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和谐——当我们已经习惯腐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42:52
腐败的和谐——当我们已经习惯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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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和谐
——当我们已经习惯腐败


一、和谐乃万物之基

我总是觉得,对任何一个存在物而言,和谐,都是它赖以存在的根本前提。或者换个说法,如果没有和谐,任何一物都不会存在、不将存在。

不妨举个例子。比如,猪。这种动物,身体笨拙,行动迟缓,攻击能力几乎没有;碰到外部攻击的时候,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了,只有纳命来。如此一个笨东西,之所以能在弱肉强食的残酷世界里存活下来,依我看,个中奥妙就在于它有个同它的身体完全和谐的脑袋:给吃就行,吃饱就睡;要命吗?拿去好啦。典型的无欲无求!所以呢,人们才会养活它;所以呢,我们的餐桌上也就总不缺猪肉。这就是和谐!设若以某猪之身,却生了一个狼的脑袋,不但想吃肉,而且总是跃跃欲试地用它那个笨拙之身,去攻击别的动物甚至攻击人类,那它早就完蛋了;设若全部地猪类,都生了个狼的脑袋,那么,猪这类动物,也许早就消亡了。这就是和谐对于猪的伟大意义!

对上例昭示的道理:猪,如此;人亦如此;世间万物皆如此。所以我便认为:和谐乃万物之基。

二、内外和谐乃万物成长之基

和谐包括“内部和谐”与“外部和谐”。辩证地看,任何一物,要存活、要壮大,不但内部要协调起来,还要与它身处的环境协调起来。其实,内部协调,本身就是对外部环境的自我适应;反过来,内部协调又为实现外部协调创造了基础。

比如野草,为什么它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呢?乔木和鲜花,在这个方面就要比野草差很多。个中原因,完全可以从内部和外部协调上去寻找。从内部协调来看,野草对生活条件的要求并不苛刻,有一点点土和水就足够了,根本不需要人们刻意照顾它;甚至人类刻意戕害它都不会消灭它。从外部协调来看,它有种天然的生存选择能力:它总是选择在有土壤和水份的地方来存活。设想一下,如果野草没有这个天然能力,非要同沙漠作伴,那么,还需要野火做什么!有一个沙漠就足以消灭它们了。所以,野草不选择沙漠作伴,就是外部协调的鲜明写照。

对上例昭示的道理:野草如此;人亦如此;世间万物皆如此。所以我便认为:内外和谐乃万物成长之基。

三、和谐的腐败

前两段都算铺垫,接下来才是正题。

按照我的理解,腐败,就是腐败者运用他们所掌控的公益,依靠伤害公益来谋取其私益。它也是一种存在物,所以,前述两条原理同样适用于它。

首先来看“内部和谐”与腐败。

一个腐败行为要想产生,需要如下四个基本条件:

第一,腐败者谋求私益的强烈动机;

第二,腐败者掌控着一定的社会公共资源——公益;

第三,伤害公益之后可以换来腐败者的私益;

第四,腐败者伤害公益之后,不会领到足够的惩罚。

按照和谐乃万物之基的原理,我们可以得出:只有这四个条件达成和谐之后,腐败才会发生。那好,就让我们看看这四个条件在一个人类社会里是怎样达成和谐的。

首先看第一个条件:腐败者谋求私益的强烈动机是怎来的。1)源自人性。我理解,人性就是求我幸福,由此,谋求个人幸福所需的条件乃人之常情。2)源自社会的贫富分化。有贫有富、有平民有“贵族”,人们自会向往踏入富有和高贵行列。3)源自社会对人性疏导的乏力。社会对人性有种疏导能力,比如高尚的思想信仰、有力的道德传统、系统的礼仪规范等,都对疏导人性有所帮助,而且有时还是很强力的。可是,如果这个疏导功能弱化,那么,人性就有可能沿着它自在的趋势恶性张扬。这种张扬,必会加剧腐败者谋求私益的动机。

再看第二个条件——掌控一定公共资源的人。社会总有公益,总有分工,便总有一部分掌控公益的人。这是无法避免的:除非你不要社会、离群索居。所以,这个条件可以说是人类社会的“天性”,无需多言。

再看第三个条件。一般情况下,伤害公益并不会直接地增长伤害者本人的私益。比如:你把一个国有企业低价变卖给别人,你提拔了一个德才皆无的干部充任要职,这都算是伤害公益,可是,这种做法本身并不会让你从中得到什么好处。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伤害公益才会让腐败者自己得到好处呢?只要一个社会存在私有制,存在不同的利益主体,就会这样。道理很简单:因为伤害公益可以带来其他私益的增长——让第三方获益,而第三方为了获此私益,自会拿出其私益的一部分,把它让渡给腐败者。张三为了低价购得国有企业,无德无才的李四为了充任要职,不付出些贿赂是很难办到的。

最后看第四个条件:伤害公益之后却不会领到足够的惩罚。如果一个社会的制度设计不合理,有漏洞,这个条件就很容易被满足。实际上,迄今的任何一种社会制度总有不合理,总有漏洞,所以,这个条件从来就是存在的。

如果一个社会创造出上述四个完美和谐的条件,便为腐败准备了足够的土壤。这个时候,腐败就像野草,野火烧不尽。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和谐的腐败”。由此而论,要想抑制乃至消灭腐败,只能在四个条件上下功夫——让这四个条件不和谐。否则,消灭腐败无异于痴人说梦。

四、腐败的和谐

接下来,再谈谈“外部和谐”与腐败。

内部和谐,只是为腐败的存活创造了充分条件;对于腐败的发展壮大,它就略嫌不足了,至少是不够充分的。因为内部和谐只能造就一个腐败、一种腐败、或一个领域的腐败,却不足以引发全局的腐败;而历来,局部的腐败是很难成长壮大的,因为它的敌人太多!试想,一个社会,如果绝大多数人、绝大多数领域都是那样地清正廉明,又怎会容忍极少数人、极个别领域腐败下去呢?

这就像小偷。如果大多数人都不偷东西,只有几个小子靠偷谋生,那么,这几个小子就肯定没好日子过!要么遭顿暴打,要么去蹲监狱。可是,如果大家都成了小偷,那么,就不要五十步笑百步了,小偷的日子也就好过了。

所以,腐败如果能够成长壮大,除去“内部和谐”,还需要“外部和谐”——社会的每个领域、每个个体,都去腐败,也即,都运用他们掌控公共资源,通过伤害公益来谋求私益。

只要这个“外部和谐”条件也具备了,那么,腐败就不但能够存活,而且发展壮大。

按照这个逻辑:腐败一开始往往发生在少数人、少数领域那里;后来蔓延;再后来终至极度蔓延——每个人、每个领域,只要他们手中掌控着公共资源,便都去用这资源、通过伤害公益来谋求私益。简单地说,就是大家全腐败,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这就是我们所谓的“腐败的和谐”。这,堪称是腐败发展的顶级状态。

比如,开始的时候,可能只是权力领域的少数官员腐败,因为他们最符合腐败得以产生的四个内部和谐条件:想过好日子,手中有权力,用权可换钱,换钱之后还平安——依然当他的官、升他的职,作威作福、逍遥自在。当然,人们会说,始作俑者还是那些诱惑他们的奸商。这里,对种说法是否成立,我们不去追究,因为它不会影响下面的逻辑。

官员腐败之后,大家始而义愤填膺,口诛笔伐;继而终于发现:无论是义愤填膺还是口诛笔伐,全都狗屁没用——那些腐败官员们照样腐败、照样因腐败而自在。于是,因内部和谐而引发的外部和谐开始起作用了:干脆,大家都去腐败吧!其结果:

医生手中拿着药方子、手术刀,便用这来换取私益——医疗腐败由此而生;

教师手中握着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以及学生的家长,便用这来换取私益——教育腐败由此而生;

法官手中握着犯人、他们的家属、以及犯罪证据之类,便用这来换取私益——司法腐败由此而生;

士人手中握着喉舌、职称、成果、以及各种各样的“精神上层建筑”,便用这来换取私益——学术腐败由此而生;

农民工人怎么办?他们手中拥有的“公共资源”,没有别的,只有劳动,便只能用这来换取私益——偷奸耍滑,猪肉里加水,粮食里掺沙——民间腐败由此而生;

……

至此,腐败终于和谐了。

腐败和谐之后,至少有这样几个好处:第一,道德压力舒缓,因为大家都上了贼船,爷儿俩差不多,谁也别说谁缺德;第二,惩罚概率下降,法不责众吗;第三,利益划分重归“合理”——各自都用自己掌控的公益来谋求私益,能者多捞、多捞多得,虽然也有不公平(因为人们掌控的资源是有很大不同的),但总比过去只是极少数人腐败要好很多;第四,多见不怪——如果腐败已经和谐,如果腐败已经充斥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发生在成员的各个层次,这就表明:我们已经习惯腐败了……

依照这个逻辑来看,构建和谐社会有许多艰难任务,可谓任重道远。但有一个任务绝对不能忽视,那就是:也要让腐败尽快地和谐起来!

所幸,依目前状况看,这个目标有望率先实现!

五、大结局

腐败因内部和谐而诞生、存活,因外部和谐而成长、壮大。这个时候,腐败也就发展到了它的极致。

事物发展的一般逻辑是:物极而衰,乐极生悲。

腐败,照样逃脱不了这个逻辑——一旦它达到“腐败和谐”的状态、发展到极致,接下来恐怕就要归于灭亡了。

为什么呢?

就在于人们的社会分工,决定了人们掌控公共资源的不同,决定了他们用这资源换取私益多少的不同。发展下去:那些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人数最多,却掌控着最少的公共资源,也就最缺乏腐败的资本,也就最少赢得因腐败而来的私益。总有一天,他们会狗急跳墙的。等到他们狗急跳墙的时候,腐败,连带着它那四个内部条件,也就“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了。

所以,以下所论,就是腐败在一个病态社会的必然逻辑和大结局:

腐败,因“内部和谐”而诞生存活,因“外部和谐”而成长壮大,因“腐败和谐”而灰飞烟灭!

刘可非,记于2007年1月20日腐败的和谐——当我们已经习惯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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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和谐
——当我们已经习惯腐败


一、和谐乃万物之基

我总是觉得,对任何一个存在物而言,和谐,都是它赖以存在的根本前提。或者换个说法,如果没有和谐,任何一物都不会存在、不将存在。

不妨举个例子。比如,猪。这种动物,身体笨拙,行动迟缓,攻击能力几乎没有;碰到外部攻击的时候,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了,只有纳命来。如此一个笨东西,之所以能在弱肉强食的残酷世界里存活下来,依我看,个中奥妙就在于它有个同它的身体完全和谐的脑袋:给吃就行,吃饱就睡;要命吗?拿去好啦。典型的无欲无求!所以呢,人们才会养活它;所以呢,我们的餐桌上也就总不缺猪肉。这就是和谐!设若以某猪之身,却生了一个狼的脑袋,不但想吃肉,而且总是跃跃欲试地用它那个笨拙之身,去攻击别的动物甚至攻击人类,那它早就完蛋了;设若全部地猪类,都生了个狼的脑袋,那么,猪这类动物,也许早就消亡了。这就是和谐对于猪的伟大意义!

对上例昭示的道理:猪,如此;人亦如此;世间万物皆如此。所以我便认为:和谐乃万物之基。

二、内外和谐乃万物成长之基

和谐包括“内部和谐”与“外部和谐”。辩证地看,任何一物,要存活、要壮大,不但内部要协调起来,还要与它身处的环境协调起来。其实,内部协调,本身就是对外部环境的自我适应;反过来,内部协调又为实现外部协调创造了基础。

比如野草,为什么它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呢?乔木和鲜花,在这个方面就要比野草差很多。个中原因,完全可以从内部和外部协调上去寻找。从内部协调来看,野草对生活条件的要求并不苛刻,有一点点土和水就足够了,根本不需要人们刻意照顾它;甚至人类刻意戕害它都不会消灭它。从外部协调来看,它有种天然的生存选择能力:它总是选择在有土壤和水份的地方来存活。设想一下,如果野草没有这个天然能力,非要同沙漠作伴,那么,还需要野火做什么!有一个沙漠就足以消灭它们了。所以,野草不选择沙漠作伴,就是外部协调的鲜明写照。

对上例昭示的道理:野草如此;人亦如此;世间万物皆如此。所以我便认为:内外和谐乃万物成长之基。

三、和谐的腐败

前两段都算铺垫,接下来才是正题。

按照我的理解,腐败,就是腐败者运用他们所掌控的公益,依靠伤害公益来谋取其私益。它也是一种存在物,所以,前述两条原理同样适用于它。

首先来看“内部和谐”与腐败。

一个腐败行为要想产生,需要如下四个基本条件:

第一,腐败者谋求私益的强烈动机;

第二,腐败者掌控着一定的社会公共资源——公益;

第三,伤害公益之后可以换来腐败者的私益;

第四,腐败者伤害公益之后,不会领到足够的惩罚。

按照和谐乃万物之基的原理,我们可以得出:只有这四个条件达成和谐之后,腐败才会发生。那好,就让我们看看这四个条件在一个人类社会里是怎样达成和谐的。

首先看第一个条件:腐败者谋求私益的强烈动机是怎来的。1)源自人性。我理解,人性就是求我幸福,由此,谋求个人幸福所需的条件乃人之常情。2)源自社会的贫富分化。有贫有富、有平民有“贵族”,人们自会向往踏入富有和高贵行列。3)源自社会对人性疏导的乏力。社会对人性有种疏导能力,比如高尚的思想信仰、有力的道德传统、系统的礼仪规范等,都对疏导人性有所帮助,而且有时还是很强力的。可是,如果这个疏导功能弱化,那么,人性就有可能沿着它自在的趋势恶性张扬。这种张扬,必会加剧腐败者谋求私益的动机。

再看第二个条件——掌控一定公共资源的人。社会总有公益,总有分工,便总有一部分掌控公益的人。这是无法避免的:除非你不要社会、离群索居。所以,这个条件可以说是人类社会的“天性”,无需多言。

再看第三个条件。一般情况下,伤害公益并不会直接地增长伤害者本人的私益。比如:你把一个国有企业低价变卖给别人,你提拔了一个德才皆无的干部充任要职,这都算是伤害公益,可是,这种做法本身并不会让你从中得到什么好处。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伤害公益才会让腐败者自己得到好处呢?只要一个社会存在私有制,存在不同的利益主体,就会这样。道理很简单:因为伤害公益可以带来其他私益的增长——让第三方获益,而第三方为了获此私益,自会拿出其私益的一部分,把它让渡给腐败者。张三为了低价购得国有企业,无德无才的李四为了充任要职,不付出些贿赂是很难办到的。

最后看第四个条件:伤害公益之后却不会领到足够的惩罚。如果一个社会的制度设计不合理,有漏洞,这个条件就很容易被满足。实际上,迄今的任何一种社会制度总有不合理,总有漏洞,所以,这个条件从来就是存在的。

如果一个社会创造出上述四个完美和谐的条件,便为腐败准备了足够的土壤。这个时候,腐败就像野草,野火烧不尽。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和谐的腐败”。由此而论,要想抑制乃至消灭腐败,只能在四个条件上下功夫——让这四个条件不和谐。否则,消灭腐败无异于痴人说梦。

四、腐败的和谐

接下来,再谈谈“外部和谐”与腐败。

内部和谐,只是为腐败的存活创造了充分条件;对于腐败的发展壮大,它就略嫌不足了,至少是不够充分的。因为内部和谐只能造就一个腐败、一种腐败、或一个领域的腐败,却不足以引发全局的腐败;而历来,局部的腐败是很难成长壮大的,因为它的敌人太多!试想,一个社会,如果绝大多数人、绝大多数领域都是那样地清正廉明,又怎会容忍极少数人、极个别领域腐败下去呢?

这就像小偷。如果大多数人都不偷东西,只有几个小子靠偷谋生,那么,这几个小子就肯定没好日子过!要么遭顿暴打,要么去蹲监狱。可是,如果大家都成了小偷,那么,就不要五十步笑百步了,小偷的日子也就好过了。

所以,腐败如果能够成长壮大,除去“内部和谐”,还需要“外部和谐”——社会的每个领域、每个个体,都去腐败,也即,都运用他们掌控公共资源,通过伤害公益来谋求私益。

只要这个“外部和谐”条件也具备了,那么,腐败就不但能够存活,而且发展壮大。

按照这个逻辑:腐败一开始往往发生在少数人、少数领域那里;后来蔓延;再后来终至极度蔓延——每个人、每个领域,只要他们手中掌控着公共资源,便都去用这资源、通过伤害公益来谋求私益。简单地说,就是大家全腐败,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这就是我们所谓的“腐败的和谐”。这,堪称是腐败发展的顶级状态。

比如,开始的时候,可能只是权力领域的少数官员腐败,因为他们最符合腐败得以产生的四个内部和谐条件:想过好日子,手中有权力,用权可换钱,换钱之后还平安——依然当他的官、升他的职,作威作福、逍遥自在。当然,人们会说,始作俑者还是那些诱惑他们的奸商。这里,对种说法是否成立,我们不去追究,因为它不会影响下面的逻辑。

官员腐败之后,大家始而义愤填膺,口诛笔伐;继而终于发现:无论是义愤填膺还是口诛笔伐,全都狗屁没用——那些腐败官员们照样腐败、照样因腐败而自在。于是,因内部和谐而引发的外部和谐开始起作用了:干脆,大家都去腐败吧!其结果:

医生手中拿着药方子、手术刀,便用这来换取私益——医疗腐败由此而生;

教师手中握着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以及学生的家长,便用这来换取私益——教育腐败由此而生;

法官手中握着犯人、他们的家属、以及犯罪证据之类,便用这来换取私益——司法腐败由此而生;

士人手中握着喉舌、职称、成果、以及各种各样的“精神上层建筑”,便用这来换取私益——学术腐败由此而生;

农民工人怎么办?他们手中拥有的“公共资源”,没有别的,只有劳动,便只能用这来换取私益——偷奸耍滑,猪肉里加水,粮食里掺沙——民间腐败由此而生;

……

至此,腐败终于和谐了。

腐败和谐之后,至少有这样几个好处:第一,道德压力舒缓,因为大家都上了贼船,爷儿俩差不多,谁也别说谁缺德;第二,惩罚概率下降,法不责众吗;第三,利益划分重归“合理”——各自都用自己掌控的公益来谋求私益,能者多捞、多捞多得,虽然也有不公平(因为人们掌控的资源是有很大不同的),但总比过去只是极少数人腐败要好很多;第四,多见不怪——如果腐败已经和谐,如果腐败已经充斥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发生在成员的各个层次,这就表明:我们已经习惯腐败了……

依照这个逻辑来看,构建和谐社会有许多艰难任务,可谓任重道远。但有一个任务绝对不能忽视,那就是:也要让腐败尽快地和谐起来!

所幸,依目前状况看,这个目标有望率先实现!

五、大结局

腐败因内部和谐而诞生、存活,因外部和谐而成长、壮大。这个时候,腐败也就发展到了它的极致。

事物发展的一般逻辑是:物极而衰,乐极生悲。

腐败,照样逃脱不了这个逻辑——一旦它达到“腐败和谐”的状态、发展到极致,接下来恐怕就要归于灭亡了。

为什么呢?

就在于人们的社会分工,决定了人们掌控公共资源的不同,决定了他们用这资源换取私益多少的不同。发展下去:那些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人数最多,却掌控着最少的公共资源,也就最缺乏腐败的资本,也就最少赢得因腐败而来的私益。总有一天,他们会狗急跳墙的。等到他们狗急跳墙的时候,腐败,连带着它那四个内部条件,也就“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了。

所以,以下所论,就是腐败在一个病态社会的必然逻辑和大结局:

腐败,因“内部和谐”而诞生存活,因“外部和谐”而成长壮大,因“腐败和谐”而灰飞烟灭!

刘可非,记于2007年1月20日
腐败并且和谐着~
写的好:) :)
  说得不错,西方发达国家现在就是腐败着的和谐与和谐着的腐败。
其实也不一定就是恶性的.稳定的社会一般都是对立双方妥协的产物.
:) 有道理
改变一些东西,自然就有激烈的碰撞.FB在刚建国的时候,也同样有过很大的代价.随着社会缓慢但是坚定的变化,FB已经成了一种社会的常态.似乎成了社会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这种情况让人愤怒和无奈.但是任何一个社会,有差别就肯定有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记得曾经听过一个黑色幽默:清朝某地老百姓说,喂肥一个贪官就算了,打倒这个,换一个上来重新喂肥.更苦!
楼上的 这不是黑色幽默 这是真理
好文章呀,那些腐败分子看了之后真觉的更有了腐败的原动力,大声呼喊到:作为一个社会的癌细胞我原意为构建合谐社会恭献一份心力,努力建立一个腐败分子和不腐败分子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所谓构建合谐人人有责就是如此.
站在虚无的道德角度看社会问题就会有这种文章出现。表面看来堂堂正正忧国忧民,实际上百无一用。

国家、社会、阶层、集团,干嘛用?说穿了就是搞妥协用。各利益团体之间的妥协、分配。所谓正义非正义无非是哪种妥协更能弱化对立。
]]
原帖由 点水族 于 2007-2-10 11:10 发表
改变一些东西,自然就有激烈的碰撞.FB在刚建国的时候,也同样有过很大的代价.随着社会缓慢但是坚定的变化,FB已经成了一种社会的常态.似乎成了社会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这种情况让人愤怒和无奈.但是任何一个社会,有 ...


这个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奴性”了
有人就有腐败,莫将中国妖魔化!
我们确实已经习惯了腐败,并认为理所应当。比如我家LD认为给我小学二年级的儿子班主任送礼就是理所应当
全世界都有腐败!
不要把反腐败当成以阶级斗争为纲!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7-2-10 10:44 发表
  说得不错,西方发达国家现在就是腐败着的和谐与和谐着的腐败。

小二的意思其实我们都明白,就是告诉大家,不要对共产党的腐败现状说三道四了,识时务点,我们伟大的党这是与西方发达国家接轨呢
原帖由 摘云 于 2007-2-10 22:33 发表

小二的意思其实我们都明白,就是告诉大家,不要对共产党的腐败现状说三道四了,识时务点,我们伟大的党这是与西方发达国家接轨呢


和谐不是对腐败的容忍....只是一种清除腐败的过程
原帖由 剿日巨炮 于 2007-2-10 15:50 发表
有人就有腐败,莫将中国妖魔化!

人家就说了共产党两句,什么时候变成妖魔化中国了?
原帖由 暗处窥视的目光 于 2007-2-10 22:35 发表


和谐不是对腐败的容忍....只是一种清除腐败的过程

mm觉得共党是在清除腐败、还是在享受腐败?
原帖由 摘云 于 2007-2-10 22:39 发表

mm觉得共党是在清除腐败、还是在享受腐败?


你傻X啊....谁是mm?
楼上的头像、签名和回复真是绝配~~;P ;P
唉,还一直以为你是天真可爱的初中小女生来着,看走眼了~~~
;P ;P ;P
原帖由 摘云 于 2007-2-10 22:33 发表

小二的意思其实我们都明白,就是告诉大家,不要对共产党的腐败现状说三道四了,识时务点,我们伟大的党这是与西方发达国家接轨呢


  歪曲,继续歪曲吧。
原帖由 摘云 于 2007-2-10 22:45 发表
唉,还一直以为你是天真可爱的初中小女生来着,看走眼了~~~
;P ;P ;P


你是上海人?江西中路福州路总认识吧....那个门口挂两块白底黑字牌子的就是我们单位
原帖由 暗处窥视的目光 于 2007-2-10 22:48 发表


你是上海人?江西中路福州路总认识吧....那个门口挂两块白底黑字牌子的就是我们单位

说出来吗,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你又不是mm,难道还想我接你下班不成?
:L :L :L
原帖由 摘云 于 2007-2-10 22:50 发表

说出来吗,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你又不是mm,难道还想我接你下班不成?
:L :L :L


接我下班?好啊好啊...顺便进来坐坐?
原帖由 暗处窥视的目光 于 2007-2-10 22:51 发表


接我下班?好啊好啊...顺便进来坐坐?

唉,这么热情干嘛呢?
我都说了,你如果不是mm,我就没兴趣接你下班了,我不好你那口~~~
等我找到你....那就没那么客气了
白底黑字招牌的单位多了去了,走过都懒得歪一眼,如果是黑底白字的招牌,可能我会有兴趣瞄两眼~~~
;P ;P ;P
水掉了,小二顺手锁了吧……
“暗处窥视的目光”是共产党政府的所谓的“人民公仆”是不是?
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你回答我,是,还是不是?
是啊....咋地?
我们应该看到好的一面:在伟大的X的领导下,瞧我们腐败的多和谐
原帖由 暗处窥视的目光 于 2007-2-10 23:09 发表
是啊....咋地?

哦......
我是人民阿,所以你就是我仆人,仆人对主子说话,嚷嚷什么,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原帖由 摘云 于 2007-2-10 23:10 发表
我是人民阿,所以你就是我仆人,仆人对主子说话,嚷嚷什么,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小学语文都没及格的东西....你一个人就能代表人民了?偷换概念这种把戏...好好去跟你的主子学学...标准的无政府主义现实典型
小二,这个帖子千万不要锁,让这位共产党官员继续表演,也好让大家看看现在的所谓“人民公仆”是个什么德行?
小二,你觉得共产党内部,这样的傲慢无礼、欺压百姓的人渣占多大比例?
原帖由 摘云 于 2007-2-10 23:14 发表
小二,这个帖子千万不要锁,让这位共产党官员继续表演,也好让大家看看现在的所谓“人民公仆”是个什么德行?
小二,你觉得共产党内部,这样的傲慢无礼、欺压百姓的人渣占多大比例?


你也就是在网上能说....继续,继续发挥...我倒要看看你还有什么牛黄狗宝没有掏出来

人渣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你给我解释解释...

此外...你口中的傲慢无理、欺压百姓表现在哪些方面?给不出证据的话...你就是诬告咯
原帖由 happygolf 于 2007-2-10 23:01 发表
水掉了,小二顺手锁了吧……


  啊呀!可不敢锁!锁了就坏了!那罪名可叫大--压制言论自由!
原帖由 暗处窥视的目光 于 2007-2-10 23:13 发表


小学语文都没及格的东西....你一个人就能代表人民了?偷换概念这种把戏...好好去跟你的主子学学...标准的无政府主义现实典型

我不是不要政府,我是不要一个贪赃枉法的政府、不要一个鱼肉人民的政府、不要一个连小小的底层公务员对着民众都敢于鼻孔朝天、目中无人、凶神恶煞的政府?
我想,这种想法,在超大,应该不只是我一个人的想法
:D
你觉得对吗?很简单的问题,你只需要回答对还是不对?
你前面说,“等我找到你....那就没那么客气了” ,这句话说的有点见不得光的样子,而且,我这个粗人也听不太懂,当着超大众网友的面,你说说清楚,您这位共产党大爷,想拿我这个平头草民,如何?
;P ;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