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编写短信讽刺县委书记被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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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商人编写短信讽刺县委书记被羁押
2008-01-02  来源: 京华网   核心提示:赵俊萍在当地算是个有些名气的女企业家。只因加油站的拆迁补偿问题,被卷入到和地方政府进行的一场利益博弈之中。她因编写短信讽刺县委书记,被羁押整整9个月。


京华网1月2日报道  在社会上经商做生意,少不了要和方方面面的政府部门打交道,因此,在中国商界,历来注重官商关系的维系,官商融洽,生意才能做得安稳顺畅,官商失和,则不但生意做不成,有时,企业家自身的个人安全都无法保障。发生在辽宁省西丰县的这场官商较量,无疑给人以深刻的启示。

在辽宁西丰县,赵俊萍也算是个颇有些名气的女企业家,她是当地两家加油站的法人代表,另外还开有一个自选商场。只因加油站的拆迁补偿问题,将她卷入到和地方政府进行的一场利益博弈之中。

现在看来,赵俊萍显然成了这场官商较量的失败者。自2007年3月21日被西丰县警方从北京抓回,她已经被羁押了整整9个月。

强制拆迁引发纷争

两次评估相差340万

2006年,西丰县委县政府要兴建东北土特产品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铁岭市某开发商具体承建。赵俊萍拥有的沈丰加油站列入被拆迁范围。赵俊萍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拆迁,但希望给予合理补偿。不久,西丰县拆迁办委托县房产局房产评估事务所对沈丰加油站评估,评估值为364万元。据说是数额太高,开发商不同意。于是,县拆迁办又组织第二次评估,第二次评估的价值仅为22万元!两次竟然相差了340多万元。赵俊萍不同意,她多次找到拆迁办协商,希望合理解决,但终未达成协议。

2006年5月,沈丰加油站被违法强制拆除。为此,赵俊萍又三番五次找到有关部门要求解决此事,但县里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表示无权处理此事,让她都找县委书记张志国解决。于是,赵俊萍只好找到张志国,但张志国态度十分坚硬地告诉她说:“你还想在西丰混不?要想混,就别跟我提拆迁补偿!”

省里批示不管用

书记公开放狠话

无奈之下,生性倔强的赵俊萍跑到省里反映此事。后来,赵俊萍得知,两位省级领导均在她反映材料上批示,大意是:请西丰县政府依法解决沈丰加油站拆迁补偿问题等。批示随后被下转,铁岭市政府还派专人到西丰县督办此事。得知此事的县委书记张志国则告诉铁岭市政府派来的督办人员,自己要亲自处理,并当即表态坚决不给予补偿。

接到省领导批示后没两天,2007年2月28日,张志国在七八百人参加的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公开表态:不能给赵俊萍补偿;赵俊萍的两个加油站(另一个加油站与拆迁无关)都不准开业;要把赵俊萍的企业从西丰县地图上抹去;和政府对着干没有好下场,要用公安力量对赵俊萍采取措施。

3天后,也就是2007年3月3日,西丰县公安局称接到举报,反映赵俊萍的自选商场涉嫌偷税,对赵俊萍立案侦查。公安局搜查了赵俊萍经营的鸿鹏自选商场,又给西丰县电视台播发通辑令,通辑赵俊萍。同时将赵俊萍的加油站、自选商场查封。

此时,赵俊萍正在沈阳治病,得知自己成了通缉犯后,激愤之下,她根据西丰的市井流言,编了一条短信发给西丰县的部分领导干部:“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案中案,官商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

发短信惹来诽谤罪

羁押九月未有定论

这则短信给赵俊萍的命运带来更大的转折。西丰县公安局当即“根据县领导指示”以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将参与发短信的赵俊萍二姐等人抓捕,并对赵俊萍的父母实施控制。

赵俊萍听到家人被抓后,于2007年3月15日,便携带了关于县委书记张志国涉嫌违法的举报材料进京,打算向中纪委反映情况。赵俊萍还没能材料递出,3月21日,被西丰警方从北京抓回西丰,没收了全部举报材料。之后,赵俊萍家人多次找县里有关部门协商,希望化解此事。县信访局一位负责人曾直截了当地告诉赵俊萍的二姐:“你妹被抓和拆迁补偿有关,补偿的问题解决了,你妹就能放出来。”

2007年10月30日,赵俊萍被羁押七个多月后,西丰县法院开庭审理赵俊萍涉嫌“偷税、诽谤”罪一案。赵俊萍的辩护人北京市国源律师事务所高义宝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辩护律师指出:赵俊萍的自选商店已经进行了纳税申报,不构成偷税,且公安机关拿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报告作为司法鉴定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赵俊萍被指控犯有诽谤罪,其辩护律师指出,刑法规定,诽谤罪属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受理诽谤案件必须是刑事案的被害人到法院告诉。在此案中,被诽谤的对象是县委书记张志国,但张志国本人并没有到法院告诉,因此法院不应受理。况且在庭审中,被害人张志国没有出庭,公诉方也没有出具关于被害人张志国的任何证言,更无法说明造成了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后,迟迟不下判决。由于此案检察院已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不能再退卷补充侦查。就在法院的审限期满之际,检察院搞了一个撤诉,按法律规定,撤诉应释放犯罪嫌疑人。但检察院不放人,而是要求西丰县公安局重新侦查,并重新起诉到法院。如今,赵俊萍已被羁押长达9个多月。

赵俊萍的老父亲气愤地说,“我闺女要求合理合法的补偿不过分,但是这触动了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俺们西丰县财政一年才几千万,县政府却把3000万借给开发商搞开发,拿钱给拆迁户补偿,开发商能愿意吗?而且,我闺女上北京告状,也叫他们心惊呢。”

据悉,西丰县在兴建土特产品交易中心的过程中,存在诸多严重违法现象:一、在地处辽宁偏远的贫困县兴建号称全国最大的土特产品交易中心,总投资6.5亿元,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具有很大的盲目性。现在,交易中心里600个商铺,进驻的商户却很少。二、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按规定,该地块必须挂牌公开招标,但西丰县委县政府不按规定办,直接将该地块给了某开发商。三、交易中心只占地2万平方米,其余20万平方米的土地都被开发商用做商品房开发,属商业用地。但开发商将后者套用前者的公益用地优惠政策,少缴土地出让金一亿二千多万元,造成巨额财政流失。此外,开发商应缴纳的300多元/平方米左右的行政事业收费全部免交。不仅如此,政府还借助政府的强制力帮助开发商卖房,将交易中心的空置商铺都摊派到各乡镇,如果卖不出去就对责任人采取撤职,不让子女上学等手段,要求各乡镇集资买房,一个乡镇至少损失一百多万元。

市场经济本是法制经济,它要求一切的市场主体均应依法行事,政府部门要依法行政,依法解决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经济难题,企业更要守法经营,通过正常的合法渠道提出自身的法律诉求。否则,一切偏离法律渠道的解决手段,只能造成企业衰败、政府形象受损的两败俱伤局面。(《法人》杂志) (本文来源:京华网 作者:朱文娜)女商人编写短信讽刺县委书记被羁押
2008-01-02  来源: 京华网   核心提示:赵俊萍在当地算是个有些名气的女企业家。只因加油站的拆迁补偿问题,被卷入到和地方政府进行的一场利益博弈之中。她因编写短信讽刺县委书记,被羁押整整9个月。


京华网1月2日报道  在社会上经商做生意,少不了要和方方面面的政府部门打交道,因此,在中国商界,历来注重官商关系的维系,官商融洽,生意才能做得安稳顺畅,官商失和,则不但生意做不成,有时,企业家自身的个人安全都无法保障。发生在辽宁省西丰县的这场官商较量,无疑给人以深刻的启示。

在辽宁西丰县,赵俊萍也算是个颇有些名气的女企业家,她是当地两家加油站的法人代表,另外还开有一个自选商场。只因加油站的拆迁补偿问题,将她卷入到和地方政府进行的一场利益博弈之中。

现在看来,赵俊萍显然成了这场官商较量的失败者。自2007年3月21日被西丰县警方从北京抓回,她已经被羁押了整整9个月。

强制拆迁引发纷争

两次评估相差340万

2006年,西丰县委县政府要兴建东北土特产品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铁岭市某开发商具体承建。赵俊萍拥有的沈丰加油站列入被拆迁范围。赵俊萍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拆迁,但希望给予合理补偿。不久,西丰县拆迁办委托县房产局房产评估事务所对沈丰加油站评估,评估值为364万元。据说是数额太高,开发商不同意。于是,县拆迁办又组织第二次评估,第二次评估的价值仅为22万元!两次竟然相差了340多万元。赵俊萍不同意,她多次找到拆迁办协商,希望合理解决,但终未达成协议。

2006年5月,沈丰加油站被违法强制拆除。为此,赵俊萍又三番五次找到有关部门要求解决此事,但县里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表示无权处理此事,让她都找县委书记张志国解决。于是,赵俊萍只好找到张志国,但张志国态度十分坚硬地告诉她说:“你还想在西丰混不?要想混,就别跟我提拆迁补偿!”

省里批示不管用

书记公开放狠话

无奈之下,生性倔强的赵俊萍跑到省里反映此事。后来,赵俊萍得知,两位省级领导均在她反映材料上批示,大意是:请西丰县政府依法解决沈丰加油站拆迁补偿问题等。批示随后被下转,铁岭市政府还派专人到西丰县督办此事。得知此事的县委书记张志国则告诉铁岭市政府派来的督办人员,自己要亲自处理,并当即表态坚决不给予补偿。

接到省领导批示后没两天,2007年2月28日,张志国在七八百人参加的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公开表态:不能给赵俊萍补偿;赵俊萍的两个加油站(另一个加油站与拆迁无关)都不准开业;要把赵俊萍的企业从西丰县地图上抹去;和政府对着干没有好下场,要用公安力量对赵俊萍采取措施。

3天后,也就是2007年3月3日,西丰县公安局称接到举报,反映赵俊萍的自选商场涉嫌偷税,对赵俊萍立案侦查。公安局搜查了赵俊萍经营的鸿鹏自选商场,又给西丰县电视台播发通辑令,通辑赵俊萍。同时将赵俊萍的加油站、自选商场查封。

此时,赵俊萍正在沈阳治病,得知自己成了通缉犯后,激愤之下,她根据西丰的市井流言,编了一条短信发给西丰县的部分领导干部:“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案中案,官商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

发短信惹来诽谤罪

羁押九月未有定论

这则短信给赵俊萍的命运带来更大的转折。西丰县公安局当即“根据县领导指示”以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将参与发短信的赵俊萍二姐等人抓捕,并对赵俊萍的父母实施控制。

赵俊萍听到家人被抓后,于2007年3月15日,便携带了关于县委书记张志国涉嫌违法的举报材料进京,打算向中纪委反映情况。赵俊萍还没能材料递出,3月21日,被西丰警方从北京抓回西丰,没收了全部举报材料。之后,赵俊萍家人多次找县里有关部门协商,希望化解此事。县信访局一位负责人曾直截了当地告诉赵俊萍的二姐:“你妹被抓和拆迁补偿有关,补偿的问题解决了,你妹就能放出来。”

2007年10月30日,赵俊萍被羁押七个多月后,西丰县法院开庭审理赵俊萍涉嫌“偷税、诽谤”罪一案。赵俊萍的辩护人北京市国源律师事务所高义宝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辩护律师指出:赵俊萍的自选商店已经进行了纳税申报,不构成偷税,且公安机关拿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报告作为司法鉴定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赵俊萍被指控犯有诽谤罪,其辩护律师指出,刑法规定,诽谤罪属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受理诽谤案件必须是刑事案的被害人到法院告诉。在此案中,被诽谤的对象是县委书记张志国,但张志国本人并没有到法院告诉,因此法院不应受理。况且在庭审中,被害人张志国没有出庭,公诉方也没有出具关于被害人张志国的任何证言,更无法说明造成了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后,迟迟不下判决。由于此案检察院已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不能再退卷补充侦查。就在法院的审限期满之际,检察院搞了一个撤诉,按法律规定,撤诉应释放犯罪嫌疑人。但检察院不放人,而是要求西丰县公安局重新侦查,并重新起诉到法院。如今,赵俊萍已被羁押长达9个多月。

赵俊萍的老父亲气愤地说,“我闺女要求合理合法的补偿不过分,但是这触动了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俺们西丰县财政一年才几千万,县政府却把3000万借给开发商搞开发,拿钱给拆迁户补偿,开发商能愿意吗?而且,我闺女上北京告状,也叫他们心惊呢。”

据悉,西丰县在兴建土特产品交易中心的过程中,存在诸多严重违法现象:一、在地处辽宁偏远的贫困县兴建号称全国最大的土特产品交易中心,总投资6.5亿元,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具有很大的盲目性。现在,交易中心里600个商铺,进驻的商户却很少。二、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按规定,该地块必须挂牌公开招标,但西丰县委县政府不按规定办,直接将该地块给了某开发商。三、交易中心只占地2万平方米,其余20万平方米的土地都被开发商用做商品房开发,属商业用地。但开发商将后者套用前者的公益用地优惠政策,少缴土地出让金一亿二千多万元,造成巨额财政流失。此外,开发商应缴纳的300多元/平方米左右的行政事业收费全部免交。不仅如此,政府还借助政府的强制力帮助开发商卖房,将交易中心的空置商铺都摊派到各乡镇,如果卖不出去就对责任人采取撤职,不让子女上学等手段,要求各乡镇集资买房,一个乡镇至少损失一百多万元。

市场经济本是法制经济,它要求一切的市场主体均应依法行事,政府部门要依法行政,依法解决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经济难题,企业更要守法经营,通过正常的合法渠道提出自身的法律诉求。否则,一切偏离法律渠道的解决手段,只能造成企业衰败、政府形象受损的两败俱伤局面。(《法人》杂志) (本文来源:京华网 作者:朱文娜)
又是土皇帝. 中国什麽时候分封到县了.;funk
某官语录:官者,鱼也;民者,水也;故我必吃水,此天理也;吾何以报答于水?鱼吃水拉屎尿还于水,此必然也!
长此以往,深为TG忧虑``````
这样的父母官不少
2008年第一个浮出水面的.继续关注.
不知道在春节之前还会有几个县委书记出来
管制危机!
赵俊萍只好找到张志国,但张志国态度十分坚硬地告诉她说:“你还想在西丰混不?要想混,就别跟我提拆迁补偿!”


草,  真霸气,当官的就应该这样!
这个比假虎更应该关注
!
原帖由 hw005 于 2008-1-2 19:59 发表
长此以往,深为TG忧虑``````

不用不用

人家的孙子孙女外孙早就都是美国公民, 加拿大公民, 澳大利亚公民了 :D

美国经济衰退, 加拿大元贬值, 你才应该为TG忧虑才是
红朝末年,末世景象
小民不知和谐,自认倒霉吧。
又是县委书记!
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案中案,官商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
:D
这篇报道是不是带点倾向性?我就是在一个县城工作,开发搞拆迁是难免的,以前是搞的粗暴些,可这几年应该好的多,而且发展经济我想最终会使大多数人受益,希望这件事会得到解决
这个报道通篇在说诽谤案,对于严重的多的偷税案却不提了,法院到底在审什么案?补充侦查的到底是什么案?

下面是赵家家属的文章,应该是更原始的资料:
又一位县委书记导演了又一起“澎水诗案”
——-赵俊萍诽谤、偷税罪案始末
 四川“澎水诗案”主人公秦中飞因一封短信被监禁29天,受文字狱迫害,但毕竟得到及时纠正,获得了国家赔偿。“澎水诗案”尚未被人民淡忘的时候,山西稷山县县委书记也导演了一场“文字狱”案。使正常举报县委书记违法乱纪的三人中有二人获刑。无独有偶,在辽宁省一个偏远的县城——西丰县,澎水诗案有了盗版,并演绎极至。总导演是该县县委书记张志国,主人公却是一位弱女子赵俊萍。这场系历经公、检、法三机关,最终在法庭上出演,留给西丰县人民诸多疑问、猜想、不平和愤慨。
 悲剧的发生有着共同的社会背景。就是干部群众关系紧张,百姓对腐败的憎恨和对强权非法侵害自身权益的维护。本案主人公一开始就是受害者并继续被迫害。
 西丰县是辽宁一个偏远、交通不便的贫困县。县委书记为“造福一方百姓”,兴建全国最大的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工程开建,赵俊萍的悲剧命运也就开始了。2006年5月16日,赵俊萍所有的评估值为三百多万的沈丰加油站被强迁。赵俊萍多次找拆迁办负责人请求赔偿未果。该负责人说:“这个我也做不了住,你只能找张书记。”赵俊萍找到县委书记张志国。张说:“你还想在西丰混不?要想混,就别跟我提差遣补偿!”曾经多次努力,在西丰不能解决的情况下,赵俊萍去沈阳请托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帮助解决,辽宁省人大、省政府主要对此做出批示:请西丰县政府予以解决沈丰加油站拆迁款问题。张志国见此批示后不仅不予解决问题,反而大发雷霆,在全县干部大会上公开扬言:“要把赵俊萍的企业从西丰县地图上抹去。”并表示要动用公安力量对赵俊萍采取措施。
 张志国说道做到。2007年3月3日西丰县公安局按照领导指示决定对赵俊萍偷税一案立案侦查。同日,公安局搜查了赵俊萍经营的鸿鹏自选商场。
 此时在沈阳治病的赵俊萍得到了消息。想到自己应得的补偿问题未解决反而又扣上了“莫须有”的罪名,加油站被强拆,商场被查封,张志国也太狠毒了。气愤之下,根据市井流传,编了一条短信:“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是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暗中案,官场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克强、文乐怎么办?锦涛坐在北京看。”3月10日、11日赵俊萍及其姐姐赵俊华、赵秋红(赵俊华之女)将该短信发给了西丰县部分领导干部。一则短信令县太爷更加恼怒,当即指示西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赵家大难临头。
 2007年3月14日西丰县公安局派出二十多名警察到鸿鹏商场,先后将赵秋红(赵俊萍外甥女)、刘振宇(赵秋红对象)、赵俊华抓捕,并对赵俊萍的父母实施控制,直至21日解除。西丰县公安局尹局长对赵俊华说:“告诉你,你已构成诽谤罪,依刑法叛你三年有期徒刑,你再嘴硬,判你个大满贯。”3月19日,批捕赵俊华、赵俊萍等人。
 3月15日,西丰县广播电视台播发通缉令,抓捕赵俊萍,罪名是涉嫌偷税及其她罪。有知情举报者,奖一千元。3月16日县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罪批准逮捕赵俊华。
 在沈阳的赵俊萍听到家人被抓后,决定去北京向中纪委反映情况。然而,还没有等赵俊萍将情况反映上去,3月21日就被西丰县公安局警察从北京抓回西丰县,没收了全部举报材料。赵俊萍身患疾病,在看守所中救治,因病重请求取保候审,但西丰县公安局始终不批准,一直被羁押。
 2007年10月30日,西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赵俊萍涉嫌“偷税、诽谤”罪一案。
 在法庭上,针对起诉书的指控,辩护律师指出:赵俊萍没有偷税行为,更不涉嫌犯有偷税罪;对赵俊萍犯诽谤罪的指控不成立。此案严重违法!
 关于偷税罪,西丰县国税局和地税局迫于县委主要领导压力,在明知赵俊萍不构成偷税罪的情况下,无奈向公安局递交了“稽查报告”,并没有以合法有效的程序认定赵俊萍有偷税行为。公安局违反法律程序,将“稽查报告”作为司法鉴定结论,以此为唯一依据指控赵俊萍犯偷税罪,是违法无效的。更为主要的是,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行为人只有竟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且不缴、少缴税款达到法定数量的,才构成偷税罪。这一点法律规定的部分清楚明确。鸿鹏商场在税务登记前从未收到税务机关的申报通知,在登记后,该商场按时纳税,从未欠税。
 关于诽谤罪,本案司法程序违法现象更加严重。根据法律规定,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必须有受害人自己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公安机关对自诉案件没有管辖权,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交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并不予立案侦查。西丰县公安局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而是按照县委个别领导的指示,立案贞办。西丰县公安局就此案所做的一切行为,都是违法无效的。法律还规定,行为人不许是捏造事实,并对诽谤人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才构成诽谤罪。而本案受害人张志国不仅没有起诉,而且没有出具任何证据,也没有出庭作证,证明其受害人及伤害后果如何严重。西丰县公安局根本没有调查证实赵俊萍编发短信内容是捏造事实还是客观反映事实!也没有收集张志国是否受到伤害及伤害程序的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本案开庭审理时,旁听着达五、六十人。此事正在这个小小的县城传了开来。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辩护律师的观点合情、合理、合法,相信赵俊萍是冤枉的,法院会主持公道判赵俊萍无罪的。许多人愤愤不平,认为县委书记张志国动用公、检、法机关,对一个弱女子下狠手,一定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张志国坚决不同意给赵家补偿,一定有原因的。有些人认为赵俊萍敢于向邪恶势力挑战,是好样的。还有些人担忧,党中央倡导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创建和谐社会。而一个县委书记却与党中央背道而驰,起所作所为,能使西丰县和谐稳定、百姓安居乐业吗?也有少数人的态度悲观:张志国是西丰县一把手,一手遮天,谁敢不听他的?西丰县出了那么多的事,怎么样了?人都被打死了,不也没事吗?建大市场违法占用农田、县财政亏空,强行摊派,市场冷冷清清,问题都明摆着,谁能解决呢?一弱女子能斗得过一个独断专行的县委书记吗?如果赵俊萍无罪,县委书记不就错了吗?所以赵俊萍在强权的压力下一定会被判……
 盼望党的十七大春风吹暖西丰县。
                     赵俊萍家属
                     2007年10月31日
从这些一面之词里,除了简单的发牢骚人云亦云,你还能看出什么?
我不太相信法院会糊涂到对于一个公安局根本没有立案权的诽谤自诉案件,还什么发回重新调查。恐怕是有人故意忽略了偷税案:
我又仔细看了一遍主贴,发现其实赵家指控的“县太爷大怒,指示办理诽谤案”“警察因为短信抓人”等内容都是没有事实和佐证的,而文中列举的“警察某日抓人”“某日控制”等可以核对的事实,其实都是因为偷税罪。我们不妨从头挑出其中关键事实来看:
1、
“2007年3月3日西丰县公安局按照领导指示决定对赵俊萍偷税一案立案侦查。同日,公安局搜查了赵俊萍经营的鸿鹏自选商场”
偷税案是否领导指示不清楚,但至少表明最早立案的是偷税案
2、
“3月10日、11日赵俊萍及其姐姐赵俊华、赵秋红(赵俊华之女)将该短信发给了西丰县部分领导干部。一则短信令县太爷更加恼怒,当即指示西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赵家大难临头。 ”

这是加在偷税案立案和3月14日警察控制赵家一些亲属之间的一段内容,明显是没有佐证的言辞,他们不可能看到县太爷如何震怒,如何指示公安局的。也没说公安局到底有没有因为诽谤罪立案。试想如果诽谤罪在公安局立案了,这么明显的违反刑诉法罪证,作者能不写吗?
3、“2007年3月14日西丰县公安局派出二十多名警察到鸿鹏商场,先后将赵秋红(赵俊萍外甥女)、刘振宇(赵秋红对象)、赵俊华抓捕,并对赵俊萍的父母实施控制,直至21日解除。鞣嵯毓簿忠殖ざ哉钥』担骸案嫠吣悖阋压钩煞贪铮佬谭ㄅ涯闳暧衅谕叫蹋阍僮煊玻心愀龃舐帷!保吃拢保谷眨墩钥』⒄钥∑嫉热恕?”

这是作者企图让读者看到“赵家因为短信大难临头”的后果,但是因为什么、以什么案件名义控制这些人,竟然没有直接说明。如果是因为短信,并且审问,调查的是短信诽谤问题,大可以写明白嘛,这样更显县太爷罪证确凿。但却只在后面加了一句“公安局长说….诽谤罪”,这又是没有佐证和事实的东西。如果是因为诽谤罪抓你们,公安局的笔录和案卷上必然有相关内容,公安局也必然会问谁发的短信,怎么传播的,大有东西可写,这些作者为什么不写?非要用某个人的一句不知什么场合下的话来“证明”?“3月19日,批捕赵俊华、赵俊萍等人”。又是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因为什么批捕?如果是诽谤罪,写明白了不是更有申诉效果?为什么不写明白什么罪名批捕?
把这些连在一起看,好像是赵家因为短信被“株连九族”,被批捕,但却没有一句话明确说明这一点,作者为什么这么大费周折把话说的这么隐晦,把段落安排得这么巧妙?如果把那些没有佐证的“县太爷震怒”“指示警察办诽谤案”“公安局长说”等内容剥去,你再联系最早关于偷税案的立案,其实你就发现作者列举的有事实根据的警察抓捕等等,其实都很可能是因为偷税案,而不是短信。3月14日控制赵家人,是因为在家族企业里财务帐目往往就由亲属控制,之后的批捕,其实是偷税罪逮捕,这就是为什么作者不愿意多写2个字来明确“冤情”,反而搞些移花接木的东西来让读者稀里糊涂。

4、
“3月15日,西丰县广播电视台播发通缉令,抓捕赵俊萍,罪名是涉嫌偷税及其她罪。有知情举报者,奖一千元。3月16日县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罪批准逮捕赵俊华。 ”
从这段看,就更可以看出3月14日的控制其实是调查偷税案。如果通缉令里面有诽谤罪,为什么不直接写明?不是更可以体现“因言获罪”?作者不是一直在强调“诽谤罪”吗,这里为什么用一个“其他罪”带过?而且后一句话更明确了3月14日被控制的赵竣华,检察院是以偷税罪批捕的,而不是诽谤罪,就更可以说明3月14日的所谓”赵家因为短信大难临头“其实是因为偷税案。而在那一段前后作者加入的所谓”短信“”县太爷震怒“”公安局长说“,现在看来也实在是独具匠心。
因此从这个赵家的一面之词,都可以大体推断所谓的“警察因为短信抓人”“因为诽谤被羁押9个月”恐怕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不是说县太爷就一定对,是可能存在以权压人,故意借故整人的情况,或者县长没有根据刑诉法去自诉诽谤罪,但作为当事人一方,用这种移花接木的春秋手法来写东西,企图借用目前网上对”因言获罪“的”公愤“来误导舆论,恐怕也不合适,就算有理,这下都不怎么让人同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