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我对我国公安机关改革的一点想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03: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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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里面一些害群之马除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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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北部湾大龙虾 于 2007-7-19 15:16 发表
先把里面一些害群之马除了先



即便有害群之马也应该有完善的制度,没有完善的制度害群之马会更多!
监管确实应该大家集思广益,俺回去想想:D
不先除去害群之马一切都是空谈!监督的办法...........................:L 还在想.................
我国对执法部门的监督还处于柔弱的范畴内,没有相应的监督就没有好的执法质量,所以监督也是重中之重!
其实把好人事制度和考路制度才是一切的源头,什么关系户七大姑八大姨的都往里进还有个好?
对于设立辅警、协警制度比较赞成,西方发达国家都有这种制度,虽然和LZ说的可能不一样大体还是相通的,与其让地方胡搞还不如立法做明确规定。
警服最好重新设计一下,现在的很多税务 成管 土地 法院  ...跟警察简直分不清了
没用的,只要警察一换服装各单位马上跟着换;P
我们这工商、城管、保安、交通稽查、农业稽查、药监、防疫、银行经警统统想公安看齐:D
原帖由 东风强劲 于 2007-7-19 15:07 发表
(原创)我对我国公安机关改革的一点想法

作者:东风强劲

   面对新时代的需要我国的公安机关必须改革,革除弊端优化组织以新思维新方法来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现将自己的一点想法说出来供各位兄弟拍砖。 ...

关于设立袭警罪条文,人大是调研过的,认为和现有的妨碍执行公务罪有重复之嫌,所以就搁置了。
关于警衔的设置确有改革必要,不过和你设想的设置不同。我的想法是:参照香港警察的晋升和职务对应体系,香港的警员、高级警员、警长、警署警长对应偶们的二级警员到二级警司,要升到警官就要参加升级试,通过了授一级警司,相当于香港的见习督察,从三级警督开始属于警官序列,严格和职务对应。警官穿白衬衫,清晰区分指挥官和战斗员。
香港有香港的特定情况,但是在香港的警衔体系里督察以下都是警员,所以我们可以吸收他们的警长设立情况来丰富我们的警员职衔,但警司还是要归入警官序列里好,这样考虑到我们国家层级的复杂性就可以以警司作为警官序列的基准衔。比如县级公安机关的科所队长的副职可以授三级警司而地市级的科所队长的副职则可以从一级警司授起。
不错,有一定道理,可以借鉴!
公安部长------------总警监

副部长 ------------副总警监

省公安厅厅长------副总警监、一级警监

省公安厅副厅长----一级警监、二级警监

地市级公安局长、政委---------二级警监、三级警监

地市级公安副局长、政委-------三级警监、一级警督

县市级公安局长、政委---------一级警督

县市级公安副局长、政委------二级警督
原帖由 luyan8848 于 2007-7-19 17:53 发表

关于设立袭警罪条文,人大是调研过的,认为和现有的妨碍执行公务罪有重复之嫌,所以就搁置了。
关于警衔的设置确有改革必要,不过和你设想的设置不同。我的想法是:参照香港警察的晋升和职务对应体系,香港的 ...



可惜妨碍执行公务罪过于笼统也过于轻微,不足以保障警察的正常执法安全。
东风老大的是否是取消我国公安体系里与地方想挂钩的级别吧?比如处级、科级、股级什么的?
老大看我的级别够不够:D
原帖由 幽隐形轰炸机 于 2007-7-19 18:12 发表
东风老大的是否是取消我国公安体系里与地方想挂钩的级别吧?比如处级、科级、股级什么的?



警察不能简单的套用在地方公务员级别编制内,国外警察都是独立的编制体系。我国也在逐步认识到这个问题。
名字大官小,拖出去打PP;P
原帖由 东风强劲 于 2007-7-19 15:07 发表
(原创)我对我国公安机关改革的一点想法

作者:东风强劲

   面对新时代的需要我国的公安机关必须改革,革除弊端优化组织以新思维新方法来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现将自己的一点想法说出来供各位兄弟拍砖。 ...


老大你考虑的很周全,很有科学性,公安系统是必须彻底改革和整顿了,否则我也不会产生兵役制巡警的幼稚想法,我也说说我的一点看法,在立法保护民警的人身安全和合理果断使用枪支警械的同时,也应严格立法防止警察滥用权利,这样才有相互制约性。
警衔和行政级别挂钩先吧
现在除了白衬衫的,没一个是挂钩的
一口也吃不成胖子
机构改革,后勤改革等触动了大部分领导群体的利益,很难实现
而袭警罪是老调重谈。变通一下,加重妨碍公务罪的处罚也是可行的。关键是维护了警察和公务人员的利益之后,谁来维护百姓的?滥用职权何处投诉。我们的警务督察和监察部门和HK相比,差距不是一个数量级的。没有相互的制衡,而一味强调保护警察是对百姓的犯罪。
原帖由 东风强劲 于 2007-7-19 18:07 发表
公安部长------------总警监

副部长 ------------副总警监

省公安厅厅长------副总警监、一级警监

省公安厅副厅长----一级警监、二级警监

地市级公安局长、政委---------二级警监、三级警监

地市 ...

省、直辖市的厅局长挂副总衔的前提是进入省市的常委班子,这样行政级别到副部。
其实对应警衔和行政级别更合适。
警监衔分别对应 局级、副局级、正处级
问个问题,不知道各位老大对辑私警察这个东西有些怎么样的想法.
原帖由 万家灯火 于 2007-7-19 21:05 发表
问个问题,不知道各位老大对辑私警察这个东西有些怎么样的想法.

想法?你有什么想法先
想法?多着咯....不伦不类的警察...........
原帖由 万家灯火 于 2007-7-19 21:05 发表
问个问题,不知道各位老大对辑私警察这个东西有些怎么样的想法.



辑私警察属于海关管理不属于公安系统。
缉私警有点像是司法下属的监狱警察
原帖由 红旗太平洋舰队 于 2007-7-19 20:13 发表


老大你考虑的很周全,很有科学性,公安系统是必须彻底改革和整顿了,否则我也不会产生兵役制巡警的幼稚想法,我也说说我的一点看法,在立法保护民警的人身安全和合理果断使用枪支警械的同时,也应严格立法防 ...


其实你说的兵役制巡警我认为无必要的原因是在我国各大城市武警内卫部队已经这样做了,武警参与巡逻和维护治安是武警内卫部队的一项重要职责,现在要做的就是把此项制度常备化机制化,给予武警内卫部队更多的治安管理权限,另外各县级城市武警内卫部队通常兵力不足除了担任看守监狱外基本没有能力上街巡逻,所以要先扩充兵员,提高装备水平。这样才能用于地方巡逻。有了这些还有何必弄个兵役制巡警出来?
原帖由 北部湾大龙虾 于 2007-7-19 22:10 发表
缉私警有点像是司法下属的监狱警察


但海关还保留缉私队,这点就搞不明白了?:o
原帖由 jacker_tao 于 2007-7-19 20:17 发表
警衔和行政级别挂钩先吧
现在除了白衬衫的,没一个是挂钩的
一口也吃不成胖子
机构改革,后勤改革等触动了大部分领导群体的利益,很难实现
而袭警罪是老调重谈。变通一下,加重妨碍公务罪的处罚也是可行的。 ...



所以我发帖时说希望大家集思广益想出一些能有效制约;监督警察执法的办法来。
呵呵,编制的问题,使得地方海关缉私的主力还是缉私队。有些地方特别是沿海有钱的主力,特别是原来的海关情报部门变为海关缉私局。
原帖由 北部湾大龙虾 于 2007-7-19 22:26 发表
呵呵,编制的问题,使得地方海关缉私的主力还是缉私队。有些地方特别是沿海有钱的主力,特别是原来的海关情报部门变为海关缉私局。


:L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叹!
原帖由 万家灯火 于 2007-7-19 21:08 发表
想法?多着咯....不伦不类的警察...........

这也算不伦不类?那么一些所谓的XX警察不是更加不伦不类。无编制、无合法地位、无处罚权;P
我设想是三级警督到总警监正好对应副科到正部级,为什么香港设警长我们就要设警长衔?
授衔还分县级、地市级科所队长,多此一举。行政什么级别就授什么衔,明确简便。
貌似你不是在体制内混的,想出的方案不考虑和现行体制接轨的。
原帖由 东风强劲 于 2007-7-19 22:19 发表



所以我发帖时说希望大家集思广益想出一些能有效制约;监督警察执法的办法来。

其实监督警察执法和监督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务员是一回事。
说的大一点,4个字啦:体制问题。
警务督察是在辖区GA部门党委的领导下行事监督权利。所以下面的小警员犯事了,有领导罩着可以没事,上面的领导犯事了,直接自己压着就行了。
没有一个脱离党政干涉的监督机构。就举HKP的例子,HK有警监会。内地没有类似机构。
如今公安问题,不是缺思路,缺改革
而是思路太多,月月改革,天天改革
没有准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往往缺乏法律依据与深入调研。
多数领导以改革体现政绩,因此就造成不管什么戏,新戏最好的局面。
弄得基层自己编活骗自己~~
原帖由 luyan8848 于 2007-7-19 23:08 发表
我设想是三级警督到总警监正好对应副科到正部级,为什么香港设警长我们就要设警长衔?
授衔还分县级、地市级科所队长,多此一举。行政什么级别就授什么衔,明确简便。
貌似你不是在体制内混的,想出的方案不考 ...

警长衔和军队中的士官衔 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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