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将推动各地提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0:44:45
全总将推动各地提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07年03月10日 18:33

中华全国总工会十日宣布将大力推进源头入会、双向维权、工资支付保障等十项工作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全总副主席徐德明当日对记者表示,各级工会将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今年起,力争五年内实现集体合同对农民工的全覆盖。

据悉,工会计划推动各地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适时调整提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继续加强对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确保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

徐德明称,在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等行业,工会将推动劳动保障部门实行工资保障金制度,推动在二〇〇七年底基本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各地工会将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工会法》的宣传工作,让农民工在进城务工前了解必要的维权知识,努力从源头上尽最大可能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去。

此外,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要建立城际间工会双向维权机制,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为辅,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承担农民工的维权职责。

“输出地的工会要掌握农民工的流向,建立经常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配合输入地工会解决农民工遇到的侵权问题。输入地工会要强化属地意识,以尊重农民工,承担维权责任。”徐德明介绍说。

除以上三项机制,全总还将建立就业培训机制,争取到二〇〇八年底百分之九十的入会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社会保障促进机制,监督用人单位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工伤、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建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对从事有毒有害岗位的农民工,监督企业定期对其组织体检;建立帮扶关爱机制,使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居有定所、贡献突出的农民工享受同城市民待遇;建立民主权利保障机制,推动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中有一定比例的农民工代表;建立企业劳动用工诚信监督体系;建立法律援助体系等。


中国新闻网
全总将推动各地提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07年03月10日 18:33

中华全国总工会十日宣布将大力推进源头入会、双向维权、工资支付保障等十项工作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全总副主席徐德明当日对记者表示,各级工会将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今年起,力争五年内实现集体合同对农民工的全覆盖。

据悉,工会计划推动各地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适时调整提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继续加强对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确保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

徐德明称,在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等行业,工会将推动劳动保障部门实行工资保障金制度,推动在二〇〇七年底基本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各地工会将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工会法》的宣传工作,让农民工在进城务工前了解必要的维权知识,努力从源头上尽最大可能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去。

此外,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要建立城际间工会双向维权机制,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为辅,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承担农民工的维权职责。

“输出地的工会要掌握农民工的流向,建立经常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配合输入地工会解决农民工遇到的侵权问题。输入地工会要强化属地意识,以尊重农民工,承担维权责任。”徐德明介绍说。

除以上三项机制,全总还将建立就业培训机制,争取到二〇〇八年底百分之九十的入会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社会保障促进机制,监督用人单位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工伤、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建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对从事有毒有害岗位的农民工,监督企业定期对其组织体检;建立帮扶关爱机制,使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居有定所、贡献突出的农民工享受同城市民待遇;建立民主权利保障机制,推动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中有一定比例的农民工代表;建立企业劳动用工诚信监督体系;建立法律援助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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