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新闻里的狗乱咬人狗主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7 12:18:57


http://news.ifeng.com/a/20160302/47651327_0.shtml

视频好像贴不过来。可以到原文链接里面看。

明知是在人流密集的高层住宅还养具有很强攻击性的大型猎犬而且不加以约束,把人家脸都咬掉一块缝了200多针,应该有咬伤和撕裂伤,按故意伤害标准脸上200多针按1针1毫米算也有20多厘米了,脸上20多厘米应该算重伤了。而且是咬下巴,要知道下巴下面几公分就是脖子,猎犬一嘴下去咬死人都有可能。
狗主别说赔偿,连医药费都不给。

新闻最后说等待派出所协调,应该没啥强制措施。如果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只能自己去法院告民事那天朝的法律岂不是太搞笑了?



http://v.ifeng.com/include/exterior.swf?AutoPlay=false&guid=01f9f52d-2a0c-4fbe-9d47-43de094d2c94

http://news.ifeng.com/a/20160302/47651327_0.shtml

视频好像贴不过来。可以到原文链接里面看。

明知是在人流密集的高层住宅还养具有很强攻击性的大型猎犬而且不加以约束,把人家脸都咬掉一块缝了200多针,应该有咬伤和撕裂伤,按故意伤害标准脸上200多针按1针1毫米算也有20多厘米了,脸上20多厘米应该算重伤了。而且是咬下巴,要知道下巴下面几公分就是脖子,猎犬一嘴下去咬死人都有可能。
狗主别说赔偿,连医药费都不给。

新闻最后说等待派出所协调,应该没啥强制措施。如果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只能自己去法院告民事那天朝的法律岂不是太搞笑了?



http://v.ifeng.com/include/exterior.swf?AutoPlay=false&guid=01f9f52d-2a0c-4fbe-9d47-43de094d2c94
狗粉无法无天又不是第一次了
以前看报道说一个模特的手给狗咬商了,狗主人陪了20多万。
德国狗咬人,狗主人是要判刑的。德国稍微厉害一点的狗,出门都要戴口罩。国内立法有非常大的问题,一个法立不立,怎么立,很大程度看某个大人物的个人意见,而这大人物很可能没闲心管这P民的小事。
以前看报道说一个模特的手给狗咬商了,狗主人陪了20多万。
然后模特和狗主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杜高可是危险犬种。这狗连铁链都hold 不住。
咬死人才判两年
咬死人才判两年
那意思是以后想报复谁,只要养些大型攻击力强且容易训练的狗,如猎犬牧羊犬类的,然后训练去某人。然后打死不认,就说是狗疯了,只要不咬死,至多负点民事责任就完事了?
那意思是以后想报复谁,只要养些大型攻击力强且容易训练的狗,如猎犬牧羊犬类的,然后训练去某人。然后打 ...
主观故意那是故意杀人了
主观故意那是故意杀人了
主观的东西无法查证。狗不能说话也无法证明你的教唆。
主观的东西无法查证。狗不能说话也无法证明你的教唆。
你去问问警察吧
主观故意能不能查证
你不张嘴法官就不能判你的刑?
特别勤力 发表于 2016-3-4 14:36
主观的东西无法查证。狗不能说话也无法证明你的教唆。
无法查证?呵呵,你如果以后有类似事发生,本帖就够证明你的主观故意了。

你养狗训狗全程避人耳目,没事也别来论坛吹牛,那的确是有难度。
这个估计上刑事很难吧
有过失致人死亡
不知道有没有过失致人重伤残疾的刑事条例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主人驱使,故意伤害没问题。
但要绕弯子走轻信大意过失伤害就难了,还得重伤。
伤害罪,过失犯比故意犯还难构成。

直接告法院一点不搞笑,法院民转刑的案子还少了?有法院的移送文书你公安立案拿人更理直气壮。立案侦查就是最终为审判用的,人家先帮你降低技术门槛有啥不好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主人驱使,故意伤害没问题。
但要绕弯子走轻信大意过失伤害就难了,还得重伤。
伤害罪,过失犯比故意犯还难构成。

直接告法院一点不搞笑,法院民转刑的案子还少了?有法院的移送文书你公安立案拿人更理直气壮。立案侦查就是最终为审判用的,人家先帮你降低技术门槛有啥不好
有难度不等于一定没办法。
前提重伤以上,只要你有办法拿到狗主事前明知此类狗对人有攻击性的证据、固定死(这个很重要),走刑事完全可以探讨。

按国内现实流打法,只要解决立案的问题,不赔钱?不赔钱就等着折腾吧,有的是坡坡坎坎给他翻
派出所只能调解,不接受调解只能上法院。
特别勤力 发表于 2016-3-4 14:36
主观的东西无法查证。狗不能说话也无法证明你的教唆。
警察可没你想的那么low ……有你想得那么容易这世界早就是罪犯的天下了
杜高这样的烈性犬不适合养在公寓里。
穷人怕狗咬人,一般看的紧,富人的狗咬伤人,自然有富人的狗来处理案件,基本是赔钱。
这个估计上刑事很难吧
有过失致人死亡
不知道有没有过失致人重伤残疾的刑事条例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主人驱使,故意伤害没问题。
但要绕弯子走轻信大意过失伤害就难了,还得重伤。
伤害罪, ...
我感觉这种非法养犬致人伤亡的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很大,应该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理。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6-3-5 17:20
我感觉这种非法养犬致人伤亡的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很大,应该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理。
那得多重伤重残几个人才行
那得多重伤重残几个人才行
标准是活的,执行空间很大。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6-3-5 18:01
标准是活的,执行空间很大。
所谓灵活,是把情节往标准套,不是把标准往情节改
所谓灵活,是把情节往标准套,不是把标准往情节改
标准没有规定一定要重伤多人吧?前阵子还判了一个从楼顶往下扔煤气罐的,虽然什么都没有砸到,还是按危害公共安全判了。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6-3-5 17:20
我感觉这种非法养犬致人伤亡的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很大,应该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理。
这个应该没有法律依据
刚才百度了一下,重伤和毁容有法律依据。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6-3-5 18:22
标准没有规定一定要重伤多人吧?前阵子还判了一个从楼顶往下扔煤气罐的,虽然什么都没有砸到,还是按危害 ...


螃蟹没那么容易吃。
高空坠物伤人那是司法实践的共识,早有判例。而且“往楼下扔煤气罐”这么个简单的描述你知道会被判定成啥主观目的么?
危害公共安全罪也算口袋罪啦,外延没那么好扩展。

伤害罪也好、危害安全罪也好,你都要解决主观客观两大类标准。
主观明知能拿到,你放着有一个明确的客观标准不去用,非要去选个不明确有争议的——从审批角度讲就否掉,因为可能被对方逮着此点翻掉。
不同身份的多人死伤,才是“不特定对象”的最好客观注解,无所争议。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6-3-5 18:22
标准没有规定一定要重伤多人吧?前阵子还判了一个从楼顶往下扔煤气罐的,虽然什么都没有砸到,还是按危害 ...


螃蟹没那么容易吃。
高空坠物伤人那是司法实践的共识,早有判例。而且“往楼下扔煤气罐”这么个简单的描述你知道会被判定成啥主观目的么?
危害公共安全罪也算口袋罪啦,外延没那么好扩展。

伤害罪也好、危害安全罪也好,你都要解决主观客观两大类标准。
主观明知能拿到,你放着有一个明确的客观标准不去用,非要去选个不明确有争议的——从审批角度讲就否掉,因为可能被对方逮着此点翻掉。
不同身份的多人死伤,才是“不特定对象”的最好客观注解,无所争议。
螃蟹没那么容易吃。
高空坠物伤人那是司法实践的共识,早有判例。而且“往楼下扔煤气罐”这么个简单的 ...
以动机来定罪呢,还是以行为来定罪呢?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6-3-5 20:57
以动机来定罪呢,还是以行为来定罪呢?
都要看。如果按你的话说,动机+行为;按书本说,主客观统一,符合某项犯罪要求所有构件。
都要看。如果按你的话说,动机+行为;按书本说,主客观统一,符合某项犯罪要求所有构件。
主观动机也要通过客观行为反映出来,最终还是要看客观行为。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6-3-5 21:58
主观动机也要通过客观行为反映出来,最终还是要看客观行为。
都要看。少看一样都是篓子。

客观最直接、最表面化而已。都是死人,你说是伤害致死还是故意杀人,你说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死呢?都是抢东西,可能抢夺可能抢劫也可能经济纠纷。光看一样,都会出错。
都要看。少看一样都是篓子。

客观最直接、最表面化而已。都是死人,你说是伤害致死还是故意杀人,你说 ...
办案人员不是神仙,没法猜到主观动机,主观动机也是通过客观行为表现出来的。例如,到底是偶然的动作失误导致的事故(合法养犬,偶尔一次没有拴好),还是长期的非法行为导致的事故(长期非法饲养大型犬),是影响案件定性的因素。
真的要管束一下这些养狗的人了,什么狗都养,出门也不系狗带约束,当街拉完不收拾就走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6-3-5 23:10
办案人员不是神仙,没法猜到主观动机,主观动机也是通过客观行为表现出来的。例如,到底是偶然的动作失误 ...




很遗憾,既往的无结果表现,在庭上,是然并卵。如果想引用前科劣迹行为使法官做出倾向性裁判,麻烦把判决书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抱出来。
办案人员,就要有猜主观的能力,不然,怎么构建个案侦查搜证模式?同时,要遵守规则留有容错空间。刑侦要有经验积累,不是说说而已。
知道怎样却无法证明怎样的遗憾,现实不要太多。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6-3-5 23:10
办案人员不是神仙,没法猜到主观动机,主观动机也是通过客观行为表现出来的。例如,到底是偶然的动作失误 ...




很遗憾,既往的无结果表现,在庭上,是然并卵。如果想引用前科劣迹行为使法官做出倾向性裁判,麻烦把判决书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抱出来。
办案人员,就要有猜主观的能力,不然,怎么构建个案侦查搜证模式?同时,要遵守规则留有容错空间。刑侦要有经验积累,不是说说而已。
知道怎样却无法证明怎样的遗憾,现实不要太多。
很遗憾,既往的无结果表现,在庭上,是然并卵。如果想引用前科劣迹行为使法官做出倾向性裁判,麻烦 ...
在辛普森案中,检方的关键证人,出警的福尔曼警官当庭被辩方律师揭发出平时有种族歧视现象(黑鬼满口飞),直接导致控方土崩瓦解,嫌疑人无罪释放,而福尔曼警官之后反被以伪证罪判了三年徒刑。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6-3-5 23:45
在辛普森案中,检方的关键证人,出警的福尔曼警官当庭被辩方律师揭发出平时有种族歧视现象(黑鬼满口飞), ...


麻烦把资料看仔细,辛普森案该警官哪里是平时?该案警察就有现行种族歧视。

举啥不好,举辛普森案,不知道该案根本是灯塔国最大政治正确?外加物证扯皮。你不知道此案民庭刑庭两种结果找平衡啊?

再说,我们的法庭不遵照灯塔犯罪构成原则。我们的犯罪四件论,人家犯罪二元论、三元论;刑法条文行为有罪无罪规定不一,比什么比。要比,大陆但凡被治安处罚的,在他国通通算刑事罪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6-3-5 23:45
在辛普森案中,检方的关键证人,出警的福尔曼警官当庭被辩方律师揭发出平时有种族歧视现象(黑鬼满口飞), ...


麻烦把资料看仔细,辛普森案该警官哪里是平时?该案警察就有现行种族歧视。

举啥不好,举辛普森案,不知道该案根本是灯塔国最大政治正确?外加物证扯皮。你不知道此案民庭刑庭两种结果找平衡啊?

再说,我们的法庭不遵照灯塔犯罪构成原则。我们的犯罪四件论,人家犯罪二元论、三元论;刑法条文行为有罪无罪规定不一,比什么比。要比,大陆但凡被治安处罚的,在他国通通算刑事罪
麻烦把资料看仔细,辛普森案该警官哪里是平时?该案警察就有现行种族歧视。

举啥不好,举辛普森案, ...
哈哈,再讲一个笑话故事,在著名的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中,被告艾尔斯伯格主动自首并认罪,并做好了坐牢的准备(比斯诺登有种),这种铁案居然都反转了。审理过程中,爆出来总统尼克松手下几个人(就是水门事件中那几个人)曾非法进入被告艾尔斯伯格的办公室给他整黑材料来构陷,然后法官直接就让检方滚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