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日本要按指纹 在日华人准备递交抗议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10 09:05:53
【星岛网讯】日本政府在10月4日召开事务次官(常务副部长)会议,通过了2006年5月24日日本政府公布的《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部分改正法》将在11月20日正式实施方案,这项方案随即在10月5日的日本阁僚会议上正式通过。在日本的华人对这一制度的反对呼声很大。日本新华侨华人会准备就此向日本政府递交抗议书。

  《日本中文导报》报道,这个新改正的法律规定,外国人入境日本时有义务提供指纹和面部照片。1993年1月,日本政府曾取消了特别永住者与永住者登记指纹的制度;2000年4月1日起,非永住者登记指纹的制度被取消,而新的《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部分改正法》,将使指纹入境制度在全体外国人中再次复活。

  据说,这个法律的制定,是为了防患恐怖行为于未然而采取的措施。新入境审查制度规定,来日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时需提供指纹和面部照片,并接受入国审查官的审查。有义务提供这些个人数据却拒绝提供的外国人,将被拒绝入境。

  日本的外国人按指纹制度始于1952年4月。日本政府借《旧金山讲和条约》正式生效之机,废除了日本旧殖民地出身的人们的“日本国籍”,使他们成为了“外国人”。与此同时,1952年4月《外国人登录令》被《外国人登录法》取代,作为“同一性确认的手段”,新设登录指纹制度等,把在日外国人作为管理、监视的对象。

  由于在日外国人强烈反对,14岁以上在日外国人登录指纹制度被迫延期三年,到1955年4月才开始实施。当时,不论是日本国内还是国际社会,都认为“把外国人当犯人一样对待,是对人权的极大侵害”,批判声层出不穷,至今没有中断。80年代初,日本加入国际人权规章和难民条约。1982年,外国人登记转换制度由3年更新延长到5年,登记指纹义务也从14岁被提高了到16岁以上。但是,登记指纹、携带登录证义务、处罚制度等却照样存在。

  1983年12月,在日外国人向国会递交了181万人署名请求,要求政府取消登记指纹制度。后又经过近10年的斗争,终于在1993年1月,政府取消了特别永住者与永住者登记指纹的制度;而在1999年8月13日,日本国会正式通过《外国人登录法部分改正法》,并从2000年4月1日起全部取消外国人指纹入境制度。但事到如今,这一制度又在反恐的背景下复活了。

  日本律师联合会针这一制度的复活发表反对声明。声明指出:(1)指纹入境制度侵犯了外国人的隐私权;(2)可能在日本社会中助长全体外国人都是危险群体的偏见。在日韩国人团体则表示,这项法案将助长一种观点:那就是所有外国人都被视为罪犯,甚至不受此项法律限制的人也是如此。

  在日华人对指纹入境制的复活和变本加厉有很多反对的呼声。日本新华侨华人会会长吴智深说:日本在去年搞这个法律时,日本新华人华侨会就在机关杂志《新侨》上发表文章表示反对。我们认为,这种做法首先不符合国际惯例;第二对日本的人才强国国策和国际化不利。日本自认是个经济大国,所以美国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这种想法无益于日本的国益,这种做法会打击很多外国优秀人才的积极性,使他们对日本失望并弃之而去。我们日本新华侨华人会准备就此向日本政府递交抗议书。

  中国国家旅游局(东京)首席代表范巨灵先生则认为:从今年11月起实施“外国人出入境按指纹措施”,将引起入境外国人的心理反感,可能重创中国人访问日本的积极性。

  在日居住长十年之久的李女士对此表示说:这是把我们当成犯人来看待,但是也没有办法,也不能一赌气、一跺脚就离开日本,只好忍气吞声。

  目前在世界上,对外国人采取指纹入境制度的只有美国和日本。而美国在“911”以后采取的过度防范措施在国内受到了广泛的批判。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朱迪丝"巴拉特在她的新着《生存的危险》一书中指出:2001年秋天使我感到,美利坚合众国正在使自己失去作为国际共同体一员的机会,而民族主义得到了话语权,监视机制得到强化,宪法所保障的权利处于停止状态,监视与审查在蔓延,有时明目张胆,有时在无言中进行。

新入境审查制度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向入国审查官提交护照及所填写的出入境卡;2、在入国审查官的引导下,在指纹机上记录电磁指纹信息;3、用指纹机上部的照相机拍摄面部照片;4、接受入国审查官的询问;5、从入国审查官那里取回护照,审查完毕。

下列人员可以免除指纹审查:

  1、特别永住者;2、未满16岁者;3、进行“外交”、“公用”在留资格领域内活动的人;4、受邀请的国家行政机关首长;5、法务省省令所规定的相当于3、4项规定的人。

  对于外国人所提供的个人识别信息,会根据《行政机关所保有的个人情报保护法》正当处理,在情报安全方面将采取万全措施。【星岛网讯】日本政府在10月4日召开事务次官(常务副部长)会议,通过了2006年5月24日日本政府公布的《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部分改正法》将在11月20日正式实施方案,这项方案随即在10月5日的日本阁僚会议上正式通过。在日本的华人对这一制度的反对呼声很大。日本新华侨华人会准备就此向日本政府递交抗议书。

  《日本中文导报》报道,这个新改正的法律规定,外国人入境日本时有义务提供指纹和面部照片。1993年1月,日本政府曾取消了特别永住者与永住者登记指纹的制度;2000年4月1日起,非永住者登记指纹的制度被取消,而新的《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部分改正法》,将使指纹入境制度在全体外国人中再次复活。

  据说,这个法律的制定,是为了防患恐怖行为于未然而采取的措施。新入境审查制度规定,来日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时需提供指纹和面部照片,并接受入国审查官的审查。有义务提供这些个人数据却拒绝提供的外国人,将被拒绝入境。

  日本的外国人按指纹制度始于1952年4月。日本政府借《旧金山讲和条约》正式生效之机,废除了日本旧殖民地出身的人们的“日本国籍”,使他们成为了“外国人”。与此同时,1952年4月《外国人登录令》被《外国人登录法》取代,作为“同一性确认的手段”,新设登录指纹制度等,把在日外国人作为管理、监视的对象。

  由于在日外国人强烈反对,14岁以上在日外国人登录指纹制度被迫延期三年,到1955年4月才开始实施。当时,不论是日本国内还是国际社会,都认为“把外国人当犯人一样对待,是对人权的极大侵害”,批判声层出不穷,至今没有中断。80年代初,日本加入国际人权规章和难民条约。1982年,外国人登记转换制度由3年更新延长到5年,登记指纹义务也从14岁被提高了到16岁以上。但是,登记指纹、携带登录证义务、处罚制度等却照样存在。

  1983年12月,在日外国人向国会递交了181万人署名请求,要求政府取消登记指纹制度。后又经过近10年的斗争,终于在1993年1月,政府取消了特别永住者与永住者登记指纹的制度;而在1999年8月13日,日本国会正式通过《外国人登录法部分改正法》,并从2000年4月1日起全部取消外国人指纹入境制度。但事到如今,这一制度又在反恐的背景下复活了。

  日本律师联合会针这一制度的复活发表反对声明。声明指出:(1)指纹入境制度侵犯了外国人的隐私权;(2)可能在日本社会中助长全体外国人都是危险群体的偏见。在日韩国人团体则表示,这项法案将助长一种观点:那就是所有外国人都被视为罪犯,甚至不受此项法律限制的人也是如此。

  在日华人对指纹入境制的复活和变本加厉有很多反对的呼声。日本新华侨华人会会长吴智深说:日本在去年搞这个法律时,日本新华人华侨会就在机关杂志《新侨》上发表文章表示反对。我们认为,这种做法首先不符合国际惯例;第二对日本的人才强国国策和国际化不利。日本自认是个经济大国,所以美国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这种想法无益于日本的国益,这种做法会打击很多外国优秀人才的积极性,使他们对日本失望并弃之而去。我们日本新华侨华人会准备就此向日本政府递交抗议书。

  中国国家旅游局(东京)首席代表范巨灵先生则认为:从今年11月起实施“外国人出入境按指纹措施”,将引起入境外国人的心理反感,可能重创中国人访问日本的积极性。

  在日居住长十年之久的李女士对此表示说:这是把我们当成犯人来看待,但是也没有办法,也不能一赌气、一跺脚就离开日本,只好忍气吞声。

  目前在世界上,对外国人采取指纹入境制度的只有美国和日本。而美国在“911”以后采取的过度防范措施在国内受到了广泛的批判。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朱迪丝"巴拉特在她的新着《生存的危险》一书中指出:2001年秋天使我感到,美利坚合众国正在使自己失去作为国际共同体一员的机会,而民族主义得到了话语权,监视机制得到强化,宪法所保障的权利处于停止状态,监视与审查在蔓延,有时明目张胆,有时在无言中进行。

新入境审查制度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向入国审查官提交护照及所填写的出入境卡;2、在入国审查官的引导下,在指纹机上记录电磁指纹信息;3、用指纹机上部的照相机拍摄面部照片;4、接受入国审查官的询问;5、从入国审查官那里取回护照,审查完毕。

下列人员可以免除指纹审查:

  1、特别永住者;2、未满16岁者;3、进行“外交”、“公用”在留资格领域内活动的人;4、受邀请的国家行政机关首长;5、法务省省令所规定的相当于3、4项规定的人。

  对于外国人所提供的个人识别信息,会根据《行政机关所保有的个人情报保护法》正当处理,在情报安全方面将采取万全措施。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权利要求入境者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