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农村投入不断增加:涉农项目 钱该咋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10:18:37
2006年11月24日 15:16:03  来源:农民日报

■县级分配管理政府涉农项目资金的有十几个部门,项目交叉和重复投资现象普遍。

    ■国家投资的大部分项目要求地方必须投入配套资金,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配套资金很难落实。

    ■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缺乏平等参与的渠道,对项目实施参与热情往往不高。

    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央和地方都加大了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但由于有多个职能部门向下分配农业项目资金,层次和环节多,资金分散,不利于农业项目资金充分发挥效应。具体落实到基层,整合项目资金困难较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多头管理,利益协调难。县级分配管理政府涉农项目资金的有十几个部门,资金来源和管理多以“条条”为主,主管部门安排项目资金时从部门角度考虑多,项目交叉和重复投资现象普遍,“吃项目”和挤占挪用现象屡见不鲜。涉农项目资金多头管理,已形成固化的部门利益,整合资金势必触及部门利益,部门有抵触情绪,阻力相当大。

    项目要求严格,终端整合难。在我国现行的项目运行模式中,各涉农部门都是定点、定项目下拨项目资金,一般不允许项目资金转移地点、更换项目。各职能部门的项目本身就点多面广,比较分散,很难配套,以致项目只开花不结果。

    地方财力有限,配套资金落实难。国家投资的大部分项目要求地方必须投入配套资金,否则不批项目。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配套资金很难落实。如果通过受益群众“一事一议”途径解决,则意味着整合项目越多的村,农民负担越重。目前,仅“村村通”一项筹集配套资金就非常困难。

    项目主体不明,农民积极性调动难。新农村建设具体到涉农项目,完全是政府行为。农民缺乏平等参与制定规则的权利,缺乏正当利益的表达渠道,缺乏利益受损后的司法救济,且要筹资筹劳,群众往往对项目实施参与热情不高,使项目整合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要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就要找准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健全组织机构,形成有效的项目整合机制。整合项目应先整合管理部门。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的原则,实行一套班子负责、一个部门管理、有关部门按职责分类实施的工作制度。

    改革投资政策,建立切合实际的项目资金运行机制。现行财政支农项目逐项逐级资金配套模式,既不符合基层财政状况,难以保证配套资金到位,易造成半拉子工程和马拉松工程,又不便明晰项目建设投入责任主体。政府应清理调整配套资金的政策,最好取消强求地方的配套资金,改分散配套投资为重点投资或分年集中投资,在科学合理划分支农资金类项基础上,分级确定各自为主负责的类项。中央、省级财政重点负责带全局性、区域性重大涉农类项,并把所需资金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如“村村通”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田基本建设项目等。县级财政重点负责本地急需解决的重要涉农类项,根据自身财力分年度集中投资,并把所需资金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如村庄整治、农民培训、村庄规划等;基础设施工程可采取受益农民投工投劳的办法,给农民投工投劳适当补贴,既增加农民收入,也有利整合项目的顺利实施。

    加强规划引导,建立科学的项目申报机制。要坚持规划先行,搭建平台,逐步形成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的机制。在项目争取的起始阶段,就注意理顺项目实施的渠道和要求,自下而上按项目整合规划有针对性争取项目,使项目整合有理有据,操作规范,实现项目建设成效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同步。

    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支农项目整合效益。一要严把建设项目选点关。坚持“三个优先、两个不搞”原则确定试点村,即农户申报率高、自筹资金多、群众积极性高的优先,对不具备条件、群众不积极的不搞。二要统筹安排项目。以试点村为主,按照集中建设地点、集中安排建设项目、集中建设资金投入要求,将各单位实施的涉农项目,根据规划部署和各项支农投资管理规定,调整、优化、整合支农投资,优先安排示范村项目建设。三要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各建设项目“统一申报、统一安排、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统一验收”要求,对示范村建设项目实行上报、批复、部门协作、资金管理和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全程监管,提高建设项目资金效益。

    尊重群众意愿,调动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在项目整合中政府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话语权,发扬民主,真正实行村民自治,让农民自主申报项目。2006年11月24日 15:16:03  来源:农民日报

■县级分配管理政府涉农项目资金的有十几个部门,项目交叉和重复投资现象普遍。

    ■国家投资的大部分项目要求地方必须投入配套资金,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配套资金很难落实。

    ■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缺乏平等参与的渠道,对项目实施参与热情往往不高。

    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央和地方都加大了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但由于有多个职能部门向下分配农业项目资金,层次和环节多,资金分散,不利于农业项目资金充分发挥效应。具体落实到基层,整合项目资金困难较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多头管理,利益协调难。县级分配管理政府涉农项目资金的有十几个部门,资金来源和管理多以“条条”为主,主管部门安排项目资金时从部门角度考虑多,项目交叉和重复投资现象普遍,“吃项目”和挤占挪用现象屡见不鲜。涉农项目资金多头管理,已形成固化的部门利益,整合资金势必触及部门利益,部门有抵触情绪,阻力相当大。

    项目要求严格,终端整合难。在我国现行的项目运行模式中,各涉农部门都是定点、定项目下拨项目资金,一般不允许项目资金转移地点、更换项目。各职能部门的项目本身就点多面广,比较分散,很难配套,以致项目只开花不结果。

    地方财力有限,配套资金落实难。国家投资的大部分项目要求地方必须投入配套资金,否则不批项目。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配套资金很难落实。如果通过受益群众“一事一议”途径解决,则意味着整合项目越多的村,农民负担越重。目前,仅“村村通”一项筹集配套资金就非常困难。

    项目主体不明,农民积极性调动难。新农村建设具体到涉农项目,完全是政府行为。农民缺乏平等参与制定规则的权利,缺乏正当利益的表达渠道,缺乏利益受损后的司法救济,且要筹资筹劳,群众往往对项目实施参与热情不高,使项目整合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要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就要找准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健全组织机构,形成有效的项目整合机制。整合项目应先整合管理部门。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的原则,实行一套班子负责、一个部门管理、有关部门按职责分类实施的工作制度。

    改革投资政策,建立切合实际的项目资金运行机制。现行财政支农项目逐项逐级资金配套模式,既不符合基层财政状况,难以保证配套资金到位,易造成半拉子工程和马拉松工程,又不便明晰项目建设投入责任主体。政府应清理调整配套资金的政策,最好取消强求地方的配套资金,改分散配套投资为重点投资或分年集中投资,在科学合理划分支农资金类项基础上,分级确定各自为主负责的类项。中央、省级财政重点负责带全局性、区域性重大涉农类项,并把所需资金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如“村村通”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田基本建设项目等。县级财政重点负责本地急需解决的重要涉农类项,根据自身财力分年度集中投资,并把所需资金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如村庄整治、农民培训、村庄规划等;基础设施工程可采取受益农民投工投劳的办法,给农民投工投劳适当补贴,既增加农民收入,也有利整合项目的顺利实施。

    加强规划引导,建立科学的项目申报机制。要坚持规划先行,搭建平台,逐步形成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的机制。在项目争取的起始阶段,就注意理顺项目实施的渠道和要求,自下而上按项目整合规划有针对性争取项目,使项目整合有理有据,操作规范,实现项目建设成效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同步。

    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支农项目整合效益。一要严把建设项目选点关。坚持“三个优先、两个不搞”原则确定试点村,即农户申报率高、自筹资金多、群众积极性高的优先,对不具备条件、群众不积极的不搞。二要统筹安排项目。以试点村为主,按照集中建设地点、集中安排建设项目、集中建设资金投入要求,将各单位实施的涉农项目,根据规划部署和各项支农投资管理规定,调整、优化、整合支农投资,优先安排示范村项目建设。三要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各建设项目“统一申报、统一安排、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统一验收”要求,对示范村建设项目实行上报、批复、部门协作、资金管理和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全程监管,提高建设项目资金效益。

    尊重群众意愿,调动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在项目整合中政府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话语权,发扬民主,真正实行村民自治,让农民自主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