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房企“抱团”对抗宏观调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1:56:05
  近日,一份“不降价联盟”宣言在多个知名地产网站流传,宣言要求加盟开发商不能调低房价,还要以每月2%-4%的比例上调房价。“文件”列出的参与者有42家上海开发商,当然企业名字部分“打了马赛克”。虽然“疑似”相关企业都否认参与了“联盟”,但仍引发了很多担忧。
(据新华社《上海证券报》26日报道)  价格联盟显然是违背市场规律的。业内人士认为,即使有这类的“联盟”,也不会很牢固。而想以此来形成垄断,也没有那么容易。在此之前,也有过所谓的“家电价格联盟”“汽车价格联盟”等,但都在市场竞争中“土崩瓦解”了。
  但大家还是担心无风不起浪,更担心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某些缺陷成为“联盟”的基础。因为,房地产市场远没有实现充分竞争,价格形成机制也远不像家电、汽车那样透明。担心部分房地产企业“抱团”形成价格联盟,也并非杞人忧天。
  还应看到,“不降价联盟”传言的出现,可能正表明了宏观调控措施开始显效。今年被认为是政策“落实年”,预计还会继续有税收、土地、信贷等政策出台。用税款、预售款等弥补资金链危机,拉长投资战线,此类“个别”房地产开发商惯用的“空手道”将原形毕露。对此,肯定有“暴利”惯了的房地产商心有不甘。
  目前楼市需求被扭曲放大,存在大量投机性需求、恐慌性需求,囤积炒房的现象仍很严重。如果部分企业形成价格联盟,难保“规矩”的企业不会受“传染”。此外,个别地方领导受利益诱惑和裹挟,难免有人支持、甚至用土政策营造事实上的“联盟”,明里暗里对抗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这,或许是传言带给我们的更重要的警示。
  摘编自新华社1月26日电 文/丁永勋近日,一份“不降价联盟”宣言在多个知名地产网站流传,宣言要求加盟开发商不能调低房价,还要以每月2%-4%的比例上调房价。“文件”列出的参与者有42家上海开发商,当然企业名字部分“打了马赛克”。虽然“疑似”相关企业都否认参与了“联盟”,但仍引发了很多担忧。
(据新华社《上海证券报》26日报道)  价格联盟显然是违背市场规律的。业内人士认为,即使有这类的“联盟”,也不会很牢固。而想以此来形成垄断,也没有那么容易。在此之前,也有过所谓的“家电价格联盟”“汽车价格联盟”等,但都在市场竞争中“土崩瓦解”了。
  但大家还是担心无风不起浪,更担心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某些缺陷成为“联盟”的基础。因为,房地产市场远没有实现充分竞争,价格形成机制也远不像家电、汽车那样透明。担心部分房地产企业“抱团”形成价格联盟,也并非杞人忧天。
  还应看到,“不降价联盟”传言的出现,可能正表明了宏观调控措施开始显效。今年被认为是政策“落实年”,预计还会继续有税收、土地、信贷等政策出台。用税款、预售款等弥补资金链危机,拉长投资战线,此类“个别”房地产开发商惯用的“空手道”将原形毕露。对此,肯定有“暴利”惯了的房地产商心有不甘。
  目前楼市需求被扭曲放大,存在大量投机性需求、恐慌性需求,囤积炒房的现象仍很严重。如果部分企业形成价格联盟,难保“规矩”的企业不会受“传染”。此外,个别地方领导受利益诱惑和裹挟,难免有人支持、甚至用土政策营造事实上的“联盟”,明里暗里对抗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这,或许是传言带给我们的更重要的警示。
  摘编自新华社1月26日电 文/丁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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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绝不降价 上海楼市惊现房企不降价联盟
  


  每行每业都有自己的游戏规则,土地增值税等房产调控政策出台后,房地产开发商所适用游戏规则发生了改变:传统暴利产业的利润空间正步步受到挤压。于是,一份“竭尽全力让房价继续上涨”的《关于及时调整控制地产风险联盟商会宣言(即“房产不降价联盟”)》(以下简称《宣言》)在部分知名地产网站流传开来。其中列出了42家上海房地产企业,但企业名称中均有一个字以X代替。

  对于这样一份有可能在上海地产界产生未知影响的文件,《每日经济新闻》迅速展开了详细调查。

  调查·分析

  发起缘由

  《宣言》的条款解释了发起缘由:“由于近来上海楼市销售出现异常,很多开发商为了保证自己利益的情况下,出台很多优惠政策,从短期来讲,个别开发商急于摆脱现状,但长期来讲,如此下去上海的房地产将毁于一旦,为了保证上海市的地产稳定繁荣,经上海众多房产商讨论决定,临时成立《上海房产联盟商会》,特制定以下条例。”

  知者甚少

  对此,上海房地产行业协会工作人员表示,上海并无“上海房产联盟商会”这样的组织,该联盟纯属个人行为。

  上海房地产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战军认为,这个联盟纯属炒作,对这样的组织也闻所未闻,但对于开发商选择不降价来应对当前的房地产调控的行为,他表示是可以理解的。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联系了几家上海知名房产企业的老总。上海某知名房产集团副总裁表示,听说过不降价联盟,但不会加入这个联盟,目前也没有接到加入不降价联盟的邀请。这种所谓的联盟或许只是部分房产开发企业口头的允诺,实际加入的公司可能并不多,这样的联盟也只是个松散的组织。

 上海中星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刘承健则表示,对不降价联盟略有耳闻,但对该联盟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并表示不会加入这类组织。

  调查·评论

  要奏效很难

  上述上海某知名房产集团副总裁表示,就像其他行业一样,房地产行业也有自己的规则,这个联盟成立的初衷是希望控制降价尺度,避免市场规则被打破。但他认为,市场并不是几个人能决定的,所以这个房产联盟并不足以对上海的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

  刘承健认为,不是几家房产商联合起来就能左右房价的,房价是取决于供求双方的,并不是供方想提高就能提高的,房价还取决于市场以及产品。

  李战军则表示,没有任何开发商能够不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发生转变。开发商选择不降价来应对当前的房地产调控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但能够垄断房价的几率非常小。

  好房不愁卖

  刘承健同时认为,好的产品,自然会受到购房者青睐;也只有好的产品才具备强劲的需求,也才具有价格上升的空间。

  上述某知名房产集团副总裁认为,虽然目前的房产开发商相对艰难,但还没有到需要联盟的地步,好的产品还是有需求的,市场也不是几家开发商的联合就能达到价格垄断。

  他同时认为,这种联盟对于未加入联盟的开发商、以及购房者来讲,都是有失公平的。希望更多的开发商把精力放在做出好的产品,只有好的产品才具有竞争力,而不是去计较利润的多少。

  调查·文件

  “不得擅自降价”

  这份《宣言》的第一条款这样写道:“此文件为机密文件,各公司妥善保管,如有泄露,追究其经济责任”。条款同时指出,“上海房价即日到08年12月01号,不得擅自降价,原则上从即日起不管销售如何,价格上每月应上调2%-4%”。

  据了解,当前上海房产市场中,楼盘价格出现上调的并不多,即使价格上调,也仅仅是由于“低开高走”的营销策略,以及后续房源的房型、位置等优势所致。

每日经济新闻
这就是那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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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调整控制地产风险联盟商会宣言
  一、 此文件为机密文件,各公司妥善保管,如有泄露,追究其经济责任;
  二、 由于近来上海楼市销售出现异常,很多开发商为了保证自己利益的情况下,出台很多优惠政策,从短期来讲,各别开发商急于摆脱现状,但长期来讲,如此下去上海的房地产将毁于一旦,为了保证上海市的地产稳定繁荣,经上海众多房产商讨论决定,临时成立《上海房产联盟商会》,特制定以下条例:
  1、 不可大量投放广告,每家公司广告投放不能超过06年广告费的10%,如特殊情况下应及时让联盟反映,经讨论同意后才能执行;
  1.1、 近来有些开发商投放了大量短信广告,这样更加大了购买者的怀疑,即日起凡联盟商会会员一律取消短信广告;
  1.2、 上海房价即日到08年12月01号,不得擅自降价,原则上从即日起不管销售如何,价格上每月应上调2-4%;
  1.3、 凡联盟会员交纳126万《上海房产风险控制资金》,由联盟进行统一调控;08年12月01号后返还;
  1.4、 不管销售情况如何,各公司一定要加强售房人员心理素质,不能乱了阵脚,对客户要有良好的控制能力,不能过于热情,以免让他们生起疑心;
  1.5、 从即日起,每公司有义务有责任派一名专业人员(熟悉网络)对目前个大网络BBS对目前上海房产不利的信息进行辟谣、进行解释;
  1.6、 联盟商会会员每月要召开一次会议;为每月12号上午9点开始,具体位置在每月8号前具体通知;
  1.7、 联盟商会会员要有固定联系方式,通信方式更改后,及时通知商会。
  1.8、 各会员严格遵守上述条款,以保证上海房产健康发展;
  1.9、 此联盟即日成立,不召开新闻发布会、不对媒体公开。
  三、以下联盟商会发起者:(排名不分先后)
  上海X马房地产实业公司
  上海X源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X恒房产
  上海X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X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X大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X闵房地产有限公司
  闵X房地产发展总公司
  上海X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X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X平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X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X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X新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X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X农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X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X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X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X稳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X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X来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X江房地产公司
  上海X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X洲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上海X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X豪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X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上海X虎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X茂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X力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X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X家嘴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X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X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X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X贝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X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X宝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X方房地产经营公司
  上海X际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X地房地产公司
  
  
   上海房地产联盟商会2007年01月02号
上海房企“不降价联盟”向谁挑衅?
吴定平

  近日,一份名为《关于及时调整控制地产风险联盟商会宣言》的“机密文件”惊现互联网,共计有42家上海房地产企业签署了这份宣言。“宣言”透露,加盟开发商承诺在2008年12月1日前不仅不调低房屋销售价格,还需要以每月2%—4%的比例上调房屋
销售价格。同时,每个签约企业需要交纳126万元的风险金,违约者或将被扣除这笔资金。


  在当前房价一路飙升,广大民众怨声一片的情形下,上海房企公然形成所谓的“不降价联盟”,这种赤裸裸竭力维护其行业暴利的心态,无疑是向民众、向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发出挑衅。


  当前压在民众身上的有教育、医疗、住房“三座大山”,而房价以其不菲的身价稳居三山之首。尤其进入2006年后,在居民工资水平不见明显增长、而房价一浪高过一浪的情形下,百姓渐渐对房市失去了信心和耐心,转而产生了对房地产怨恨的心理。每每有房地产大鳄发表为高房价辩解的言论时,都会激起民众的强烈反应,任志强就是典型的一例。因而这次所谓的“不降价联盟”无疑是在挑战民众的心理承受能力,是向饱受高位房价之苦的居民再次发出挑衅。


  2006年无疑是中央调控房市力度最大的一年,从调整房贷利率到“国六条”,再到当前征收的增殖税,中央正从金融、土地、税收等方方面面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此外,中央还加大力度打击房地产领域中官商勾结的腐败行为。所有这些政策措施无疑是顺民心合民意的,体现了中央执政为民的决心和宗旨。但面对中央如此强势的调控政策,上海房企公然合谋制定所谓的“不降价联盟”,无疑是在挑衅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


  上海房企为什么会推出所谓的“不降价联盟”,原因或许很多,但最根本的一条是为了维护其行业暴利。他们的强烈反应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中央推出的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已开始显现初步效果,开始触及到部分房地产商的“痛处”。而这一所谓的“不降价联盟”所引发的社会反响再次证明了广大民众对房价问题的敏感、关注和痛恨。


  虽然事后有媒体出来“辟谣”,称所谓的“不降价联盟”纯粹是一个“闹剧”,但无论这一“不降价联盟”是真是假,这一举动背后无可否认潜藏着房地产商与政府及民众的博弈。因此,面对这一或真或假的“联盟”,我们的态度应该是坚决的,立场应该是鲜明的,各级政府应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更应继续坚定不移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切实解决当前社会中最突出的矛盾之一,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来源:新华网
光上海就有一千多家地产公司,实际上有实体的有几百家都有政府背景和资源的说,如果悍然对抗宏观调控,那问题就不是企业对抗政府而是地方政府对抗中央政府的问题。
股市这么看好,哪个手上压着几套房子的傻主儿不想动抛售房子的主意?等这些大量抛售的房子来到市场上,我看哪个房企敢不降价,不降价就是死路一条。嘿嘿。

注意:现在股市暴涨,其实就是很多大鳄们已经看到房地产没有希望,比如某些有1000万元在手的伙计,3年前买100平米的房子可以买30套,现在只能买十套,他这1000万回用到哪里?现在进股市一年没准就翻倍的赚,房价在翻倍有可能么?即使是这三年房价暴涨的,有一年翻倍的可能么?

房企抱团,无稽之谈啊!;P
如果房价下跌亏的是银行和政府
如果房价继续上扬亏的是老百姓
反正有这群无良奸商在生也亏,跌也亏
原帖由 xcxy 于 2007-1-30 00:25 发表
股市这么看好,哪个手上压着几套房子的傻主儿不想动抛售房子的主意?等这些大量抛售的房子来到市场上,我看哪个房企敢不降价,不降价就是死路一条。嘿嘿。

注意:现在股市暴涨,其实就是很多大鳄们已经看到房 ...


那股市还能牛几天?这股市春节前肯定要跌的,庄家都套够了油水,还不跑啊
建国初期上海奸商就搞国这一套,囤积粮食搞价格联盟,最后被毛主席从全国调拨粮食把他们收拾了.
这种联盟,如果存在,是不是违法的?

如果是合法的,那就是企业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旁人可以批评,企业也可以反批评。

我国的房价是基本合理的,不可能大降的……这种大实话要经常说。
原帖由 大秦猛士 于 2007-1-30 11:46 发表
这种联盟,如果存在,是不是违法的?

如果是合法的,那就是企业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旁人可以批评,企业也可以反批评。

我国的房价是基本合理的,不可能大降的……这种大实话要经常说。

合理不合理也要看地域而言
让绝大部分的老百姓怨声载道就一定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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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价格是否违法,要法院和相关机构认定,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

普法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大秦先生,你不会右到连字都不认识吧?

拜托你照照镜子,看看你自己有没有资格谈"普法"二字.

简直是一个无知,无聊,无耻的三无人员.
右使人弱智
大秦先生,马上出来认错。
原帖由 大秦猛士 于 2007-1-30 11:46 发表
这种联盟,如果存在,是不是违法的?

如果是合法的,那就是企业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旁人可以批评,企业也可以反批评。

我国的房价是基本合理的,不可能大降的……这种大实话要经常说。


:)
不知你的合理是如何得来的?
对法律和经济的无知,因而变得狂妄.

对地产商暴富的向往,因而变得谄媚.
原帖由 happywar 于 2007-1-30 00:47 发表


那股市还能牛几天?这股市春节前肯定要跌的,庄家都套够了油水,还不跑啊



春节前肯定要跌?嘿嘿,大户噢不对是大鳄们的心思俺清楚。要跌,当然好啦,大鳄们大笔买进,春节后一涨价,立马赚一大笔!反正春节这几天钱是没什么用的,除非送人,我就搁在股市待几天又如何?

就像前几天某外国大鳄发表一篇文章说“中国股市泡沫太大了”云云,嘿嘿,果然股市小跌了三天,这三天不知道撰文的这位大额先生买进了多少呐?只苦了那些不知道炒作的人,比如我妈那样的老太太,当天某股刚跌了1脚钱就给抛了,三天过后居然涨了起来,昨天已经长了8脚钱。

股市泡沫大?还是看看这些股市上的企业实际产出吧,这几年比前几年可强了很多,前几年那样的泡沫放到现在都不算是泡沫了,现在还没到那个地步就叫泡沫太大?

倒是房地产泡沫比之1992-1994年房地产泡沫如何?与GDP同比分析一下吧,那真的是差不多了,幸好国家刹车早,所以可以有稳步回调的可能,否则拖到今年还不刹车,今年就是跳楼年了!
原帖由 月亮之上 于 2007-1-30 13:22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违反的标准是“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价格本身是合理的,所以不存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要和我谈法律,也得把法律条文看仔细了再来啊。这么容易驳倒的帖子让我好没有成就感。
原帖由 mind 于 2007-1-30 15:38 发表
不知你的合理是如何得来的?


我国没有法律规定房产价格,所以供销双方都接受的价格就是合理价格。
原帖由 月亮之上 于 2007-1-30 15:44 发表
对法律和经济的无知,因而变得狂妄.

对地产商暴富的向往,因而变得谄媚.


法律条文还没理解清楚,就开始宣布胜利了,小孩子太幼稚。

再说一次,是否是操纵价格,是法院判定的,你说了没用。
原帖由 大秦猛士 于 2007-1-30 13:19 发表
操纵价格是否违法,要法院和相关机构认定,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

普法完毕。


别来偷换概念这种小儿科,我没教育你之前,你连操纵价格是否违法都不知道.

法院只能确定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操纵价格,至于"操纵价格违法"是立法机关----人大定的,法院无权立法.

错了就承认嘛,何必搞这种无赖手段,难道一个小资的脸皮比真理还重要吗?

大秦先生,原来我只鄙视你的学识,现在鄙视你的人品.

还是回到正题吧,这些上海地产商搞这种秘密协议,其实他们很清楚,这是违法的,但是巨额利润使他们敢于践踏人间一切道德和法律.
继续狡赖下去就更丑恶了,如果悬崖勒马,现在承认错误还可以原谅.
原帖由 马甲1号 于 2007-1-30 11:51 发表

合理不合理也要看地域而言
让绝大部分的老百姓怨声载道就一定不合理!


正确。合理不合理可以争,但是与民对抗的人一定输。
合不合法法律说了算,合不合理市场大趋势说了算,我们可以讨论而已,没必要以为自己是万能的,或者自己有先天的正义性。


我们普遍缺少上述观念。
法律顶个球
法律还是让那些地产商害怕的,要不怎么搞秘密联盟呢.
地产商搞秘密价格联盟也是虚弱的表现
原帖由 月亮之上 于 2007-1-30 16:30 发表
继续狡赖下去就更丑恶了,如果悬崖勒马,现在承认错误还可以原谅.


操纵价格造成消费者利益受损才违法,“受损”的结果是要法院判定?

如果操纵价格本身就是违法,那厂商一起降价也是违法了,呵呵。

和我抠法律条文啊,真是勇气可嘉,要鼓励一下法盲小朋友。
两位继续~偶在旁边学习~;P
;P ;P :P :victory: :handshake
放心!中国人做生意是不可能抱什么团的!!!
原帖由 大秦猛士 于 2007-1-30 16:05 发表


违反的标准是“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价格本身是合理的,所以不存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要和我谈法律,也得把法律条文看仔细了再来啊。这么容易驳倒的帖子让我好没有成就感。


大秦先生不是早就宣布"价格本身是合理的"了吗,多可笑啊,不等法院判,一个法盲自认为凌驾于法院之上了.
注意新华社对此下的定义是:警惕房企“抱团”对抗宏观调控!!!!

房价基本合理??!!那为什么老百姓称之为新三座大山之一??!!


原帖由 月亮之上 于 2007-1-31 17:49 发表
大秦先生不是早就宣布"价格本身是合理的"了吗,多可笑啊,不等法院判,一个法盲自认为凌驾于法院之上了.


房价当然合理,因为我国没有法律规定房价应该是多少,所以市场形成的价格就是合理的。明白么。

法院根本就不管这个,所以我的看法确实凌驾于法院之上,你不满意也没办法。

另答复楼上:是否合理,是看买卖双方是否接受确定的,不是看是否感觉贵确定的。
原帖由 大秦猛士 于 2007-2-1 12:50 发表


另答复楼上:是否合理,是看买卖双方是否接受确定的


;P 我是否应该理解为:买方,老百姓不能接受!!是否合理那就是不合理!!
大秦先生脑袋里还充斥着“市场万能论”的陈词滥调,这一套早在10年前俄罗斯休克疗法失败后就臭了街了,你咋就不与时具进呢?;P ;P ;P
看来那些所谓“经济学家”害人不浅!!
原帖由 月亮之上 于 2007-2-3 15:59 发表
大秦先生脑袋里还充斥着“市场万能论”的陈词滥调,这一套早在10年前俄罗斯休克疗法失败后就臭了街了,你咋就不与时具进呢?;P ;P ;P


超大不是俄罗斯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