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直言邱兴华案是错案 邱可能有返祖兽性症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41:51
专家直言邱兴华案是错案 邱可能有返祖兽性症状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周末


 [案情提要] 2006年12月28日上午9时许,二审宣判,邱兴华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枪决。至此,陕西杀人狂邱兴华一案尘埃落定。然而法庭外的争论还远远没有结束。精神病专家表示邱兴华返祖兽性精神症状世界罕见,犯罪心理学专家坚持判决无可指责。也许,此案将随着邱兴华的死去变为一个永远说不清的谜团。

  南方周末:反思枪声响过之后的邱兴华案

  相关新闻:邱兴华可作死后精神鉴定 专家质疑法院放弃调查

  二审律师张桦

  2006年12月29日,邱兴华被执行死刑后的第二天,陕西安康律师张桦收到一份《读卖新闻》,寄报纸的是一位曾来采访邱兴华案的日本记者。这让张桦越发感觉到,自己所代理的是一起非同寻常的案子。

  两天前,对精神病司法鉴定满怀信心的张桦赴一位从事鉴定工作的老朋友处,对方说,高院到现在还没通知宣判,看来鉴定的事有戏了。 张桦也说,过了今天估计就差不多了。结果5分钟后手机即响起,张桦一看号码,知道前功尽弃。

  张桦的失望不难理解,只要再拖3天,进入2007年,即使是维持一审判决,此案也将到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那时邱兴华生死如何将未为可知。他甚至已经提前让看守帮忙,与邱兴华签好了代理协议。然而,12月28日上午10时左右的一声枪声,使他的一切希望都成空了——对他而言,这个希望或许原本就不该来。

  在代理邱兴华案的过程中,张桦最初曾坚信邱兴华无精神问题。他以邱兴华对妻子不忠的怀疑有合理性为由进行辩护,显然他也知道这根本救不了邱兴华。不过,在二审开庭时,他还是为邱兴华提起了司法精神病鉴定。这直接导致邱案新一轮媒体报道的高潮。

  张桦由最初反对到后来坚持为邱兴华申请精神病鉴定,在精神病学专家刘锡伟看来,这位律师跟许多网民一样,实现了一个普通人对精神病人的认知跨跃。在普通人眼里,只有披头散发、胡言乱语、哭笑无常的人才算精神病人,但在精神科医生眼里,幻觉、妄想才是精神病人的显著特征。

  邱妻何冉凤

  27日下午5时,一北京记者告知何冉凤次日宣判一事。然而此时她已来不及赶往安康,等她第二天只身赶到时,邱兴华已被执行完死刑。她向法院提出,生前在看守所未能见邱兴华一面,如今邱兴华已伏法,能否看一下他的尸身。结果被法官拒绝,何冉凤号啕大哭——她不仅永远失去了丈夫,也可能失去了为自己洗清污名的机会。

  在精神科专家刘锡伟看来,邱兴华狱中所写的两本书,即《7月16号轰动全国的特大杀人犯邱兴华的写真》和《金笔定江山》,具有巨大的研究价值。看守所曾允诺将这两本书交给何冉凤,不过,12月28日清早,安康市中院从看守所提走邱兴华时,特意将这两本书也收走了,法院人员为此曾与看守人员发生争吵。12月29日,邱兴华执行死刑之后,何冉凤专程去安康中院索取,结果被以涉及案情为由拒绝。

  在刘锡伟的提示之下,何冉凤,这个历经磨难的女人,决意为死去的邱兴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将免费为她代理申诉的,是精神科医生出身的北京律师陈志华。

  精神科专家刘锡伟

  较早认为邱兴华是精神病人的刘锡伟,也是提前一天得知邱兴华案将宣判的消息。尽管他料到了结果,却仍抱有最后的希望。“宣判后是不是立即执行呢?”他问本报记者。

  虽已立即执行,但刘锡伟仍没放弃,实际上,相比较马加爵案和陈丹蕾案,这次邱兴华案是他离成功最近的一次。刘锡伟认为,像邱兴华这样具有返祖兽性化症状群的精神病例在全世界都很罕见,极其珍贵,如此仓促就执行死刑是在“蛮干”。在他看来,二审在未启动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情况下宣判,恰恰是法院在科学面前不自信的表现。

  精神病专家刘协和

  作为比刘锡伟资历更深的业内专家,司法精神鉴定专家刘协和对邱兴华的最终命运并不意外。他直言这是一个错案,因为法院回避司法精神鉴定,直接导致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这场网络论争当中,刘协和是除刘锡伟之外挨骂最多的专家,不过他跟刘锡伟一样,对此并不为意。他更看重的是某网站的民意调查:赞成给邱兴华作鉴定的比例已经超过了60%。

  这位自1985年即主持起草精神卫生法的78岁老人认为,邱兴华虽然被枪决,但并不意味着司法精神病鉴定也无法进行。他认为应对邱兴华进行“缺席鉴定”——即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精神病学专家根据其行为鉴定其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具体到邱兴华,刘协和认为,他在作案过程中留下的精神病患者的痕迹,并不因为他肉体的消失而消失,精神病学专家仍可以根据这些痕迹进行鉴定。在刘协和的鉴定生涯中,曾有一次因为交通不便原因对犯罪嫌疑人做过一次“缺席鉴定”。但是,对于已被枪决的人作精神病司法鉴定,刘协和承认国内尚无先例。不过,他希望能从邱兴华案开始,“这是一个最好的标本”。

  另一位司法精神鉴定专家、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教授纪术茂,在邱兴华二审开庭11天后,曾偶遇陕西省高院有关人士。该人士向其透露,邱案在法院内部存有争议,看起来做鉴定的面较大。纪术茂将此消息告知刘协和。不过,12月28日的宣判显然否定了上述说法。这几天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些什么?纪术茂本人亦不清楚。在他看来,作鉴定未必意味着邱兴华不被判死刑,因为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只有在不能控制或辨认自己行为的时候作案,才可以减免刑事责任。他认为,对疑似精神病人进行司法精神鉴定,有助于更加科学地认识精神病人群体,也有助于更好地预防这一群体可能出现的犯罪行为。专家直言邱兴华案是错案 邱可能有返祖兽性症状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周末


 [案情提要] 2006年12月28日上午9时许,二审宣判,邱兴华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枪决。至此,陕西杀人狂邱兴华一案尘埃落定。然而法庭外的争论还远远没有结束。精神病专家表示邱兴华返祖兽性精神症状世界罕见,犯罪心理学专家坚持判决无可指责。也许,此案将随着邱兴华的死去变为一个永远说不清的谜团。

  南方周末:反思枪声响过之后的邱兴华案

  相关新闻:邱兴华可作死后精神鉴定 专家质疑法院放弃调查

  二审律师张桦

  2006年12月29日,邱兴华被执行死刑后的第二天,陕西安康律师张桦收到一份《读卖新闻》,寄报纸的是一位曾来采访邱兴华案的日本记者。这让张桦越发感觉到,自己所代理的是一起非同寻常的案子。

  两天前,对精神病司法鉴定满怀信心的张桦赴一位从事鉴定工作的老朋友处,对方说,高院到现在还没通知宣判,看来鉴定的事有戏了。 张桦也说,过了今天估计就差不多了。结果5分钟后手机即响起,张桦一看号码,知道前功尽弃。

  张桦的失望不难理解,只要再拖3天,进入2007年,即使是维持一审判决,此案也将到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那时邱兴华生死如何将未为可知。他甚至已经提前让看守帮忙,与邱兴华签好了代理协议。然而,12月28日上午10时左右的一声枪声,使他的一切希望都成空了——对他而言,这个希望或许原本就不该来。

  在代理邱兴华案的过程中,张桦最初曾坚信邱兴华无精神问题。他以邱兴华对妻子不忠的怀疑有合理性为由进行辩护,显然他也知道这根本救不了邱兴华。不过,在二审开庭时,他还是为邱兴华提起了司法精神病鉴定。这直接导致邱案新一轮媒体报道的高潮。

  张桦由最初反对到后来坚持为邱兴华申请精神病鉴定,在精神病学专家刘锡伟看来,这位律师跟许多网民一样,实现了一个普通人对精神病人的认知跨跃。在普通人眼里,只有披头散发、胡言乱语、哭笑无常的人才算精神病人,但在精神科医生眼里,幻觉、妄想才是精神病人的显著特征。

  邱妻何冉凤

  27日下午5时,一北京记者告知何冉凤次日宣判一事。然而此时她已来不及赶往安康,等她第二天只身赶到时,邱兴华已被执行完死刑。她向法院提出,生前在看守所未能见邱兴华一面,如今邱兴华已伏法,能否看一下他的尸身。结果被法官拒绝,何冉凤号啕大哭——她不仅永远失去了丈夫,也可能失去了为自己洗清污名的机会。

  在精神科专家刘锡伟看来,邱兴华狱中所写的两本书,即《7月16号轰动全国的特大杀人犯邱兴华的写真》和《金笔定江山》,具有巨大的研究价值。看守所曾允诺将这两本书交给何冉凤,不过,12月28日清早,安康市中院从看守所提走邱兴华时,特意将这两本书也收走了,法院人员为此曾与看守人员发生争吵。12月29日,邱兴华执行死刑之后,何冉凤专程去安康中院索取,结果被以涉及案情为由拒绝。

  在刘锡伟的提示之下,何冉凤,这个历经磨难的女人,决意为死去的邱兴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将免费为她代理申诉的,是精神科医生出身的北京律师陈志华。

  精神科专家刘锡伟

  较早认为邱兴华是精神病人的刘锡伟,也是提前一天得知邱兴华案将宣判的消息。尽管他料到了结果,却仍抱有最后的希望。“宣判后是不是立即执行呢?”他问本报记者。

  虽已立即执行,但刘锡伟仍没放弃,实际上,相比较马加爵案和陈丹蕾案,这次邱兴华案是他离成功最近的一次。刘锡伟认为,像邱兴华这样具有返祖兽性化症状群的精神病例在全世界都很罕见,极其珍贵,如此仓促就执行死刑是在“蛮干”。在他看来,二审在未启动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情况下宣判,恰恰是法院在科学面前不自信的表现。

  精神病专家刘协和

  作为比刘锡伟资历更深的业内专家,司法精神鉴定专家刘协和对邱兴华的最终命运并不意外。他直言这是一个错案,因为法院回避司法精神鉴定,直接导致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这场网络论争当中,刘协和是除刘锡伟之外挨骂最多的专家,不过他跟刘锡伟一样,对此并不为意。他更看重的是某网站的民意调查:赞成给邱兴华作鉴定的比例已经超过了60%。

  这位自1985年即主持起草精神卫生法的78岁老人认为,邱兴华虽然被枪决,但并不意味着司法精神病鉴定也无法进行。他认为应对邱兴华进行“缺席鉴定”——即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精神病学专家根据其行为鉴定其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具体到邱兴华,刘协和认为,他在作案过程中留下的精神病患者的痕迹,并不因为他肉体的消失而消失,精神病学专家仍可以根据这些痕迹进行鉴定。在刘协和的鉴定生涯中,曾有一次因为交通不便原因对犯罪嫌疑人做过一次“缺席鉴定”。但是,对于已被枪决的人作精神病司法鉴定,刘协和承认国内尚无先例。不过,他希望能从邱兴华案开始,“这是一个最好的标本”。

  另一位司法精神鉴定专家、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教授纪术茂,在邱兴华二审开庭11天后,曾偶遇陕西省高院有关人士。该人士向其透露,邱案在法院内部存有争议,看起来做鉴定的面较大。纪术茂将此消息告知刘协和。不过,12月28日的宣判显然否定了上述说法。这几天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些什么?纪术茂本人亦不清楚。在他看来,作鉴定未必意味着邱兴华不被判死刑,因为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只有在不能控制或辨认自己行为的时候作案,才可以减免刑事责任。他认为,对疑似精神病人进行司法精神鉴定,有助于更加科学地认识精神病人群体,也有助于更好地预防这一群体可能出现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