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美七封信函:刘少奇要求将骨灰撒入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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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美个人著述《我与少奇》2006年年底由中央文献出版社推出。该书收集了王光美1959年-2003年间的讲话稿、文章和书信共38篇,首次公开了数封王光美的私人信函,还有近百幅珍贵历史照片。本文选登王光美的七封私人信函,或可帮助我们回顾历史。







1948年8月21日,刘少奇与王光美在西柏坡结婚时的合影



给杨尚昆的信



尚昆(即杨尚昆,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同志:

  送上《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胜利》一书的稿酬7453.14元,请查收。

  去年底,人民出版社先后送来7453.14元的稿酬,我们因数字太大,不知如何处理,曾请示少奇同志,他当时告诉我们,先存在银行里,以后处理。现在中宣部已根据少奇同志的建议,中央的批准,修改了不合理的版税、稿费制度。少奇同志要我们把这笔钱交给党中央办公厅。因为这篇文章是伯达、胡绳、熊复(伯达,即陈伯达,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红旗》杂志总编辑。胡绳,时任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副主任、《红旗》杂志副总编辑。熊复,时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秘书长。)和少奇同志合写的,要征得他们的同意。除少奇同志已当面征得伯达同志同意外,我们已分别征求了胡绳和熊复同志的意见,他们都赞成交给党中央办公厅。



  王光美

  1960.10.26



给黄端生的信



黄端生(黄端生时为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公社农民)同志:

  你在1月28日写给少奇同志的信早已收到。谢谢你把你们的情况告诉我们。知道你们1961年的生产、生活和健康情况比1960年都有好转,我们很高兴。

  花果山占用的两亩田上所栽的果树,还没有移上山去,社员有意见,是对的。你应该把你们的意见反映给队干部。现在还可以移栽,只要不影响春耕,把树移到山上,田里起码可以种红薯、芋头等。如果有劳动力的话,把上面的山塘修理好,还可以种水稻。

  大队给你安排了三百六十斤口粮,政府给你一百多元的医疗费,照顾已很多。你常年害病,收入较少,我们了解,现寄给你30元备你零用。望你能多参加一些你力所能及的劳动,生活会更好些。



  握手!

  王光美

  1962.3.15



给刘平平的信



亲爱的平平:

  祝贺你就要满十四岁了。希望你的十四岁生日过得有意义。满十四岁,在生理上,就已成长为青年;在智力方面也具有一定的思考能力。我们希望你在满十四岁以后,认真地考虑一下:你到底要做一个什么样的青年?我们希望你能决心做个进步的、革命的青年……当然,要这样做是会有许多困难,要吃苦,要吃一些亏,要受委屈,甚至要牺牲的……虽然吃了苦,吃了亏,你反而会心情愉快,心情舒畅的。希望你认真地考虑。只要你真正决心做个进步的、革命的青年,永远听党的话,并严格地要求自己、管束自己,依靠老师、同学和家里的帮助,你一定能够给党和人民做出更多的工作,党和人民一定会更喜爱你的。

  如果,你认为我们的意见是对的,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就要以一个优秀的共青团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共青团员应做到的事,你都要做到,做错了的事,勇敢地改正。这样,等你满了十五岁以后,共青团的组织一定会欢迎你成为共青团的一个正式团员的。



  吻你!



  爸爸和妈妈1963,5月9日晚赴越前夕,于昆明。



给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杂志社的信



工人日报社和中国青年杂志社同志们:

  几封来信都收到了。你们多次问我少奇同志对安源大罢工问题说过什么。我现在简单地讲几句话。

  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有许多歪曲安源罢工的大字报和批判文章。少奇同志看到后,他说:“具体的历史事实是否不掉的!”……“要按历史的客观条件评价历史事件!”

  少奇同志对安源感情非常深厚。他多次答应安源的老工人和烈士子女们,他一定要去安源看看。有一次,少奇同志乘火车南下开会,途中在萍乡车站月台上徘徊近半小时,并答应当地干部,他将专门到安源去一次,看望安源的同志们,参观矿井建设,了解老工人生活得如何,夜校还继续办么?……安源的山山水水对他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少奇同志的这个愿望,永远不能实现了!不过,可告慰于他的是:历史恢复了真实的面貌,这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胜利!



  紧紧地握手!

  王光美

  1980年1月25日
给王升萍的信



王升萍(王升萍,时为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公社基层干部)同志:

  两封来信都收到了,请原谅我没能及时回信。关于乡亲们和干部们所提的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一、少奇同志的骨灰,是于一九八○年七月十九日中午撒在祖国的黄海里,地点在距山东省青岛市十海里的地方(在大公岛西南)。

  二、关于骨灰处理是遵照少奇同志的遗愿办的。早在一九五四年少奇同志在党中央火化倡议书上签名后,开会回来就告诉了我,并说:“我的骨灰撒在海里,向恩格斯学习。恩格斯是同旧传统、旧习惯决裂最彻底的。”一九六七年四月九日,少奇同志又对当时还留在我们身边的三个儿女平平、源源、亭亭讲:“……我的骨灰撒在海里,这是我给你们的遗嘱。”

  乡亲们对火化和撒掉骨灰很心痛。我很理解而且感谢。你们也会理解我的。少奇同志的遗言,我们必须执行。但,我和几个孩子,为了知道少奇的情况和寻找他的骨灰,曾奋斗了十几年。刚接回骨灰,又撒掉,我们痛不欲生。撒骨灰的情景,你们大概已由电影片《少奇同志永垂不朽》中看到。

  尽管少奇同志的骨灰已撒在大海里,他作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将永远同我们在一起,同乡亲们在一起,同人民在一起。

  三、关于像片。介绍少奇同志生平的,新华社向全国发表了一百六十张,追悼会的有十几张,如宁乡县和故居需要可以直接向新华社摄影部写信联系。有困难,或还想要哪些再告诉我。你、成敬常(成敬常,时为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公社农民)同志等在京的照片,过些天我洗印好将寄给你们。事情很多,还没有顾上洗像片的事,让你们盼了,真对不起。

  四、关于乡亲们邀请我和孩子们回老家看看,替我谢谢大家。最近恐难成行,以后一定来。

  请代问候乡亲们、干部同志们!



  紧紧地握手!

  王光美

  1980年年7月22日



给中共中央组织部的信



中国社会科学院党委转中央组织部:

  人民出版社给我送来出版《论党》的稿费2471.46元,转送上,请作为少奇同志的党费收下。

  少奇同志生前,稿费均作为党费上交。在他平反后,经中纪委特别关怀,给我补发了7000余元工资和存款,经党中央批准早已作为少奇同志党费上交。

  近两年,有些报刊发表或再版了少奇同志文章,凡给我寄来的稿费,我均直接复信,并把钱直接寄还有关出版单位。今后,无论初版或再版少奇同志著作,包括《刘选》(《刘选》,即《刘少奇选集》,由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稿费,我和少奇同志的孩子们均不能、也不应该接收。

  我郑重地向党申明,少奇同志的著作连同版权,我和我们家的孩子们均不能要。我们作为普通劳动者,应完全靠我们自己的能力工作和生活。少奇同志是属于党的。

  请指定接收少奇同志稿费的单位,并通知出版单位。这样做,是本着少奇同志生前的精神,自愿决定的,恳请不要宣传。



  敬礼!

  王光美

  1981年10月25日



给易凤葵的信



易凤葵(易凤葵,时任湖南省宁乡县副县长)同志:你好!

  有两事相托:

  一、听到反映,用建少奇纪念馆的经费为我们刘家修祖坟,并已开工,这是怎么回事?请如实函告详情。

  记得你和宁乡其他同志来我家时,我曾提醒你们,纪念馆经费是专款专用并节约使用。我理解建纪念馆、修整故居,是为了以老一辈革命家的无私、无畏的革命事迹教育后人(当然也包括他的亲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绝不能允许有人利用搞“故里”做宣扬封建思想的事情。少奇是同人民共同斗争中成长、锻炼成为伟人的,我们只能学习他。你以为然否?若有亲属借纪念少奇而提出无理要求,应予以拒绝和教育,搞纪念馆与修祖坟、宗祠的性质是完全相反的。请注意纪念少奇的严肃性。

  如已开始修了,请尽量妥善结束,费用由亲属自费补偿公家,特别是要由无理要求修建者负担,以消除不良影响。如未动工,就太好了。

  二、上次来车取少奇遗物,有一箱装有出国访问的像册。据赵阿姨(赵阿姨,即赵淑君)回忆,该箱中,在像册上面还放了刘源近年在北京学习时的书,取时仓促间,未及取出,请于清点登记时,非属少奇同志的东西,在有便人来京时请带回。我这里还不断清出一些少奇看过,或别人送少奇、有签名的书,以后再捎给你们。



  辛苦了,握手!

  王光美

     1988年1月18日王光美个人著述《我与少奇》2006年年底由中央文献出版社推出。该书收集了王光美1959年-2003年间的讲话稿、文章和书信共38篇,首次公开了数封王光美的私人信函,还有近百幅珍贵历史照片。本文选登王光美的七封私人信函,或可帮助我们回顾历史。







1948年8月21日,刘少奇与王光美在西柏坡结婚时的合影



给杨尚昆的信



尚昆(即杨尚昆,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同志:

  送上《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胜利》一书的稿酬7453.14元,请查收。

  去年底,人民出版社先后送来7453.14元的稿酬,我们因数字太大,不知如何处理,曾请示少奇同志,他当时告诉我们,先存在银行里,以后处理。现在中宣部已根据少奇同志的建议,中央的批准,修改了不合理的版税、稿费制度。少奇同志要我们把这笔钱交给党中央办公厅。因为这篇文章是伯达、胡绳、熊复(伯达,即陈伯达,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红旗》杂志总编辑。胡绳,时任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副主任、《红旗》杂志副总编辑。熊复,时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秘书长。)和少奇同志合写的,要征得他们的同意。除少奇同志已当面征得伯达同志同意外,我们已分别征求了胡绳和熊复同志的意见,他们都赞成交给党中央办公厅。



  王光美

  1960.10.26



给黄端生的信



黄端生(黄端生时为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公社农民)同志:

  你在1月28日写给少奇同志的信早已收到。谢谢你把你们的情况告诉我们。知道你们1961年的生产、生活和健康情况比1960年都有好转,我们很高兴。

  花果山占用的两亩田上所栽的果树,还没有移上山去,社员有意见,是对的。你应该把你们的意见反映给队干部。现在还可以移栽,只要不影响春耕,把树移到山上,田里起码可以种红薯、芋头等。如果有劳动力的话,把上面的山塘修理好,还可以种水稻。

  大队给你安排了三百六十斤口粮,政府给你一百多元的医疗费,照顾已很多。你常年害病,收入较少,我们了解,现寄给你30元备你零用。望你能多参加一些你力所能及的劳动,生活会更好些。



  握手!

  王光美

  1962.3.15



给刘平平的信



亲爱的平平:

  祝贺你就要满十四岁了。希望你的十四岁生日过得有意义。满十四岁,在生理上,就已成长为青年;在智力方面也具有一定的思考能力。我们希望你在满十四岁以后,认真地考虑一下:你到底要做一个什么样的青年?我们希望你能决心做个进步的、革命的青年……当然,要这样做是会有许多困难,要吃苦,要吃一些亏,要受委屈,甚至要牺牲的……虽然吃了苦,吃了亏,你反而会心情愉快,心情舒畅的。希望你认真地考虑。只要你真正决心做个进步的、革命的青年,永远听党的话,并严格地要求自己、管束自己,依靠老师、同学和家里的帮助,你一定能够给党和人民做出更多的工作,党和人民一定会更喜爱你的。

  如果,你认为我们的意见是对的,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就要以一个优秀的共青团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共青团员应做到的事,你都要做到,做错了的事,勇敢地改正。这样,等你满了十五岁以后,共青团的组织一定会欢迎你成为共青团的一个正式团员的。



  吻你!



  爸爸和妈妈1963,5月9日晚赴越前夕,于昆明。



给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杂志社的信



工人日报社和中国青年杂志社同志们:

  几封来信都收到了。你们多次问我少奇同志对安源大罢工问题说过什么。我现在简单地讲几句话。

  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有许多歪曲安源罢工的大字报和批判文章。少奇同志看到后,他说:“具体的历史事实是否不掉的!”……“要按历史的客观条件评价历史事件!”

  少奇同志对安源感情非常深厚。他多次答应安源的老工人和烈士子女们,他一定要去安源看看。有一次,少奇同志乘火车南下开会,途中在萍乡车站月台上徘徊近半小时,并答应当地干部,他将专门到安源去一次,看望安源的同志们,参观矿井建设,了解老工人生活得如何,夜校还继续办么?……安源的山山水水对他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少奇同志的这个愿望,永远不能实现了!不过,可告慰于他的是:历史恢复了真实的面貌,这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胜利!



  紧紧地握手!

  王光美

  1980年1月25日
给王升萍的信



王升萍(王升萍,时为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公社基层干部)同志:

  两封来信都收到了,请原谅我没能及时回信。关于乡亲们和干部们所提的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一、少奇同志的骨灰,是于一九八○年七月十九日中午撒在祖国的黄海里,地点在距山东省青岛市十海里的地方(在大公岛西南)。

  二、关于骨灰处理是遵照少奇同志的遗愿办的。早在一九五四年少奇同志在党中央火化倡议书上签名后,开会回来就告诉了我,并说:“我的骨灰撒在海里,向恩格斯学习。恩格斯是同旧传统、旧习惯决裂最彻底的。”一九六七年四月九日,少奇同志又对当时还留在我们身边的三个儿女平平、源源、亭亭讲:“……我的骨灰撒在海里,这是我给你们的遗嘱。”

  乡亲们对火化和撒掉骨灰很心痛。我很理解而且感谢。你们也会理解我的。少奇同志的遗言,我们必须执行。但,我和几个孩子,为了知道少奇的情况和寻找他的骨灰,曾奋斗了十几年。刚接回骨灰,又撒掉,我们痛不欲生。撒骨灰的情景,你们大概已由电影片《少奇同志永垂不朽》中看到。

  尽管少奇同志的骨灰已撒在大海里,他作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将永远同我们在一起,同乡亲们在一起,同人民在一起。

  三、关于像片。介绍少奇同志生平的,新华社向全国发表了一百六十张,追悼会的有十几张,如宁乡县和故居需要可以直接向新华社摄影部写信联系。有困难,或还想要哪些再告诉我。你、成敬常(成敬常,时为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公社农民)同志等在京的照片,过些天我洗印好将寄给你们。事情很多,还没有顾上洗像片的事,让你们盼了,真对不起。

  四、关于乡亲们邀请我和孩子们回老家看看,替我谢谢大家。最近恐难成行,以后一定来。

  请代问候乡亲们、干部同志们!



  紧紧地握手!

  王光美

  1980年年7月22日



给中共中央组织部的信



中国社会科学院党委转中央组织部:

  人民出版社给我送来出版《论党》的稿费2471.46元,转送上,请作为少奇同志的党费收下。

  少奇同志生前,稿费均作为党费上交。在他平反后,经中纪委特别关怀,给我补发了7000余元工资和存款,经党中央批准早已作为少奇同志党费上交。

  近两年,有些报刊发表或再版了少奇同志文章,凡给我寄来的稿费,我均直接复信,并把钱直接寄还有关出版单位。今后,无论初版或再版少奇同志著作,包括《刘选》(《刘选》,即《刘少奇选集》,由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稿费,我和少奇同志的孩子们均不能、也不应该接收。

  我郑重地向党申明,少奇同志的著作连同版权,我和我们家的孩子们均不能要。我们作为普通劳动者,应完全靠我们自己的能力工作和生活。少奇同志是属于党的。

  请指定接收少奇同志稿费的单位,并通知出版单位。这样做,是本着少奇同志生前的精神,自愿决定的,恳请不要宣传。



  敬礼!

  王光美

  1981年10月25日



给易凤葵的信



易凤葵(易凤葵,时任湖南省宁乡县副县长)同志:你好!

  有两事相托:

  一、听到反映,用建少奇纪念馆的经费为我们刘家修祖坟,并已开工,这是怎么回事?请如实函告详情。

  记得你和宁乡其他同志来我家时,我曾提醒你们,纪念馆经费是专款专用并节约使用。我理解建纪念馆、修整故居,是为了以老一辈革命家的无私、无畏的革命事迹教育后人(当然也包括他的亲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绝不能允许有人利用搞“故里”做宣扬封建思想的事情。少奇是同人民共同斗争中成长、锻炼成为伟人的,我们只能学习他。你以为然否?若有亲属借纪念少奇而提出无理要求,应予以拒绝和教育,搞纪念馆与修祖坟、宗祠的性质是完全相反的。请注意纪念少奇的严肃性。

  如已开始修了,请尽量妥善结束,费用由亲属自费补偿公家,特别是要由无理要求修建者负担,以消除不良影响。如未动工,就太好了。

  二、上次来车取少奇遗物,有一箱装有出国访问的像册。据赵阿姨(赵阿姨,即赵淑君)回忆,该箱中,在像册上面还放了刘源近年在北京学习时的书,取时仓促间,未及取出,请于清点登记时,非属少奇同志的东西,在有便人来京时请带回。我这里还不断清出一些少奇看过,或别人送少奇、有签名的书,以后再捎给你们。



  辛苦了,握手!

  王光美

     198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