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禁摩\"续闻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7:02:37
最近在几个网上都对广州市政府的措施进行了探讨,包括原来对微型车的限制,我从网上抄一些精华和大家分享.

主要来源:太平洋

1.在一个城市里无论你选择哪一种交通方式,对全体市民来讲,都只能是一个“少数”群体。如果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来否定任何一种交通方式,都是不科学的,这并不是真的民主,因为选择不同交通方式的群体之间的利益是不同的;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怎么能用人数的多少来判断事情的应该与否呢?更何况很多人只是从个人利益、以个人的感受为出发点发表作出判断(不是不允许大家发表意见,只是在进行政策决策时更多的应该从科学的、全面的角度考虑问题)。
  不仅是ZF提出的所谓“七宗罪”牵强无理、毫无逻辑可言,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还要挑起有摩托车的市民与没有摩托车的市民之间的矛盾,让没有摩托车的市民“替”ZF说话来达到目的。ZF用这样的方式禁摩,从本质上讲是在否定(或者说剥夺)普通市民对交通方式的选择权(摩托车是广大市民出行方式的一种)。ZF以这样的方式禁摩,同样也可以用这样的方式禁掉其他想禁的东西(想想以前的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小货车、1000CC以下小汽车等等,都有类似命运)。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十万分的反对这样的禁摩。并从个人感情上可怜为ZF所利用
部分市民。

2.国内一些大中城市的政府一旦遇到交通紧张的问题,不是先从自身的管理水平入手改善交通管理的水平,而是先从老百姓身上找办法,不是禁这个就是限那个,而且怎么说都振振有词,似乎总是很有道理,其实就是权大于法的表现。而且以他们自己的一些说辞为例,他们总是以国外如何如何来挟洋人以自重,但事实上好象国外的大城市靠禁这种交通工具禁那种工具来解决交通问题的例子并不多,而靠提高交通管理水平解决交通问题才是关键。
3.其实摩托车是否允许行驶并不是主要的,而是它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无论你有千万个理由也不能说禁就禁,至少也应有个合理的赔偿,否则等同于抢劫!人民如何能在这样的政府管理下安居乐业?!
4.看看广州改革开放二十年了,道路的状况怎样呢?天河——一个新兴科技商贸区,非上下班高峰期照样堵车,再看看人家香港,道路状况比广州要合理的多,人家香港有多少交警啊,有多少政府公车啊,军车和警车能够随随便便私用而且违反交通规则吗?一是政府在城市规划上存在重大失误;大家如果乘座飞机时注意就可以看到了,整个城市毫无规划,杂乱无章,旧城改造后原有的井字规划荡然无存,整个广州找不到一条直路,新建的城区道路狭小,没有远见卓识,根本不象什么国际大都市,连广圆快速干线都快不起来,从外地一百多公里赶回来还用不了两个小时,可一下高速,在市内不到十公里的路程居然要化去一个多小时,
5.真正的广州01牌摩托车会有人感用来作案吗?车主最多会去做搭客仔(多为下岗工人,为了生计去挣些辛苦钱,但本人并不赞成这种挣钱的方法),他们是不敢去犯案的,其实他们也是广州的良好市民。其实去用摩托车抢夺多是外地人用假广州牌或者是外地牌的摩托车去作案!再看看现在的广州,以前出台了那么多限制外地摩托车的法规,到现在执行的这样了??还不是老样子!!满街的外地摩托车!!!这就是政府无能,执法不力的结果,到现在没有办法了,只有(斩脚趾,避沙虫)!损害了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存他们政府领导少数的面子,外面的人看了会说:广州现在如何的好,水平如何的高,已经和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相媲美了。其实是这样的吗?无能的政府,听听广大市民的呼声吧!其实真正要做的是家强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教育,是有教训的教育,要大力地要做到每个市民都遵守交通规则,改善好交通设施的合理和实用性,这样才是有效地改善交通问题的当前任务!
6.各位领导:
   官字两个口,不能以官压人,强词夺理!我本人申请参加市政府的听证会,因为要准备意见文字提纲,我们在提纲里提的意见比较尖锐,所以根本就不里我们,而且不给我们参加!我们的意见是:
  1).政府这样大面积的限制摩托车行使的道路是违反国家关于道路交通的法律的!我们依法缴纳车船税,养路费,广州的年票费,我们的车每年年审,我们有驾驶执照,我们一切都尊照法律和政府的规定,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依法用车?如果政府因为市民的需要,对少量的道路进行阶段性的限制,我们做为市民是给以理解的,实际上我们也忍受了,那么你们也不能变本加厉的,这样限制行使,几乎就不让我们用了呀!我们依法用摩托车有什么错?犯什么法?你们这样大面积的不让摩托车行使有什么法律依据?你们知道吗:现在中国是法制社会,如果你们一定要违反法律,我们就一定会运用行政诉讼法把市政府告上法庭,以保护我们这一点小小的权利!我们告戒各位,依法行政.
  2).限制摩托车行使的决策人可以肯定是坐着公家的汽车的人想出来的!要是有钱,买的起,用的起,谁愿意"皮包肉"?谁愿意夏天日晒雨淋,冬天冻的发抖?你们要知道这是老百姓没有办法呀!明白吗?当官的?你们可以用我们老百姓的税收买高级汽车,请专门司机,用公家汽油,一点也不心疼,连老百姓的生活和生产工具摩托车(我们自己拿钱交了全部的费用)都不给用,你们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吗?
  3).你们强加给摩托车的那么多的罪名其实都是强词夺理的!你们说摩托车抢劫,那么还有开汽车抢劫银行的大案呢,你们为什么不限制汽车?我们可以说开摩托车的人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是好人,怎么就可以因噎废食了呢?难道没有摩托车就没有抢劫的了吗?在白云山上不就是发生了教师被集体抢劫的事件,知道吗:那些匪徒没有开摩托车!!!至于交通事故,高速公路发生的恶性交通事故发生群死群伤的悲惨事件,那么是不是要封闭高速公路?至于废气污染,小小的摩托车排量也小,经过每年的年审,排气都达到国家的标准,你们有什么依据说她污染?其实公共汽车,外地的客运客车,泥头车才是出大黑烟的,你们怎么就视而不见?那才是主要的问题!交通堵塞也是摩托车的罪状之一,你们说有35万台摩托车,要是全部发展为汽车,那么广州的道路和停车场一定会瘫痪的,你信不信?其实摩托车根本就不堵塞,只不过是个别当官的坐在人民给他的高级小汽车里看的不舒服罢了!
  4).根据国家的规定,严格的进行摩托车的管理,包括技术状况,排气,外观等,严格的按照交通规则进行处罚,按照规定的年限进行报废,广州的摩托车是可以走一条又遵守法律,又合乎民心的道路来的!
  5).可以说,现在拥有摩托车和开摩托车的人一定不富也不贵(一般而言),他们是弱势团体,现在广州要加强现代化建设我们是赞成和支持的,但是并不是全部人都已经富了起来,做为广州市的领导要明白,你们拿的是公务员的高工资,而还有广大的人民群众还很苦的,"饱汉不知饿汉饥",他们一角钱一分钱的赚回来好辛苦的呀!您们知道吗?长官大人?你们一会要限制摩托车,一会不让1000CC以下的汽车上牌(听说是因为某位领导嫌1000CC以下的汽车跑的慢!)怪不得大家说,广州市实行的是富人政策!广州人都富了吗?你们清楚吗?今天的报纸刊登了国家六部委关于各地政府不能限制微型汽车的使用,并且要进行检查,我可以告诉你们,在这个问题上,你们违法了!作为政府,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人民才会拥护你!只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才能真正做到"三个代表".

7.我的摩托车是用来上班的。当初是用2万元买的牌子。你们的市长有专车上下班,如你也是用交通车上下班,我看你是否也说禁止摩托车?当领导的有几个是使用公交车的?当年周恩来总理还会坐公交车,体察民情,现在的市长大人们,你们用什么来体察民情呢?是用走过场的听证会吗?广州到底是那些人可以使用私家车?在学校门前的公车私用,你们禁止得了吗?我很想林市长告诉我们“当老师的可以用私家车上下班”。人家深圳的教师都是这样,你广州的市长敢说吗?你现在给广州市的中小学的老师的工资是多少?难道他们不想买车?想下雨天被雨淋吗?最近在几个网上都对广州市政府的措施进行了探讨,包括原来对微型车的限制,我从网上抄一些精华和大家分享.

主要来源:太平洋

1.在一个城市里无论你选择哪一种交通方式,对全体市民来讲,都只能是一个“少数”群体。如果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来否定任何一种交通方式,都是不科学的,这并不是真的民主,因为选择不同交通方式的群体之间的利益是不同的;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怎么能用人数的多少来判断事情的应该与否呢?更何况很多人只是从个人利益、以个人的感受为出发点发表作出判断(不是不允许大家发表意见,只是在进行政策决策时更多的应该从科学的、全面的角度考虑问题)。
  不仅是ZF提出的所谓“七宗罪”牵强无理、毫无逻辑可言,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还要挑起有摩托车的市民与没有摩托车的市民之间的矛盾,让没有摩托车的市民“替”ZF说话来达到目的。ZF用这样的方式禁摩,从本质上讲是在否定(或者说剥夺)普通市民对交通方式的选择权(摩托车是广大市民出行方式的一种)。ZF以这样的方式禁摩,同样也可以用这样的方式禁掉其他想禁的东西(想想以前的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小货车、1000CC以下小汽车等等,都有类似命运)。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十万分的反对这样的禁摩。并从个人感情上可怜为ZF所利用
部分市民。

2.国内一些大中城市的政府一旦遇到交通紧张的问题,不是先从自身的管理水平入手改善交通管理的水平,而是先从老百姓身上找办法,不是禁这个就是限那个,而且怎么说都振振有词,似乎总是很有道理,其实就是权大于法的表现。而且以他们自己的一些说辞为例,他们总是以国外如何如何来挟洋人以自重,但事实上好象国外的大城市靠禁这种交通工具禁那种工具来解决交通问题的例子并不多,而靠提高交通管理水平解决交通问题才是关键。
3.其实摩托车是否允许行驶并不是主要的,而是它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无论你有千万个理由也不能说禁就禁,至少也应有个合理的赔偿,否则等同于抢劫!人民如何能在这样的政府管理下安居乐业?!
4.看看广州改革开放二十年了,道路的状况怎样呢?天河——一个新兴科技商贸区,非上下班高峰期照样堵车,再看看人家香港,道路状况比广州要合理的多,人家香港有多少交警啊,有多少政府公车啊,军车和警车能够随随便便私用而且违反交通规则吗?一是政府在城市规划上存在重大失误;大家如果乘座飞机时注意就可以看到了,整个城市毫无规划,杂乱无章,旧城改造后原有的井字规划荡然无存,整个广州找不到一条直路,新建的城区道路狭小,没有远见卓识,根本不象什么国际大都市,连广圆快速干线都快不起来,从外地一百多公里赶回来还用不了两个小时,可一下高速,在市内不到十公里的路程居然要化去一个多小时,
5.真正的广州01牌摩托车会有人感用来作案吗?车主最多会去做搭客仔(多为下岗工人,为了生计去挣些辛苦钱,但本人并不赞成这种挣钱的方法),他们是不敢去犯案的,其实他们也是广州的良好市民。其实去用摩托车抢夺多是外地人用假广州牌或者是外地牌的摩托车去作案!再看看现在的广州,以前出台了那么多限制外地摩托车的法规,到现在执行的这样了??还不是老样子!!满街的外地摩托车!!!这就是政府无能,执法不力的结果,到现在没有办法了,只有(斩脚趾,避沙虫)!损害了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存他们政府领导少数的面子,外面的人看了会说:广州现在如何的好,水平如何的高,已经和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相媲美了。其实是这样的吗?无能的政府,听听广大市民的呼声吧!其实真正要做的是家强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教育,是有教训的教育,要大力地要做到每个市民都遵守交通规则,改善好交通设施的合理和实用性,这样才是有效地改善交通问题的当前任务!
6.各位领导:
   官字两个口,不能以官压人,强词夺理!我本人申请参加市政府的听证会,因为要准备意见文字提纲,我们在提纲里提的意见比较尖锐,所以根本就不里我们,而且不给我们参加!我们的意见是:
  1).政府这样大面积的限制摩托车行使的道路是违反国家关于道路交通的法律的!我们依法缴纳车船税,养路费,广州的年票费,我们的车每年年审,我们有驾驶执照,我们一切都尊照法律和政府的规定,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依法用车?如果政府因为市民的需要,对少量的道路进行阶段性的限制,我们做为市民是给以理解的,实际上我们也忍受了,那么你们也不能变本加厉的,这样限制行使,几乎就不让我们用了呀!我们依法用摩托车有什么错?犯什么法?你们这样大面积的不让摩托车行使有什么法律依据?你们知道吗:现在中国是法制社会,如果你们一定要违反法律,我们就一定会运用行政诉讼法把市政府告上法庭,以保护我们这一点小小的权利!我们告戒各位,依法行政.
  2).限制摩托车行使的决策人可以肯定是坐着公家的汽车的人想出来的!要是有钱,买的起,用的起,谁愿意"皮包肉"?谁愿意夏天日晒雨淋,冬天冻的发抖?你们要知道这是老百姓没有办法呀!明白吗?当官的?你们可以用我们老百姓的税收买高级汽车,请专门司机,用公家汽油,一点也不心疼,连老百姓的生活和生产工具摩托车(我们自己拿钱交了全部的费用)都不给用,你们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吗?
  3).你们强加给摩托车的那么多的罪名其实都是强词夺理的!你们说摩托车抢劫,那么还有开汽车抢劫银行的大案呢,你们为什么不限制汽车?我们可以说开摩托车的人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是好人,怎么就可以因噎废食了呢?难道没有摩托车就没有抢劫的了吗?在白云山上不就是发生了教师被集体抢劫的事件,知道吗:那些匪徒没有开摩托车!!!至于交通事故,高速公路发生的恶性交通事故发生群死群伤的悲惨事件,那么是不是要封闭高速公路?至于废气污染,小小的摩托车排量也小,经过每年的年审,排气都达到国家的标准,你们有什么依据说她污染?其实公共汽车,外地的客运客车,泥头车才是出大黑烟的,你们怎么就视而不见?那才是主要的问题!交通堵塞也是摩托车的罪状之一,你们说有35万台摩托车,要是全部发展为汽车,那么广州的道路和停车场一定会瘫痪的,你信不信?其实摩托车根本就不堵塞,只不过是个别当官的坐在人民给他的高级小汽车里看的不舒服罢了!
  4).根据国家的规定,严格的进行摩托车的管理,包括技术状况,排气,外观等,严格的按照交通规则进行处罚,按照规定的年限进行报废,广州的摩托车是可以走一条又遵守法律,又合乎民心的道路来的!
  5).可以说,现在拥有摩托车和开摩托车的人一定不富也不贵(一般而言),他们是弱势团体,现在广州要加强现代化建设我们是赞成和支持的,但是并不是全部人都已经富了起来,做为广州市的领导要明白,你们拿的是公务员的高工资,而还有广大的人民群众还很苦的,"饱汉不知饿汉饥",他们一角钱一分钱的赚回来好辛苦的呀!您们知道吗?长官大人?你们一会要限制摩托车,一会不让1000CC以下的汽车上牌(听说是因为某位领导嫌1000CC以下的汽车跑的慢!)怪不得大家说,广州市实行的是富人政策!广州人都富了吗?你们清楚吗?今天的报纸刊登了国家六部委关于各地政府不能限制微型汽车的使用,并且要进行检查,我可以告诉你们,在这个问题上,你们违法了!作为政府,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人民才会拥护你!只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才能真正做到"三个代表".

7.我的摩托车是用来上班的。当初是用2万元买的牌子。你们的市长有专车上下班,如你也是用交通车上下班,我看你是否也说禁止摩托车?当领导的有几个是使用公交车的?当年周恩来总理还会坐公交车,体察民情,现在的市长大人们,你们用什么来体察民情呢?是用走过场的听证会吗?广州到底是那些人可以使用私家车?在学校门前的公车私用,你们禁止得了吗?我很想林市长告诉我们“当老师的可以用私家车上下班”。人家深圳的教师都是这样,你广州的市长敢说吗?你现在给广州市的中小学的老师的工资是多少?难道他们不想买车?想下雨天被雨淋吗?
严重支持!那些要禁摩的领导,砖家,学者们。他们坐的是什么!请他们去挤公交,请他们上班迟到!TMD
我是支持禁摩的………………
以下是引用colin0202在2004-2-4 19:58:00的发言:
我是支持禁摩的………………

我也~但我很无奈,这样的办法不是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