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正说”角度谈汉代公主的婚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41:36
从“正说”角度谈汉代公主的婚姻


      2005-05-30


               
            电视荧屏在经历了“清宫热”之后,“汉宫戏”正成为古装历史剧的新热点。央视年度开篇大戏《汉武大帝》热播以后,更是激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引发了一场“汉”学研究的风暴。据说不少观众是边读《史记》《汉书》边看电视剧的。这部戏唤起人们对曾经耳熟能详的历史人物和历史故事的记忆,也激发起对不甚熟知的一些汉代历史的浓厚兴趣。比如汉代公主的婚姻问题,《汉武大帝》中最吸引观众的莫过于卫青和平阳公主的婚事。奴仆出身的卫青居然能尚公主为妻,而平阳公主嫁给卫青时也已是梅开二度,莫不是汉代公主的婚姻很开放?时下流行“正说”历史,本文便从“正说”的角度,向大家展现汉代公主真实的婚姻生活。
               
            汉代究竟有多少位公主?首先得弄清楚“公主”的含义。一般来说,“公主”就是皇帝的女儿,这一称呼是从战国时期开始的。西汉时,皇帝的女儿称公主,诸侯王的女儿称王主,也称翁主;东汉无此分别,一律称为公主,但级别不同,皇帝的女儿皆封县公主,其尊崇者加号长公主,诸侯王的女儿皆封乡、亭公主。我们这里所说的主要指真正的皇女。
               
            西汉一朝历9代11帝,有名号的公主共17人;东汉一朝历8代12帝,有名号的公主共40人。这些公主,作为个人,贤愚有别,命运不同;但作为群体,她们是两汉妇女中极特殊的阶层。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她们的婚姻已不仅仅是一种纯粹的婚姻关系,而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政治、家世的利益。
            实质是政治的婚姻
               
            俗话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当然想娶公主为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两汉的尚主者(娶公主谓之“尚”),无一不是封侯做官的人。两汉统治者都是以婚姻关系作为维护皇权的重要手段,公主的婚姻是整个皇室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公主们选择婚嫁对象总是在特定的环境下,出于特殊的目的而进行的。纵观两汉公主的婚姻,其实质仍然是政治的婚姻。这在刘邦、刘秀尚未称帝而开始争夺统治权之时即已表现出来,并与汉室相始终。
               
            ……讲两汉公主的婚姻是政治的婚姻,不能不提一下“和亲公主”。“和亲”是指我国古代各民族统治集团之间为求和睦相处而采取的民族联姻。一般是将本民族的公主嫁给另一个民族的首领作妻子。它不同于一般的民族间通婚,是两个民族政权为着各自的目的而达成的一种协议。这种婚姻是为政治而服务的。和亲公主是和亲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两汉时,主要是同匈奴、乌孙两个少数民族实行“和亲”。据统计,西汉共向匈奴、乌孙出嫁了至少有13位和亲公主。东汉基本上没有。因为和亲公主远嫁到少数民族之后,要遵从当地的婚俗,这些少数民族都盛行转房婚,即子弟在父兄死后娶庶母或寡嫂为妻,这在儒家看来是乱伦的恶行。所以儒学发达的东汉基本不行和亲制。
               
            和亲公主名为公主,实际上或是宗室之女,或是诸侯王女,将她们封以公主的称号,然后远嫁出去,并非皇帝的亲生女儿。历史上远嫁的公主很多都没有留下姓名,也没有对其远嫁后的记载,致使这些姑娘就这么默默无闻地在边塞终了一生。
               
            和亲公主的婚姻被汉朝统治者加以利用,作为缓和民族矛盾,改善与少数民族上层集团关系的一种手段。和亲公主很少有心甘情愿,含笑出塞的。这也是为什么汉朝皇帝不愿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当作和亲公主的原因。

            家属享有特权
               
            在中国古代,能娶公主为妻,攀皇家为亲,乃是许多达官贵人之家梦寐以求的好事。正是“嫁女欲配侯王,取妇眄睨公主”。因为一旦成为皇亲国戚,不仅可以光宗耀祖,而且有着其他官僚贵族不易享受的种种特权。
               
            汉代法制规定:公主下嫁必须是列侯。因为汉代同姓不婚,而异姓最尊贵者莫过于列侯(汉代爵分二十级,彻侯位最高,又称列侯)。汉代娶公主者必须具备列侯身份。如果此人不是列侯,便可因娶公主而被封为列侯。

               
            汉武帝时设驸马都尉一职,皇帝出行时,掌副车之马,其职务接近皇帝,地位显要。魏晋以后,凡尚公主者,都拜驸马都尉。后世便以“驸马”为皇帝女婿的称号。两汉尚主者中居要职者不乏其人。掌军权者,如卫青,本为平阳公主家中的奴仆,因姐姐卫子夫被武帝封为夫人,卫青被破格拔擢为车骑将军,掌领兵权,后更被拜为大将军、大司马大将军,成为军中之冠,贵宠一时。
               
            作为皇亲国戚,尚主者在触犯律法后还可以得到特殊的照顾;公主子女也可以享受种种特权,可以承袭父母爵位为列侯。西汉主要承袭父封,东汉主要承袭母封;公主子女因为母亲的缘故还可以升官、掌权。
               
            作为公主的亲属,固然可以扩大权势,享受荣华,但这种权势和荣华仍是建立在皇权至上的基础上的。一旦危及到皇权,他们个人的利益必然要服从皇室的利益。汉武帝的妹妹隆虑公主的儿子昭平君娶了武帝的女儿夷安公主,正可谓亲上加亲。隆虑公主病重,担心自己死后儿子闯祸犯罪,就以重金向汉武帝为昭平君预赎死罪,武帝也同意了。后来,公主死后,昭平君果然因罪入狱,按罪当斩。武帝掂量再三,不顾大臣们的求情,毅然处死了昭平君。汉武帝能够秉公执法,大义灭亲,其考虑的正是江山的稳定,臣民的信服,归根结底是政治的利益。
            婚姻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两汉妇女总体社会地位较高,表现在婚姻形态上,她们有一定的婚姻自主权利。吕思勉先生说:“汉世婚姻颇重本人之意,非如后世专由父母主持者。”另外,两汉妇女节烈观念淡薄,离婚再嫁比较自由。两汉公主,受社会气候的影响,在婚姻上也有一定的自主权利,表现在可以自择丈夫,可以再嫁。
                ……
               
            由以上汉公主自择丈夫和再嫁的事例可以看出,汉公主对于自己的婚姻有一定的建议权,再嫁也是自由的。这与当时的社会情况有紧密的联系。百家学说中,儒家学说最歧视妇女。在汉文化融合多种文化因素初步形成的时代,儒学礼制尚未能规范所有的社会层面,所以汉代社会存在“妇人尊贵”的现象。从西汉后期到东汉,随着崇尚儒学,礼法渐重,女子贞节观亦逐步从宽泛走向严格。
            
               
            以上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汉代公主的婚姻,这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汉代社会是封建制的中央集权社会,它的一切制度都要为适应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而服务,婚姻制度也不例外。汉公主所谓的婚姻自主权是极其有限的,其一切事情的决定权还是在皇帝手中。如平阳公主欲嫁卫青,必先告之皇后,然后皇上“诏青尚平阳主”,一个“诏”字即道明了这种婚姻的实质。其实,所谓的“尚主”之法,便是封建专制独裁制度的确切表现。汉公主必须嫁给列侯,这就是封建等级性的表现。且这种等级性呈现越来越严格的趋势。西汉时期,公主婚嫁对象所代表的还只是一般地主,而东汉公主婚嫁对象所代表的则多是豪强地主,因为东汉政权就是在豪强地主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东汉时,封建宗法制进一步发展,婚姻关系的等级性也比西汉强化,它预示着魏晋南北朝时期婚姻门阀等级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全文参见《文史知识》2005年第6期 刘彤 《汉代公主的婚姻》)从“正说”角度谈汉代公主的婚姻


      2005-05-30


               
            电视荧屏在经历了“清宫热”之后,“汉宫戏”正成为古装历史剧的新热点。央视年度开篇大戏《汉武大帝》热播以后,更是激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引发了一场“汉”学研究的风暴。据说不少观众是边读《史记》《汉书》边看电视剧的。这部戏唤起人们对曾经耳熟能详的历史人物和历史故事的记忆,也激发起对不甚熟知的一些汉代历史的浓厚兴趣。比如汉代公主的婚姻问题,《汉武大帝》中最吸引观众的莫过于卫青和平阳公主的婚事。奴仆出身的卫青居然能尚公主为妻,而平阳公主嫁给卫青时也已是梅开二度,莫不是汉代公主的婚姻很开放?时下流行“正说”历史,本文便从“正说”的角度,向大家展现汉代公主真实的婚姻生活。
               
            汉代究竟有多少位公主?首先得弄清楚“公主”的含义。一般来说,“公主”就是皇帝的女儿,这一称呼是从战国时期开始的。西汉时,皇帝的女儿称公主,诸侯王的女儿称王主,也称翁主;东汉无此分别,一律称为公主,但级别不同,皇帝的女儿皆封县公主,其尊崇者加号长公主,诸侯王的女儿皆封乡、亭公主。我们这里所说的主要指真正的皇女。
               
            西汉一朝历9代11帝,有名号的公主共17人;东汉一朝历8代12帝,有名号的公主共40人。这些公主,作为个人,贤愚有别,命运不同;但作为群体,她们是两汉妇女中极特殊的阶层。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她们的婚姻已不仅仅是一种纯粹的婚姻关系,而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政治、家世的利益。
            实质是政治的婚姻
               
            俗话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当然想娶公主为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两汉的尚主者(娶公主谓之“尚”),无一不是封侯做官的人。两汉统治者都是以婚姻关系作为维护皇权的重要手段,公主的婚姻是整个皇室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公主们选择婚嫁对象总是在特定的环境下,出于特殊的目的而进行的。纵观两汉公主的婚姻,其实质仍然是政治的婚姻。这在刘邦、刘秀尚未称帝而开始争夺统治权之时即已表现出来,并与汉室相始终。
               
            ……讲两汉公主的婚姻是政治的婚姻,不能不提一下“和亲公主”。“和亲”是指我国古代各民族统治集团之间为求和睦相处而采取的民族联姻。一般是将本民族的公主嫁给另一个民族的首领作妻子。它不同于一般的民族间通婚,是两个民族政权为着各自的目的而达成的一种协议。这种婚姻是为政治而服务的。和亲公主是和亲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两汉时,主要是同匈奴、乌孙两个少数民族实行“和亲”。据统计,西汉共向匈奴、乌孙出嫁了至少有13位和亲公主。东汉基本上没有。因为和亲公主远嫁到少数民族之后,要遵从当地的婚俗,这些少数民族都盛行转房婚,即子弟在父兄死后娶庶母或寡嫂为妻,这在儒家看来是乱伦的恶行。所以儒学发达的东汉基本不行和亲制。
               
            和亲公主名为公主,实际上或是宗室之女,或是诸侯王女,将她们封以公主的称号,然后远嫁出去,并非皇帝的亲生女儿。历史上远嫁的公主很多都没有留下姓名,也没有对其远嫁后的记载,致使这些姑娘就这么默默无闻地在边塞终了一生。
               
            和亲公主的婚姻被汉朝统治者加以利用,作为缓和民族矛盾,改善与少数民族上层集团关系的一种手段。和亲公主很少有心甘情愿,含笑出塞的。这也是为什么汉朝皇帝不愿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当作和亲公主的原因。

            家属享有特权
               
            在中国古代,能娶公主为妻,攀皇家为亲,乃是许多达官贵人之家梦寐以求的好事。正是“嫁女欲配侯王,取妇眄睨公主”。因为一旦成为皇亲国戚,不仅可以光宗耀祖,而且有着其他官僚贵族不易享受的种种特权。
               
            汉代法制规定:公主下嫁必须是列侯。因为汉代同姓不婚,而异姓最尊贵者莫过于列侯(汉代爵分二十级,彻侯位最高,又称列侯)。汉代娶公主者必须具备列侯身份。如果此人不是列侯,便可因娶公主而被封为列侯。

               
            汉武帝时设驸马都尉一职,皇帝出行时,掌副车之马,其职务接近皇帝,地位显要。魏晋以后,凡尚公主者,都拜驸马都尉。后世便以“驸马”为皇帝女婿的称号。两汉尚主者中居要职者不乏其人。掌军权者,如卫青,本为平阳公主家中的奴仆,因姐姐卫子夫被武帝封为夫人,卫青被破格拔擢为车骑将军,掌领兵权,后更被拜为大将军、大司马大将军,成为军中之冠,贵宠一时。
               
            作为皇亲国戚,尚主者在触犯律法后还可以得到特殊的照顾;公主子女也可以享受种种特权,可以承袭父母爵位为列侯。西汉主要承袭父封,东汉主要承袭母封;公主子女因为母亲的缘故还可以升官、掌权。
               
            作为公主的亲属,固然可以扩大权势,享受荣华,但这种权势和荣华仍是建立在皇权至上的基础上的。一旦危及到皇权,他们个人的利益必然要服从皇室的利益。汉武帝的妹妹隆虑公主的儿子昭平君娶了武帝的女儿夷安公主,正可谓亲上加亲。隆虑公主病重,担心自己死后儿子闯祸犯罪,就以重金向汉武帝为昭平君预赎死罪,武帝也同意了。后来,公主死后,昭平君果然因罪入狱,按罪当斩。武帝掂量再三,不顾大臣们的求情,毅然处死了昭平君。汉武帝能够秉公执法,大义灭亲,其考虑的正是江山的稳定,臣民的信服,归根结底是政治的利益。
            婚姻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两汉妇女总体社会地位较高,表现在婚姻形态上,她们有一定的婚姻自主权利。吕思勉先生说:“汉世婚姻颇重本人之意,非如后世专由父母主持者。”另外,两汉妇女节烈观念淡薄,离婚再嫁比较自由。两汉公主,受社会气候的影响,在婚姻上也有一定的自主权利,表现在可以自择丈夫,可以再嫁。
                ……
               
            由以上汉公主自择丈夫和再嫁的事例可以看出,汉公主对于自己的婚姻有一定的建议权,再嫁也是自由的。这与当时的社会情况有紧密的联系。百家学说中,儒家学说最歧视妇女。在汉文化融合多种文化因素初步形成的时代,儒学礼制尚未能规范所有的社会层面,所以汉代社会存在“妇人尊贵”的现象。从西汉后期到东汉,随着崇尚儒学,礼法渐重,女子贞节观亦逐步从宽泛走向严格。
            
               
            以上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汉代公主的婚姻,这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汉代社会是封建制的中央集权社会,它的一切制度都要为适应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而服务,婚姻制度也不例外。汉公主所谓的婚姻自主权是极其有限的,其一切事情的决定权还是在皇帝手中。如平阳公主欲嫁卫青,必先告之皇后,然后皇上“诏青尚平阳主”,一个“诏”字即道明了这种婚姻的实质。其实,所谓的“尚主”之法,便是封建专制独裁制度的确切表现。汉公主必须嫁给列侯,这就是封建等级性的表现。且这种等级性呈现越来越严格的趋势。西汉时期,公主婚嫁对象所代表的还只是一般地主,而东汉公主婚嫁对象所代表的则多是豪强地主,因为东汉政权就是在豪强地主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东汉时,封建宗法制进一步发展,婚姻关系的等级性也比西汉强化,它预示着魏晋南北朝时期婚姻门阀等级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全文参见《文史知识》2005年第6期 刘彤 《汉代公主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