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违归拆借3亿元国有资金流向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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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违归拆借3亿元国有资金流向了哪里?  
2007年08月12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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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宜昌8月12日电 (记者 全安华)宜昌市长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公司原总经理黄耀峰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从他手中违规拆借出的3亿元国有资金其中没有追回的1.73亿元究竟流向了哪里?

  数天中,记者走访了宜昌市纪委、检察院等众多部门及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公司、中国银行三峡分行、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1.73亿元的流向问题,存在多个版本,但值得肯定的是这笔钱已不在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公司和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帐户中。

  对于资金的走向,作为的债主的中国银行三峡分行,应该是最清楚不过了。8月2、3日,记者四次来到中国银行三峡分行,希望得知资金的流向,该行综合管理部主任张在民在请示行长后答复记者:中国银行是上市公司,他们作为分行没有权限披露。

  现任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潘宜刚说,黄耀峰当时身为一把手,手里虽捏着5个多亿元的资金,但是也要承担贷款的高额利息,后给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借3亿元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双方签订了《合作开发合同》和《资金使用协议书》。

  法院判决称,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借得3亿元后,除部分资金用于隆康路小区的土地交易保证金、土地征用款及房屋拆迁费外,将大量资金挪用于北京九龙投资公司的注册等处。

  一位参与审理黄耀峰案件的检察官透露,民间有说法九龙公司将拆借来的部分资金,投资到了湖北恩施土家族自治州修建水电项目,但这个并没有得到查证,因为负责经济案件侦察的宜昌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没有参与黄耀峰的案件。

  为此,记者找到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希望能查证。在办公室里见到了该公司的总经理王开平。在记者表明身份后,他说,有关他们与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公司和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的债务关系,目前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协调专班,一切事务都由宜昌市政府解决,他不对外发表任何言论。(完)湖北宜昌违归拆借3亿元国有资金流向了哪里?  
2007年08月12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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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宜昌8月12日电 (记者 全安华)宜昌市长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公司原总经理黄耀峰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从他手中违规拆借出的3亿元国有资金其中没有追回的1.73亿元究竟流向了哪里?

  数天中,记者走访了宜昌市纪委、检察院等众多部门及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公司、中国银行三峡分行、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1.73亿元的流向问题,存在多个版本,但值得肯定的是这笔钱已不在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公司和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帐户中。

  对于资金的走向,作为的债主的中国银行三峡分行,应该是最清楚不过了。8月2、3日,记者四次来到中国银行三峡分行,希望得知资金的流向,该行综合管理部主任张在民在请示行长后答复记者:中国银行是上市公司,他们作为分行没有权限披露。

  现任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潘宜刚说,黄耀峰当时身为一把手,手里虽捏着5个多亿元的资金,但是也要承担贷款的高额利息,后给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借3亿元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双方签订了《合作开发合同》和《资金使用协议书》。

  法院判决称,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借得3亿元后,除部分资金用于隆康路小区的土地交易保证金、土地征用款及房屋拆迁费外,将大量资金挪用于北京九龙投资公司的注册等处。

  一位参与审理黄耀峰案件的检察官透露,民间有说法九龙公司将拆借来的部分资金,投资到了湖北恩施土家族自治州修建水电项目,但这个并没有得到查证,因为负责经济案件侦察的宜昌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没有参与黄耀峰的案件。

  为此,记者找到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希望能查证。在办公室里见到了该公司的总经理王开平。在记者表明身份后,他说,有关他们与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公司和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的债务关系,目前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协调专班,一切事务都由宜昌市政府解决,他不对外发表任何言论。(完)
湖北宜昌大桥公司已经成立专班追讨国有资金  
2007年08月13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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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宜昌8月12日电 (记者 全安华)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公司现任总经理潘宜刚说:“目前,他们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清收专班,由大桥公司一名副总经理专职负责,并停止了大桥房地产公司的所有经营,全力投入到清收中。”

  据潘宜刚介绍,成立的清收专班主要是针对宜昌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正在开发的宜昌隆康路房地产小区项目,专班成员分为两个部分双管齐下:一是在现场监管,严格了解宜昌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施工进度,销售情况;二是监管公司帐户,根据销售情况,及时知晓资金是否进帐。同时,三峡中国银行对该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实施控制,并规定了具体的归还金额和土地使用办法。

  “如要开发建设3号楼,就必须向银行归还3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才会把3号楼这块土地的使用权限给开发公司。”潘宜刚说。

  他说,尽管如此,追讨工作还是很艰难,自他接任后累计从宜昌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追讨了3000万元本金和1100多万元的利息,也就是说从2006年10月原大桥公司总经理黄耀峰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刑后,到2007年7月20日,宜昌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近1年内没有还一分钱给大桥公司。

  潘宜刚说,为此,宜昌市政府多次组织宜昌长江大桥公司、三峡中国银行及九龙房地产公司协商怎么解决,遗留的1.73亿元国有资金问题。经过宜昌市政府的努力,目前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解决方案,正在等待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的上级单位批复。

  据潘宜刚透露,这份协议的核心内容是,宜昌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三峡中国银行形成直接商业借贷关系,宜昌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宜昌长江大桥公司不在有关系。宜昌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直接将未归还的1.73亿元国有资金以一般商业贷款形式归还给三峡中国银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