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荡平玉米地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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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荡平玉米地建派出所
2007-08-25 10:15:23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网友评论 0 条 进入北京论坛
http://bj.news.163.com/07/0825/10/3MO173V1003800C8.html


  被荡平的15亩玉米地。本报实习生 张魁 摄


京华时报8月25日报道  再有一个月就可以收获了,通州区宋庄镇徐辛庄村村西的一片玉米地却在8月17日这天被铲平。用地单位是当地的宋庄镇政府,他们打算在这里建一个派出所的办公楼,但目前尚无审批手续。


15亩玉米地被荡平

“好好的15亩玉米,就这样被砍光了。”通州区宋庄镇徐辛庄村村民平振和指着村西的一片空地说。

平振和等几十名村民称,原来这块地上的玉米有一人多高,玉米棒子都已灌浆,再过一个月就能收获了。但在8月17日早8点多,4辆货车开进玉米地,车上下来十几个人,不由分说,就开始砍青装车。“我们问,为什么要砍青?那些人说,你们管不着,不能妨碍我们施工。”平振和说,不到一天,15亩玉米就被铲平了。

被毁的“玉米地”里已没有玉米了,在边角还残存一些断茬。地四周在打地基圈围墙,附近搭起两个临时工棚,一台挖掘机在作业。

租地计划建派出所

宋庄镇徐辛庄支书刘学良说,用地单位是宋庄镇政府,镇政府计划在这块地上建一个派出所。今年年初,镇政府与徐辛庄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

根据协议,徐辛庄村委会同意把这15亩地租给镇政府建派出所。租赁期限为20年,镇政府每年给徐辛庄每亩6000元的土地租赁费,并每5年增长5% 。

刘学良说,徐辛庄村委会为此已召开村代表会,大家同意把地出租赚钱。在村委会的争取下,镇政府还同意给一些青苗补偿,目前已兑现给具体耕种的村民。

“不同意不成呀,头儿说了,这是镇里要占的地,不签以后什么好处都没我村的了。”村民代表杨秀兰说。“说是租其实就是卖,没办法。书记说,镇里、派出所都惹不起,就得签,不签不能散会。”村民代表张先生说。

刘学良称,被砍青的15亩地,分别由徐辛庄的13户村民耕种。在砍青前,他们同意放弃权利,并拿到镇政府给的两年每亩820元的青苗补偿费。“村书记上门做工作,说这是镇政府占地,不签没什么好处。”13户村民之一的赵希杰说,“打心眼儿里说,我是不愿意的,他们给的价钱太低。”

毁田圈地无合法手续

村民们称,村里现有耕地仅剩500来亩,平均到农户头上,人均只有0.5亩。平振和说,大伙最大的意见是有关方面毁田圈地,却拿不出合法的审批手续。“镇政府要用我们村耕地,为什么不征呢?现在土地承包证还在村民手里呢!”

今年6月,全村近千名村民中,有700余人联名反对,不同意在这15亩地上建派出所。而镇政府对村民的反映至今没有作出回复。

宋庄镇镇政府规划科主任王东海说,将徐辛庄的15亩玉米地砍青,是镇政府用地需要。王东海称,徐辛庄派出所现办公场地规模小,用房少,已满足不了工作要求,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镇政府决定要在那里给徐辛庄派出所建设新的办公楼。

王东海强调说,徐辛庄这块地,在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宋庄镇镇域规划之内,已经规划为建设用地,可以建设徐辛庄派出所。对此,记者要求看相关的文件时,被王东海婉拒。

王东海之后又表示,该项目有关审批手续,目前还在办理之中。

-律师说法


以租代征属违法行为

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良斌说,以签署《协议书》来转让土地从事建设项目,以租代征,属于违法行为。

王良斌说,因建设需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必须先办理土地征用等手续,否则违法。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发包人村委会无权在承包期内收回承包地。

同时,县级人民政府无权一次性批准征用15亩土地。 (京华时报)镇政府荡平玉米地建派出所
2007-08-25 10:15:23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网友评论 0 条 进入北京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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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荡平的15亩玉米地。本报实习生 张魁 摄


京华时报8月25日报道  再有一个月就可以收获了,通州区宋庄镇徐辛庄村村西的一片玉米地却在8月17日这天被铲平。用地单位是当地的宋庄镇政府,他们打算在这里建一个派出所的办公楼,但目前尚无审批手续。


15亩玉米地被荡平

“好好的15亩玉米,就这样被砍光了。”通州区宋庄镇徐辛庄村村民平振和指着村西的一片空地说。

平振和等几十名村民称,原来这块地上的玉米有一人多高,玉米棒子都已灌浆,再过一个月就能收获了。但在8月17日早8点多,4辆货车开进玉米地,车上下来十几个人,不由分说,就开始砍青装车。“我们问,为什么要砍青?那些人说,你们管不着,不能妨碍我们施工。”平振和说,不到一天,15亩玉米就被铲平了。

被毁的“玉米地”里已没有玉米了,在边角还残存一些断茬。地四周在打地基圈围墙,附近搭起两个临时工棚,一台挖掘机在作业。

租地计划建派出所

宋庄镇徐辛庄支书刘学良说,用地单位是宋庄镇政府,镇政府计划在这块地上建一个派出所。今年年初,镇政府与徐辛庄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

根据协议,徐辛庄村委会同意把这15亩地租给镇政府建派出所。租赁期限为20年,镇政府每年给徐辛庄每亩6000元的土地租赁费,并每5年增长5% 。

刘学良说,徐辛庄村委会为此已召开村代表会,大家同意把地出租赚钱。在村委会的争取下,镇政府还同意给一些青苗补偿,目前已兑现给具体耕种的村民。

“不同意不成呀,头儿说了,这是镇里要占的地,不签以后什么好处都没我村的了。”村民代表杨秀兰说。“说是租其实就是卖,没办法。书记说,镇里、派出所都惹不起,就得签,不签不能散会。”村民代表张先生说。

刘学良称,被砍青的15亩地,分别由徐辛庄的13户村民耕种。在砍青前,他们同意放弃权利,并拿到镇政府给的两年每亩820元的青苗补偿费。“村书记上门做工作,说这是镇政府占地,不签没什么好处。”13户村民之一的赵希杰说,“打心眼儿里说,我是不愿意的,他们给的价钱太低。”

毁田圈地无合法手续

村民们称,村里现有耕地仅剩500来亩,平均到农户头上,人均只有0.5亩。平振和说,大伙最大的意见是有关方面毁田圈地,却拿不出合法的审批手续。“镇政府要用我们村耕地,为什么不征呢?现在土地承包证还在村民手里呢!”

今年6月,全村近千名村民中,有700余人联名反对,不同意在这15亩地上建派出所。而镇政府对村民的反映至今没有作出回复。

宋庄镇镇政府规划科主任王东海说,将徐辛庄的15亩玉米地砍青,是镇政府用地需要。王东海称,徐辛庄派出所现办公场地规模小,用房少,已满足不了工作要求,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镇政府决定要在那里给徐辛庄派出所建设新的办公楼。

王东海强调说,徐辛庄这块地,在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宋庄镇镇域规划之内,已经规划为建设用地,可以建设徐辛庄派出所。对此,记者要求看相关的文件时,被王东海婉拒。

王东海之后又表示,该项目有关审批手续,目前还在办理之中。

-律师说法


以租代征属违法行为

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良斌说,以签署《协议书》来转让土地从事建设项目,以租代征,属于违法行为。

王良斌说,因建设需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必须先办理土地征用等手续,否则违法。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发包人村委会无权在承包期内收回承包地。

同时,县级人民政府无权一次性批准征用15亩土地。 (京华时报)
玉米地...玉米...
凉粉摊还让摆就成了.
:L :L :L :L
大叔真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