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假药”审了十个月 法院称未超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1:05:10
【星岛网讯】“齐二药”唯一幸存者任贞朝23日在中山三院不治身亡,他在等待了近十个月后临终时说了一句“为什么法院还没判决”。任贞朝的遭遇引发了各方对法院审案是否超期限的疑问。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工作人员表示,“齐二药”民事赔偿案没有超期审理。

  被告申请查证据致审理延期

  据《新快报》报道,法院解释,该案之所以延期审理,是因为其中一个被告申请调去查阅证据,该证据是一份医学鉴定报告。法院承诺肯定会在审理期限内审结,因为法院至今还没有超过法定的审限。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理终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还需延长的,则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齐二药”民事赔偿案于去年3月立案,至今已有近十个月的时间,但并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法》的最长期限。

  中山三院借钱给任贞朝家属

  任贞朝的遗体24日已被家属运到殡仪馆。任贞朝的姐姐说,任贞朝11岁的儿子和二哥跟着遗体一起走,其他亲人也要陆续赶回海南办理后事。至于任贞朝的丧葬费用,她表示中山三院借给他们45000元,并当场立了借条。

  由于作为民事索赔案原告的任贞朝去世,案件的被告人、诉讼请求都要向法院提出变更,但具体内容要等任贞朝的后事料理完再说。

  中山三院2006年4月对64名患者注射了“齐二药”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导致13人死亡。5月27日,国务院联合专家调查组赴中山三院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于注射“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中所含的二甘醇中毒导致死亡的事件。

  11名受害人将中山三院、销售商“金蘅源”、“省医保”、生产商“齐二药”告上法院,索赔总额达2000万元左右。此案2007年8月开庭,但中山三院、“金蘅源”、“省医保”都辩称自己在销售、使用“亮菌甲素注射液”时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案尚未一审判决。【星岛网讯】“齐二药”唯一幸存者任贞朝23日在中山三院不治身亡,他在等待了近十个月后临终时说了一句“为什么法院还没判决”。任贞朝的遭遇引发了各方对法院审案是否超期限的疑问。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工作人员表示,“齐二药”民事赔偿案没有超期审理。

  被告申请查证据致审理延期

  据《新快报》报道,法院解释,该案之所以延期审理,是因为其中一个被告申请调去查阅证据,该证据是一份医学鉴定报告。法院承诺肯定会在审理期限内审结,因为法院至今还没有超过法定的审限。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理终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还需延长的,则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齐二药”民事赔偿案于去年3月立案,至今已有近十个月的时间,但并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法》的最长期限。

  中山三院借钱给任贞朝家属

  任贞朝的遗体24日已被家属运到殡仪馆。任贞朝的姐姐说,任贞朝11岁的儿子和二哥跟着遗体一起走,其他亲人也要陆续赶回海南办理后事。至于任贞朝的丧葬费用,她表示中山三院借给他们45000元,并当场立了借条。

  由于作为民事索赔案原告的任贞朝去世,案件的被告人、诉讼请求都要向法院提出变更,但具体内容要等任贞朝的后事料理完再说。

  中山三院2006年4月对64名患者注射了“齐二药”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导致13人死亡。5月27日,国务院联合专家调查组赴中山三院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于注射“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中所含的二甘醇中毒导致死亡的事件。

  11名受害人将中山三院、销售商“金蘅源”、“省医保”、生产商“齐二药”告上法院,索赔总额达2000万元左右。此案2007年8月开庭,但中山三院、“金蘅源”、“省医保”都辩称自己在销售、使用“亮菌甲素注射液”时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案尚未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