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死人,主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1:07:09
狗咬死人,主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包括故意和无意的。狗咬死人,主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包括故意和无意的。
故意的话,如对象是一个幼童,和拿枪杀之有何区别?
要看狗的主人又没有指示或命令狗去咬人。
如果主人不在场,无明显证据是指示、故意的话,好像目前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该负什么刑事责任。
民事是跑不了的。
狗证狗证狗证.
原帖由 沙特灰人 于 2007-6-23 18:17 发表
狗咬死人,狗的主人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包括咬傷!

不一定,如果被咬人闲得没事去挑逗狗的话,咬了自负。
狗主人在场的话,勉强可以用过失致人死亡罪。

立法还应该加强……
民事一般是跑不掉,刑事的因情况而异。但也有某些情况完全不负责任:)
不在现场责任更大吧,不加监管,让狗乱跑,咬死咬伤.主人的过失更大吧.
民事上属于特殊侵权行为,属于无过错责任.
刑法上为一般情况,没啥特别的...: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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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除非是第三人原因或受害人自己原因引起,否则狗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上适用犯罪构成说。主观方面可以有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个人认为,此类型案件不存在过失情况。毕竟狗不同于一般的犯罪工具。
不管有意无意,都应该是要的吧?
我很困惑,因为,狗不会说话,无法形成物证,这样,剩下的就是人证了,而人证,一般很难找到。   

    比如,某人养了三只大丹,训练就是咬仇人, 一日,放出,主人远远的, 狗见了仇人就扑咬。人死了, 怎么定罪 ?  无法找到证据啊。
更正, 狗无法形成口供。   现在有的手段,很难处理这种案件
人咬人的确便宜。 但是,人会说话,买凶杀人被破获的很多。  养狗杀人,就很安全了。   我是举个例子,别的狗也可以,不用纯种,每天只训练扑咬假人, 在喉咙里放鸡腿,撕开才吃的到,假人的脸是仇人的 样子,不就行了 ?
当然要了~~~
首先看是什么类型的狗。凶猛异常的恶犬和一般豢养的家犬,狗主人的注意义务有很大不同。恶犬可以咬死人,其中应该包括患狂犬病的狗。

如果故意放恶犬咬死人,就是故意杀人罪,可以处死刑;如果只是对恶犬疏于管理,咬死了人,就可能要定过失至人死亡罪,不会判死刑的。

如果只是一般的狗,咬伤了人,狗的主人可能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受害人自己有过错,比如故意挑逗该犬被咬,狗主人免责。
问题是,如何判断是故意。 证据 !!! 证据 !!!!这个是很难判定的。 故意放狗咬人,是故意还是无意,很难界定的。

   狗身上不会留指纹。
   狗不会招供。
   狗会自行攻击目标。

   请问你怎么界定是故意放狗咬人?
23楼的说的大家都知道,不用你普法,只是,现实中,判断是否故意,很困难的。而且,狗身上又没狗牌,怎么证明狗主人是 谁 ? 各地发生过好几起狗咬人后,狗主人不承认那是自己家的狗,不承担受伤者的医药费,从这些事情,就看的出来多难举证。
原帖由 夜寝倭酋皮 于 2007-6-23 21:59 发表
问题是,如何判断是故意。 证据 !!! 证据 !!!!这个是很难判定的。 故意放狗咬人,是故意还是无意,很难界定的。

   狗身上不会留指纹。
   狗不会招供。
   狗会自行攻击目标。

   请问你怎么界 ...

很简单。如果涉嫌犯罪,你就应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只是一般民事侵权,则由狗主人证明自己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而受害人或其亲属,应证明自己确实是被该狗咬了,并证明狗咬和受伤或死亡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7-6-23 18:18 发表

不一定,如果被咬人闲得没事去挑逗狗的话,咬了自负。

如何定义挑逗狗??对于狗来说,有时一个眼神,一个无意的动作都是挑逗.
原帖由 地球球长 于 2007-6-23 22:15 发表

如何定义挑逗狗??对于狗来说,有时一个眼神,一个无意的动作都是挑逗.

比如学习狗的某些特有动作,咧舌狂吠,或抬起一条腿向狗排泄废水之类~~;P
还有做出和狗抢吃的动作,这些,公安机关根本无法做为证据的
无论刑事民事,都需要由原告或者检察机关来认定此狗属于被告所有,这在举证上似乎会带来相当的麻烦呢。因此这种问题还有个前提——有比较健全的宠物登记和无主宠物管理制度,否则还是会扯皮。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似乎不应当由被咬一方来证明自己并未对狗进行过挑逗,而应当由狗主人一方证明自己的狗是在受到挑逗的情况下攻击的。
沉默,静观狗权分子叫嚣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似乎不应当由被咬一方来证明自己并未对狗进行过挑逗,而应当由狗主人一方证明自己的狗是在受到挑逗的情况下攻击的。


    你说反了。 既然是伤者要求赔偿和追究,那就要他进行举证,被狗咬了,甚至咬死了,怎么举证 ?  

    目前城市里养无证狗的可太多了。   另外,湖南双峰人,办不办假狗证和狗牌 ?
原帖由 夜寝倭酋皮 于 2007-6-23 22:29 发表
还有做出和狗抢吃的动作,这些,公安机关根本无法做为证据的

怎么不可以做证据?一切能证明案件真相的事实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勘验笔录等~~

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有一个“举证责任”的问题,意思就是说对于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来说,应当为自己的诉讼主张提供证据,否则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即自己的诉讼主张不被法院采信。既然选择法律途径,就必须按照法律确定的规则去做,因此这可能导致具体案件的不公,因为很多案件确实无法查清事实真伪,使受害人无法通过法律获得个案的公正处理。法律的公正只能是相对的。

对于这类法律无法圆满解决的问题,我们一方面要求公民在公共生活中的具备一定的自我保护知识和技能,一方面由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加强管理,还有一方面就是保险事业的发展,对这种意外伤害性质的损失进行赔偿。当然,这实际上是让社会承担这种个人损失。
伤者的主张应当是狗主人对狗的疏忽导致了自己被咬伤,狗主人有责任赔偿,那么只需证明自己是被狗主人的狗咬伤的,因此伤者当然要举证所受的伤害是狗主人的狗所为,并没有没有证明证明狗是在未经挑逗的情况下攻击伤者的义务吧。伤者已经证明自己是被狗主人的狗咬的,如果狗主人要主张自己已经尽到了监管的义务,狗是在被挑逗的情况下才做出攻击的,那么狗主人就要证明这种主张。

我觉得这样才公平,否则狗主人一方完全不必承担责任。狗权人权,对等的来看,狗主人既然要给狗主张权利,那么养狗的一方显然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才合适,这种义务狗既然没法承担,就应当由狗主人来承担。
我们老家有个院子的狗特别凶,小时候我被那个院子的一条狗咬过四次,都是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刚好那个院子在马路边。前几天回老家,前面咬过我的狗已经死了,但是咬人的狗还是好几条,如果那天我没有带刀的话,估计得人狗大战了。:L
怎么不可以做证据?一切能证明案件真相的事实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勘验笔录等~~

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有一个“举证责任”的问题,意思就是说对于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来说,应当为自己的诉讼主张提供证据,否则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即自己的诉讼主张不被法院采信。既然选择法律途径,就必须按照法律确定的规则去做,因此这可能导致具体案件的不公,因为很多案件确实无法查清事实真伪,使受害人无法通过法律获得个案的公正处理。法律的公正只能是相对的。

对于这类法律无法圆满解决的问题,我们一方面要求公民在公共生活中的具备一定的自我保护知识和技能,一方面由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加强管理,还有一方面就是保险事业的发展,对这种意外伤害性质的损失进行赔偿。当然,这实际上是让社会承担这种个人损失。

    你那些证据,恐怕很难获得。   

    我就给你说一 下,你看看能获得什么样的证据吧。

    狗主人在家就养了2条狗,专门训练扑咬人,  只有半夜里才遛狗,没人见过。   看到仇人后放出,咬死人了, 当时还没监控。  等别人来了,一起见义勇为,把狗打死了。  

     青虹,你 给我说说能获得什么 样的 证据吧。      我承认是 要负法律责任,甚至故意杀人。 问题是,狗咬人,太特殊了,那些证据实在是难获得。
说那么多有屁用,直接把那些狗干掉得了!最讨厌一上街就被狗骚扰。所有没戴耳环的狗,人人得而诛之;有耳环的狗,请真假觉远和尚们开荤~~~
你说的对,我也十分支持!!!

   狂犬病一旦发作,死亡率100%   。当年的非, 典都全国严防死守,可就是03年,死亡人数最多的传染病依然是狂犬病。
哪个国家忘了,还是一个以爱动物著称的国家.他们就做的不错,只要咬过人的狗,都要被人道处理.
咬过人的狗复咬的几率很大,所以对咬过人的狗做必要的处理,每年注射疫苗的人数可能会减少一半.
故意伤害很难取证,但只要证明狗是某人养的,过失伤害是免不了的。
在现在的情况下,很难证明, 人家牵出来另一条狗,说,我的狗在家呢,那只不是我家的。怎么办?  除非打入芯片。
反正都要赔钱!
那有钱人就可以这样杀人了,反正,钱有的 是。
人命哪有狗值钱,在山西,一个奴隶也就4-500,在农村5000-10000能买个好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