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智能设计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6:31:14
智能设计论:
一具行走的僵尸

方舟子

原载《科学世界》2004年第1期


  一般人听到“原教旨主义”,想到的是中东那些伊斯兰极端教派和国家。其实基督教也有原教旨主义,其大本营就是正和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激战的美国。美国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人口信奉基督教《圣经》字字是真理,属于原教旨主义者。他们集中在较为落后的南方各州,又由于美国实行政教分离的政治制度,所以政治势力不那么强大,而且在法律上处处受限制。不过,基督教原教旨主义仍然是阻碍美国社会进步的一个重大力量,例如,一百多年来他们想方设法要阻挠做为现代生物学基础的进化论的教学。在20世纪20年代,阿肯萨斯、密西西比、田纳西等州都通过法律禁止在公立学校教进化论。1925年在田纳西州代顿镇,中学教师斯考普斯因为教进化论而受审,震惊世界。直到1967年,田纳西州议会才撤销了反进化论法。1968年,阿肯萨斯小石城的一位高中生物教师挑战该州的反进化论法,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判决这样的法律违宪。此后,神创论者开始改变策略,发起一个“科学神创论”运动,声称神创论是和进化论一样的“科学理论”,应该在生物学课堂上同时教学。在80年代初,他们成功地游说阿肯萨斯和路易斯安纳的议会通过法律,要求公立学校用“同等的时间”教进化论和神创论。1987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这样的法律违宪,因为神创论是宗教,而非科学,不能像进化论那样做为一种科学理论来教。

  从那以后,神创论者再次改变策略。为了不被视为宗教,他们避免使用“上帝”的字眼,不说生物是“神创”的,而改说生物是“智能设计”的,要求把“智能设计论”做为一种科学理论来教。这个智能设计论运动经过一番乔装打扮,尽管在学术界没有市场,却能迷惑外行,在美国公众当中获得了相当大的支持。美国科教界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各种机构纷纷表态反对智能设计论运动,例如世界上最大的科学组织——美国科学促进会曾在2002年11月通过决议反对在科学课程中教智能设计论,呼吁其下属组织和成员站出来帮助政策制定者了解科学的本质、当代进化论的内容和让他们知道智能设计论没有科学依据,不能用于科学教育。智能设计论也开始向中国渗透,不仅有华人原教旨基督徒在互联网上积极推销,而且智能设计论的代表著作,例如《达尔文的黑匣子》,也被做为科学著作翻译出版。智能设计论的鼓吹者声称他们所宣扬的是最新的科学理论,而事实上它至少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自古以来在西方就很流行。

  我们所处的世界,特别是生物世界,似乎是既复杂又和谐有序,就像是被有目的地智能设计出来的。从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开始,这种设计现象就被用于证明造物主——上帝——的存在。古罗马演说家西塞罗用一个著名的例子说明了这一点:“当你看到一个日晷或一个水钟,你看得出它是通过设计而不是偶然来报时的。那么,既然宇宙拥有一切东西,包括这些制造物本身及其制造者,你怎么能够想像宇宙做为一个整体是没有目的和智能的呢?”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中列举了用于证明上帝存在的五条论证,其中第五条就是“来自设计的论证”。不过,在中世纪,神学家们通过研究上帝的“话语”——《圣经》——以及自己的神秘体验来领悟上帝的旨意。这被称为神启宗教。但是人人都可以自称灵机一动或在梦中获得上帝的启示,可以对《圣经》做出独特的解释,又该听谁的呢?罗马教会一度掌握了对《圣经》的解释权,但是在宗教改革运动之后,有众多的信徒不再接受这个权威了。

  到17世纪,随着现代科学的兴起,出现了一个用客观的科学标准证明上帝的存在的思潮。一些信徒们试图通过研究上帝的“作品”——大自然——来领悟上帝的旨意,有的甚至认为这比研究《圣经》还要可靠。《圣经》在传抄过程中会出现错误(研究《圣经》的学者们也早已发现《圣经》中的种种自相矛盾之处,为了自圆其说而伤透脑筋),但是上帝的作品却无法窜改,是真理的体现。这个流派被称为自然神学。这个流派在英国特别流行,牧师兼博物学家约翰·瑞(John Ray,1627-1705)在1691年出版的《体现在创造作品中的上帝的智慧》是它的经典著作。一个多世纪后,尽管遭遇启蒙运动的挑战,自然神学仍然生机勃勃,另一名英国牧师威廉·佩利(William Paley,1743-1805)在1802年出版的《自然神学》一书描述了许多生物体复杂结构以及它们对环境的巧妙适应的例子,对年轻的达尔文有很大的影响。在19世纪30年代,这个运动达到了顶峰:布里吉瓦特伯爵留下一大笔遗产供编撰、出版系列论文集论述“上帝在创造作品中的威力、智慧和仁慈”。这个多达八卷的论文集由众多著名科学家撰写,涵盖天文学、物理学、气象学、化学、矿物学、地质学和生物学,列举大量的科学事实证明上帝的存在。

  自然神学的基础是“来自设计的论证”:世界——特别是生物体的构造——是如此复杂而有序,它们不可能是随机自然形成的,而只能是由一个智能设计者有目的地创造出来的。佩利在其著作中生动地论述了西塞罗已经想到过的“手表类比”,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以后经常被做为佩利的发明提及:设想你走过一片荒野,脚踏在石头上,你可能会假定这些石头一直就在那里,而不会追问它们是怎么来的;但是如果你在地上见到了一块手表,你就会奇怪它怎么会在那里,而且你知道这块手表不可能是自然而然地出现在那里的,一定是由某个手表匠制造出来的。他由此推论说:“在手表中存在的每一个加工的迹象,每一个设计的表现,在大自然的产物中也都存在着;并且,大自然的产物远胜手表,超出了一切人为的计算。”既然手表一定有一个创造它的手表匠,大自然也就应该有一个设计它的智能设计者,也就是上帝。

  既然生物是由上帝创造的,那么通过仔细研究生物,特别是动物,就可以发现上帝的威力和智慧,而且也可以发现上帝的仁慈。有的自然神学家试图把一切生物的存在都解释为是为人提供服务,它们是上帝赐予人的恩典。但是只要多加考虑就不得不承认,许多生物对人类是毫无价值的。然而它们同样体现了上帝的仁慈:每种动物的每个器官是如此巧妙地适应了它们的生活方式,这表明上帝非常关心他的创造物。例如,看看狮子的爪和牙,难道不是非常适合于捕捉猎物吗?然而,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对狮子的仁慈不是意味着对猎物的残忍吗?一个仁慈的上帝怎么会创造出以杀戮为生的动物?自然神学家辩解说,让那些老弱病残的猎物在狮子爪牙之下迅速死亡,实际上减轻了它们的痛苦,因而是仁慈的。但是狮子显然并非只追杀老弱病残的猎物。因此自然神学家又发明了一种说法,杀戮是为了保持“自然的平衡”,如果一个物种的数量过多,就需要有捕食者来捕杀它们以保持自然系统的稳定。如果我们同意杀戮可以做为保持“自然的平衡”的一种仁慈方式的话,那么那些寄生在人体身上的跳蚤、虱子、蛔虫等等,除了折磨人之外,实在想不出有何仁慈可言。自然神学家只好做了让步,承认有的东西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原罪而设计出来的,这当然算不上什么仁慈。

  英国哲学家戴维·休谟(David Hume,1711-76)在死后(1779年)出版的《关于自然宗教的对话》一书中,驳斥了“来自设计的论证”,其中一个理由就是“用高级标准来衡量,这个世界是有缺陷、不完美的,是某个幼稚神灵的首次粗浅尝试,然后由于对其成果感到羞耻而抛弃了它”,换句话说,我们无法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来证明万能上帝的存在。他集中抨击把大自然与人造物做类比这样的论证:大自然和人造物并没有可比性,大自然有可能像植物那样成长,或像动物那样发育,而人造物却是死板的。人造物的制造者——人是能力有限的,而且是数目众多的,那么怎么可以推出大自然的创造者是万能的,而且是唯一的呢?休谟还列举了其他理由驳斥这种类比。从逻辑上看,“手表类比”是一个前后自相矛盾的类比,它先假定大自然没有加工、设计的迹象,所以在荒野上手表才会显得突出;但是它马上又假定大自然充满了加工、设计的迹象,所以才象手表一样需要有一个设计者。

  如果休谟对“来自设计的论证”的驳斥像许多哲学家认为的那样是致命的,那么为什么在这之后的近百年间,自然神学在英国知识界仍然那么有吸引力?毫无疑问,休谟从逻辑上推翻了类似佩利的“手表类比”这样的论证,那样的类比的确是不成立的。但是,“来自设计的论证”完全可以不必用到这个类比,它实际上是要人们在这两种可能性之间做出取舍:像生物体这样复杂而有序的事物,是随机形成的,还是智能设计的?与休谟同时代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相信它们是随机形成的,但是对一般人来说,凭直觉可以感到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如果只能在这两种可能性之间做出选择,又没有无神论的信仰,那么人们显然会倾向于接受智能设计论。

  达尔文提出了第三种可能性,而且是更大的可能性。他指出,自然选择可以令人信服地解释生物体的适应现象,而无需求助于智能设计。与神创论者所声称的相反,自然选择并不是一个随机的过程,它实际上包含了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随机的,基因突变导致的变异在群体之中随机地出现;第二个过程是不随机的,自然选择就根据这些变异的适宜度改变它们在群体中的频率。神创论者经常打比方说,一个生物结构要随机地形成,就像是旋风吹过工场,把地上的一堆零配件吹成了一架飞机。但是自然选择并非如此这般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一连串的组装步骤,每个步骤都选择合适的产品供下个步骤使用,而逐步制造出一架飞机的。换句话说,它实际上是把一个概率很小的事件分解成了许多概率很大的步骤而逐步完成的。针对这一点,智能设计者提出了一个所谓“不可简化原理”,声称生物体的结构复杂而完美,无法简化,不可能经由一系列较简单的、不完美的过渡形态进化而来。他们经常举人的眼睛为例,人的眼睛如此完美,哪个部分都缺不得,怎么可能由不完美的眼睛逐步进化而来?不完美的眼睛能有什么用?不完美的眼睛当然有用,而且在生物界屡见不鲜,把不同生物的眼睛从简单到复杂、从不完美到较完美排列起来,就大体可以推测人眼的进化过程(详见拙文《达尔文的眼睛》,《科学世界》2002年第1期)。这个问题早就由达尔文解决了。因此现在有的智能设计论者改谈达尔文所不知道的另一类生物现象:细胞中的生化途径。《达尔文的黑匣子》一书的主要内容,就是想证明生化途径是如此复杂,不可能被简化。这实际上只是把问题换了一个地方,并没有改变问题的实质。复杂的生化途径也是可以简化的,特别是可以简化成更简单的其他生化途径的重新组合。


演化,evolution



  但是,自然选择学说能够合理地解释生物适应现象的由来,只是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并不足以推翻智能设计论,智能设计论也可以以能够合理地解释生物适应现象的由来为由,而要求“同等的时间”。因此我们还必须证明智能设计论不能合理地解释生物适应现象的由来,理由就是生物的适应往往是非常不完美的,因而不可能是智能设计出来。例如人的眼睛其实并不那么完美,而是存在许多“设计”缺陷,甚至是非常愚蠢的“设计”,最明显的一点是,它的视网膜结构采取的是一种奇怪的倒装方式,不仅加重了大脑处理信息的负担,而且容易导致一系列疾病,如果真有一位智能设计者,决不会如此愚蠢。(详见拙文《达尔文的眼睛》)。在人体上还有许多这样的不合理的设计,例如人的脊椎构造为什么与猿猴那么相似?这种构造很适合四足行走,但是对直立行走却存在很大的缺陷,给人类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一位工程师完全可以为人类重新设计一副更合理的脊椎,何况是上帝。但是如果人类是从四足行走的动物经自然选择进化来的,这种结构相似性和由此带来的缺陷,就很容易解释了。自然选择对我们祖先的身体结构做了一些修改,使人类能够直立行走,但是这种修改是在已有蓝图的基础上无意识地做出的,而不是有意识地重新全盘设计,因此难免会有种种缺陷,而不可能十全十美。

  在达尔文手中,“来自设计的论证”已在学术上被判处了死刑。现在改头换面地出现的“智能设计论”,不过是一具行走的僵尸而已,毫无学术价值。智能设计论:
一具行走的僵尸

方舟子

原载《科学世界》2004年第1期


  一般人听到“原教旨主义”,想到的是中东那些伊斯兰极端教派和国家。其实基督教也有原教旨主义,其大本营就是正和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激战的美国。美国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人口信奉基督教《圣经》字字是真理,属于原教旨主义者。他们集中在较为落后的南方各州,又由于美国实行政教分离的政治制度,所以政治势力不那么强大,而且在法律上处处受限制。不过,基督教原教旨主义仍然是阻碍美国社会进步的一个重大力量,例如,一百多年来他们想方设法要阻挠做为现代生物学基础的进化论的教学。在20世纪20年代,阿肯萨斯、密西西比、田纳西等州都通过法律禁止在公立学校教进化论。1925年在田纳西州代顿镇,中学教师斯考普斯因为教进化论而受审,震惊世界。直到1967年,田纳西州议会才撤销了反进化论法。1968年,阿肯萨斯小石城的一位高中生物教师挑战该州的反进化论法,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判决这样的法律违宪。此后,神创论者开始改变策略,发起一个“科学神创论”运动,声称神创论是和进化论一样的“科学理论”,应该在生物学课堂上同时教学。在80年代初,他们成功地游说阿肯萨斯和路易斯安纳的议会通过法律,要求公立学校用“同等的时间”教进化论和神创论。1987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这样的法律违宪,因为神创论是宗教,而非科学,不能像进化论那样做为一种科学理论来教。

  从那以后,神创论者再次改变策略。为了不被视为宗教,他们避免使用“上帝”的字眼,不说生物是“神创”的,而改说生物是“智能设计”的,要求把“智能设计论”做为一种科学理论来教。这个智能设计论运动经过一番乔装打扮,尽管在学术界没有市场,却能迷惑外行,在美国公众当中获得了相当大的支持。美国科教界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各种机构纷纷表态反对智能设计论运动,例如世界上最大的科学组织——美国科学促进会曾在2002年11月通过决议反对在科学课程中教智能设计论,呼吁其下属组织和成员站出来帮助政策制定者了解科学的本质、当代进化论的内容和让他们知道智能设计论没有科学依据,不能用于科学教育。智能设计论也开始向中国渗透,不仅有华人原教旨基督徒在互联网上积极推销,而且智能设计论的代表著作,例如《达尔文的黑匣子》,也被做为科学著作翻译出版。智能设计论的鼓吹者声称他们所宣扬的是最新的科学理论,而事实上它至少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自古以来在西方就很流行。

  我们所处的世界,特别是生物世界,似乎是既复杂又和谐有序,就像是被有目的地智能设计出来的。从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开始,这种设计现象就被用于证明造物主——上帝——的存在。古罗马演说家西塞罗用一个著名的例子说明了这一点:“当你看到一个日晷或一个水钟,你看得出它是通过设计而不是偶然来报时的。那么,既然宇宙拥有一切东西,包括这些制造物本身及其制造者,你怎么能够想像宇宙做为一个整体是没有目的和智能的呢?”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中列举了用于证明上帝存在的五条论证,其中第五条就是“来自设计的论证”。不过,在中世纪,神学家们通过研究上帝的“话语”——《圣经》——以及自己的神秘体验来领悟上帝的旨意。这被称为神启宗教。但是人人都可以自称灵机一动或在梦中获得上帝的启示,可以对《圣经》做出独特的解释,又该听谁的呢?罗马教会一度掌握了对《圣经》的解释权,但是在宗教改革运动之后,有众多的信徒不再接受这个权威了。

  到17世纪,随着现代科学的兴起,出现了一个用客观的科学标准证明上帝的存在的思潮。一些信徒们试图通过研究上帝的“作品”——大自然——来领悟上帝的旨意,有的甚至认为这比研究《圣经》还要可靠。《圣经》在传抄过程中会出现错误(研究《圣经》的学者们也早已发现《圣经》中的种种自相矛盾之处,为了自圆其说而伤透脑筋),但是上帝的作品却无法窜改,是真理的体现。这个流派被称为自然神学。这个流派在英国特别流行,牧师兼博物学家约翰·瑞(John Ray,1627-1705)在1691年出版的《体现在创造作品中的上帝的智慧》是它的经典著作。一个多世纪后,尽管遭遇启蒙运动的挑战,自然神学仍然生机勃勃,另一名英国牧师威廉·佩利(William Paley,1743-1805)在1802年出版的《自然神学》一书描述了许多生物体复杂结构以及它们对环境的巧妙适应的例子,对年轻的达尔文有很大的影响。在19世纪30年代,这个运动达到了顶峰:布里吉瓦特伯爵留下一大笔遗产供编撰、出版系列论文集论述“上帝在创造作品中的威力、智慧和仁慈”。这个多达八卷的论文集由众多著名科学家撰写,涵盖天文学、物理学、气象学、化学、矿物学、地质学和生物学,列举大量的科学事实证明上帝的存在。

  自然神学的基础是“来自设计的论证”:世界——特别是生物体的构造——是如此复杂而有序,它们不可能是随机自然形成的,而只能是由一个智能设计者有目的地创造出来的。佩利在其著作中生动地论述了西塞罗已经想到过的“手表类比”,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以后经常被做为佩利的发明提及:设想你走过一片荒野,脚踏在石头上,你可能会假定这些石头一直就在那里,而不会追问它们是怎么来的;但是如果你在地上见到了一块手表,你就会奇怪它怎么会在那里,而且你知道这块手表不可能是自然而然地出现在那里的,一定是由某个手表匠制造出来的。他由此推论说:“在手表中存在的每一个加工的迹象,每一个设计的表现,在大自然的产物中也都存在着;并且,大自然的产物远胜手表,超出了一切人为的计算。”既然手表一定有一个创造它的手表匠,大自然也就应该有一个设计它的智能设计者,也就是上帝。

  既然生物是由上帝创造的,那么通过仔细研究生物,特别是动物,就可以发现上帝的威力和智慧,而且也可以发现上帝的仁慈。有的自然神学家试图把一切生物的存在都解释为是为人提供服务,它们是上帝赐予人的恩典。但是只要多加考虑就不得不承认,许多生物对人类是毫无价值的。然而它们同样体现了上帝的仁慈:每种动物的每个器官是如此巧妙地适应了它们的生活方式,这表明上帝非常关心他的创造物。例如,看看狮子的爪和牙,难道不是非常适合于捕捉猎物吗?然而,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对狮子的仁慈不是意味着对猎物的残忍吗?一个仁慈的上帝怎么会创造出以杀戮为生的动物?自然神学家辩解说,让那些老弱病残的猎物在狮子爪牙之下迅速死亡,实际上减轻了它们的痛苦,因而是仁慈的。但是狮子显然并非只追杀老弱病残的猎物。因此自然神学家又发明了一种说法,杀戮是为了保持“自然的平衡”,如果一个物种的数量过多,就需要有捕食者来捕杀它们以保持自然系统的稳定。如果我们同意杀戮可以做为保持“自然的平衡”的一种仁慈方式的话,那么那些寄生在人体身上的跳蚤、虱子、蛔虫等等,除了折磨人之外,实在想不出有何仁慈可言。自然神学家只好做了让步,承认有的东西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原罪而设计出来的,这当然算不上什么仁慈。

  英国哲学家戴维·休谟(David Hume,1711-76)在死后(1779年)出版的《关于自然宗教的对话》一书中,驳斥了“来自设计的论证”,其中一个理由就是“用高级标准来衡量,这个世界是有缺陷、不完美的,是某个幼稚神灵的首次粗浅尝试,然后由于对其成果感到羞耻而抛弃了它”,换句话说,我们无法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来证明万能上帝的存在。他集中抨击把大自然与人造物做类比这样的论证:大自然和人造物并没有可比性,大自然有可能像植物那样成长,或像动物那样发育,而人造物却是死板的。人造物的制造者——人是能力有限的,而且是数目众多的,那么怎么可以推出大自然的创造者是万能的,而且是唯一的呢?休谟还列举了其他理由驳斥这种类比。从逻辑上看,“手表类比”是一个前后自相矛盾的类比,它先假定大自然没有加工、设计的迹象,所以在荒野上手表才会显得突出;但是它马上又假定大自然充满了加工、设计的迹象,所以才象手表一样需要有一个设计者。

  如果休谟对“来自设计的论证”的驳斥像许多哲学家认为的那样是致命的,那么为什么在这之后的近百年间,自然神学在英国知识界仍然那么有吸引力?毫无疑问,休谟从逻辑上推翻了类似佩利的“手表类比”这样的论证,那样的类比的确是不成立的。但是,“来自设计的论证”完全可以不必用到这个类比,它实际上是要人们在这两种可能性之间做出取舍:像生物体这样复杂而有序的事物,是随机形成的,还是智能设计的?与休谟同时代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相信它们是随机形成的,但是对一般人来说,凭直觉可以感到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如果只能在这两种可能性之间做出选择,又没有无神论的信仰,那么人们显然会倾向于接受智能设计论。

  达尔文提出了第三种可能性,而且是更大的可能性。他指出,自然选择可以令人信服地解释生物体的适应现象,而无需求助于智能设计。与神创论者所声称的相反,自然选择并不是一个随机的过程,它实际上包含了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随机的,基因突变导致的变异在群体之中随机地出现;第二个过程是不随机的,自然选择就根据这些变异的适宜度改变它们在群体中的频率。神创论者经常打比方说,一个生物结构要随机地形成,就像是旋风吹过工场,把地上的一堆零配件吹成了一架飞机。但是自然选择并非如此这般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一连串的组装步骤,每个步骤都选择合适的产品供下个步骤使用,而逐步制造出一架飞机的。换句话说,它实际上是把一个概率很小的事件分解成了许多概率很大的步骤而逐步完成的。针对这一点,智能设计者提出了一个所谓“不可简化原理”,声称生物体的结构复杂而完美,无法简化,不可能经由一系列较简单的、不完美的过渡形态进化而来。他们经常举人的眼睛为例,人的眼睛如此完美,哪个部分都缺不得,怎么可能由不完美的眼睛逐步进化而来?不完美的眼睛能有什么用?不完美的眼睛当然有用,而且在生物界屡见不鲜,把不同生物的眼睛从简单到复杂、从不完美到较完美排列起来,就大体可以推测人眼的进化过程(详见拙文《达尔文的眼睛》,《科学世界》2002年第1期)。这个问题早就由达尔文解决了。因此现在有的智能设计论者改谈达尔文所不知道的另一类生物现象:细胞中的生化途径。《达尔文的黑匣子》一书的主要内容,就是想证明生化途径是如此复杂,不可能被简化。这实际上只是把问题换了一个地方,并没有改变问题的实质。复杂的生化途径也是可以简化的,特别是可以简化成更简单的其他生化途径的重新组合。


演化,evolution



  但是,自然选择学说能够合理地解释生物适应现象的由来,只是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并不足以推翻智能设计论,智能设计论也可以以能够合理地解释生物适应现象的由来为由,而要求“同等的时间”。因此我们还必须证明智能设计论不能合理地解释生物适应现象的由来,理由就是生物的适应往往是非常不完美的,因而不可能是智能设计出来。例如人的眼睛其实并不那么完美,而是存在许多“设计”缺陷,甚至是非常愚蠢的“设计”,最明显的一点是,它的视网膜结构采取的是一种奇怪的倒装方式,不仅加重了大脑处理信息的负担,而且容易导致一系列疾病,如果真有一位智能设计者,决不会如此愚蠢。(详见拙文《达尔文的眼睛》)。在人体上还有许多这样的不合理的设计,例如人的脊椎构造为什么与猿猴那么相似?这种构造很适合四足行走,但是对直立行走却存在很大的缺陷,给人类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一位工程师完全可以为人类重新设计一副更合理的脊椎,何况是上帝。但是如果人类是从四足行走的动物经自然选择进化来的,这种结构相似性和由此带来的缺陷,就很容易解释了。自然选择对我们祖先的身体结构做了一些修改,使人类能够直立行走,但是这种修改是在已有蓝图的基础上无意识地做出的,而不是有意识地重新全盘设计,因此难免会有种种缺陷,而不可能十全十美。

  在达尔文手中,“来自设计的论证”已在学术上被判处了死刑。现在改头换面地出现的“智能设计论”,不过是一具行走的僵尸而已,毫无学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