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李柱铭一伙一贯的“爱国”表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15:30
[U][B]请看李柱铭一伙一惯的爱国表现(摘自香港大公报)[/B][/U]   

       近一時期,「民主派」頭面人物紛紛聲稱自己是「愛國者」,事實又是如何?請看他們長期以來的醜陋言行。

一、抗拒香港回歸祖國

李柱銘:

一九八六年六月,反對英國將香港交還中國。在美國眾議院人權委員會聽證會上說:「英國將五百五十萬港人交還中國,就像二次大戰將五百五十萬猶太人交還納粹德國。」(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經濟日報)

一九九○年四至五月,在洛杉磯香港問題研討會上煽動說:「如目前的基本法得不到修改以保護港人的利益,一九九七年『大限』以後,香港將會因有人由於政見不同,被投入監獄而出現『政治犯』。」(一九九○年五月七日信報)

一九九一年四月,主張不給特區預留儲備。在他離港去倫敦時聲稱:「我以政黨主席身份,要求英國政府堅持立場,不能預留儲備給特區政府。」(一九九一年四月七日成報,一九九一年四月十八日華僑日報、經濟日報)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說「七月一日的來臨,就如一個縱火狂在玩火,想像一個男人手持一個燃燒的火炬進入你家,想像他將燒毀你的家園。在七月一日,所有法庭、所有法例是多麼具壓制性,就好像在希特勒治下的德國法官。」(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快報)

劉慧卿: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在信報發表題為《不能對專制政權委曲求全》的文章,斷言一九九七年以後爭取民主的人會紛紛下獄並不為奇。(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信報)

一九九六年三月一日,在明報發表文章,呼籲「應恢復港人英國公民身份」。(一九九六年三月一日明報)

司徒華:

一九九七年三月,司徒華與李柱銘、鄭家富到美國、加拿大籌款時稱,在香港回歸之後,自己離開香港就不能再回來。他們的言行在美國三藩市遭到當地華人抗議,指他們是「賣國賊」。(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信報、三十一日蘋果日報)

梁耀忠:

一九九八年國慶前夕,拒絕出席特區政府的國慶酒會,表示「回歸並不是一件很開心的事,基本法設定很多限制,企圖控制港人」。(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九日星島日報)

二、攻擊中央政府

司徒華:

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在國慶日組織反華集會,宣稱「中國的權力仍由一小撮人把持,封建式的統治仍然存在。在十月一日以展示淫威的慶祝活動,是對革命先烈的莫大侮辱,亦是對人民的愚弄。」(一九八九年十月二日華僑日報)

一九八九年以後,每年都組織反華集會和遊行,高呼「結束一黨專政」等顛覆中央政府的口號。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回歸日組織遊行,要求「結束一黨專政」。(一九九七年七月二日快報)

劉慧卿:

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一日,在星島日報發表題為《港人自由將萎縮》的文章,指「港人希望可以充分參與來決定自己的未來,這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精粹所在,但照現時的形勢,中國政府統治,只是英國殖民地統治的翻版。」(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星島日報)

李卓人:

一九九六年三月,與劉慧卿及梁耀忠發表聲明,誣衊中國對港政策是「京狗治港」。(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東方日報)

何俊仁:

二○○一年四月,在出席支聯會的一個活動稱:「中央政府只能倚仗專制和秘密警察,維持政權的穩定。」(二○○一年四月六日明報)

三、反對基本法、否定「一國兩制」

司徒華:

一九八九年四月,在立法局聆訊時指「基本法有如邪惡的靈魂附上美麗軀殼一樣」。(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華僑日報)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在德國訪問時否定「一國兩制」,稱「大陸與香港根本沒有兩制,只有落後的資本主義與發展的資本主義」。(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日成報)

李柱銘:

一九九○年二月,在「反對基本法」集會上,焚燒一張寫著「沒有民主」、「沒有自由」,象徵《基本法》的大卡紙。(一九九○年二月十九日明報)

二○○二年十一月,在立法會召開的二十三條立法公聽會上大談他的「愛國」之道:「自己不是不愛國,而是國家不值得他愛,國家好才值得去愛。」(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大公報)

二○○三年六月初,到美國、英國唱衰二十三條,乞求美國、英國加入反對二十三條陣營,呼籲各界人士寫信或電郵給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表達對二十三條立法的建議;並說「你話我做漢奸,我日日都做漢奸,有需要時是要做漢奸」。(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太陽報)

何俊仁: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信報發表題為《民主派是親英反華嗎?》的文章,指基本法「拖慢香港民主發展,亦抹殺港人的意願」。(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信報)

梁耀忠:

一九九六年六月,在立法局辯論以「一國兩制」為題的動議,公開表示「我根本不承認基本法」。(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明報)

楊 森:

二○○三年二月十四日,在特區政府總部門外焚燒二十三條藍紙草案,要求政府把草案撤回,並指責二十三條損害新聞自由,打壓人權。(二○○三年二月十五日經濟日報)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在蘋果日報發表題為「團結一致反對二十三」的文章,呼籲「在反二十三條的關鍵時刻,我們需要團結一致,結合民間運動與議會抗爭,內外呼應,而非浪費精力於內耗。議會內,盡力揭露二十三條對人權自由的侵害,絕不能讓其無聲無息地通過;議會外,動員群眾參與反二十三條運動,壯大民間力量。」(二○○三年六月十八日蘋果日報)

張文光:

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在明報發表題為《民主政治的新戰場》的文章,要求突破基本法,改變憲制政治。「香港的民主政治,受到基本法的規限而停滯不前,人民不能透過民主的議會反映意志,因此,民主政治要突破基本法的框框,不單要全面普選立法機關和行政長官,更要改變專權政府的政治結構,打破行政主導的神話。」(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明報)

四、抵制人大「釋法」

李柱銘:

一九九九年六月,在人大「釋法」一事上,他說會就此事出訪外國或向美國等西方國家國會尋求支持。(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三日經濟日報)「今次人大解釋基本法破壞了法治,特區政府由於不服終審法院的判決,故借人大常委之手推翻了判決,嚴重打擊了法院的威信,破壞了普通法」。還指「『一國』已凌駕『兩制』,高度自治漸磨蝕」(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經濟日報)

何俊仁:

一九九九年五月,指「在維護『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及司法獨立的原則下,人大常委會不應解釋基本法中涉及特區政府自治範圍的條款,」反對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並譴責特區政府「把涉及特區自治範圍事宜提請人大常委會解釋,是令人震驚和非常危險的事,並顯示特區政府向中央政府投降,是可恥的行為」。同時在立法會動議反對「釋法」,遭到否決。(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七日經濟日報,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明報)

五、支持示威人士損毀國旗

涂謹申:

一九九七年五月,指「焚燒國旗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而言論自由是受到基本法第三十九條保護的,立法禁止可能會惹來反效果」。(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二日信報)

何俊仁: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在經濟日報發表文章指「示威人士在和平的情況下,以損毀國旗的形式表達對國家政策的不滿,對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不構成混亂,不應禁止,毀國旗表不滿,實屬正常」。(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五日經濟日報)

六、誣衊駐港部隊

李柱銘:

一九九六年二月,誣衊駐港部隊,散布恐怖情緒。「近期有駐港解放軍的官方宣傳鋪天蓋地……但這些宣傳卻未能平息香港人對解放軍的憂慮。如:解放軍橫行無忌,掛上軍區車牌橫衝直撞;解放軍參與經濟活動,九七後會否將內地那套搬到香港,與民爭利;駐港解放軍負責人一再強調解放軍會嚴格遵守特區法律和實行封閉式管理,但是,這一系列的拍心口式保證,仍未解決香港人的疑慮;至於駐軍體現主權問題,從現時駐軍規模來看,這恐怕不只是象徵式駐軍,因為純粹象徵式不需要這麼多海陸空軍三者兼備。」(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六日、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三日壹週刊)

張文光: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一日,在立法局辯論解放軍駐軍法動議時,誣衊「解放軍的形象是特權、腐敗、橫行霸道。」(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二日東方日報)

七、支持「台獨」

劉慧卿:

二○○○年五月十日,立法會「反對台獨」動議辯論時稱「台灣人有權決定自己的將來,最簡單就是全民表決,統一我尊重,獨立我也尊重。」(二○○○年五月十一日蘋果日報)

二○○三年八月十六日,與涂謹申專程去台灣出席「群策會」研討會,劉表示「台獨、統一、『一國兩制』或公投等問題應由台灣人民決定。」十七日,劉在接受台灣媒體訪問時更直指「『一國兩制』是一個鳥籠,是一個限制,台灣為什麼要一個鳥籠?」並進一步發表支持「台獨」言論:「不管是要統一,還是要台灣獨立,只要是台灣人的選擇,我都尊重與支持。」(二○○三年八月十七日、十八日太陽報)

梁耀忠:

二○○○年三月十七日,在尖沙咀示威,抗議朱鎔基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關「對台決不放棄使用武力」的論述,指「朱總理誇下海口要以武力攻台,嚴重地違反了國際法,其行為與二次大戰中德軍長驅直入捷克無異」。(二○○○年三月十八日星島日報)之後不久,在立法會上發言時指「台灣統一或獨立都要由台灣人自決」。(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星島日報)

八、乞求外國干涉中國內政

李柱銘:

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在美國眾議院人權委員會聽證會上煽動外國制裁中國。「各國要增加對中國政府的貿易制裁,貿易制裁有可能推翻恐怖政府,或者改變現行政策。」(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經濟日報)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九日,赴美國、加拿大籌款並唱衰香港,促請美國政府及商界向中國政府施壓,在主權移交後維持香港的政治及經濟自由。呼籲「曾在一九八四年應中國政府之請支持中英聯合聲明的各國政府,應在北京破壞其信守原則之承諾時站出來發出正義之聲」。當地華人華僑強烈抗議和痛斥李的言行,罵其為「賣國賊」、「走狗」、「出賣港人」。(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九日新報,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日快報,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日蘋果日報,一九九七年四月三日星島日報)

一九九七年五月,訪問英國要求新首相貝理雅採取實際行動,阻止臨時立法會運作,並在英國《衛報》發表文章,呼籲貝理雅率領西方領袖「肩負起保衛香港的責任,並確保香港問題成為世界關注的焦點」。(一九九七年五月八日蘋果日報,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日新報)

劉慧卿: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二日,在星島日報發表題為《中美關係與香港問題》的文章,呼籲美國向中國施加壓力。「美國及國際社會應譴責中國政府成立違憲、違法的臨時立法會。如果中國政府不作出補救措施,美國副總統戈爾應考慮延遲他三月到訪中國的計劃;而克林頓總統明年訪華計劃,亦只應在中國對人權與民主表現出尊重的前提下才能進行。」(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星島日報)

九、為反華勢力辯解

李柱銘:

一九九九年五月八日,以美國為首的北約悍然轟炸我駐南使館,對此,李稱是「誤炸」。(一九九九年五月十日明報)

二○○○年十月二十九日,於列強侵略中國期間在中國殉道的一百二十位神職人員被梵蒂岡教廷宣聖,這是對中國的侮辱。李在出席香港天主教教區慶祝儀式時聲稱「對於宣聖感到十分高興,心情比在奧運會中一日之內奪得一百二十面金牌更高興。」(二○○○年十月三十日經濟日報)。

二○○一年四月中美撞機事件後,李以「事實真相未明」為由,反對要求美國道歉。(二○○一年四月文匯報)
[/face][em08][em08][U][B]请看李柱铭一伙一惯的爱国表现(摘自香港大公报)[/B][/U]   

       近一時期,「民主派」頭面人物紛紛聲稱自己是「愛國者」,事實又是如何?請看他們長期以來的醜陋言行。

一、抗拒香港回歸祖國

李柱銘:

一九八六年六月,反對英國將香港交還中國。在美國眾議院人權委員會聽證會上說:「英國將五百五十萬港人交還中國,就像二次大戰將五百五十萬猶太人交還納粹德國。」(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經濟日報)

一九九○年四至五月,在洛杉磯香港問題研討會上煽動說:「如目前的基本法得不到修改以保護港人的利益,一九九七年『大限』以後,香港將會因有人由於政見不同,被投入監獄而出現『政治犯』。」(一九九○年五月七日信報)

一九九一年四月,主張不給特區預留儲備。在他離港去倫敦時聲稱:「我以政黨主席身份,要求英國政府堅持立場,不能預留儲備給特區政府。」(一九九一年四月七日成報,一九九一年四月十八日華僑日報、經濟日報)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說「七月一日的來臨,就如一個縱火狂在玩火,想像一個男人手持一個燃燒的火炬進入你家,想像他將燒毀你的家園。在七月一日,所有法庭、所有法例是多麼具壓制性,就好像在希特勒治下的德國法官。」(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快報)

劉慧卿: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在信報發表題為《不能對專制政權委曲求全》的文章,斷言一九九七年以後爭取民主的人會紛紛下獄並不為奇。(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信報)

一九九六年三月一日,在明報發表文章,呼籲「應恢復港人英國公民身份」。(一九九六年三月一日明報)

司徒華:

一九九七年三月,司徒華與李柱銘、鄭家富到美國、加拿大籌款時稱,在香港回歸之後,自己離開香港就不能再回來。他們的言行在美國三藩市遭到當地華人抗議,指他們是「賣國賊」。(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信報、三十一日蘋果日報)

梁耀忠:

一九九八年國慶前夕,拒絕出席特區政府的國慶酒會,表示「回歸並不是一件很開心的事,基本法設定很多限制,企圖控制港人」。(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九日星島日報)

二、攻擊中央政府

司徒華:

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在國慶日組織反華集會,宣稱「中國的權力仍由一小撮人把持,封建式的統治仍然存在。在十月一日以展示淫威的慶祝活動,是對革命先烈的莫大侮辱,亦是對人民的愚弄。」(一九八九年十月二日華僑日報)

一九八九年以後,每年都組織反華集會和遊行,高呼「結束一黨專政」等顛覆中央政府的口號。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回歸日組織遊行,要求「結束一黨專政」。(一九九七年七月二日快報)

劉慧卿:

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一日,在星島日報發表題為《港人自由將萎縮》的文章,指「港人希望可以充分參與來決定自己的未來,這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精粹所在,但照現時的形勢,中國政府統治,只是英國殖民地統治的翻版。」(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星島日報)

李卓人:

一九九六年三月,與劉慧卿及梁耀忠發表聲明,誣衊中國對港政策是「京狗治港」。(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東方日報)

何俊仁:

二○○一年四月,在出席支聯會的一個活動稱:「中央政府只能倚仗專制和秘密警察,維持政權的穩定。」(二○○一年四月六日明報)

三、反對基本法、否定「一國兩制」

司徒華:

一九八九年四月,在立法局聆訊時指「基本法有如邪惡的靈魂附上美麗軀殼一樣」。(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華僑日報)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在德國訪問時否定「一國兩制」,稱「大陸與香港根本沒有兩制,只有落後的資本主義與發展的資本主義」。(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日成報)

李柱銘:

一九九○年二月,在「反對基本法」集會上,焚燒一張寫著「沒有民主」、「沒有自由」,象徵《基本法》的大卡紙。(一九九○年二月十九日明報)

二○○二年十一月,在立法會召開的二十三條立法公聽會上大談他的「愛國」之道:「自己不是不愛國,而是國家不值得他愛,國家好才值得去愛。」(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大公報)

二○○三年六月初,到美國、英國唱衰二十三條,乞求美國、英國加入反對二十三條陣營,呼籲各界人士寫信或電郵給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表達對二十三條立法的建議;並說「你話我做漢奸,我日日都做漢奸,有需要時是要做漢奸」。(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太陽報)

何俊仁: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信報發表題為《民主派是親英反華嗎?》的文章,指基本法「拖慢香港民主發展,亦抹殺港人的意願」。(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信報)

梁耀忠:

一九九六年六月,在立法局辯論以「一國兩制」為題的動議,公開表示「我根本不承認基本法」。(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明報)

楊 森:

二○○三年二月十四日,在特區政府總部門外焚燒二十三條藍紙草案,要求政府把草案撤回,並指責二十三條損害新聞自由,打壓人權。(二○○三年二月十五日經濟日報)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在蘋果日報發表題為「團結一致反對二十三」的文章,呼籲「在反二十三條的關鍵時刻,我們需要團結一致,結合民間運動與議會抗爭,內外呼應,而非浪費精力於內耗。議會內,盡力揭露二十三條對人權自由的侵害,絕不能讓其無聲無息地通過;議會外,動員群眾參與反二十三條運動,壯大民間力量。」(二○○三年六月十八日蘋果日報)

張文光:

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在明報發表題為《民主政治的新戰場》的文章,要求突破基本法,改變憲制政治。「香港的民主政治,受到基本法的規限而停滯不前,人民不能透過民主的議會反映意志,因此,民主政治要突破基本法的框框,不單要全面普選立法機關和行政長官,更要改變專權政府的政治結構,打破行政主導的神話。」(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明報)

四、抵制人大「釋法」

李柱銘:

一九九九年六月,在人大「釋法」一事上,他說會就此事出訪外國或向美國等西方國家國會尋求支持。(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三日經濟日報)「今次人大解釋基本法破壞了法治,特區政府由於不服終審法院的判決,故借人大常委之手推翻了判決,嚴重打擊了法院的威信,破壞了普通法」。還指「『一國』已凌駕『兩制』,高度自治漸磨蝕」(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經濟日報)

何俊仁:

一九九九年五月,指「在維護『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及司法獨立的原則下,人大常委會不應解釋基本法中涉及特區政府自治範圍的條款,」反對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並譴責特區政府「把涉及特區自治範圍事宜提請人大常委會解釋,是令人震驚和非常危險的事,並顯示特區政府向中央政府投降,是可恥的行為」。同時在立法會動議反對「釋法」,遭到否決。(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七日經濟日報,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明報)

五、支持示威人士損毀國旗

涂謹申:

一九九七年五月,指「焚燒國旗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而言論自由是受到基本法第三十九條保護的,立法禁止可能會惹來反效果」。(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二日信報)

何俊仁: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在經濟日報發表文章指「示威人士在和平的情況下,以損毀國旗的形式表達對國家政策的不滿,對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不構成混亂,不應禁止,毀國旗表不滿,實屬正常」。(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五日經濟日報)

六、誣衊駐港部隊

李柱銘:

一九九六年二月,誣衊駐港部隊,散布恐怖情緒。「近期有駐港解放軍的官方宣傳鋪天蓋地……但這些宣傳卻未能平息香港人對解放軍的憂慮。如:解放軍橫行無忌,掛上軍區車牌橫衝直撞;解放軍參與經濟活動,九七後會否將內地那套搬到香港,與民爭利;駐港解放軍負責人一再強調解放軍會嚴格遵守特區法律和實行封閉式管理,但是,這一系列的拍心口式保證,仍未解決香港人的疑慮;至於駐軍體現主權問題,從現時駐軍規模來看,這恐怕不只是象徵式駐軍,因為純粹象徵式不需要這麼多海陸空軍三者兼備。」(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六日、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三日壹週刊)

張文光: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一日,在立法局辯論解放軍駐軍法動議時,誣衊「解放軍的形象是特權、腐敗、橫行霸道。」(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二日東方日報)

七、支持「台獨」

劉慧卿:

二○○○年五月十日,立法會「反對台獨」動議辯論時稱「台灣人有權決定自己的將來,最簡單就是全民表決,統一我尊重,獨立我也尊重。」(二○○○年五月十一日蘋果日報)

二○○三年八月十六日,與涂謹申專程去台灣出席「群策會」研討會,劉表示「台獨、統一、『一國兩制』或公投等問題應由台灣人民決定。」十七日,劉在接受台灣媒體訪問時更直指「『一國兩制』是一個鳥籠,是一個限制,台灣為什麼要一個鳥籠?」並進一步發表支持「台獨」言論:「不管是要統一,還是要台灣獨立,只要是台灣人的選擇,我都尊重與支持。」(二○○三年八月十七日、十八日太陽報)

梁耀忠:

二○○○年三月十七日,在尖沙咀示威,抗議朱鎔基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關「對台決不放棄使用武力」的論述,指「朱總理誇下海口要以武力攻台,嚴重地違反了國際法,其行為與二次大戰中德軍長驅直入捷克無異」。(二○○○年三月十八日星島日報)之後不久,在立法會上發言時指「台灣統一或獨立都要由台灣人自決」。(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星島日報)

八、乞求外國干涉中國內政

李柱銘:

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在美國眾議院人權委員會聽證會上煽動外國制裁中國。「各國要增加對中國政府的貿易制裁,貿易制裁有可能推翻恐怖政府,或者改變現行政策。」(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經濟日報)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九日,赴美國、加拿大籌款並唱衰香港,促請美國政府及商界向中國政府施壓,在主權移交後維持香港的政治及經濟自由。呼籲「曾在一九八四年應中國政府之請支持中英聯合聲明的各國政府,應在北京破壞其信守原則之承諾時站出來發出正義之聲」。當地華人華僑強烈抗議和痛斥李的言行,罵其為「賣國賊」、「走狗」、「出賣港人」。(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九日新報,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日快報,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日蘋果日報,一九九七年四月三日星島日報)

一九九七年五月,訪問英國要求新首相貝理雅採取實際行動,阻止臨時立法會運作,並在英國《衛報》發表文章,呼籲貝理雅率領西方領袖「肩負起保衛香港的責任,並確保香港問題成為世界關注的焦點」。(一九九七年五月八日蘋果日報,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日新報)

劉慧卿: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二日,在星島日報發表題為《中美關係與香港問題》的文章,呼籲美國向中國施加壓力。「美國及國際社會應譴責中國政府成立違憲、違法的臨時立法會。如果中國政府不作出補救措施,美國副總統戈爾應考慮延遲他三月到訪中國的計劃;而克林頓總統明年訪華計劃,亦只應在中國對人權與民主表現出尊重的前提下才能進行。」(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星島日報)

九、為反華勢力辯解

李柱銘:

一九九九年五月八日,以美國為首的北約悍然轟炸我駐南使館,對此,李稱是「誤炸」。(一九九九年五月十日明報)

二○○○年十月二十九日,於列強侵略中國期間在中國殉道的一百二十位神職人員被梵蒂岡教廷宣聖,這是對中國的侮辱。李在出席香港天主教教區慶祝儀式時聲稱「對於宣聖感到十分高興,心情比在奧運會中一日之內奪得一百二十面金牌更高興。」(二○○○年十月三十日經濟日報)。

二○○一年四月中美撞機事件後,李以「事實真相未明」為由,反對要求美國道歉。(二○○一年四月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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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等人的存在是对民主的一种侮辱
超大里的“民主人士”怎么都不出来说话了啊?

慷慨激昂的二月风说两句吧
以下是引用玄参在2004-3-8 13:17:00的发言:
超大里的“民主人士”怎么都不出来说话了啊?

慷慨激昂的二月风说两句吧



呵呵,大哥,非得点名挑起争斗啊。悠着点[em02]


      像“李柱铭”等一类的所谓“民主人士”实际上就是一群并没有什么真才实料但是悠不甘于寂寞的政客,如果不在一定的时期跳出来溜达一圈就会被人们所遗忘。这种人不会有什么作为的,就算是美国人对他们也并不是很感冒,只是在需要利用的时候才牵出来晃晃。俺真是替这些人悲哀,长了一个脑袋,但是不是自己的,而是为别人长的[em10]
如果这也是民主的话,那可真是民主已死]
以下是引用搞半天没注册在2004-3-8 14:13: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玄参在2004-3-8 13:17:00的发言:
超大里的“民主人士”怎么都不出来说话了啊?

  慷慨激昂的二月风说两句吧



呵呵,大哥,非得点名挑起争斗啊。悠着点[em02]


       像“李柱铭”等一类的所谓“民主人士”实际上就是一群并没有什么真才实料但是悠不甘于寂寞的政客,如果不在一定的时期跳出来溜达一圈就会被人们所遗忘。这种人不会有什么作为的,就算是美国人对他们也并不是很感冒,只是在需要利用的时候才牵出来晃晃。俺真是替这些人悲哀,长了一个脑袋,但是不是自己的,而是为别人长的[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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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兄不要这么说我,我是有感而发而已,
有此事例可说明点问题么,不是么
假民主,真买国!!!
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发表各种带攻击性的言论,却还活的好好的,还说不民主不自由?
靠!!!!!!!
以下是引用玄参在2004-3-8 13:17:00的发言:
超大里的“民主人士”怎么都不出来说话了啊?

慷慨激昂的二月风说两句吧


我就说一句吧,你也别管人家去干什么,只要不犯法就行;当然,违法必究!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在德國訪問時否定「一國兩制」,稱「大陸與香港根本沒有兩制,只有落後的資本主義與發展的資本主義」。(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日成報)


这句我倒挺认同的.
大家也不可否认咱们实际上是向"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发展吧.........
我也说一句吧,你也别管玄参兄人家去干什么,只要不犯法就行;当然,违法必究!


再对玄参兄说一句,哥们,想评论就评论,想破口大骂就破口大骂(呵呵,汉奸混蛋人人得而骂之),甚至可以开粗口,反正既不犯法(骂汉奸违法了嘛?),广大军友也支持你。不过,可别把人骂死哦,否则,违法必究------?好象也不对,很难证明李柱铭的死于玄参的骂有什么直接联系,这就好办了,咱们可劲骂吧,谁叫这老小子活该呢?骂死才好玩呢?哈哈,对了,到时候二__月__风 兄会不会痛哭流涕,如丧-----,哦,我说错了,该打,该打,不过,好象我也不犯法哦,呵呵
[em00][em00][em09][em09][em08][em08]
让他们跳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到时候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