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局打人职工被辞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9:43:29
本报讯 (记者 马小六 张小玲)深圳福田区劳动局打人职员潘博彬被处以10天行政拘留和罚款500元。昨日记者从福田区委宣传部获悉,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报区劳动局同意,经区人事局批准,对潘博彬作出辞退决定。 >>>原文查看南都电子报
劳动局作出辞退决定
    昨日,福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针对潘博彬打人事件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由区纪委、监察局、劳动局组成的区事件工作组“关于潘博彬打人事件调查情况”汇报后,会议决定,责成福田区劳动局立即对潘博彬作出严肃处理。
    根据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的意见,福田区劳动局决定,要求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对潘博彬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上报审批。昨日下午,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对潘博彬作出辞退决定。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被打者陈女士的老公陈先生称,就这个事件来说,他们对处理结果基本满意,“对我们来说,这是一个公平的决定!”陈先生说。他称目前最重要的是给妻子治伤,妻子本人也需要休息,他本人也需要平静心情,至于民事赔偿等善后事宜要妻子病治好之后再说。
    记者昨日还从陈先生处获悉,前晚,区劳动局局长妻子、潘博彬的父母和妻子四人曾经要以下跪的方式向陈家求和。陈先生弟弟说,当潘博彬的岳母和妻子“咚”的一声跪在地上的时候,他急忙将她们扶了起来。他说,在这个事件上,打人的只是潘博彬,即使要通过下跪的方式来道歉的话,那也是潘博彬下跪,而不是他的父母或者妻子,况且他们不需要更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方式。
    陈先生说,下跪或许只是一种表达诚恳的道歉方式,潘博彬的家人确实不需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求得原谅。潘博彬当初如果能拿出这样的诚意道歉,事情也不会僵持到这样的地步。 (南方都市报)本报讯 (记者 马小六 张小玲)深圳福田区劳动局打人职员潘博彬被处以10天行政拘留和罚款500元。昨日记者从福田区委宣传部获悉,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报区劳动局同意,经区人事局批准,对潘博彬作出辞退决定。 >>>原文查看南都电子报
劳动局作出辞退决定
    昨日,福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针对潘博彬打人事件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由区纪委、监察局、劳动局组成的区事件工作组“关于潘博彬打人事件调查情况”汇报后,会议决定,责成福田区劳动局立即对潘博彬作出严肃处理。
    根据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的意见,福田区劳动局决定,要求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对潘博彬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上报审批。昨日下午,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对潘博彬作出辞退决定。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被打者陈女士的老公陈先生称,就这个事件来说,他们对处理结果基本满意,“对我们来说,这是一个公平的决定!”陈先生说。他称目前最重要的是给妻子治伤,妻子本人也需要休息,他本人也需要平静心情,至于民事赔偿等善后事宜要妻子病治好之后再说。
    记者昨日还从陈先生处获悉,前晚,区劳动局局长妻子、潘博彬的父母和妻子四人曾经要以下跪的方式向陈家求和。陈先生弟弟说,当潘博彬的岳母和妻子“咚”的一声跪在地上的时候,他急忙将她们扶了起来。他说,在这个事件上,打人的只是潘博彬,即使要通过下跪的方式来道歉的话,那也是潘博彬下跪,而不是他的父母或者妻子,况且他们不需要更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方式。
    陈先生说,下跪或许只是一种表达诚恳的道歉方式,潘博彬的家人确实不需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求得原谅。潘博彬当初如果能拿出这样的诚意道歉,事情也不会僵持到这样的地步。 (南方都市报)
还算是有好结果。
不过那个人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混不下去,还是可以他岳丈大人找关系到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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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永远的麦子 于 2007-11-8 12:52 发表
看来局长女婿要罪加三等啊....................

要不就可以张扬跋扈,视法律为粪土.....

如被媒体曝光,则罪加三等,杀之而后快,给众人看看......

可怜的TG.......................

一个合同工违反治安条例 ...

主要是成为社会热点和新闻聚焦,别说机关了,就是企业也得上层出面处理
那没有媒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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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现在党群矛盾和社会阶层矛盾太突出了,这个事就得吵到天,杀鸡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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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本来很不完善,就是需要舆论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