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假新闻“美国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为独立科学体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2:35:14
举报假新闻“美国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为独立科学体系”
作者:方舟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00av9.html
2007-08-03 04: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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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健康/保健
    国内现在正在打击假新闻,我现在举报,《人民日报》2007年8月3日刊登的“美国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为独立科学体系”就是一条欺骗国人的假新闻。FDA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原文见:

http://www.fda.gov/cber/gdlns/altmed.pdf

    文件中只有两处提到中医,都是和印度草医放一块的,翻译如下:
    “‘补充与另类医学’一词涵盖许多种医疗实践、产品和疗法,它们与‘常规’或‘对抗疗法’医学的实践、产品和疗法有显著的差异。有些形式的补充与另类医学,例如中医和印度草医,已被实践了数百年,而其他的,例如电疗法,则是更晚近才出现的。”(The term "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 (CAM) encompasses a wide array of health care practices, products, and therapies that are distinct from practices, products, and therapies used in "conventional" or "allopathic" medicine. Some forms of CAM, such as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Ayurvedic medicine, have been practiced for centuries, whereas others, such as electrotherapy, are more recent in origin.)
    “NCCAM(国家补充与另类医学中心)把完整医药体系描述为涉及‘与对抗疗法(常规)医学独立地或平行地演变的完整的理论和实践体系’。这些可能反映了独特的文化体系,例如中医和印度草医。”(NCCAM describes whole medical systems as involving "complete systems of theory and practice that have evolved independently from or parallel to allopathic (conventional) medicine."  These may reflect individual cultural systems, such as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Ayurvedic medicine.)
    这不过指出了众所周知的事实,即中医和印度草医类似,与“常规医学”(现代医学)存在显著差异,有数百年的历史,是一个独特的文化体系。哪里认同中医是个 “科学体系”?哪里有“科学”一词?哪里表明FDA接受了中医药理念和治疗功能?难道中国中医科学院认为FDA像中国药监局那样是可以用阴阳五行胡扯就糊弄过去的?
    FDA的这份文件还特地指出,不可因为文件中提到某种疗法、实践或产品就认为FDA在支持它(any mention of a particular CAM therapy, practice, or product should not be construed as expressing FDA's support for or endorsement of that particular CAM therapy, practice,or product or, unless specified otherwise, as an agency determination that a particular product is safe and effective for its intended uses or is safe for use.),大概就是料到了可能会有骗子要拿这份文件骗人。中国中医科学院陈可冀院士是因为英文水平太差看不懂这份文件,还是有意造谣欺骗国人?这是不是再次证明了中医的“国际地位”是靠谎言打造的?

附:美国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为独立科学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3日01:32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8月2日电 (记者王淑军) 记者今天从中国中医科学院获悉: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新近发布了一份指导性文件《补充和替代医学产品及FDA管理指南(初稿)》,将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学从“补充和替代医学(CAM)”中分离出来,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与西方主流医学一样,是一门有着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的独立科学体系,而不仅仅是对西方主流医学的补充。
  据中国中医科学院陈可冀院士介绍,美国FDA这一继2004年发布《植物药产品指南》之后的新文件,契合了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模式,顺应了美国国内补充和替代医学快速发展的现状,表明了FDA对中医药理念和治疗功能的接受程度有所提高,在新药开发问题上有了较积极、务实的态度。
  美国国家补充和替代医学中心(NCCAM)和FDA认为,传统医学体系是“有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与对抗疗法(西方主流医学传统疗法)独立或平行发展而来”的,有着独特的文化传承背景。它们具有一些共同的元素,如相信机体有自愈能力,治疗方法也有独到之处。举报假新闻“美国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为独立科学体系”
作者:方舟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00av9.html
2007-08-03 04:28:48
大 中 小
标签:健康/保健
    国内现在正在打击假新闻,我现在举报,《人民日报》2007年8月3日刊登的“美国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为独立科学体系”就是一条欺骗国人的假新闻。FDA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原文见:

http://www.fda.gov/cber/gdlns/altmed.pdf

    文件中只有两处提到中医,都是和印度草医放一块的,翻译如下:
    “‘补充与另类医学’一词涵盖许多种医疗实践、产品和疗法,它们与‘常规’或‘对抗疗法’医学的实践、产品和疗法有显著的差异。有些形式的补充与另类医学,例如中医和印度草医,已被实践了数百年,而其他的,例如电疗法,则是更晚近才出现的。”(The term "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 (CAM) encompasses a wide array of health care practices, products, and therapies that are distinct from practices, products, and therapies used in "conventional" or "allopathic" medicine. Some forms of CAM, such as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Ayurvedic medicine, have been practiced for centuries, whereas others, such as electrotherapy, are more recent in origin.)
    “NCCAM(国家补充与另类医学中心)把完整医药体系描述为涉及‘与对抗疗法(常规)医学独立地或平行地演变的完整的理论和实践体系’。这些可能反映了独特的文化体系,例如中医和印度草医。”(NCCAM describes whole medical systems as involving "complete systems of theory and practice that have evolved independently from or parallel to allopathic (conventional) medicine."  These may reflect individual cultural systems, such as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Ayurvedic medicine.)
    这不过指出了众所周知的事实,即中医和印度草医类似,与“常规医学”(现代医学)存在显著差异,有数百年的历史,是一个独特的文化体系。哪里认同中医是个 “科学体系”?哪里有“科学”一词?哪里表明FDA接受了中医药理念和治疗功能?难道中国中医科学院认为FDA像中国药监局那样是可以用阴阳五行胡扯就糊弄过去的?
    FDA的这份文件还特地指出,不可因为文件中提到某种疗法、实践或产品就认为FDA在支持它(any mention of a particular CAM therapy, practice, or product should not be construed as expressing FDA's support for or endorsement of that particular CAM therapy, practice,or product or, unless specified otherwise, as an agency determination that a particular product is safe and effective for its intended uses or is safe for use.),大概就是料到了可能会有骗子要拿这份文件骗人。中国中医科学院陈可冀院士是因为英文水平太差看不懂这份文件,还是有意造谣欺骗国人?这是不是再次证明了中医的“国际地位”是靠谎言打造的?

附:美国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为独立科学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3日01:32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8月2日电 (记者王淑军) 记者今天从中国中医科学院获悉: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新近发布了一份指导性文件《补充和替代医学产品及FDA管理指南(初稿)》,将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学从“补充和替代医学(CAM)”中分离出来,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与西方主流医学一样,是一门有着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的独立科学体系,而不仅仅是对西方主流医学的补充。
  据中国中医科学院陈可冀院士介绍,美国FDA这一继2004年发布《植物药产品指南》之后的新文件,契合了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模式,顺应了美国国内补充和替代医学快速发展的现状,表明了FDA对中医药理念和治疗功能的接受程度有所提高,在新药开发问题上有了较积极、务实的态度。
  美国国家补充和替代医学中心(NCCAM)和FDA认为,传统医学体系是“有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与对抗疗法(西方主流医学传统疗法)独立或平行发展而来”的,有着独特的文化传承背景。它们具有一些共同的元素,如相信机体有自愈能力,治疗方法也有独到之处。
兄弟,你来晚了,这个东西已经被揭发了一百遍啊一百遍了。
发贴测试,无意义......
中医的合理性并不需要外人的承认,倒是反伪斗士们需要一些“反面”的东西来证明它们存在的价值。
原帖由 cdm7 于 2007-8-8 00:12 发表
兄弟,你来晚了,这个东西已经被揭发了一百遍啊一百遍了。


呵呵,方船子断章取义的东西,也好意思拿出来说,好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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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AC 于 2007-8-8 02:17 发表
  对中草药来说,对其一两种有效组分进行提取并对提取物的疗效进行验证并不能作为新药开发的惟一道路,且对不少由多种草药组成的复方来说,这种研究开发的方法在现阶段也存在难度。首要问题是中草药的化学问题 ...


很久没听过这么爽的了。中药可以用现代技术,但是别被现代技术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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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一篇:


人民日报》2007年8月3日刊登的“美国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为独立科学体系”就是一条欺骗国人的假新闻。FDA新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原文见:

http://www.fda.gov/OHRMS/DOCKETS/98fr/06d-0480-gld0001.pdf

文件中只有两处提到中医,都是和印度草医放一块的,翻译如下:
“‘补充与另类医学’一词涵盖许多种医疗实践、产品和疗法,它们与‘常规’或‘对抗疗法’医学的实践、产品和疗法有显著的差异。有些形式的补充与另类医学,例如中医和印度草医,已被实践了数百年,而其他的,例如电疗法,则是更晚近才出现的。”(The term "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 (CAM) encompasses a wide array of health care practices, products, and therapies that are distinct from practices, products, and therapies used in "conventional" or "allopathic" medicine. Some forms of CAM, such as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Ayurvedic medicine, have been practiced for centuries, whereas others, such as electrotherapy, are more recent in origin.)
“NCCAM(国家补充与另类医学中心)把整个医药体系描述为涉及‘与对抗疗法(常规)医学独立地或平行地演变的完整的理论和实践体系’。这些可能反映了独特的文化体系,例如中医和印度草医。”(NCCAM describes whole medical systems as involving "complete systems of theory and practice that have evolved independently from or parallel to allopathic (conventional) medicine." These may reflect individual cultural systems, such as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Ayurvedic medicine.)
这不过指出了众所周知的事实,即中医和印度草医类似,与“常规医学”(现代医学)存在显著差异,有数百年的历史,是一个独特的文化体系。哪里认同中医是个“科学体系”?哪里有“科学”一词?哪里表明FDA接受了中医药理念和治疗功能?难道中国中医科学院认为FDA像中国药检局那样是可以用阴阳五行胡扯就可以糊弄过去的?
FDA的这份文件还特地指出,不可因为文件中提到某种疗法、实践或产品就认为FDA在支持它,大概就是料到了可能会有骗子要拿这份文件骗人。

:D
再来一些:


术语“补充和替代医学”(CAM)包括一系列广泛的卫生保健练习、产品和治疗法等,它们和“常规的”或“对抗疗法”医学(现代医学)的实践、产品和疗法有显著的差异。有些形式的补充和替代医学,例如中医和印度草医,已被实践了数百年,而其他一些,例如电疗法,出现的时间则更晚的多。

近年来在美国,使用补充和替代医学明显增多。1992年,国会成立了非常规医学治疗办公室,后来成为替代医学办公室(OAM),由他们来解释“非常规医疗实践”。1998年,OAM成为国家补充和替代医学中心(NCCAM)。NCCAM是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下属的一个中心。医学研究院,在它的一本名为“补充和替代医学在美国”书中提到,超过1/3的美国成年人声称曾接受过某些形式的CAM治疗并且每年去看CAM医生的次数已经超过了去看自己签约家庭医生的次数。

由于CAM实践在美国日渐增多,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局(FDA或称我们)在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案(下面简称“法案”)和公共卫生署法案(下面简称卫生署法)的条文里如何界定CAM实践时使用的产品(方便起见,我们称其为CAM产品)时,也觉得很迷茫。我们还看到越来越多的CAM产品进口到美国。因此,我们制定本指南指导在法案和卫生署法规范下的CAM产品。

该指南明确以下两个基本要点:

首先,某个产品会被应用到CAM治疗和实践中。该产品可能会受到法案或者卫生署法的条例约束,正如生物制剂、化妆品、药物、医疗设备或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和营养添加剂)。例如,卫生署法解释“生物制剂”,而法案则定义除生物制剂以外的其他产品:
化妆品
医疗设备
营养添加剂
药品,包括新药和新兽药
食品
食品添加剂
这些法律条文解释范围涵盖了部分CAM产品。

第二,法案和卫生署法都没有将CAM产品排除在规则约束之外。也就是说,例如,某个人要生产并出售生植物汁液应用于汁液疗法以使他人达到最佳的健康状态,那他的产品就应当作为食品种类而受到法案和FDA规范的约束,包括要通过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系统检测的汁液部分FDA21 CFR 120章节。如果汁液治疗不仅仅是为保健而是作为食物疗法用来治病,那么该植物汁液还需要作为药物的一种,达到法案中关于药物标准的要求。关于这两点我们会在下文中详细介绍。

什么是补充和替代医学(CAM)?

NCCAM将CAM定义为“一组多样化的医学和健康保健系统、医学实践和医学产品,不属于现代医学的一部分。” ⑷ NCCAM解释“补充医学”和现代医学同时应用,
而“替代医学”则可代替现代医学。

NCCAM将CAM治疗法分为4类。它们是:
生物制品;
能量治疗;
调节和基于身体的治疗;和
心身互动治疗

NCCAM还曾定义了第五类CAM。“替代医学系统”,但是现在认为相对于其他医学领域来说,“替代医学系统”(即现在的“整体医学系统”)是一个更应该独立的领域。因为替代医学系统应用了所有上述四个领域的医疗方法。考虑编写此指南的目的,我们采用NCCAM应用的“整体医学系统”来表示该领域。

A、什么是“生物制品?”

根据NCCAM的定义,“生物制品”领域包括各类植物、动物提取物、维生素、矿物质、脂肪酸、氨基酸、蛋白质、益生元⑸、益生菌⑹、全部食物和“功能性食物”⑺等,内容并不仅仅限于生物学类别。

此领域的许多生物学产品受到法案或卫生署法的约束。某种产品如何受到约束,主要看该产品在实践中如何使用。例如:

植物类产品,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能会作为药物、化妆品、营养添加剂或者食品来进行管理⑻。上述说到的植物类产品归属的四种类型均受法案的约束。

例如,某种有意用来治疗某一疾病的植物产品通常被当作药品来管理;当某种植物产品标签说明为营养添加剂,并通过食用进入人体,有意用来影响身体的结构和功能时,该产品通常被当作食品来管理;某种生的或干的植物被有意用来作为食品的调味成分,根据其添加于食物中是否安全,通常该产品会被当作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来管理;某种含有植物成分的外用药液被用来增加皮肤水分时,通常会被当作化妆品来管理。

在法案里,根据产品的预期用途,益生菌可以被当作营养添加剂、食品或药品来管理。其他因素也可能影响该产品的分类,如产品是否含有法案第201章(ff)(1)所定义的营养成分;该产品是否代表一种传统食物或作为肉类替代品(见法案201章(ff)(2)();假如益生菌用来作为传统食物的成分,在其预计使用中,该成分是否通常被认为安全(见法案 201章)。在法案里除了所有基于该产品分类的需求外,益生菌可能还受到卫生署法的补充规定关于预防传染性疾病条例约束,因为此类产品可能含有潜在的致病微生物。最后,如果在法案里,某种益生菌被作为药物来对待,那么该产品也应该作为生物制剂同样受到卫生署法的管理。

NCCAM认为属于“功能性食品”的产品可能会被FDA当作食品、营养添加剂或药品在法案范围内来管理。正如植物类和益生菌类产品一样,法案管理下对“功能性食品”的分类将基于该产品的最初预期用途,可能也会掺杂其他因素,但主要仍依赖于具体产品种类的法律解释这一因素。

:D
最先报道此新闻的王姓记者即是之前“茶水验尿”的编导。
原帖由 cp251 于 2007-8-8 08:44 发表
最先报道此新闻的王姓记者即是之前“茶水验尿”的编导。


真的?那这个家伙先是去整西医,然后再来整中医,

我相信他一定是跟医生有仇;P
原帖由 boris_lee 于 2007-8-8 08:31 发表
陈院士自己出来澄清了,这种态度值得赞赏.

 作者注: 我们于2007年6月25日在《中国中医药报》刊出的对FDA数月前发布的《补充和替代医学产品及FDA管理指南》草案(Guidance of industry on Complementary and  ...


还澄清呢,仔细看看:


我们强调的是FDA认同整体医学或整体医疗体系(whole medical system)。只是因为文件中提到中医药学是"有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与对抗疗法(西方主流医学传统疗法)独立或平行发展而来",


是啊,不是越说越明白,FDA没有直接说科学,上面引用的 另一个 文章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为了谨慎起见。
原帖由 cp251 于 2007-8-8 08:44 发表
最先报道此新闻的王姓记者即是之前“茶水验尿”的编导。


这个实践的结果就是茶水验尿就是可以显示加号的,这个可是卫生部发言人在CCTV是说的,因此还之说新闻工作者要有工作道德。
尿液检验一般不考虑用茶水来化验的变态需求。
而不是为了标榜自己的“科学”,硬生生将人类文明的一大瑰宝弃之如弊帚。
一个天津中医学院的朋友告诉我,方舟子的行为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看中医;P
原帖由 朱宇 于 2007-8-8 12:57 发表
我们需要做的是将中医的理论用科学的手段加以总结归纳,使之更能造福人类。

而不是为了标榜自己的“科学”,硬生生将人类文明的一大瑰宝弃之如弊帚。

好啊,我倒想看看哪位高人能够做得到!
原帖由 nmd 于 2007-8-8 17:19 发表

好啊,我倒想看看哪位高人能够做得到!


你做不到不等于别人做不到,现在做不到不等于以后做不到。
不妨碍中医的存在,也不影响给人治病。
中医药学有精华,也有糟粕,我们应该采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去传承、发展她。刊出此文是供大家了解真相。相信不同的声音可以促进学术进步。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大家对中医药及其前途的关心,我们很欣慰。同时,我们真切盼望大家共同创造一个心平气和、与人为善、平等地探讨问题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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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老陈都承认"中医药学有精华,也有糟粕",坛上某人还宣称中医医理不用修改.:D
原帖由 大秦猛士 于 2007-8-8 12:49 发表
尿液检验一般不考虑用茶水来化验的变态需求。



当然不是公开的了。冒充尿液就是了。
原帖由 茄子暴宝 于 2007-8-9 10:08 发表
陈院士自己出来澄清了,这种态度值得赞赏.

 作者注: 我们于2007年6月25日在《中国中医药报》刊出的对FDA数月前发布的《补充和替代医学产品及FDA管理指南》草案(Guidance of industry on Complementary and  ...


如果中医或者西医的发展从来都没有变化,那你说的就是对的。

我们强调的是FDA认同整体医学或整体医疗体系(whole medical system)。只是因为文件中提到中医药学是"有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与对抗疗法(西方主流医学传统疗法)独立或平行发展而来",


再看看。
原帖由 CAAC 于 2007-8-9 10:22 发表


如果中医或者西医的发展从来都没有变化,那你说的就是对的。

我们强调的是FDA认同整体医学或整体医疗体系(whole medical system)。只是因为文件中提到中医药学是"有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与对抗疗法(西方 ...

你想说什么,宗教也有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已经说过多次了.
原帖由 nmd 于 2007-8-8 17:19 发表

好啊,我倒想看看哪位高人能够做得到!


只要你不用西医去解释中医就可以。
原帖由 茄子暴宝 于 2007-8-9 10:24 发表

你想说什么,宗教也有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已经说过多次了.


呵呵,是嘛?

上帝在什么地方呢?给我们介绍介绍。

完整的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


实践体系
原帖由 茄子暴宝 于 2007-8-9 10:08 发表
陈院士自己出来澄清了,这种态度值得赞赏.

 作者注: 我们于2007年6月25日在《中国中医药报》刊出的对FDA数月前发布的《补充和替代医学产品及FDA管理指南》草案(Guidance of industry on Complementary and  ...


所以说攻守双方都是外行,中医之争不过是出于意气的辩论而已。
一方说中医是伪科学是邪教,应当废弃,另一方说中医是瑰宝,碰不得。
双方都不是在探讨真理,也都不是业内人士,不过是一帮外行在斗嘴而已。真正的内行们该改进的改进,该扬弃的扬弃,该保留的保留。至于病人们,该看中医的看中医,该看西医的看西医,该治好的活蹦乱跳,该医死的自认倒霉。医疗事故该起诉的起诉,医疗黑幕该揭露的揭露,实际上这场闹剧除了锻炼某些人的嘴皮子和辩论能力,对事实并无影响也无裨益。
只是某些外行名气实在太大,又习惯性的好为人师,自以为天文地理,数理化生,吃喝拉撒,饮食男女无所不通四处出击,让人着实反感。
原帖由 CAAC 于 2007-8-9 10:25 发表


只要你不用西医去解释中医就可以。

现在中医做为现代医学的附属物,想脱离是根本不可能的.实际上就算是在坛子里的争论也大多数是以现代医学做为辩论的基础,阴阳五行?上得了台面吗?
原帖由 茄子暴宝 于 2007-8-9 10:29 发表

现在中医做为现代医学的附属物,想脱离是根本不可能的.实际上就算是在坛子里的争论也大多数是以现代医学做为辩论的基础,阴阳五行?上得了台面吗?


你应该强调指出,这个完全是你自己的看法,而且 是没有根据的主观臆断

或者说说是先入为主在作祟。

阴阳五行=XY五因素,这个就上的了台面了不是。一看见XY你就会觉得那科学性准确性就陡然增加啊

是吧。
原帖由 CAAC 于 2007-8-9 10:27 发表


呵呵,是嘛?

上帝在什么地方呢?给我们介绍介绍。

完整的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


实践体系

上帝在什么地方你问我我怎么知道,中医FANS不是说了"没发现的就不存在了吗?"这你应该问你自己及你们那帮教众,

传教算不算实践,求神拜佛算不算实践,跳大神算不算实践!
原帖由 CAAC 于 2007-8-9 10:32 发表


你应该强调指出,这个完全是你自己的看法,而且 是没有根据的主观臆断

或者说说是先入为主在作祟。

阴阳五行=XY五因素,这个就上的了台面了不是。一看见XY你就会觉得那科学性准确性就陡然增加啊

是吧。

又来个先射箭后画靶,以你的说法我觉得中国发明天圆地方这种说法的人一定是个全球问题专家,不然怎么和托马斯·弗里德曼的小说名不谋而合呢.
原帖由 茄子暴宝 于 2007-8-9 10:36 发表

上帝在什么地方你问我我怎么知道,中医FANS不是说了"没发现的就不存在了吗?"这你应该问你自己及你们那帮教众,

传教算不算实践,求神拜佛算不算实践,跳大神算不算实践!


你当然要知道了,要不然,你是怎么得出结论的呢?实践嘛,至于什么宗教的 很多传说恐怕但都很难实践的

比如 :耶稣复活。被钉死的人怎么复活?

而且这里的实践指的是可以被实践所检验,要不然,那岂不是都是科学的

你也可以提出你自己的理论,然后,按照你的实践标准你去实践(做了就是实践),那不也是科学的。

那有 什么意义。
原帖由 茄子暴宝 于 2007-8-9 10:42 发表

又来个先射箭后画靶,以你的说法我觉得中国发明天圆地方这种说法的人一定是个全球问题专家,不然怎么和托马斯·弗里德曼的小说名不谋而合呢.


事实如此,只要知道阴阳五行内容的人,就知道我说的 是正确的

阴阳那就是符号,它说的 是对立统一的链各个面,那怎么会不能互换呢。

你换了名字,你就不是你了?你就发生根本变化了?

行解释成因素当然也 可以。道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