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修改协议》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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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签订前后,欧洲乃至整个国际局势发生了巨大变化,《条约》施行的国际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适当的修改,以适应变化了的形势。


  1991年间,大多数CFE条约缔约国开始履行条约所规定的义务。但是1991年苏联发生政治地震,12月苏联顷刻间土崩瓦解,导致条约所规定的武器装备限额削减不能在从前苏联独立出来的国家执行,裁军核查陷于困境,因为武器装备的限额建立在前苏联军区基础上的,而新近独立出来的国家边界线不可能与前苏联的军区划分完全一致。这样出现了在新独立国家之间如何分配《条约》给乌拉尔山以东前苏联地区的5类武器装备数量的难题。独立的波罗的海三国不想成为CFE的成员国,也希望俄罗斯在与其毗邻的地区减少武器装备,减少三国受到的军事威胁程度;俄罗斯与乌克兰就分割前苏联黑海舰队发生激烈争吵;摩尔多瓦受分裂主义的困扰;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为争夺纳戈尔诺—卡拉巴赫地区的控制权发生战争;格鲁吉亚也因民族问题发生内战。所有这些都严重地困扰着从前苏联独立出来的、领土又在条约规定范围内的国家执行CFE义务。为履行承诺,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俄、乌、摩尔多瓦、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于1992年5月15日在哈萨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会议,就5类武器装备的数量作了分配,这些国家即成为CFE条约的成员国。


  最初的CFE是针对常规装备的,除了一项政治协议针对德国军事人员外,并没有针对各国军队数量的限定,当时的德国外长认为这很不公平,应该就人员限制举行谈判。为满足德国要求,以及切实降低常规军事力量,各方同意不增加军队人数,并立即举行有关人员限制的CFE-1A谈判。在条约签订后的11月底,22国开始就此举行谈判,到1992年7月10日,各方通过讨价还价达成CFE-1A 协议,即《关于欧洲常规武装力量人员数量谈判的最后文件》。该协议规定从7月17日生效。协议将地面部队7类专职人员以及完成了服役期或连续90天军事训练的预备役人员纳入限制范围;协议确定各成员国兵力限额,其中俄罗斯145万、德国34.5万、法国32.5万,英国26万、土耳其53万,乌克兰45万、驻欧美军25万。CFE-1A协议满足了德国的要求:它不应该成为接受军队人数限制的唯一欧洲国家。当然,在平时维持国内安全的服役人员、受联合国指挥的服役人员不再限制之列。 协议还要求制定相应的情报交换以及核查与评估措施,制定相应的“稳定措施”。成员国地面部队兵力增长超过旅、团级(或1000人)、空军兵力增长超过连队/团级(或500人)、征召预备役兵力超出3.5万人,应提前42天通知其他成员国。


  从1991年7月19日到1992年10月30日,先后有29个国家(后来捷克斯洛伐克一分为二个国家,即有30个国家)批准条约并把批准的文本交给荷兰政府保存。


  然而自苏联解体以来,后冷战时代的欧洲安全环境发生了明显地变化。除了上述分割武器装备等因素外,俄罗斯国内的车臣问题、北约东扩挤压俄罗斯战略空间问题,使俄罗斯的国内外安全问题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欧洲常规武装力变得越来越对俄罗斯不利了。


  一是侧翼问题。如同前述,《条约》规定了南北两翼,波罗的海三国和其他ATTU范围内的加盟共和国独立出去后,俄罗斯的南北两翼变成了列宁格勒军区和北高加索军区。根据条约以及塔什干协议,俄罗斯在两翼的现役装备只允许保留1300辆坦克、 1680门火炮和1380辆装甲车。而原西方在南北两翼的装备分别为4700辆、5928门、7879辆。 这些武器装备几乎等于俄在ATTU 范围内的总装备数量。更严重的是,自1990年12月以来,俄罗斯北高加索地区的车臣一直闹独立,搞恐怖、分裂活动,并于1994年12月挑起第一次车臣战争。俄罗斯的“侧翼问题”急剧突出,俄要求取消《条约》第5条所规定的侧翼机制。在没有得到西方许可的情况下,出于安全考虑,俄罗斯在南北两翼、尤其是南翼增加了部分常规武器。根据西方的统计,在包括格鲁吉亚、摩尔多瓦和亚美尼亚及自己的侧翼区内,俄部署的坦克、火炮和装甲车分别超过限额1020辆、890门和2400辆。 西方不但不同情俄罗斯的反恐行动,反而对其行动横加指责,而且某些中东欧国家也加入到批评俄罗斯的行列。


  二是北约东扩问题。1993年8月波兰提出要求加入北约。次年1月,北约发表《和平伙伴关系计划》正式邀请华约成员国参加“和平伙伴计划”,也就是邀请它们加入北约。面对北约东扩提上议事日程,俄罗斯需要修改《条约》,不仅仅是修改“侧翼”条款,而是针对《条约》本身。在常规武器方面,北约的数量以及远远超过了俄罗斯,如果中东欧加入北约的话,那么新北约在常规武装力量方面的优势更加明显,而且俄的领土直接暴露在北约常规武器射程范围内。因此,俄强烈要求就修改条约进行谈判。


  西方也不能完全忽视俄罗斯的要求,否则有可能招致俄罗斯退出《条约》,因此签字国在1996年5月举行首次CFE评估会议,正式同意就修改《条约》举行谈判,并希望在1999年11月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修约谈判从1997年开始,北约和俄罗斯都表现出了相当的诚意。北约在1996年表示它“没有意向、没有计划和没有理由”在即将成为北约成员国部署核武器,重申北约对调整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的承诺,1998年12月北约再次重申想要拥有的常规力量,“与我们的合理安全需要相称的军事能力”。 为换取北约对俄侧翼尤其是南部侧翼军事行动、反恐行动的支持,俄罗斯宣布减少驻扎在格鲁吉亚的5类武器装备数量,并承诺在2001年底从摩尔多瓦撤出全部驻军和装备。在两年的谈判中,30个缔约国主要围绕国家限额、领土限额、超过领土限额的临时部署以及侧翼问题、核查机制等问题展开了艰苦的谈判,并于1999年11月19日签署了《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修改协议》。


  《修改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修改协议》向所有欧洲国家开放,并不仅限于原北约和原华约国家,欧洲的中立国和非结盟国家都可以申请加入。


  第二,用国家限额和领土限额机制取代原《条约》所规定的集团限额机制。这是与原条约最大的不同之处。《修改协议》对每个缔约国都规定了常规武器装备的国家限额和领土限额(限制部署在每个缔约国领土上的本国和外国武器装备的总和)。以明确的两种机制取代原条约的集团限额机制的模糊性,保证各国常规武器装备部署的透明度、可核查性。根据《修改协议》,北约19国(即原先的16国加上波、捷、匈三国)要大大裁减装备:坦克约为4800辆、装甲车4000辆、火炮4000多门,俄罗斯拥有的国家限额为坦克6350辆、装甲车11280辆、火炮6315门、作战飞机3416架、直升机855架。《修改协议》也具体规定了每一国家的领土上限。 领土上限原则上要大于国家上限,但实际上北约许多国家并无外国驻军,其领土上限可能与其国家限额相等。美国和加拿大无领土限额,因它们领土不在ATTU范围内。如果一国要上调国家限额,那么应该从其他一方或多国相应地降低其同类受限制的装备的国家限额中得到补偿。领土上限向上限调整的幅度为150辆坦克、250辆装甲车、100门火炮。考虑到俄罗斯安全担忧,《修改协议》严格规定中东欧国家的国家限额,波、捷克、匈、斯洛伐克四国一共要削减1700件武器,德国削减坦克200辆、意大利削减装备385件。


  第三,侧翼问题。《修改协议》缩小了俄的侧翼面积,适当增加俄侧翼区的武器装备数量。《修改协议》规定把普斯科夫州排除在列宁格勒军区外;把伏尔加格勒州、阿斯特拉罕州、罗斯托夫州东部地区排除在北高加索军区之外。《修改协议》只同意俄在南北两翼把装甲车增加到2140辆,火炮和坦克数量不增加。尽管如此,由于侧翼面积的缩小,即使武器不增加,也是间接地扩大了武器数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俄罗斯的反恐需要。同时,根据特殊情况,《修改协议》也允许俄在侧翼区增加153辆坦克、140门火炮、2414辆装甲车。


  第四,超过领土上限的临时部署。临时部署是考虑各国为处理安全有关的紧急情况而设置的一种灵活应变手段,因为上调领土限额要征求缔约国的同意,这会使进程缓慢并带来一些麻烦,临时部署解决了这个问题。其范围包括批准的军事演习、联合国或欧安组织授权的维和任务,可以超过领土上限,但临时部署的装备数量不超过153辆坦克、241辆装甲车和140门火炮。《修改协议》允许在侧翼区以外的缔约国在危机时期进行的“特殊临时部署”,其装备数量最多可达459辆坦克、723辆装甲车和420门火炮。一旦出现任何临时部署和特殊临时部署,缔约国在7天内召开会议,以便东道国、驻军国进行解释。摩尔多瓦放弃了临时部署的权利。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及其《修改协议》的意义及缺陷


  一个西方军控专家曾经说过,“在CFE条约谈判过程中,他感到好像看到了300年欧洲人之间的敌意,而这种敌意因双方就审查规则、稳定机制、核查机制等细节而加深”。 但CFE及其《修改协议》在签订后得到了较好的贯彻,为欧洲的安全与稳定起到了相当的作用。当然,指望一纸协定就能解决欧洲的有关安全、稳定的所有问题,这是不现实的,何况《条约》及《修改协议》本身存在着一些缺陷。


  《条约》及《修改协议》主要积极作用表现为:第一,CFE条约及其《修改协议》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有关常规军备控制的国际条约。在冷战时期,美苏两国为争夺世界霸权不惜花费巨资搞核武器和常规军备的研发和生产。两国生产的核武器足以毁灭人类几十次。在国际压力下,美苏先后就核力量控制与削减达成了多个协议,并在一定程度上贯彻执行,缓解了国际紧张局势,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但在常规军控方面,美苏两家一直没有达成妥协,反而大力扩大常规装备的数量并提升其质量。因欧洲是美苏争夺的重点,双方在欧洲部署了数量庞大的常规装备,给欧洲和世界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经过艰苦曲折的谈判,多国达成的《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及其《修改协议》,无论就提出削减常规装备和军队的数量,还是条约适用的范围,无疑是最重要的有关常规军控的国际协议,其重要性并不亚于美苏签订的INF、ABM、SALT I、SALT II等国际条约。不管其执行情况如何,本身为国际社会就常规军备裁军提供了一个范例,而且其执行情况比上述条约的执行要好得多。


  第二,有助于欧洲的安全与稳定。《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规定了从大西洋到乌拉尔山之间实施区域内的华约和北约集团的主要重型常规武器装备最高限额,每个集团超过条约所规定的武器装备销毁工作已于1992年至1995年分三阶段完成,执行情况比较好。到1995年共有超过58000件武器被销毁或转为民用,双方一共执行了2700次现场核查。之后,根据《修改协议》每个缔约国继续销毁条约所限制的武器装备,截至2003年1月,共有63500多件常规武器销毁,其中许多国家将其拥有的数量降至修约所规定的限额以下。武器和部队人数的减少、降低,有助于欧洲的稳定,减少了军事进攻的突然性。


  虽然CFE的目的是减少发动突袭的可能性和大规模军事力量,但是CFE及其《修改协议》所设定的核查机制实际上有助于更好地消除俄罗斯与西方的紧张关系,条约所设定的核查机制比实际削减军队的装备和人数作用更大,签署的2700次核查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核查机制的设立,提高了有关军队的规模、地点的透明度,因而减少了不明确性和失算。有学者对此作了这样的评价:“CFE是历史上最彻底的军控协议,标志着在军控核查领域新时代的来临。” 其价值就在于通过透明度建立相互信任。在北约空袭南斯拉夫时,俄罗斯根据《修改协议》对北约进行了“挑战性核查”,迫使北约停用意大利的阿菲亚诺(Aviano) 和匈牙利的塔扎尔(Tazar)空军基地。这两个空军基地是北约袭击南斯拉夫的重要基地。


  就俄罗斯而言,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稳定俄罗斯战略姿态。根据历史经验,俄始终担心遭受袭击、包围,对西方抱有不信任感,因此,始终将军力平衡作为其安全依据的传统战略。西方大大削减常规军事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俄的安全担忧,考虑到俄目前的经济困难和军费不足,无力大规模提升常规武器的战斗力,西方削减常规军力对俄来说是件好事。


  但《条约》及其《修改协议》的缺陷同样也是明显的。


  第一,没有限制条约适用范围内的海空军装备,也未对常规武器质量发展做出限制。《条约》及《修改协议》主要裁减的是陆基武器,不涉及海军、空军装备。由于空中力量的机动性极强,再加上超音速的各类导弹,空军可以实施远距离打击。“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的限制并没有消除北约对俄罗斯或不属于这个联盟的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缔约国发动破坏性极大的空中战术进攻能力”。 海军装备机动性虽然不如空军,但仍可向对方实施远距离打击。同时,一些国家利用条约未对常规武器转移做出明确限制的漏洞,在条约实施前将大量先进装备转移到了条约适用范围之外。截止1991年初,前苏联已经将包括10000多辆坦克、4000辆装甲车、2000门火炮等在内的60000件先进装备转移到了乌拉尔山以东地区;美国也将大量武器转卖给了中东国家。《条约》及其《修改协议》规定,各缔约国研发高新尖武器装备不受影响。在武器和人员的数量受到限制时,主权国家总会千方百计提升现有装备的性能和研制新式武器,弥补削减装备造成的军事实力的减损。“所以,军事技术的革新与发展,就像是和平之夜不时传来战争幽灵的扣门声,每当军控和裁军取得进展时,总有新的威力更大的战争工具被生产出来,而使经过长期谈判、苦心经营的裁军协议,成为废纸。”


  第二,对俄罗斯来说,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首先,北约继续东扩,北约的常规装备优势更为明显。在北约1999年接纳波、捷、匈三国后,北约在常规装备本来就对俄罗斯具有明显的优势,2004年4月1日,北约又接纳了7个东中欧国家,北约常规力量的优势更显得突出。这仅仅是从数量上说的,如果考虑到技术因素的话,北约对俄罗斯的常规装备优势更是不可同日而言。目前北约还有扩大的空间,将来俄罗斯受到的威胁将会更大。“对美国联盟体系的成员来说,目前常规力量的部署超过了实施威慑效应和应急反应所需要的水平。” 其次,波罗的海三国和斯洛文尼亚不是《条约》成员国。这四国没有加入条约,存在一个“灰色”地带,在理论上北约可以在这一地区部署包括核武器在内的任何武器,而且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就在三国加入北约前后几天,北约的战斗机进入波罗的海三国进行战斗值勤,飞抵俄罗斯边界巡逻。俄罗斯当然意识到这一问题,多次申明波罗的海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反对三国加入北约,即使三国要加入北约,首先要成为《条约》的成员国。三国在西方的支持下表示只有30个缔约国批准《修改协议》后才加入条约,成为条约的成员国。这一点对俄罗斯来说是巨大的威胁,因为从波罗的海三国到俄罗斯的中央,装甲车只需一昼夜时间,巡航导弹只需几分钟。


  第三,《修改协议》的生效遥遥无期。截止2004年7月,只有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和哈萨克斯坦批准了《修改协议》,其他20多国以俄罗斯没有兑现其在侧翼地区削减装备的承诺为借口拒绝批准。1999年秋季,车臣再次闹独立引发第二次车臣战争,出于平息国内骚乱和打击国内恐怖主义活动,俄罗斯向南部侧翼地区增派装备和军力,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完全合情合理,而且随着反恐行动的顺利进行,俄也逐步减少了南部侧翼地区的装备数量,到2002年6月份为止,俄还为北约举办了20多场核查视察。 北约一方面对俄取得的“重大成果”表示欢迎,同时还要求俄应尽快完全实现承诺。同时北约以俄罗斯在摩尔多瓦和格鲁吉亚还有驻军为借口,批准《修改协议》。事实上,根据1999年欧安组织在伊斯坦布尔首脑会议上达成的协议,到目前为止,俄罗斯已经完成了从摩尔多瓦撤军的任务,也关闭了在格鲁吉亚4个基地中的2个,实现了最初的承诺。北约将《修改协议》的批准与俄对摩尔多瓦和格鲁吉亚所承担的与条约无关的义务“人为地挂钩”,拒绝或拖延批准《修改协议》。可以预见,因战略利益需要,俄罗斯从格鲁吉亚撤军并非短时间能完成,西方批准《修改协议》还需相当长的时间,即使俄罗斯从格鲁吉亚撤军完毕,西方也不会立刻批准《修改协议》。在《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签订前后,欧洲乃至整个国际局势发生了巨大变化,《条约》施行的国际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适当的修改,以适应变化了的形势。


  1991年间,大多数CFE条约缔约国开始履行条约所规定的义务。但是1991年苏联发生政治地震,12月苏联顷刻间土崩瓦解,导致条约所规定的武器装备限额削减不能在从前苏联独立出来的国家执行,裁军核查陷于困境,因为武器装备的限额建立在前苏联军区基础上的,而新近独立出来的国家边界线不可能与前苏联的军区划分完全一致。这样出现了在新独立国家之间如何分配《条约》给乌拉尔山以东前苏联地区的5类武器装备数量的难题。独立的波罗的海三国不想成为CFE的成员国,也希望俄罗斯在与其毗邻的地区减少武器装备,减少三国受到的军事威胁程度;俄罗斯与乌克兰就分割前苏联黑海舰队发生激烈争吵;摩尔多瓦受分裂主义的困扰;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为争夺纳戈尔诺—卡拉巴赫地区的控制权发生战争;格鲁吉亚也因民族问题发生内战。所有这些都严重地困扰着从前苏联独立出来的、领土又在条约规定范围内的国家执行CFE义务。为履行承诺,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俄、乌、摩尔多瓦、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于1992年5月15日在哈萨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会议,就5类武器装备的数量作了分配,这些国家即成为CFE条约的成员国。


  最初的CFE是针对常规装备的,除了一项政治协议针对德国军事人员外,并没有针对各国军队数量的限定,当时的德国外长认为这很不公平,应该就人员限制举行谈判。为满足德国要求,以及切实降低常规军事力量,各方同意不增加军队人数,并立即举行有关人员限制的CFE-1A谈判。在条约签订后的11月底,22国开始就此举行谈判,到1992年7月10日,各方通过讨价还价达成CFE-1A 协议,即《关于欧洲常规武装力量人员数量谈判的最后文件》。该协议规定从7月17日生效。协议将地面部队7类专职人员以及完成了服役期或连续90天军事训练的预备役人员纳入限制范围;协议确定各成员国兵力限额,其中俄罗斯145万、德国34.5万、法国32.5万,英国26万、土耳其53万,乌克兰45万、驻欧美军25万。CFE-1A协议满足了德国的要求:它不应该成为接受军队人数限制的唯一欧洲国家。当然,在平时维持国内安全的服役人员、受联合国指挥的服役人员不再限制之列。 协议还要求制定相应的情报交换以及核查与评估措施,制定相应的“稳定措施”。成员国地面部队兵力增长超过旅、团级(或1000人)、空军兵力增长超过连队/团级(或500人)、征召预备役兵力超出3.5万人,应提前42天通知其他成员国。


  从1991年7月19日到1992年10月30日,先后有29个国家(后来捷克斯洛伐克一分为二个国家,即有30个国家)批准条约并把批准的文本交给荷兰政府保存。


  然而自苏联解体以来,后冷战时代的欧洲安全环境发生了明显地变化。除了上述分割武器装备等因素外,俄罗斯国内的车臣问题、北约东扩挤压俄罗斯战略空间问题,使俄罗斯的国内外安全问题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欧洲常规武装力变得越来越对俄罗斯不利了。


  一是侧翼问题。如同前述,《条约》规定了南北两翼,波罗的海三国和其他ATTU范围内的加盟共和国独立出去后,俄罗斯的南北两翼变成了列宁格勒军区和北高加索军区。根据条约以及塔什干协议,俄罗斯在两翼的现役装备只允许保留1300辆坦克、 1680门火炮和1380辆装甲车。而原西方在南北两翼的装备分别为4700辆、5928门、7879辆。 这些武器装备几乎等于俄在ATTU 范围内的总装备数量。更严重的是,自1990年12月以来,俄罗斯北高加索地区的车臣一直闹独立,搞恐怖、分裂活动,并于1994年12月挑起第一次车臣战争。俄罗斯的“侧翼问题”急剧突出,俄要求取消《条约》第5条所规定的侧翼机制。在没有得到西方许可的情况下,出于安全考虑,俄罗斯在南北两翼、尤其是南翼增加了部分常规武器。根据西方的统计,在包括格鲁吉亚、摩尔多瓦和亚美尼亚及自己的侧翼区内,俄部署的坦克、火炮和装甲车分别超过限额1020辆、890门和2400辆。 西方不但不同情俄罗斯的反恐行动,反而对其行动横加指责,而且某些中东欧国家也加入到批评俄罗斯的行列。


  二是北约东扩问题。1993年8月波兰提出要求加入北约。次年1月,北约发表《和平伙伴关系计划》正式邀请华约成员国参加“和平伙伴计划”,也就是邀请它们加入北约。面对北约东扩提上议事日程,俄罗斯需要修改《条约》,不仅仅是修改“侧翼”条款,而是针对《条约》本身。在常规武器方面,北约的数量以及远远超过了俄罗斯,如果中东欧加入北约的话,那么新北约在常规武装力量方面的优势更加明显,而且俄的领土直接暴露在北约常规武器射程范围内。因此,俄强烈要求就修改条约进行谈判。


  西方也不能完全忽视俄罗斯的要求,否则有可能招致俄罗斯退出《条约》,因此签字国在1996年5月举行首次CFE评估会议,正式同意就修改《条约》举行谈判,并希望在1999年11月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修约谈判从1997年开始,北约和俄罗斯都表现出了相当的诚意。北约在1996年表示它“没有意向、没有计划和没有理由”在即将成为北约成员国部署核武器,重申北约对调整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的承诺,1998年12月北约再次重申想要拥有的常规力量,“与我们的合理安全需要相称的军事能力”。 为换取北约对俄侧翼尤其是南部侧翼军事行动、反恐行动的支持,俄罗斯宣布减少驻扎在格鲁吉亚的5类武器装备数量,并承诺在2001年底从摩尔多瓦撤出全部驻军和装备。在两年的谈判中,30个缔约国主要围绕国家限额、领土限额、超过领土限额的临时部署以及侧翼问题、核查机制等问题展开了艰苦的谈判,并于1999年11月19日签署了《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修改协议》。


  《修改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修改协议》向所有欧洲国家开放,并不仅限于原北约和原华约国家,欧洲的中立国和非结盟国家都可以申请加入。


  第二,用国家限额和领土限额机制取代原《条约》所规定的集团限额机制。这是与原条约最大的不同之处。《修改协议》对每个缔约国都规定了常规武器装备的国家限额和领土限额(限制部署在每个缔约国领土上的本国和外国武器装备的总和)。以明确的两种机制取代原条约的集团限额机制的模糊性,保证各国常规武器装备部署的透明度、可核查性。根据《修改协议》,北约19国(即原先的16国加上波、捷、匈三国)要大大裁减装备:坦克约为4800辆、装甲车4000辆、火炮4000多门,俄罗斯拥有的国家限额为坦克6350辆、装甲车11280辆、火炮6315门、作战飞机3416架、直升机855架。《修改协议》也具体规定了每一国家的领土上限。 领土上限原则上要大于国家上限,但实际上北约许多国家并无外国驻军,其领土上限可能与其国家限额相等。美国和加拿大无领土限额,因它们领土不在ATTU范围内。如果一国要上调国家限额,那么应该从其他一方或多国相应地降低其同类受限制的装备的国家限额中得到补偿。领土上限向上限调整的幅度为150辆坦克、250辆装甲车、100门火炮。考虑到俄罗斯安全担忧,《修改协议》严格规定中东欧国家的国家限额,波、捷克、匈、斯洛伐克四国一共要削减1700件武器,德国削减坦克200辆、意大利削减装备385件。


  第三,侧翼问题。《修改协议》缩小了俄的侧翼面积,适当增加俄侧翼区的武器装备数量。《修改协议》规定把普斯科夫州排除在列宁格勒军区外;把伏尔加格勒州、阿斯特拉罕州、罗斯托夫州东部地区排除在北高加索军区之外。《修改协议》只同意俄在南北两翼把装甲车增加到2140辆,火炮和坦克数量不增加。尽管如此,由于侧翼面积的缩小,即使武器不增加,也是间接地扩大了武器数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俄罗斯的反恐需要。同时,根据特殊情况,《修改协议》也允许俄在侧翼区增加153辆坦克、140门火炮、2414辆装甲车。


  第四,超过领土上限的临时部署。临时部署是考虑各国为处理安全有关的紧急情况而设置的一种灵活应变手段,因为上调领土限额要征求缔约国的同意,这会使进程缓慢并带来一些麻烦,临时部署解决了这个问题。其范围包括批准的军事演习、联合国或欧安组织授权的维和任务,可以超过领土上限,但临时部署的装备数量不超过153辆坦克、241辆装甲车和140门火炮。《修改协议》允许在侧翼区以外的缔约国在危机时期进行的“特殊临时部署”,其装备数量最多可达459辆坦克、723辆装甲车和420门火炮。一旦出现任何临时部署和特殊临时部署,缔约国在7天内召开会议,以便东道国、驻军国进行解释。摩尔多瓦放弃了临时部署的权利。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及其《修改协议》的意义及缺陷


  一个西方军控专家曾经说过,“在CFE条约谈判过程中,他感到好像看到了300年欧洲人之间的敌意,而这种敌意因双方就审查规则、稳定机制、核查机制等细节而加深”。 但CFE及其《修改协议》在签订后得到了较好的贯彻,为欧洲的安全与稳定起到了相当的作用。当然,指望一纸协定就能解决欧洲的有关安全、稳定的所有问题,这是不现实的,何况《条约》及《修改协议》本身存在着一些缺陷。


  《条约》及《修改协议》主要积极作用表现为:第一,CFE条约及其《修改协议》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有关常规军备控制的国际条约。在冷战时期,美苏两国为争夺世界霸权不惜花费巨资搞核武器和常规军备的研发和生产。两国生产的核武器足以毁灭人类几十次。在国际压力下,美苏先后就核力量控制与削减达成了多个协议,并在一定程度上贯彻执行,缓解了国际紧张局势,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但在常规军控方面,美苏两家一直没有达成妥协,反而大力扩大常规装备的数量并提升其质量。因欧洲是美苏争夺的重点,双方在欧洲部署了数量庞大的常规装备,给欧洲和世界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经过艰苦曲折的谈判,多国达成的《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及其《修改协议》,无论就提出削减常规装备和军队的数量,还是条约适用的范围,无疑是最重要的有关常规军控的国际协议,其重要性并不亚于美苏签订的INF、ABM、SALT I、SALT II等国际条约。不管其执行情况如何,本身为国际社会就常规军备裁军提供了一个范例,而且其执行情况比上述条约的执行要好得多。


  第二,有助于欧洲的安全与稳定。《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规定了从大西洋到乌拉尔山之间实施区域内的华约和北约集团的主要重型常规武器装备最高限额,每个集团超过条约所规定的武器装备销毁工作已于1992年至1995年分三阶段完成,执行情况比较好。到1995年共有超过58000件武器被销毁或转为民用,双方一共执行了2700次现场核查。之后,根据《修改协议》每个缔约国继续销毁条约所限制的武器装备,截至2003年1月,共有63500多件常规武器销毁,其中许多国家将其拥有的数量降至修约所规定的限额以下。武器和部队人数的减少、降低,有助于欧洲的稳定,减少了军事进攻的突然性。


  虽然CFE的目的是减少发动突袭的可能性和大规模军事力量,但是CFE及其《修改协议》所设定的核查机制实际上有助于更好地消除俄罗斯与西方的紧张关系,条约所设定的核查机制比实际削减军队的装备和人数作用更大,签署的2700次核查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核查机制的设立,提高了有关军队的规模、地点的透明度,因而减少了不明确性和失算。有学者对此作了这样的评价:“CFE是历史上最彻底的军控协议,标志着在军控核查领域新时代的来临。” 其价值就在于通过透明度建立相互信任。在北约空袭南斯拉夫时,俄罗斯根据《修改协议》对北约进行了“挑战性核查”,迫使北约停用意大利的阿菲亚诺(Aviano) 和匈牙利的塔扎尔(Tazar)空军基地。这两个空军基地是北约袭击南斯拉夫的重要基地。


  就俄罗斯而言,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稳定俄罗斯战略姿态。根据历史经验,俄始终担心遭受袭击、包围,对西方抱有不信任感,因此,始终将军力平衡作为其安全依据的传统战略。西方大大削减常规军事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俄的安全担忧,考虑到俄目前的经济困难和军费不足,无力大规模提升常规武器的战斗力,西方削减常规军力对俄来说是件好事。


  但《条约》及其《修改协议》的缺陷同样也是明显的。


  第一,没有限制条约适用范围内的海空军装备,也未对常规武器质量发展做出限制。《条约》及《修改协议》主要裁减的是陆基武器,不涉及海军、空军装备。由于空中力量的机动性极强,再加上超音速的各类导弹,空军可以实施远距离打击。“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的限制并没有消除北约对俄罗斯或不属于这个联盟的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缔约国发动破坏性极大的空中战术进攻能力”。 海军装备机动性虽然不如空军,但仍可向对方实施远距离打击。同时,一些国家利用条约未对常规武器转移做出明确限制的漏洞,在条约实施前将大量先进装备转移到了条约适用范围之外。截止1991年初,前苏联已经将包括10000多辆坦克、4000辆装甲车、2000门火炮等在内的60000件先进装备转移到了乌拉尔山以东地区;美国也将大量武器转卖给了中东国家。《条约》及其《修改协议》规定,各缔约国研发高新尖武器装备不受影响。在武器和人员的数量受到限制时,主权国家总会千方百计提升现有装备的性能和研制新式武器,弥补削减装备造成的军事实力的减损。“所以,军事技术的革新与发展,就像是和平之夜不时传来战争幽灵的扣门声,每当军控和裁军取得进展时,总有新的威力更大的战争工具被生产出来,而使经过长期谈判、苦心经营的裁军协议,成为废纸。”


  第二,对俄罗斯来说,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首先,北约继续东扩,北约的常规装备优势更为明显。在北约1999年接纳波、捷、匈三国后,北约在常规装备本来就对俄罗斯具有明显的优势,2004年4月1日,北约又接纳了7个东中欧国家,北约常规力量的优势更显得突出。这仅仅是从数量上说的,如果考虑到技术因素的话,北约对俄罗斯的常规装备优势更是不可同日而言。目前北约还有扩大的空间,将来俄罗斯受到的威胁将会更大。“对美国联盟体系的成员来说,目前常规力量的部署超过了实施威慑效应和应急反应所需要的水平。” 其次,波罗的海三国和斯洛文尼亚不是《条约》成员国。这四国没有加入条约,存在一个“灰色”地带,在理论上北约可以在这一地区部署包括核武器在内的任何武器,而且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就在三国加入北约前后几天,北约的战斗机进入波罗的海三国进行战斗值勤,飞抵俄罗斯边界巡逻。俄罗斯当然意识到这一问题,多次申明波罗的海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反对三国加入北约,即使三国要加入北约,首先要成为《条约》的成员国。三国在西方的支持下表示只有30个缔约国批准《修改协议》后才加入条约,成为条约的成员国。这一点对俄罗斯来说是巨大的威胁,因为从波罗的海三国到俄罗斯的中央,装甲车只需一昼夜时间,巡航导弹只需几分钟。


  第三,《修改协议》的生效遥遥无期。截止2004年7月,只有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和哈萨克斯坦批准了《修改协议》,其他20多国以俄罗斯没有兑现其在侧翼地区削减装备的承诺为借口拒绝批准。1999年秋季,车臣再次闹独立引发第二次车臣战争,出于平息国内骚乱和打击国内恐怖主义活动,俄罗斯向南部侧翼地区增派装备和军力,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完全合情合理,而且随着反恐行动的顺利进行,俄也逐步减少了南部侧翼地区的装备数量,到2002年6月份为止,俄还为北约举办了20多场核查视察。 北约一方面对俄取得的“重大成果”表示欢迎,同时还要求俄应尽快完全实现承诺。同时北约以俄罗斯在摩尔多瓦和格鲁吉亚还有驻军为借口,批准《修改协议》。事实上,根据1999年欧安组织在伊斯坦布尔首脑会议上达成的协议,到目前为止,俄罗斯已经完成了从摩尔多瓦撤军的任务,也关闭了在格鲁吉亚4个基地中的2个,实现了最初的承诺。北约将《修改协议》的批准与俄对摩尔多瓦和格鲁吉亚所承担的与条约无关的义务“人为地挂钩”,拒绝或拖延批准《修改协议》。可以预见,因战略利益需要,俄罗斯从格鲁吉亚撤军并非短时间能完成,西方批准《修改协议》还需相当长的时间,即使俄罗斯从格鲁吉亚撤军完毕,西方也不会立刻批准《修改协议》。
白痴协议: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