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一家加拿大移民资格是否合法的聆讯押后再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21:19:31
]]
加拿大为何“保护”中国逃犯  
2007年03月07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3月7日电 加拿大不是罪犯的天堂,却是中国逃犯的天堂:赖昌星、高山……一个个逃来,一个个收下,无视国际惯例,更不把中国的铁证指控放在眼里。美国《侨报》刊发评论文章称,这不表示加拿大司法制度的优越和傲慢,而是显示它对中国司法制度的轻视。当前中国司法制度并非十分完善,还有不少弱点、漏洞。似乎,加拿大司法专家一直在努力帮助中国改善其司法制度。

  文章作者深信,如果那些重犯来自美国或欧洲,加拿大肯定会很快把他们驱逐出境。

  为什么那么多中国重犯逃往加拿大?其实,这个问题问错了,应该问:加拿大为什么对中国逃犯那么“纵容”、“保护”?如果来一个,查一个,遣回一个,第一个问题就不会有。

  这中间可能有文化因素:加拿大的司法制度基于“无罪推定”,即犯罪嫌疑人无罪论,检察官的责任是证明其有罪,如提供铁证如山的证据。但指控若有不公,或有所谓技术问题,犯了罪的人也可能会被判无罪。在西方看来,中国司法制度似乎未真正改变“有罪推定”,即所谓犯罪嫌疑人有罪论,辩护律师的责任是证明其无罪,但由于种种因素,辩护律师往往无法尽职,无辜者也可能会被判有罪。

  加拿大司法进程非常复杂,不过,为节省经费和时间,或为确保原告和被告“双赢”,九成以上的案件是通过所谓“认罪辩诉协议”(检察官与被告或被告律师达成一致,由被告承认轻罪以便减轻处罚)而定案。因此,从另一个角度看,所谓“无罪推定”,其实只不过是一种法律神话,无法实现;实际上,“有罪推定”才是真正的司法运作规范,有时为避免坐牢或判重罪,无罪也得自认有罪。

  不过,如果没有独立的司法制度,或政府往往干预司法进程和判决,辩护律师几乎“爱莫能助”,因为政府随时可以插手。因此,法庭将会失去应有的尊严和权威。据称,连中国老百姓都对本国法庭进程和判决公正失去信心,何况西方?

  十多年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各国齐向中国施加压力,直接干预中国司法和判决,而中国政府往往又不得不向他们低头,也直接干预法庭进程和判决,如让罪犯以“保外就医”或“人道”等名义“出境”等,让普通人看不懂。但外人只看到中国政府干预法庭进程和判决,认为中国没有独立于政治的司法制度,这给人极深印象,至今难以忘却。因此,不能只怪加拿大如此对待中国司法制度。

  此外,加拿大媒体向来对中国偏见极深,且极不友善,很少刊登客观和公正的报道和评论。这一点,主流和非主流媒体都一致。以笔者的经验,一面很想看到有关中国的报道和评论,一面又很不想看,因为它们很少令我平心静气、昂头挺胸。比如,加拿大媒体对中国重犯赖昌星的报道和评论,在描述中,总是对中国的种种说三道四,从未质疑加拿大的立场和作为。这种舆论往往可能影响司法进程和判决。高山案恐怕也不例外。

  同时,加拿大和中国尚未签署引渡条约。因此,一件刑事案件往往上升为外交事件,并通过外交较量寻求解决——众所皆知,任何事件一旦政治化,将会相当棘手。

 文章认为, 在这种情况下,高山的去留,可能越闹越僵,最少也需5年才能定案。从理论上看,中国对此决不可软弱,更不能再次低头;但实际上,唯有妥协才可能夺回对这些罪犯的审判权,如承诺不用死刑。总之,高山可能成为另一个赖昌星。但7年来,赖已玩尽“政治牌”、“人权牌”和“法律程序牌”,是否最终逃不了被遣回中国的命运?

  作者认为,该国现政府一天在政,加拿大恐怕不会、也不能同中国签署引渡条约。

  作者最后指出,赖昌星也好,高山也罢,他们总有一天会受到中国法律裁判。不过,加拿大人不尊重中国司法制度,难道中国老百姓自己就尊重吗?因此,在批评加拿大的不是时,我们是否也该问问自己的母国?(原文作者系旅加华人教授 刘伯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