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制定灵活反应的对台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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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雪忠(上海) 联合早报     2007-08-04   日前有媒体报道,“大陆涉台决策幕僚、社科院台研所所长余克礼透露,台湾推动的以台湾名义申请加入联合国公投案如果过关,大陆将视为违反《反分裂国家法》加以反制”。如果这一报道属实,那只能进一步表明,大陆一直以来的孤注一掷式的对台威慑战略,已经难以适应日益多变的台海局势。   威慑本质上是这样一种努力:一个行为体说服对手不要采取有损前者利益的行动,所用的办法是使对手相信如此行事的风险和代价将超过它可能获得的收益。威慑方往往以"倘若对手采取行动就作出反应"的威胁来捍卫其利益。 “推动公投”与“公投过关”   威慑的可信性表现在两个彼此依赖的方面:首先,威慑方必须向对手传达其捍卫所涉利益的意志和决心;其次,威慑方必须拥有这么做的能力。除了必要的可信性,有效的威慑战略还必须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对手是理性的,即对手能够根据所得信息来权衡各种替代性行动的利弊得失。   “如果推动公投,大陆将加以反制”与“如果公投过关,大陆将加以反制”,是两种不同的威慑模式。两者的其区别在于,前者针对的是推动公投的特定政治团体,后者针对的则是不特定的全体投票者。   “推动公投/加以反制”的威慑模式具有严格的责任甄别机制,作为一种遏制台独的手段,它能够将政治责任明确地划归到那些追求台独和推动公投的政党或政治人物身上。而明确和集中的责任分配,使“威慑对象的理性假设”更为可靠,威慑战略成功的可能性也因而更大。   相反,“公投过关/加以反制”的威慑模式在威慑对象的理性假设方面存在极为严重的缺陷。单个的投票人可能是理性的,但数量庞大的全体投票人作为一个整体则无任何理性可言。实际上,任何建立在自由匿名投票基础上的公投结果都难以预测,更难以事先对其进行控制性的影响。   针对投票结果的威慑模式意味着可能对所有投票人进行不加区别的惩罚,不管他们是否支持公投,也不管他们在“入联公投”中投的赞成票还是反对票。这必然使那些主张台独的人更加有恃无恐,因为他们可以隐藏在人群之中,毫无顾忌地实践自己的政治主张,即使因此导致灾难性的后果也无需承担任何额外的政治或道德责任。   “公投过关/加以反制”的威慑模式更为严重的缺陷是,它必然会使大陆在政治上站到全体台湾选民的对立面。正如2000年3月台湾大选前夕朱镕基严厉警告台湾选民(而不是台独势力)一样,“公投过关/加以反制”的威慑模式很可能不但没有战略效果,而且还将使大陆付出巨大的政治代价。
针对“公投过关”而不是“推动公投”的威慑模式,对大陆唯一的好处是可以将采取措施的时间再拖延几个月,期间还可保持一线飘忽的希望:公投也许不会过关。这种威慑模式与其说反映了大陆反对台独的决心,不如说暴露大陆的犹豫。
调整孤注一掷的威慑战略   这一局面完全是由大陆方面“不惜一切代价粉碎台独”的威慑战略所造成的。这种战略具有一种孤注一掷的性质,对政治领导人的决策意志提出了过高的要求,因而降低了威慑的可信性。在这种战略环境下,台独追求者的策略自然是,将较大的台独行动分解为几个较小的步骤,而每一个单独的步骤都显得不值得大动干戈。在受到台独势力的挑衅时,大陆始终面临要么破釜沉舟,要么无所作为的两难困境。   为摆脱这一困境,大陆有必要将目前的孤注一掷式的威慑战略调整为一种灵活反应的威慑战略,在威慑战略与威慑一旦失败后所需实施的战略之间建立更为牢固的联系。灵活反应战略在面对严重程度不同的台独事变时,可以作出不同的战略反应。这种战略可以给台独势力施加最大限度的威慑,同时又只需冒最小限度的风险。   灵活反应战略可以降低大陆政治领导人面对台独挑衅时的决策风险,在无所作为和孤注一掷之外提供第三种政策选择。大陆针对台独的威慑战略一旦具备了逐步升级和灵活反应的特点,便可以使各种台独行动的代价变得不可避免。这种战略既能在世人面前戳穿台独正在不断成功的幻象,又能迫使台湾方面来决定:是在台独诉求上有所收敛,还是让局势变得不可收拾? ·作者任教于中国华东政法大学● 张雪忠(上海) 联合早报     2007-08-04   日前有媒体报道,“大陆涉台决策幕僚、社科院台研所所长余克礼透露,台湾推动的以台湾名义申请加入联合国公投案如果过关,大陆将视为违反《反分裂国家法》加以反制”。如果这一报道属实,那只能进一步表明,大陆一直以来的孤注一掷式的对台威慑战略,已经难以适应日益多变的台海局势。   威慑本质上是这样一种努力:一个行为体说服对手不要采取有损前者利益的行动,所用的办法是使对手相信如此行事的风险和代价将超过它可能获得的收益。威慑方往往以"倘若对手采取行动就作出反应"的威胁来捍卫其利益。 “推动公投”与“公投过关”   威慑的可信性表现在两个彼此依赖的方面:首先,威慑方必须向对手传达其捍卫所涉利益的意志和决心;其次,威慑方必须拥有这么做的能力。除了必要的可信性,有效的威慑战略还必须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对手是理性的,即对手能够根据所得信息来权衡各种替代性行动的利弊得失。   “如果推动公投,大陆将加以反制”与“如果公投过关,大陆将加以反制”,是两种不同的威慑模式。两者的其区别在于,前者针对的是推动公投的特定政治团体,后者针对的则是不特定的全体投票者。   “推动公投/加以反制”的威慑模式具有严格的责任甄别机制,作为一种遏制台独的手段,它能够将政治责任明确地划归到那些追求台独和推动公投的政党或政治人物身上。而明确和集中的责任分配,使“威慑对象的理性假设”更为可靠,威慑战略成功的可能性也因而更大。   相反,“公投过关/加以反制”的威慑模式在威慑对象的理性假设方面存在极为严重的缺陷。单个的投票人可能是理性的,但数量庞大的全体投票人作为一个整体则无任何理性可言。实际上,任何建立在自由匿名投票基础上的公投结果都难以预测,更难以事先对其进行控制性的影响。   针对投票结果的威慑模式意味着可能对所有投票人进行不加区别的惩罚,不管他们是否支持公投,也不管他们在“入联公投”中投的赞成票还是反对票。这必然使那些主张台独的人更加有恃无恐,因为他们可以隐藏在人群之中,毫无顾忌地实践自己的政治主张,即使因此导致灾难性的后果也无需承担任何额外的政治或道德责任。   “公投过关/加以反制”的威慑模式更为严重的缺陷是,它必然会使大陆在政治上站到全体台湾选民的对立面。正如2000年3月台湾大选前夕朱镕基严厉警告台湾选民(而不是台独势力)一样,“公投过关/加以反制”的威慑模式很可能不但没有战略效果,而且还将使大陆付出巨大的政治代价。
针对“公投过关”而不是“推动公投”的威慑模式,对大陆唯一的好处是可以将采取措施的时间再拖延几个月,期间还可保持一线飘忽的希望:公投也许不会过关。这种威慑模式与其说反映了大陆反对台独的决心,不如说暴露大陆的犹豫。
调整孤注一掷的威慑战略   这一局面完全是由大陆方面“不惜一切代价粉碎台独”的威慑战略所造成的。这种战略具有一种孤注一掷的性质,对政治领导人的决策意志提出了过高的要求,因而降低了威慑的可信性。在这种战略环境下,台独追求者的策略自然是,将较大的台独行动分解为几个较小的步骤,而每一个单独的步骤都显得不值得大动干戈。在受到台独势力的挑衅时,大陆始终面临要么破釜沉舟,要么无所作为的两难困境。   为摆脱这一困境,大陆有必要将目前的孤注一掷式的威慑战略调整为一种灵活反应的威慑战略,在威慑战略与威慑一旦失败后所需实施的战略之间建立更为牢固的联系。灵活反应战略在面对严重程度不同的台独事变时,可以作出不同的战略反应。这种战略可以给台独势力施加最大限度的威慑,同时又只需冒最小限度的风险。   灵活反应战略可以降低大陆政治领导人面对台独挑衅时的决策风险,在无所作为和孤注一掷之外提供第三种政策选择。大陆针对台独的威慑战略一旦具备了逐步升级和灵活反应的特点,便可以使各种台独行动的代价变得不可避免。这种战略既能在世人面前戳穿台独正在不断成功的幻象,又能迫使台湾方面来决定:是在台独诉求上有所收敛,还是让局势变得不可收拾? ·作者任教于中国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