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毅案后未解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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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案后未解悬疑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何勇 2008-1-28




  四年后,周正毅案终于尘埃落定。
  2008年1月2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农凯集团)和周正毅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农凯集团和周正毅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即判处周正毅有期徒刑16年,农凯集团罚金人民币335万元。
  从操纵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80余亿元银行贴现,再到行贿国家工作人员……检视这位名噪一时的“上海首富”足迹,不难发现,这位出没于上海滩灯红酒绿名利场中的风云人物,在褪去其首富的光环后,笼罩在其身上的种种神秘,其实只是幻影。
  周正毅案虽“终盘”,但与该案有瓜葛的几件“悬案”仍“剪不断,理还乱”。
和黄已入主“东八块”?
  曾经喧嚣一时的“东八块”的拆迁纠纷正是2003年周正毅锒铛入狱的直接导火索。
  被称为“上海最后一块黄金地段”的“东八块”,占地面积为18万平方米。位于石门路以东、北京西路以北、成都北路以西、南苏州河路以南。2002年5月28日,农凯集团经过与近10家投资开发商长达一年多的激烈竞争,终于买下了这块地。
  “东八块”涉及到的动迁居民众多,超过了1万户,由于旧城改造项目并未得到当地居民的认可,持续的纠纷与动迁居民的逐层下访引发了中央和地方的过问。外界普遍认为,周正毅的案发与其在静安区“东八块”项目动迁上的不当行为有关。
  此前,“东八块”也一直为和黄、新鸿基等港资财团所觊觎。香港新鸿基最早想参与这块地的开发,但被静安区政府所开的“天价”吓退。
  2003年8月底,即周正毅入狱后不久,静安区政府即以农凯集团未按时交付地价款为由,收回“东八块”中的6块地(详见本报2006年11月27日报道《地产大鳄围抢周正毅宝地 依然看好上海楼市》)。
  去年有消息传出,和黄已正式入主“东八块”中的某些地块。记者注意到,和黄2007年4月19日的年报显示,其“新闸路”项目,面积为626千平方英尺,集团所占权益为30%,完成日期是2009年。新闸路地块位于新闸路、大田路之间,是“东八块”地块之一,626千平方英尺折合大约为7万多平方米,这仅占18万平方米的“东八块”地三分之一多一点。按照“集团所占权益为30%”,和黄实际上拥有量也不多。   
  而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2007年11月22日第19版的文章中披露,“长江实业主席李嘉诚持有的静安‘东八块’地皮,未来将会开发成一个综合型高档物业。”但上述情况记者目前并未得到来自长江实业有关方面的证实。记者注意到,在2007年8月24日,上海静安区有关领导曾强调,“东八块”二期要利用地铁13号线建设契机进行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由此可见,“东八块”的开发实际上已经在进行。
  直至今天,上海有关方面,仍对“东八块”三缄其口。
  2008年1月23日的上海寒风凛冽,记者前往“东八块”现场查看,破烂不堪的老房子连接成片,与附近的繁华显得格格不入。其中新闸路地块,已有围墙围住。也许是年关将至,记者并未看到施工的工人。
  “东八块”一位曾参与下访的居民对记者表示,如今“周正毅都完了”,他们何去何从还难以知晓。  
农凯债务如何解决?
  在周案定案之际,与农凯集团相关的债权银行的债务处理问题成为另一个“棘手”难题。
  据了解,为农凯集团贴现80多亿元的银行包括农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信社等多家银行。
  周正毅案发后,一干债权银行相继追讨欠款,其中,又以上海农信社的债务最高。周正毅2003年5月出事之后,上海农信社很快将其诉至上海市高院。“当时的起诉标的为31亿元”,当时农凯集团香港上市旗舰上海地产(现已下市)曾发布公告陈:上海市一中院裁定,公司旗下的上海逸和龙柏酒店及上海宏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须分别向上海农信社偿还约3.55亿元人民币及3.01亿元贷款以及利息,合计高达6.56亿元。这笔债务目前是否已偿还,日前记者致电龙柏酒店前总经理、周正毅的哥哥孙克敏,其连连表示“不清楚”。
  2005年,上海农信社也被改造成“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至于这笔债务,周正毅终审后,上海农商行也一直拒绝透露任何信息。但据了解,当时,农信社改制时坏账处理的原则是,中央用再贷款或央行票据解决50%的资金,另50%由地方承担。政策中对于坏账的界定,只局限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引起的坏账,至于违规进入股市的资金损失,最终还是由地方自行解决。周正毅“二进宫”时,上海农信社案又被重新启动,但至今该案并无下文。
  而除上海农信社外,其他债权银行的债务同样面临处理难题。
香港通缉做何下文?
  周正毅案的另一大悬念,就是香港廉政公署对他的通缉何去何从。周正毅目前仍是廉政公署的“主要被通缉人士”。
  香港廉政公署在“案件概述”中称:“现通缉周正毅,怀疑周与他人串谋诈骗两家公众上市公司的股东、香港联合交易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即(1)于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期间,以欺诈手段诱使其中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接受调低了的收购价格,及(2)于2002年4月至2002年8月期间,于另一家上市公司的公布、要约文件及通告中发布虚假陈述。”
   法律人士介绍,我国法律实施二审终审制,周正毅案件已无法继续上诉。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还能提请上海市高级法院或上海市检察院提出申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至今,周和其代理律师均没有表示出要申诉的意思。
  法律人士介绍,香港和内地实行不同的法律体系,目前,上海高院已经对周做出了终审判决,如果周不提出申诉的话,那么这个判决就发生效力。当然,根据内地和香港之间的司法协助协议,也不排除内地会就香港对周的指控协助香港法院。从目前香港方面对周的指控来看,主要集中在民事责任,预期承担的民事责任较小,香港法院如果确实要对周的指控进行审判,根据上述协议,也不排除内地和香港进行合作。
链接:周正毅案始末
  2003年9月5日,周正毅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和操纵证券价格,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
  2004年6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周正毅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三年。
  2006年5月,折抵此前羁押时间后,周正毅刑满释放。
  2007年1月21日,周正毅因涉嫌“行贿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再次依法批准逮捕。
  2007年11月30日,周正毅被控五项罪名全部成立,数罪并罚共执行有期徒刑16年。其中335万元罚金是针对单位行贿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两项。
  2007年12月10日,周正毅向一审法院提起上诉,诉请撤销一审判决中的“错误判决”,要求改判无罪或改判免 除处罚,以及撤销一审关于追缴违法所得的判决。
  2008年1月2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书面审理以及“公开宣判”,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周正毅案后未解悬疑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何勇 2008-1-28




  四年后,周正毅案终于尘埃落定。
  2008年1月2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农凯集团)和周正毅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农凯集团和周正毅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即判处周正毅有期徒刑16年,农凯集团罚金人民币335万元。
  从操纵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80余亿元银行贴现,再到行贿国家工作人员……检视这位名噪一时的“上海首富”足迹,不难发现,这位出没于上海滩灯红酒绿名利场中的风云人物,在褪去其首富的光环后,笼罩在其身上的种种神秘,其实只是幻影。
  周正毅案虽“终盘”,但与该案有瓜葛的几件“悬案”仍“剪不断,理还乱”。
和黄已入主“东八块”?
  曾经喧嚣一时的“东八块”的拆迁纠纷正是2003年周正毅锒铛入狱的直接导火索。
  被称为“上海最后一块黄金地段”的“东八块”,占地面积为18万平方米。位于石门路以东、北京西路以北、成都北路以西、南苏州河路以南。2002年5月28日,农凯集团经过与近10家投资开发商长达一年多的激烈竞争,终于买下了这块地。
  “东八块”涉及到的动迁居民众多,超过了1万户,由于旧城改造项目并未得到当地居民的认可,持续的纠纷与动迁居民的逐层下访引发了中央和地方的过问。外界普遍认为,周正毅的案发与其在静安区“东八块”项目动迁上的不当行为有关。
  此前,“东八块”也一直为和黄、新鸿基等港资财团所觊觎。香港新鸿基最早想参与这块地的开发,但被静安区政府所开的“天价”吓退。
  2003年8月底,即周正毅入狱后不久,静安区政府即以农凯集团未按时交付地价款为由,收回“东八块”中的6块地(详见本报2006年11月27日报道《地产大鳄围抢周正毅宝地 依然看好上海楼市》)。
  去年有消息传出,和黄已正式入主“东八块”中的某些地块。记者注意到,和黄2007年4月19日的年报显示,其“新闸路”项目,面积为626千平方英尺,集团所占权益为30%,完成日期是2009年。新闸路地块位于新闸路、大田路之间,是“东八块”地块之一,626千平方英尺折合大约为7万多平方米,这仅占18万平方米的“东八块”地三分之一多一点。按照“集团所占权益为30%”,和黄实际上拥有量也不多。   
  而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2007年11月22日第19版的文章中披露,“长江实业主席李嘉诚持有的静安‘东八块’地皮,未来将会开发成一个综合型高档物业。”但上述情况记者目前并未得到来自长江实业有关方面的证实。记者注意到,在2007年8月24日,上海静安区有关领导曾强调,“东八块”二期要利用地铁13号线建设契机进行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由此可见,“东八块”的开发实际上已经在进行。
  直至今天,上海有关方面,仍对“东八块”三缄其口。
  2008年1月23日的上海寒风凛冽,记者前往“东八块”现场查看,破烂不堪的老房子连接成片,与附近的繁华显得格格不入。其中新闸路地块,已有围墙围住。也许是年关将至,记者并未看到施工的工人。
  “东八块”一位曾参与下访的居民对记者表示,如今“周正毅都完了”,他们何去何从还难以知晓。  
农凯债务如何解决?
  在周案定案之际,与农凯集团相关的债权银行的债务处理问题成为另一个“棘手”难题。
  据了解,为农凯集团贴现80多亿元的银行包括农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信社等多家银行。
  周正毅案发后,一干债权银行相继追讨欠款,其中,又以上海农信社的债务最高。周正毅2003年5月出事之后,上海农信社很快将其诉至上海市高院。“当时的起诉标的为31亿元”,当时农凯集团香港上市旗舰上海地产(现已下市)曾发布公告陈:上海市一中院裁定,公司旗下的上海逸和龙柏酒店及上海宏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须分别向上海农信社偿还约3.55亿元人民币及3.01亿元贷款以及利息,合计高达6.56亿元。这笔债务目前是否已偿还,日前记者致电龙柏酒店前总经理、周正毅的哥哥孙克敏,其连连表示“不清楚”。
  2005年,上海农信社也被改造成“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至于这笔债务,周正毅终审后,上海农商行也一直拒绝透露任何信息。但据了解,当时,农信社改制时坏账处理的原则是,中央用再贷款或央行票据解决50%的资金,另50%由地方承担。政策中对于坏账的界定,只局限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引起的坏账,至于违规进入股市的资金损失,最终还是由地方自行解决。周正毅“二进宫”时,上海农信社案又被重新启动,但至今该案并无下文。
  而除上海农信社外,其他债权银行的债务同样面临处理难题。
香港通缉做何下文?
  周正毅案的另一大悬念,就是香港廉政公署对他的通缉何去何从。周正毅目前仍是廉政公署的“主要被通缉人士”。
  香港廉政公署在“案件概述”中称:“现通缉周正毅,怀疑周与他人串谋诈骗两家公众上市公司的股东、香港联合交易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即(1)于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期间,以欺诈手段诱使其中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接受调低了的收购价格,及(2)于2002年4月至2002年8月期间,于另一家上市公司的公布、要约文件及通告中发布虚假陈述。”
   法律人士介绍,我国法律实施二审终审制,周正毅案件已无法继续上诉。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还能提请上海市高级法院或上海市检察院提出申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至今,周和其代理律师均没有表示出要申诉的意思。
  法律人士介绍,香港和内地实行不同的法律体系,目前,上海高院已经对周做出了终审判决,如果周不提出申诉的话,那么这个判决就发生效力。当然,根据内地和香港之间的司法协助协议,也不排除内地会就香港对周的指控协助香港法院。从目前香港方面对周的指控来看,主要集中在民事责任,预期承担的民事责任较小,香港法院如果确实要对周的指控进行审判,根据上述协议,也不排除内地和香港进行合作。
链接:周正毅案始末
  2003年9月5日,周正毅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和操纵证券价格,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
  2004年6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周正毅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三年。
  2006年5月,折抵此前羁押时间后,周正毅刑满释放。
  2007年1月21日,周正毅因涉嫌“行贿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再次依法批准逮捕。
  2007年11月30日,周正毅被控五项罪名全部成立,数罪并罚共执行有期徒刑16年。其中335万元罚金是针对单位行贿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两项。
  2007年12月10日,周正毅向一审法院提起上诉,诉请撤销一审判决中的“错误判决”,要求改判无罪或改判免 除处罚,以及撤销一审关于追缴违法所得的判决。
  2008年1月2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书面审理以及“公开宣判”,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周正毅只是是个小人物,大的其实还没出来呢。
老陈不算大人物?背后还有更大的?上海就这几个人物啊。
这里面的水很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