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系列评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25:25
艳照事件,香港不讲道理,只讲……程鹤麟 发布于:2008-02-21 16:27


惊堂木说的是,艳照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条舌。江山如乱,一时多少妖孽。

话说伟大的中国人民在雪雨性风中,从猪年走进了鼠年。雪是风雪的雪,雪雨;性是性爱的性,性风。那雪雨不关法庭,这性风,性爱风波,顺理成章地跟法庭扯上了关系。

先来简单说明一下案情。香港有一位男艺人,先后跟不同的几个女艺人发生性关系,并拍照留念,记录下他们做爱的细节。1月27日晚上开始,这些照片陆续在互联网上流传,瞬间就传遍互联网上每一个角落,轰动一时。男男女女,莫名惊诧,长此以往,人将不人。于是乎,香港警方如临大敌高调介入,不仅抓人,还发表各种言论。

香港警务处长说:

纯粹藏有(艺人不雅照片),都可能有罪。

警务处助理处长又说:

如果你纯粹藏有或管有,这些淫亵物品而不发布的话,是不会构成罪行的。如果你把这些色情物品,是你的老朋友认识了很久,大家一起看或是(照片)很棒,给我复制一张可不可以,你是可以的,那不算犯法。

警务处处长和警务处助理处长的说法不同,引起一些香港人不满。不仅不满他们一人一个说法,这些人认为,作为执法者的警方,根本无权发表这类言论。

游行人士说:

邓处长可以随便说藏有等于发布的言论,又或者是我们的助理处长,可以说传给朋友就没有问题,传给网友就有问题。这样的言论已经对香港现有的法律作出新的解释,而这些解释很明显已经超越一位执法者应有的范围。

这位,是在一次游行上说的话。那一天是2月10日,大年初四,香港4百多名大多素未谋面的网民,从虚拟世界走到现实世界的街头,抗议警方的所谓“选择性执法”。

他还说:

我们很不满为何警方的执法是选择性执法。是不是因为这次的事主是艺人,就用那么多的警力,而对于平时网上不停地有淫亵不雅物品在发布,为何就可以视而不见?

这些游行者认为,香港警方偏袒有钱人偏袒名人,是“选择性执法”。到底香港警方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呢?2月15日,香港法官说话了。那一天,被抓进牢里关了16天,在牢里渡过了一个特别有意义的春节的锺亦天小朋友,29岁,不算小,那就大朋友吧,锺大朋友那天被法官无条件开释了。这等于是说,警方这回的确是下手过重了。

不仅无条件释放,而且,法官接受锺亦天律师的要求,锺亦天1万8千块钱的诉讼费,法官命令,由控方支付。控方是谁?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这律政司,集内地的司法部和检察院于一身,警察负责抓人,律政司负责检控。可是,警察把人抓来了,律政司也把人送上法庭了,另一个机构却不跟着他们的节拍起舞,这就是香港影视处淫亵物品审裁处,简称淫审处,这简称怪怪的。淫审处暂时裁定,锺亦天涉案照片为不雅,而不是淫亵。按照香港法律,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就是说,锺亦天无罪,根本就不该抓。律政司获悉淫审处给了这么一个裁定,赶紧详细复议,又征询各方意见,做了一番内部评估,认为,淫审处下一步把相关照片评为淫亵物品的机会不大。得,自己就撤回了对锺亦天的控罪。

另外,香港警方称,锺亦天信用卡欠账达到50多万元,怀疑他有利用这些照片挣钱的动机。兄弟我认为,这是香港警方犯下的一个原则性错误:把贫穷当成罪恶。按照他们这个逻辑,是不是凡是欠债的人都有犯罪动机呢?按照他们这个逻辑,是不是穷人都可能犯罪呢?难怪那些游行人士认为,警方偏袒有钱人。

这个案子,兄弟我看来看去,有一个重大发现,那就是,香港这个地方,不讲道理,只讲法律。警务处长和助理处长,他们所发表的言论,那真的是合情合理,简直够得上圣人水平。圣人说,非礼勿视。你不仅视,还藏有;不仅藏有,还上载传播,以孔孟之道来看这够不上罪该万死也罪该半死了。可是香港人不干,他们说警方无权解释法律。言下之意,你别假装圣人,更不要充当人民大众的道德教师,你是警察你教育谁啊?香港最妙的地方就在这里:没有人可以充当别人的教师爷。我爱香港。律政司起诉锺亦天,罪名是发布淫亵物品,本来想判他坐牢8个星期,锺亦天自己也都曾经承认他所上载的照片属于“淫亵”照片。可人家淫审处拿法律的卡尺这么一卡,认为顶多就够个不雅,够不上淫亵,你自己承认也不行。律政司只好乖乖撤销控罪。

道理是一个迷宫,身在其中的人怎么绕也绕不出来,结果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看看都没理,想想全有理。兄弟我主持了5年《时事辩论会》,对此是有着切肤体会滴。那么,遇到是非,是讲道理好呢还是讲法律好呢,兄弟我不敢强加于人,您自己看着办。
附录:宣传片词

满江红

艳照冲冠,互联网,性爱难歇。

抬望眼,青春玉女,壮怀激烈。

三十除夕猪变鼠,

八呎牢房云遮月。

莫叹息,白费了功夫,

太急切。
艳照事件,香港不讲道理,只讲……程鹤麟 发布于:2008-02-21 16:27


惊堂木说的是,艳照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条舌。江山如乱,一时多少妖孽。

话说伟大的中国人民在雪雨性风中,从猪年走进了鼠年。雪是风雪的雪,雪雨;性是性爱的性,性风。那雪雨不关法庭,这性风,性爱风波,顺理成章地跟法庭扯上了关系。

先来简单说明一下案情。香港有一位男艺人,先后跟不同的几个女艺人发生性关系,并拍照留念,记录下他们做爱的细节。1月27日晚上开始,这些照片陆续在互联网上流传,瞬间就传遍互联网上每一个角落,轰动一时。男男女女,莫名惊诧,长此以往,人将不人。于是乎,香港警方如临大敌高调介入,不仅抓人,还发表各种言论。

香港警务处长说:

纯粹藏有(艺人不雅照片),都可能有罪。

警务处助理处长又说:

如果你纯粹藏有或管有,这些淫亵物品而不发布的话,是不会构成罪行的。如果你把这些色情物品,是你的老朋友认识了很久,大家一起看或是(照片)很棒,给我复制一张可不可以,你是可以的,那不算犯法。

警务处处长和警务处助理处长的说法不同,引起一些香港人不满。不仅不满他们一人一个说法,这些人认为,作为执法者的警方,根本无权发表这类言论。

游行人士说:

邓处长可以随便说藏有等于发布的言论,又或者是我们的助理处长,可以说传给朋友就没有问题,传给网友就有问题。这样的言论已经对香港现有的法律作出新的解释,而这些解释很明显已经超越一位执法者应有的范围。

这位,是在一次游行上说的话。那一天是2月10日,大年初四,香港4百多名大多素未谋面的网民,从虚拟世界走到现实世界的街头,抗议警方的所谓“选择性执法”。

他还说:

我们很不满为何警方的执法是选择性执法。是不是因为这次的事主是艺人,就用那么多的警力,而对于平时网上不停地有淫亵不雅物品在发布,为何就可以视而不见?

这些游行者认为,香港警方偏袒有钱人偏袒名人,是“选择性执法”。到底香港警方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呢?2月15日,香港法官说话了。那一天,被抓进牢里关了16天,在牢里渡过了一个特别有意义的春节的锺亦天小朋友,29岁,不算小,那就大朋友吧,锺大朋友那天被法官无条件开释了。这等于是说,警方这回的确是下手过重了。

不仅无条件释放,而且,法官接受锺亦天律师的要求,锺亦天1万8千块钱的诉讼费,法官命令,由控方支付。控方是谁?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这律政司,集内地的司法部和检察院于一身,警察负责抓人,律政司负责检控。可是,警察把人抓来了,律政司也把人送上法庭了,另一个机构却不跟着他们的节拍起舞,这就是香港影视处淫亵物品审裁处,简称淫审处,这简称怪怪的。淫审处暂时裁定,锺亦天涉案照片为不雅,而不是淫亵。按照香港法律,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就是说,锺亦天无罪,根本就不该抓。律政司获悉淫审处给了这么一个裁定,赶紧详细复议,又征询各方意见,做了一番内部评估,认为,淫审处下一步把相关照片评为淫亵物品的机会不大。得,自己就撤回了对锺亦天的控罪。

另外,香港警方称,锺亦天信用卡欠账达到50多万元,怀疑他有利用这些照片挣钱的动机。兄弟我认为,这是香港警方犯下的一个原则性错误:把贫穷当成罪恶。按照他们这个逻辑,是不是凡是欠债的人都有犯罪动机呢?按照他们这个逻辑,是不是穷人都可能犯罪呢?难怪那些游行人士认为,警方偏袒有钱人。

这个案子,兄弟我看来看去,有一个重大发现,那就是,香港这个地方,不讲道理,只讲法律。警务处长和助理处长,他们所发表的言论,那真的是合情合理,简直够得上圣人水平。圣人说,非礼勿视。你不仅视,还藏有;不仅藏有,还上载传播,以孔孟之道来看这够不上罪该万死也罪该半死了。可是香港人不干,他们说警方无权解释法律。言下之意,你别假装圣人,更不要充当人民大众的道德教师,你是警察你教育谁啊?香港最妙的地方就在这里:没有人可以充当别人的教师爷。我爱香港。律政司起诉锺亦天,罪名是发布淫亵物品,本来想判他坐牢8个星期,锺亦天自己也都曾经承认他所上载的照片属于“淫亵”照片。可人家淫审处拿法律的卡尺这么一卡,认为顶多就够个不雅,够不上淫亵,你自己承认也不行。律政司只好乖乖撤销控罪。

道理是一个迷宫,身在其中的人怎么绕也绕不出来,结果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看看都没理,想想全有理。兄弟我主持了5年《时事辩论会》,对此是有着切肤体会滴。那么,遇到是非,是讲道理好呢还是讲法律好呢,兄弟我不敢强加于人,您自己看着办。
附录:宣传片词

满江红

艳照冲冠,互联网,性爱难歇。

抬望眼,青春玉女,壮怀激烈。

三十除夕猪变鼠,

八呎牢房云遮月。

莫叹息,白费了功夫,

太急切。
做女人,宁做舒淇,别做阿娇,因为后者比前者更累。舒淇说,她用了十年的时间把曾经脱掉的衣服重又一件一件穿上。虽然这中间的过程不容易,但好歹她是朝着一个理想中的积极目标所迈进,艰难有时也会成为观众心中为她加分的砝码!但阿娇很不一样,出道多年,她是玉女,连吻戏都不愿尝试,只因为要维持观众心目中的那一个梦想,为着别人的理想,她要维持根本与自己内心不同的形象,说实话,其实更难!

其实大家心里不是不清楚,身处娱乐圈,几张艳照算得了什么,比这更出位的事儿钟小姐想来也干过。干过就是干过,全中国的人都知道了,还有什么必要遮遮掩掩不肯正面以对呢?不难理解观众为何可以欣赏舒淇而不愿宽容钟欣桐,因为老百姓的心目中,干什么就得吆喝什么,大家没有嫌弃露过四点的舒淇,反而一路为她捧场,而几张艳照的走光却让钟欣桐丧失了无数事业的机会和万千歌迷的支持!说白了,这透露了大家对于真性情的一种向往和鼓励!

回忆舒淇过去的十年,的确很艰辛,但人家走下来了,走得很好!展望钟欣桐未来的十年,感觉更艰辛,如果她还想做那个纯情阿娇,未来的十年她必须要付出比之前多数倍的努力才行!

同样靠着情色照片,舒淇和钟欣桐拥有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当然,舒淇的命运不算惨,钟欣桐的命运也不算赖,做女人,最倒霉的是:拥有舒淇的过去,拥有钟欣桐的未来。
2008年02月22日 09:31新京报
陈冠希终于现身了,昨天下午,他在香港召开发布会,承认大多数照片是他拍摄的,向相关的女士表示道歉,并宣布退出香港娱乐圈。陈冠希还希望,在自己道歉之后,“艳照门”能够尽快结束,以免给相关当事人造成更多的伤害。

沸沸扬扬的“艳照门”会如陈冠希所愿尽早结束吗?恐怕不会,因为真相还远远没有被发现。陈冠希在声明中透露出一个信息,那就是艳照并非由他本人传播,而是被非法盗取之后,才有了在网络恐怖传播。到目前为止,究竟谁是艳照的上传者?艳照门是否有黑手在操纵?对于这两个关键的问题,警方还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公众离了解真相还很远,所以“艳照门”一案,应该交给警方继续追究下去。

陈冠希在声明中希望事件尽早结束的含义,公众对当事人抱有同情之理解,尊重他们的个人权利,降低对相关明星八卦的关注,传媒不再炒作各种传闻,网民不再交流传播照片,给受伤害明星平静下来疗伤的机会。当然,这一切都是属于道德自律,有赖于各界自觉,不需要法律强行插手进行规范。

但是,传播与炒作的停止,并不代表“艳照门”就此结束,此案对照片当事人、对社会已经造成了伤害,警方必将继续追究真相,公共传媒也有责任继续努力,给公众知情的权利。网友也应该鼓励发挥网络优势,拿出“打虎精神”,加入对“艳照门”真相的挖掘之中,直至追查到幕后主谋,作案者认罪伏法,整个事件才算圆满结束。

至于艳照门的真相,根据种种材料分析,有可能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属于个人作案,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陈冠希拥有的照片,然后非法上传,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这种情况下,需要追究个人的法律责任,公众与传媒可呼吁公众人物反思,自律,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为大众起到表率的作用。第二种情况是,参与传播艳照的并非个人所为,而是机构有组织有策划地实施伤害,其目的是为了操纵、胁迫艺人,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则事件的严重程度就大大增加了。

实际上,网络上已经出现了对受害艺人所属公司涉嫌参与制造“艳照门”的猜测,真相一日不公布,这些传言就不会消失。流言猛于虎,假如传言不属实,被网络舆论质疑的公司,正确的反应是公开回应,澄清传闻,显示自己清白。警方则应侦查案情,排除嫌疑。如果有关方面被证实难脱干系,则必须一查到底,揭开艳照门背后的黑幕,揪出幕后黑手。

在“艳照门”之前,曾有“刘嘉玲”受辱照片等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香港演艺人士还大规模游行进行斗争,娱乐圈也久有黑势力操纵伤害艺人的报道。如果事实证明“艳照门”也有黑势力参与,则必须全力打击,除恶务尽。黑势力不除,公道永远不会到来。
一楼与四楼相冲哦,
“。。。淫审处暂时裁定,锺亦天涉案照片为不雅,而不是淫亵。按照香港法律,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就是说,锺亦天无罪,根本就不该抓。律政司获悉淫审处给了这么一个裁定,赶紧详细复议,又征询各方意见,做了一番内部评估,认为,淫审处下一步把相关照片评为淫亵物品的机会不大。得,自己就撤回了对锺亦天的控罪。。。”
都不属犯罪咯,警方怎么跟进???
2008年02月22日 13:46红网
沸沸扬扬的“艳照门”已经演到了轰轰烈烈。

男主角陈冠希返港后终于挺身而出,承认艳照为其拍摄,并向受害人和所有人公开道歉,宣布“将永远退出香港娱乐圈”。从照片女人的背后走出,陈冠希算是做了一回穿着衣服的男人。

我们的朋友比尔,在上世纪90年代身陷莱温斯基性丑闻时,不无调侃地说过:“我说的都是真的。”其实人们早就相信了这个事实,但就是要看一个男人和十数个女人,如何在娱乐圈的名义下表演下去,或者,如何真实地活下去。

比起我们的朋友比尔来,陈冠希过高的荷尔蒙与过多的拍摄兴趣,其实算不得什么。比尔可是面对独立检察官指控“总统与一白宫实习生维持暧昧关系长达16个月,而总统在葆拉·琼斯案中否认此事,作了伪证”。陈冠希要面对的,不过是新欢旧爱的唾弃,不过是他所做过的合适的不合适的情事,全被不该看到的人看到了。看得久了,人群早晚是要散的。我们曾经的女主角璩美凤,在已经谢幕的另一场戏中说过,“你偷拍我,你窃听我,你偷我日记,你管我糗事,你取笑,你辱骂我,你利用媒体放话来攻击我,你散布DVD想大赚一笔而毁灭我,你想让全天下人看我做爱的样子来让我抬不起头来”,但“笑骂由他!做我自己!”

所不同的,璩美凤得失在己,陈冠希却是“男颜祸水”,累了太多的陪绑,那位重要陪绑阿娇十分天真地说:“我承认以前好天真、好傻。”陈冠希既然拍得,自然也就有公众一睹为快的日子。这些与天真无关,只与娱乐圈公开的不公开的不雅有关,只与娱乐圈真真假假半推半就的恶俗有关。公众自然不能奢求一个道德清洁的娱乐圈,但追求恶俗、迎合低级,大众生活的堕落,娱乐圈作为标杆,功不可没。这个世界春药在明目张胆地流行,其始作俑者,舍陈冠希们,又能其谁?已经成为“真理”一样彻底的陈冠希,首先被他自己剥夺得一无所有,现在他能够被公众剥夺的,只能是锁链,那么公众能从“艳照门”中得到什么呢?

人们得到的,无非是习惯性的流俗,无非是习惯性地做一回看客。春药至死——“艳照门”成为一剂文化的春药,只因这个社会病了,“万艾可”(也就是伟哥)登陆中国大陆时,它的老总曾辩解,万艾可不是春药,因为它只对健康人有效,对病人的效果不大。“艳照门”相反,恰恰对社会的病人们有效。而这个社会的春药又何止“艳照门”?尚未结束却又悄然偃旗息鼓的“虎照门”,恰可辉映于前后。

如今,不是PS的艳照真实地沉默并流行,PS的虎照却躲在被遗忘的角落里与真实负隅顽抗。与陕西省林业厅2月4日就虎照不成样子的道歉相比,陈冠希2月21日的道歉当然是真诚与进步的——他说明了真相。躲在女人背后的陈冠希走出来了,躲在政府部门公信力背后的周正龙却仍振振有词:“我的照片千真万确是真的!”虎照之中,不正饱含着某些地方政府汲汲于功利的发展春药吗?

而1月15日,周正龙受邀参加陕西电视台“丁亥年都市榜样颁奖盛典”,风头盖过明星,被称他为“周老师”的人追着合影签名。周老师借虎照步入娱乐圈,也算得与陈冠希殊途同归,但这不正是公众与媒体的恶俗所致吗?我们正在“艳照门”与“虎照门”中,失去信任,失去节制,失去尊严,失去距离。“要怨就怨这个游戏,不要怨玩家”,用之于陈冠希,是可耻的托辞,用之于周正龙,却是惟一的真话——这个游戏规则,不由周正龙制定。

尽管,这个世界不会退化到“非礼勿视”,但请让我们在道歉的与未道歉的所有事情面前明白:莫像陈冠希一样非礼自己,莫像周正龙一样非礼大众。

本报评论员 晓宇

稿源:潇湘晨报
2008年02月22日 13:43新京报
陈冠希在艳照事件的声明中,首先对受到伤害的女士道歉,并强调了自己的受害者角色,指出那些照片是隐私物品,上传网络非己所愿,将追究法律责任。这个认识,比内地某地警方还要准确一些。

有媒体报道,警方日前表态,网络打包传播400张以上艳照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拿给朋友看的,将治安拘留。警方的依据是扫黄打非的法律规定,把这些艳照定为淫秽物品。

如果此消息属实,把隐私照片定义为淫秽物品,大可商榷。好比你被人砍了一个手指拿走,警方在追踪手指时不说这是你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说请大家交出那块脏肉。这说明警方脑子里没有尊重受害者的意识。其次,按照扫黄打非法规,就只好定个数量,200张。荒唐的是,这等于允许大家在400张以内传播。再则,这样一来,警方只好放弃追究那些隐私部位打了马赛克的图片,因为它们不属于淫秽物品。还有,把淫秽物品交给朋友看,好像很难定罪,让人想起几年前引起轩然大波的“夫妻在家看黄碟”案。

几天前内地有些部门发布了一份倡议,如果说警方依据的是法律,那么这个倡议的立足点是道德。我并不认为所有持保守道德观念的人都是虚伪的,我相信任何社会中他们都占大多数。他们认为性爱应该以牢固的感情为基础,一个人不应该随便和人上床,这并没有错。我能体谅这些艳照对他们的道德观念的冒犯,但是听听那些对当事人的愤怒谴责,我发现大多数人明显缺乏权利意识。这个倡议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没有权利意识的道德感是苍白而矫情的,而且很容易越出道德范畴去替代法律,或者违背法律,比如很多人要求取消那些女艺人的工作机会。从权利意识上说,这无疑是让受害者雪上加霜的施害行为。

相比之下,香港新妇女协进会上周发表的一份呼吁就要讲理得多。它指出,“不少人以自己的道德标准去审判涉事者私下对性生活的选择,否定个人在性生活上有选择权,对广大女性的性行为亦造成强加规范的舆论压力”。因此呼吁:1.各网民及传媒停止张贴、连接或转载有关事件的照片;2.各界人士停止对涉事艺人作道德审判,维护每个人在性生活上的选择权。

这份呼吁没有照顾那些保守道德人士的感受,而是担心他们以道德为名去干预他人隐私,分明怀疑在古代把“奸夫淫妇”捆绑沉塘的就是这些人。在我看来,其中鲜明的权利意识值得保守道德人士认真思考。有了权利意识,你们同样可以持这种道德观念,不传阅艳照,不听或看当事艺人的歌或电影,发表道德范畴内的批评。在尊重他人权利的前提下倡导保守的道德观念,我并不反对。

有了权利意识,我们还可以把基于自由选择的性和基于权力压迫的性区分开来。同样是娱乐圈,有些大哥级的人物利用行业影响力和手中权力,胁迫女艺人上床,那是一种远比陈冠希所为恶劣的事情。如果我们要抵制,那么应该抵制的是权力滥用,从而保护弱者的性自由选择权利。所谓性自由选择权利,就是说她/ 他可以是保守的,也可以是开放的。

□长平(南都周刊副主编)
CGX最大的倒霉就在于照片外泄了,其他的。。。哈哈:D
做女人,最倒霉的是:拥有舒淇的过去,拥有钟欣桐的未来。 :handsh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