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 獨 」 內 蒙 無 市 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22:46:19
  (星島日報報道)

     「內蒙古不存在獨立問題。我們的民族團結工作非常好。」中共呼和浩特市委書記韓志然斬釘截鐵地說。雖然鄰居是同種族的蒙古國(亦稱外蒙古),但由於經濟水平遠遜於內蒙,因此在內蒙古幾乎不存在「蒙獨」聲音。目前,蒙古國和中國關係依然敏感,對大規模中資企業的投資尤其防範。

  在內蒙古自治區成立六十周年前夕,記者隨團走訪了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烏蘭察布等城市,發現不少地方的「一把手」都由蒙古族人擔任,如呼和浩特市委書記韓志然、烏蘭察布市委書記吳永新。這與西藏和新疆各大城市「一把手」必須由漢人出掌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顯示中央對蒙古族人的忠誠是放心的。

  圓臉、細眼,韓志然擁有典型的蒙古族人外貌。他說,漢蒙融合得非常好,「現在內蒙古已經分不出純蒙或純漢家庭」。

  「如果外蒙經濟發達,往外扯的勁就大,但外蒙經濟和政治都明顯不行,比我們窮多了。(內蒙)烏海市的人均GDP就和北京和上海差不多。」內蒙古社會科學院首席研究員潘照東告訴記者。

  過去幾年,在煤炭、電力等能源工業的帶動下,內蒙古經濟發展迅猛。自治區黨委書記儲波介紹,內蒙兩千年GDP僅一千五百億元(人民幣下同),去年達到四千七百九十億元,今年人均GDP預計達三千美元,在全國各省區市中進入前十位。

  擁有蒙牛、伊利等國內外馳名商標的內蒙古,其經濟潛力也備受看好,兩家五星級酒店--香格里拉、錦江國際預料下月將在呼和浩特開幕。相反,土地面積略多於內蒙的蒙古國,如今仍然有三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貧困铫下。

  「蒙獨分子肯定有,但活躍不起來,沒有市場。」潘照東教授進一步分析,內蒙古的漢族人口是主體,佔八成五,而且漢蒙通婚非常普遍。這與新疆和西藏非常不同,維吾爾人和藏人的宗教信仰非常強烈,很少與漢人通婚。

  同為成吉思汗的子孫,卻分成兩個國家。潘照東指出,蒙古的獨立是二十世紀初,蒙古王公在沙俄的支持下進行的,當時中國爆發辛亥革命,之後內戰不斷,中國政府無暇旁顧,使外蒙古變成了沙俄的保護國。

  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由於與蘇聯同屬社會主義陣營,被逼承認了蒙古人民共和國。隨覑中國崛起,少數激進人士甚至喊出「收回蒙古國」的口號。不過,潘照東指出,蒙古國既然已是被聯合國承認的主權國家,再加上蒙古國內部和國際上的阻力,「坦率來說,想把它再收回來是不現實的。」

  恩怨情仇,令中蒙關係依然十分敏感。為了打消蒙古國的顧慮,國家主席胡錦濤訪問蒙古特別強調,中蒙要「尊重對方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


  雖然中蒙經貿關係愈來愈密切,但蒙古國對於大規模中資企業的投資依然非常顧慮。比如包頭鋼鐵(集團)有意在蒙古國烏蘭巴托市開發鐵礦,但這一項目遲遲未獲得審批通過。包頭市委一名高層說:「外蒙對我們這邊的大投資還是非常防範的。」

2007/6/11(星島日報報道)

     「內蒙古不存在獨立問題。我們的民族團結工作非常好。」中共呼和浩特市委書記韓志然斬釘截鐵地說。雖然鄰居是同種族的蒙古國(亦稱外蒙古),但由於經濟水平遠遜於內蒙,因此在內蒙古幾乎不存在「蒙獨」聲音。目前,蒙古國和中國關係依然敏感,對大規模中資企業的投資尤其防範。

  在內蒙古自治區成立六十周年前夕,記者隨團走訪了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烏蘭察布等城市,發現不少地方的「一把手」都由蒙古族人擔任,如呼和浩特市委書記韓志然、烏蘭察布市委書記吳永新。這與西藏和新疆各大城市「一把手」必須由漢人出掌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顯示中央對蒙古族人的忠誠是放心的。

  圓臉、細眼,韓志然擁有典型的蒙古族人外貌。他說,漢蒙融合得非常好,「現在內蒙古已經分不出純蒙或純漢家庭」。

  「如果外蒙經濟發達,往外扯的勁就大,但外蒙經濟和政治都明顯不行,比我們窮多了。(內蒙)烏海市的人均GDP就和北京和上海差不多。」內蒙古社會科學院首席研究員潘照東告訴記者。

  過去幾年,在煤炭、電力等能源工業的帶動下,內蒙古經濟發展迅猛。自治區黨委書記儲波介紹,內蒙兩千年GDP僅一千五百億元(人民幣下同),去年達到四千七百九十億元,今年人均GDP預計達三千美元,在全國各省區市中進入前十位。

  擁有蒙牛、伊利等國內外馳名商標的內蒙古,其經濟潛力也備受看好,兩家五星級酒店--香格里拉、錦江國際預料下月將在呼和浩特開幕。相反,土地面積略多於內蒙的蒙古國,如今仍然有三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貧困铫下。

  「蒙獨分子肯定有,但活躍不起來,沒有市場。」潘照東教授進一步分析,內蒙古的漢族人口是主體,佔八成五,而且漢蒙通婚非常普遍。這與新疆和西藏非常不同,維吾爾人和藏人的宗教信仰非常強烈,很少與漢人通婚。

  同為成吉思汗的子孫,卻分成兩個國家。潘照東指出,蒙古的獨立是二十世紀初,蒙古王公在沙俄的支持下進行的,當時中國爆發辛亥革命,之後內戰不斷,中國政府無暇旁顧,使外蒙古變成了沙俄的保護國。

  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由於與蘇聯同屬社會主義陣營,被逼承認了蒙古人民共和國。隨覑中國崛起,少數激進人士甚至喊出「收回蒙古國」的口號。不過,潘照東指出,蒙古國既然已是被聯合國承認的主權國家,再加上蒙古國內部和國際上的阻力,「坦率來說,想把它再收回來是不現實的。」

  恩怨情仇,令中蒙關係依然十分敏感。為了打消蒙古國的顧慮,國家主席胡錦濤訪問蒙古特別強調,中蒙要「尊重對方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


  雖然中蒙經貿關係愈來愈密切,但蒙古國對於大規模中資企業的投資依然非常顧慮。比如包頭鋼鐵(集團)有意在蒙古國烏蘭巴托市開發鐵礦,但這一項目遲遲未獲得審批通過。包頭市委一名高層說:「外蒙對我們這邊的大投資還是非常防範的。」

2007/6/11
是事实。。 今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热烈祝贺!
【明報專訊】

今年是內蒙古自治區成立60周年,作為民族自治地區,內蒙古分裂主義不成氣候,沒有出現類似藏獨、疆獨的重大威脅,內蒙官員強調「目前民族關係團結」。相反,面對中國崛起,經濟落後的蒙古國(外蒙)對這個南方巨人有所警惕,對涉及資源等重大領域的中國投資仍有政策限制。

蒙獨無市場

內蒙古自治區1947年成立,比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還早兩年。相對於西藏和新疆,內蒙古的民族關係相對穩定。首府呼和浩特市委書記韓志然日前向到訪的港澳媒體表示,內蒙目前「民族團結、政策穩定」,還直言:「北京穩定,內蒙穩定;北京亂,內蒙也穩定。」

本身是蒙古族的韓志然說:「在全球蒙古族居住的地方,內蒙在政治、經濟、文化上都是領先的。」他透露,中方已邀請蒙古國領導人8月到內蒙、出席自治區成立60周年紀念活動。

內蒙古社會科學院首席研究員潘照東接受訪問時表示,極個別的內蒙分裂勢力「肯定存在」,但「沒有市場,不成氣候」。他說,內蒙人口2300多萬,蒙古族屬少數,只佔14%,漢族佔84%;但在新疆,維吾爾族人口佔40%。此外,新疆受國際伊斯蘭教影響,疆獨問題複雜,但內蒙卻沒有宗教問題。

內蒙經濟遠勝外蒙

潘照東說:「蒙古的經濟實力遠遠比不上內蒙古,國際政治影響力也很小,如果它(蒙古國)像瑞士一樣,那問題就大了,但蒙古現在比內蒙窮得多,很多蒙古人都往內蒙走,很多小孩都到內蒙學習。」

近年中蒙經貿往來日增,中國是蒙古最大的投資伙伴。不過,對於人口僅250萬的蒙古而言,一方面渴望中國投資帶動本國經濟,但同時抱有戒心。蒙古的報章不時出現「中國威脅論」的調子,認為中國人在搶他們的礦產資源和飯碗,甚至要吞併蒙古。

中國企業例如包頭鋼鐵、中色建設等近年計劃到蒙古開發礦業,但進展不大。內蒙一名官員私下表示,基於「政治考慮」,蒙古對中國的投資比較「警惕」,尤其涉及資源等重大領域的項目。

外蒙限制投資中國

有蒙古國人曾半開玩笑地說﹕「中國國旗上的五顆星,是不是最大的一顆星代表中國,其餘的4顆小星分別指香港、澳門、台灣和蒙古?中國已經收回港澳,台灣也在計劃收回之中,那揦,台灣收回來之後,是不是要收回蒙古呀?」

潘照東說,中國國內近年確實出現一些呼聲,要把蒙古納入中國,但根本「不符現實」。雖然內蒙和蒙古有血緣關係,但蒙古多年來已是主權國家,中國政府完全尊重蒙古的獨立主權,雙方建交多年,根本不存在中國收回蒙古的問題。
“中國國旗上的五顆星,是不是最大的一顆星代表中國,其餘的4顆小星分別指香港、澳門、台灣和蒙古?“

我还第一次听说这种解释的,有创意!
很久以前的说法了,我觉得可以算是五星红旗新解的一种。哈哈
原帖由 蓝泡泡龙 于 2007-6-11 08:59 发表
“中國國旗上的五顆星,是不是最大的一顆星代表中國,其餘的4顆小星分別指香港、澳門、台灣和蒙古?“

我还第一次听说这种解释的,有创意!


昏,连五星红旗的历史都不知道吗?什么叫最大的一颗代表中国?香港,澳門、台灣本来就一个中国啊.

五星红旗的历史
1949年7月14日至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人民日报》、《解放日报》、《新华日报》等国内各大报刊刊登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征集国旗图案的启事。一个月后,筹备委员会共征集到来自全国各地,港澳及海外地区寄来的应征图案 3012 幅。

后于9月开议时,审核通过的共有38幅,最后敲定8幅(?)国旗样式作为备选国旗。当时最受欢迎的是草案一的设计。该设计以红底配上黄星,以及一条代表黄河的黄条而成。红底与黄星为征求新国旗设计稿的必备基本要素,黄星代表共产党或中国人民。

但部分人士认为,中国并非只有黄河一条大河而已,于是衍生出另外两个草案,草案二是二黄条代表黄河,长江,草案三则是三黄条代表黄河,长江,珠江。但张治中向毛泽东表示,黄条分割红地,如同国家被分裂,应另选作品。接下来选中了五星红旗。
五星红旗是由上海市民曾联松所设计,原本的图样如草案四,构想主要是表现出中国四个主要社会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团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另一方面,也隐喻以汉族为中心,其他满、蒙、回、藏等四族共同统一在中国内的含意。但由于五颗星自上而下排列,似乎隐含阶级地位之分,于是改为环绕大星的设计,并在大星中加入了镰刀铁锤的标志。后来毛泽东将镰刀铁锤标志删除,因为一来中共自我定位为人民民主政权,而非社会主义国家,故不宜放入代表社会主义的象征;二来考虑既已用四颗小星表示工、农、士、商平等,若再加入工人与农民的象征物,似乎又变得不平等了。国旗就此定案。

在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五星红旗获得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和会议代表一致通过,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的国旗。
不过,还是欢迎蒙古人回归中华大家庭,最好蒙古过搞全民公投,认祖归宗~~~~~~~~~~
原帖由 chen79119 于 2007-6-11 10:28 发表


昏,连五星红旗的历史都不知道吗?什么叫最大的一颗代表中国?香港,澳門、台灣本来就一个中国啊.

五星红旗的历史
1949年7月14日至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人民日报》、《解放日报》、《新华日 ...


大家都知道五星红旗的来历,只是说有人的玩笑解释很有创意而已。
内蒙古汉人占84%,这一点就保证了很难乱起来,而且很多蒙古族也汉化了,有不少蒙古族使用汉姓吧。
我认为我国的民族政策还是要保持少数民族本身的文化与习俗的独有特色,且不说这对于全人类都是一笔财富,对我们整个中华民族来说有正确的民族政策和态度才是民族间团结、融合与发展的前提,因为毕竟每个人和每个群体都需要从广义到狭义的归属感,所以我们中华民族间保持“和而不同”的内部关系是必要的。对外以整个中华民族为整体团结一致,对内相互尊重相互扶持(主要针对汉族帮助照顾民族是责任)。
以前有一个同事是内蒙古的,他说闹雪灾的时候是蒙古国同胞最羡慕内蒙古自治区同胞的时候……

解放军用车队给受灾群众送去食物、牧草,有时候都是空运………………

灾后还有政府补偿。

蒙古兄弟那个眼热啊~
我有个蒙古族的朋友,他是成吉思汗家族的后人,爷爷是解放军的清兵将领,他说道独立问题时是这样的:瞪大眼睛盯着我说,什么“独立”?独哪门子的立?整个中国可是我祖先打下来的,哪个汉人敢独立我先杀了他,陈SB别出现在我眼前,否则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funk
原帖由 leelek 于 2007-6-11 19:03 发表
我认为我国的民族政策还是要保持少数民族本身的文化与习俗的独有特色,且不说这对于全人类都是一笔财富,对我们整个中华民族来说有正确的民族政策和态度才是民族间团结、融合与发展的前提,因为毕竟每个人和每个 ...

想法很好,但是不切实际啊~
跟美国学习,要蒙古的资源 钱 ,不要土地 :victory: 人
原帖由 jerrygen 于 2007-6-11 21:35 发表
跟美国学习,要蒙古的资源 钱 ,不要土地 :victory: 人

为什么不要,一共才200来万人口,又不是阿三10亿,要阿三的资源和市场,蒙古我们全要,记住一定要打包。
原帖由 zxd1981 于 2007-6-11 21:34 发表

想法很好,但是不切实际啊~


怎么叫不切实际呢?我们现在的民族政策就是按这样的基调进行的,对少数民族的政策倾斜和优待从来都是如此的?包括法律
一、概念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刑法第250条),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罪一样,是民族平等。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团结是国家富强、安宁的重要保证。因此,国家历来重视民族团结问题,要求各民族互相支持,互相尊重,要求一切国家工作人员都是要严格遵守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并对严重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广义的理解,其含义应等同于出版,也即指出版物的出版、印励或者复制、发行。至于刊载的表现形式,则既可以是文字、漫画,也可以是录像带、录音带、光盘中的言语等等。
2、刊载的必须是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歧视,是指基于民族的来源、历史、风俗习惯等的不同,而在出版物中对其他民族予以贬低、蔑视。所谓侮辱,是指基于民族的来源、历史、风俗习惯等的不同,而对他民族予以丑化、嘲讽、辱骂。所谓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是指在出版物中具有不平等地对待少数民族或者损害少数民族名誉,使少数民族蒙受耻辱的内容。如丑化少数民罪。情节恶劣,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指行为人动机卑鄙,刊载的内容歪曲了历史或者纯粹是谣言,刊载的内容污秽恶毒,或者是多次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等等情形。
这里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引发骚乱、致使民族矛盾激化、引起民族冲突的,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是对出版物的出版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认定
(一)本罪与侮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侵犯的是作为群体的少数民族;而侮辱罪、诽谤罪侵犯的则是特定的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
4、犯罪主体不同,侮辱罪、诽谤罪的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本罪的主体则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
5、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本罪是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而侮辱罪、诽谤罪则只能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之目的。
(二)本罪与煽动民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侵犯的则是包括汉族在内的全部56个民族。
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表现为以语言、文字或者其他方式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其煽动的方式虽也可以采取文字作品的方式,但并非仅限于此,其行为方式要比本罪广泛得多,
4、犯罪主体上不同,本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则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5、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本罪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则是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
第七条出版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的作品,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以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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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
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




  【颁布单位】 国务院/政务院

  【颁布日期】 19510516

  【实施日期】 19510516

  【章名】 全文

  为加强民族团结,禁止民族间的歧视与侮辱,对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
加于少数民族的称谓及有关少数民族的地名、碑碣、匾联等,如带有歧视
和侮辱少数民族意思者,应分别予以禁止、更改、封存或收管。其办法如
下:

  (一)关于各少数民族的称谓,由各省、市人民政府指定有关机关加
以调查,如发现有歧视蔑视少数民族的称谓,应与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协商
,改用适当的称谓,层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审定、公布通行。

  (二)关于地名:县(市)及其以下的地名(包括区、乡、街、巷、
胡同),如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的意思,由县(市)人民政府征求少数
民族代表人物意见,改用适当的名称,报请省人民政府备案。县(市)以
上地名,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征求少数民族代表人物意见,提出更改
名称,层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核定。

  (三)关于碑碣、匾联:凡各地存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意思之碑碣
、匾联,应予撤除或撤换。为供研究历史、文化的参考,对此种碑碣、匾
联在撤除后一般不要销毁,而加以封存,由省、市人民政府文教部门统一
管理,重要者并须汇报中央文化部文物局。如其中有在历史、文物研究上
确具价值而不便迁动者,在取得少数民族同意后,得予保留不撤,惟须附
加适当说明。以上均由各省、市人民政府进行调查,提出具体处理办法,
报请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核准后实行。重要者,须层报中央
人民政府政务院核准。

  各级有关人民政府在执行以上工作前,应结合民族政策,须先在当地
少数民族人民和汉民族人民中进行宣传教育,并与有关民族(包括汉族)
的代表协商妥当,在大多数人了解之后始具体执行,以便进一步地加强各
民族人民的团结,而不致增加民族隔阂,甚或发生民族纠纷。

  此外,关于各民族历史和现状的艺术品(戏剧等)和学校教材中内容
不适当处,应如何修改,因较为复杂,尚待各有关机关研究,并望各地民
族事务机构提出意见。
蒙古这个国家将来可能会变的很富有,因为人少地大资源多,中国北方的加拿大
原帖由 leelek 于 2007-6-11 22:17 发表


怎么叫不切实际呢?我们现在的民族政策就是按这样的基调进行的,对少数民族的政策倾斜和优待从来都是如此的?包括法律
一、概念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刑法第250条),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 ...

有没有侮辱汉族作品罪啊.
搞好民族工作最重要的是平等.现在中央的做法就是对汉族的歧视和不公正.
原帖由 3d小菜鸟 于 2007-6-11 23:11 发表

有没有侮辱汉族作品罪啊.
搞好民族工作最重要的是平等.现在中央的做法就是对汉族的歧视和不公正.



要设侮辱汉族作品罪也可以,只是请问你怎么削除汉族与其他民族间的巨大差距呢?实力差摆在那里,你想要在形式上搞绝对公平其实就是对少数民族的绝对不公平.

相类似的还有对妇女,老人,儿童,残疾人的特别保护,按说大家都是一样的中国公民,为什么就要对他们特别保护呢?能不能说对妇女,老人,儿童,残疾人的特别保护就是对健康壮年男性的"歧视和不公正"呢?
原帖由 风卷云 于 2007-6-11 22:36 发表
蒙古这个国家将来可能会变的很富有,因为人少地大资源多,中国北方的加拿大

加拿大可以自己的海岸線有出海口啊!蒙古要是不和鄰居搞好關係就連買路費都出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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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什么汉族自虐,本身就是自虐。
哈哈,我的邻居就是蒙古族人;姓海;
但是他只能听动蒙古话和认得蒙古字却不会说蒙古话
另外他老婆是东北的汉族,将来的孩子100%讲汉语,蒙汉融合可见一斑啊!
我反对恃强凌弱,但是,汉族某些过份的自虐政策和逻辑也该深刻检讨一下了!!
人家都是瘦小的孩子哭得凶,独中国现在一部分人是膀大腰圆的孩子哭得凶。见不得国家给少数民族一点优惠政策,自己占有多大的资源优势完全无视。
人竟自私到这个地步,说明了我们国家教育的失败。
就那些认为我们国家少数民族政策又是“偏袒”了,又是“自虐”了的人,我有办法让你站到这“偏袒”“虐待”的另一端。我可以给你办到少数民族的户口,你可以放弃你被虐待的身份,改换你的民族,移居到少数民族地区,“享受”他们所面对的经济社会生活,他们能得到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他们所能获得的就业机会,他们所分享的公共资源等等等等。
换不换?

1 你说的这个现象的确很奇怪啊?膀大腰圆的孩子为什么哭的那么凶呢?是什么导致了这种现象呢?仅仅是一个自私就可以解释的吗??

2 对于汉族占有多大的资源优势和给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对于这些以民族来划分的所谓优惠政策,我就一句话,“给你是人情,不给你是本份,汉族也不欠你们的!”。

我支持用地域来划分,给予贫穷的地区政策性的优惠和倾斜,人人平等,不论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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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chin 于 2007-6-13 11:05 发表


1 你说的这个现象的确很奇怪啊?膀大腰圆的孩子为什么哭的那么凶呢?是什么导致了这种现象呢?仅仅是一个自私就可以解释的吗??


准确地说就是嫉妒吧。

另外这些人喜欢在互联网上嚷嚷,搞得好像很多人都这样似的。其实现实中根本就是少部分人自己想入非非罢了。
TW解决后是可以考虑蒙古问题拉,要下一盘很大的棋
认为的制造差别,恰恰就是分裂的开始
所以说新疆啊西藏啊那些反分裂的AA们应该给网络上这些自私到了变态的人们发津贴。每当他们消灭一个分裂分子,这帮人就制造出两个来,以确保他们总是有活干。
另外,“要怪就怪他们自己的祖宗”这种像粪便一样臭气熏天的思想居然依然存在于今天的人的脑子里,不由得让人惊叹它的生命力。不知道某些畜牲一样的心灵是从哪里拱出的这种粪便吃下去的,这种东西不是我们国家现行价值体系里的,也不是中国传统儒家思想里的,也不是美国的自由民主价值体系里的,莫非是来自于舔噬希特勒躯骸上的腐肉脓水的那帮蛆虫?
对于那种时刻惦记着别人有什么自己没有的,却从不去想自己有什么别人没有的,那种当狗都要把尾巴卷在胯下,生怕别人拣了自己尾巴上掉的毛的家伙,我从不相信他们的自私与无耻能有个限度。我也从不相信我和其他被他所侮辱、所嫉妒、所毁损、所攻讦的人有什么区别。我知道迟早有一天,他会找到我的头上,他会攻讦你,因为你和他不是一个民族,他会攻讦你,因为你和他不是一个省份,他会攻讦你,因为你和他不在一个城市、不是同一行业、不是同等教育水平、不是同样年龄、不是同样体质………………他会攻讦你,因为他是他,你是你,因为你总有什么他没有的东西。
所以,我从不存能和这种玩意儿找到什么契合点的指望,就是一句话:
夹住你那张B嘴!
.楼上很痛快。
但是在没有互联网之前,也没有那些“自私到了变态的人们发津贴。每当他们消灭一个分裂分子,这帮人就制造出两个来,以确保他们总是有活干。”的家伙之前,闹民族独立的已经有很多了。那是他们的选择,不是汉逼的吧。把主要原因归咎于汉?你真是喜欢颠倒黑白。
而且,对主体民族的毁灭都是看着不起眼的“少数民族”完成的,即使是单单从历史考虑,对少数民族的防范,对少数民族不分对象的搞优待不满就那么不可理解,难道是一种罪么,在你眼里就是“臭气熏天的思想”。看你对不同意见的态度,有民主素养么。
到底是谁在搞极端民族主义。

对自己满口喷粪,却腆着脸说别人的米田共
请“夹住你那张B嘴”!
没错,对少数民族的防范,就是不允许出现,就是零容忍。

容忍不了就离开中国,去搞分裂去。

中国面临的最大分裂势力就是汉族为主的,汉族没有任何理由指责其他民族。
分裂和民族无关,对待任何搞分裂的都一视同仁

有一个名词叫 “抓狂”~ 难道我一句实话就让您进入了如此高端的境界?不容易啊不容易~~

呵呵~面对一个已经失去理智的人,我能作什么呢?

敬而远之吧~~~~
原帖由 大秦猛士 于 2007-6-14 08:55 发表
没错,对少数民族的防范,就是不允许出现,就是零容忍。

容忍不了就离开中国,去搞分裂去。

中国面临的最大分裂势力就是汉族为主的,汉族没有任何理由指责其他民族。



呵呵,您这口气那叫一个大,您是中央政治局的?

还什么零容忍,您当大家都是三岁小儿不成,请容许我对您这个观点表示极大的不屑~~~

还说什么分裂势力汉族为主云云,奇怪的逻辑~

难道汉族小偷很多,我就不能说维族小偷很可恶了?这是肯定与否定的关系吗?

罢了,道不同,不相为谋,多说无益~
对了,楼上两位版主大人,不论观点异同,是不是应该对楼上那位满嘴“粪便”“畜生”“蛆虫”的朋友,按照超大版规给予一定的处理呢?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把宪法中的内容表述一下,很正常的事情。

台独就是中国面临最大的分裂势力,台湾主要成员都是汉族的,明白了么?所以不要指责少数民族如何如何。

另外,对于鼓吹对于少数民族的怀疑的角色,用蛆虫、粪便来形容,已经是很客气了,而且并没有指责具体的人,谁要愿意对号入座,可以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