人们讲长远吧
长远........谁知道未来....呵呵.....
所以说嘛:屁股决定脑袋
呵呵: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