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特警队员击毙持枪拒捕劫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1:36:22
2006年11月05日07:05   广州日报 

http://news.qq.com/a/20061105/000297.htm




拒捕劫匪被特警擒获。





  本报廉江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宣明、林德邦、尤小旅、邹红艳摄影报道)昨天早上约8时05分,省道遂六线廉江市石岭开发区路段发生一宗持枪抢劫案:3名持枪抢劫事主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被跟踪伏击的廉江便衣特警队员发现,特警在鸣枪警告无效情况下,果断开枪,当场击伤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1名嫌疑人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
  
  
  歹徒持自制猎枪抢车
  
  据廉江警方通报称,省道遂六线石岭开发区路段此前曾多次发生抢劫案件,已连续3天在该路段有群众的摩托车被抢劫。
  
  这一系列案件引起了警方高度关注。根据廉江市委“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百日行动的部署,廉江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特警中队组织特警并化装成摩托车搭客仔,对该路段和廉城及周边主要公路进行监控和巡逻伏击。
  
  昨天早晨6时许,廉江特警中队8名化装成摩托车搭客仔的便衣特警在廉城法院附近路段巡逻时,发现3名男青年驾驶一辆摩托车不停兜圈,形迹可疑,于是便悄悄尾随。
  
  当特警跟踪到开发区加油站对面时,发现3劫匪突然包抄截停一辆摩托车,一名劫匪粗暴地把骑车女事主拽倒在地后,用手中的自制猎枪猛击她的头盔,将头盔击破;另一劫匪则飞脚将另一女事主踢到路边,并抢走她手中摩托车锁匙,准备驾车逃跑。正在危急时刻,特警飞车赶到……
  
  劫匪扣扳机刹那被特警击倒
  
  “不准动。我们是警察!”驾驶摩托车最先赶到的其中2名便衣特警大声喝令歹徒停手,但歹徒却置若罔闻,继续实施抢劫;这时,另外6名便衣特警驾驶摩托车先后赶到,在距离劫匪约3米处再次表明身份,并鸣枪警告。3歹徒慌忙驾车逃跑,特警飞车将其撞倒,准备将其擒拿。
  
  但持枪歹徒突然举枪瞄向冲前的特警队员。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歹徒扣动扳机的刹那,特警队员果断开枪,随着“砰、砰、砰”3声枪响,3名持枪拒捕劫匪便应声倒下,众特警迅速上前将3名歹徒擒获。
  
  事件中,一名嫌疑人因伤势过重送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查,3名抢劫犯罪嫌疑人分别名叫林×意、林×球、张×福(均为男性,廉江石颈镇人)。
  
  据警方介绍,死亡的劫匪林×意,是该市公安局2005年抢劫批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据悉,该劫匪是轰动当地的黄挺抢劫团伙的案犯。2004年12月,该团伙曾在遂六线廉江至石岭和吉水路段先后三次持刀枪抢劫摩托车。
  
  目前,此案警方正在抓紧审理。2006年11月05日07:05   广州日报 

http://news.qq.com/a/20061105/000297.htm




拒捕劫匪被特警擒获。点击浏览更多最新图片




  本报廉江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宣明、林德邦、尤小旅、邹红艳摄影报道)昨天早上约8时05分,省道遂六线廉江市石岭开发区路段发生一宗持枪抢劫案:3名持枪抢劫事主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被跟踪伏击的廉江便衣特警队员发现,特警在鸣枪警告无效情况下,果断开枪,当场击伤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1名嫌疑人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
  
  
  歹徒持自制猎枪抢车
  
  据廉江警方通报称,省道遂六线石岭开发区路段此前曾多次发生抢劫案件,已连续3天在该路段有群众的摩托车被抢劫。
  
  这一系列案件引起了警方高度关注。根据廉江市委“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百日行动的部署,廉江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特警中队组织特警并化装成摩托车搭客仔,对该路段和廉城及周边主要公路进行监控和巡逻伏击。
  
  昨天早晨6时许,廉江特警中队8名化装成摩托车搭客仔的便衣特警在廉城法院附近路段巡逻时,发现3名男青年驾驶一辆摩托车不停兜圈,形迹可疑,于是便悄悄尾随。
  
  当特警跟踪到开发区加油站对面时,发现3劫匪突然包抄截停一辆摩托车,一名劫匪粗暴地把骑车女事主拽倒在地后,用手中的自制猎枪猛击她的头盔,将头盔击破;另一劫匪则飞脚将另一女事主踢到路边,并抢走她手中摩托车锁匙,准备驾车逃跑。正在危急时刻,特警飞车赶到……
  
  劫匪扣扳机刹那被特警击倒
  
  “不准动。我们是警察!”驾驶摩托车最先赶到的其中2名便衣特警大声喝令歹徒停手,但歹徒却置若罔闻,继续实施抢劫;这时,另外6名便衣特警驾驶摩托车先后赶到,在距离劫匪约3米处再次表明身份,并鸣枪警告。3歹徒慌忙驾车逃跑,特警飞车将其撞倒,准备将其擒拿。
  
  但持枪歹徒突然举枪瞄向冲前的特警队员。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歹徒扣动扳机的刹那,特警队员果断开枪,随着“砰、砰、砰”3声枪响,3名持枪拒捕劫匪便应声倒下,众特警迅速上前将3名歹徒擒获。
  
  事件中,一名嫌疑人因伤势过重送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查,3名抢劫犯罪嫌疑人分别名叫林×意、林×球、张×福(均为男性,廉江石颈镇人)。
  
  据警方介绍,死亡的劫匪林×意,是该市公安局2005年抢劫批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据悉,该劫匪是轰动当地的黄挺抢劫团伙的案犯。2004年12月,该团伙曾在遂六线廉江至石岭和吉水路段先后三次持刀枪抢劫摩托车。
  
  目前,此案警方正在抓紧审理。
  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匪徒啊。幸好警察当场及时开枪了,不然倒下的就是警察。
看来广东jc真的很爱开枪哦.
特警≠变态杀手! (如果是 公安和武警 开枪击毙歹徒那是应该的)
犯罪嫌疑人≠死刑犯!(即便知道对方真的是罪犯!作为特警的目的就避免伤亡,即便对方是“疑犯”)
嗯嗯,楼上的当警察,就算看到罪犯都拿枪瞄准你了,也不能开枪,一定要任他打。:D :D :D
原帖由 渊田美津雄 于 2006-11-6 02:00 发表
特警≠变态杀手! (如果是 公安和武警 开枪击毙歹徒那是应该的)
犯罪嫌疑人≠死刑犯!(即便知道对方真的是罪犯!作为特警的目的就避免伤亡,即便对方是“疑犯”)



按你的说法公安武警开枪是对的,特警开枪就不对?
原帖由 渊田美津雄 于 2006-11-6 02:00 发表
特警≠变态杀手! (如果是 公安和武警 开枪击毙歹徒那是应该的)
犯罪嫌疑人≠死刑犯!(即便知道对方真的是罪犯!作为特警的目的就避免伤亡,即便对方是“疑犯”)

  
  您有金刚不坏身,您没有家属,您没有人权……因为你是神,可以让人袭击。
中国警察真的很可怜 这几年被这帮搞新闻的搞的连枪都不能带了
刑警很多仇家也 ............强烈要求恢复警察24小时配枪 子弹7颗!!!!
感觉JZ的写作功夫还有待提高:P
4楼的脑子进水了?
貌似我记得特警用的子弹的杀伤力要大于普通警察配枪的子弹。;P ;P ;P
原帖由 渊田美津雄 于 2006-11-6 02:00 发表
特警≠变态杀手! (如果是 公安和武警 开枪击毙歹徒那是应该的)
犯罪嫌疑人≠死刑犯!(即便知道对方真的是罪犯!作为特警的目的就避免伤亡,即便对方是“疑犯”)

为了广大市民的安危强烈要求渊田美津雄,去当人肉盾牌。
原帖由 渊田美津雄 于 2006-11-6 02:00 发表
特警≠变态杀手! (如果是 公安和武警 开枪击毙歹徒那是应该的)
犯罪嫌疑人≠死刑犯!(即便知道对方真的是罪犯!作为特警的目的就避免伤亡,即便对方是“疑犯”)


让你在广州天河经历一次被摩托车两抢坎手党的直接震撼你就知道广东,特别是广州的JC叔叔带枪是多么的明智。。。。。。。。。。。。。。。。
原来还有四楼这么天真烂漫的主
:$ 悍然支持四楼的去广州体验一下生活。
原帖由 渊田美津雄 于 2006-11-6 02:00 发表
特警≠变态杀手! (如果是 公安和武警 开枪击毙歹徒那是应该的)
犯罪嫌疑人≠死刑犯!(即便知道对方真的是罪犯!作为特警的目的就避免伤亡,即便对方是“疑犯”)



????那小子是你亲戚啊?
原帖由 渊田美津雄 于 2006-11-6 02:00 发表
特警≠变态杀手! (如果是 公安和武警 开枪击毙歹徒那是应该的)
犯罪嫌疑人≠死刑犯!(即便知道对方真的是罪犯!作为特警的目的就避免伤亡,即便对方是“疑犯”)

真扯~那按阁下的说法,抓捕时候就应该任人家罪犯宰割了哦~?
那我提议你去当两天警察试试
家父就是刑事警察
起码来说我们家谁都不想他有事
]]
原帖由 c.a.t.f 于 2006-11-6 11:04 发表



按你的说法公安武警开枪是对的,特警开枪就不对?


特警(说的是属于警察部门的部队) 执行任务的首要目的是:保证人质(包括周边群众)和 疑犯的人身 安全,只有在人质(或周边群众)的生命无法保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击伤(首选) 击毙  疑犯 ,按照文中的说法 很显然 没有人质或周围群众受到威胁!

当然如果 疑犯 是恐怖分子,那就另算(不过通常情况下,应该是军事部队来处理,如GIGN)!
靠,我还希望广州某些地段制高点都进驻狙击手呢
]]
但持枪歹徒突然举枪瞄向冲前的特警队员。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歹徒扣动扳机的刹那,特警队员果断开枪,随着“砰、砰、砰”3声枪响,3名持枪拒捕劫匪便应声倒下,众特警迅速上前将3名歹徒擒获。



看清楚了~歹徒已经举枪瞄准特警队员!!!!
特警就不是警察?特警就不是人?
丫找抽是把!!!!!!!!!!!!!!!!!!
我最恨这种不把特警队员的性命当回事的人!!!!!!!!!
]]
原帖由 scut_m 于 2006-11-8 17:57 发表
所以楼主这种人就该让他去当特警,然后贯彻执行他的思想。:D :D :D

您似乎弄错了,那些发言不是楼主的。
警察要在关键时刻懂得用枪会用枪!
当然还要提高自身的战术素养!
原帖由 深谷白云 于 2006-11-8 19:34 发表

您似乎弄错了,那些发言不是楼主的。

哦对,是我打错了,已修正。:L
前几天跟北京几个民警一起吃饭
他们说在北京斗殴都用什么七星砍刀?比他们的警棍长了一大截
三个警察(叫什么最小战斗单元?)不够人家一边人塞牙逢的
都是有老婆孩子的谁愿意冒那个风险.只好等着分局防暴队出动
说起来当警察那么容易吗?
警察又不是超人,裤头往外面一穿就刀枪不入
不让配枪,社会治安靠口水维护么
原帖由 深谷白云 于 2006-11-8 11:14 发表

对你完全没有言语了,原来特警连狗都不如,自己生命受威胁的时候还需要优先嫌犯的生命安全……
我国刑法典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只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 ...


   评价一只 特警 部队的好坏,就是看 这只部队解救人质和抓逋罪犯的能力!法律上的事你不用给我说,那个小孩子都知道,而且单就文章的里的说法,击毙疑犯法律上也是支持的!

  如果人人都向你那么想,国家投资那么多钱养 特警 干什么?直接让武警和普通警察 上去开枪就好,这个你难道就没好好动脑子想想?  貌似有中东西叫做 搜索引擎 ,会用的话去找找,看看特警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追求的目标是什么! 再有以前,旅游卫视 也有相关的英文短片介绍!
原帖由 渊田美津雄 于 2006-11-7 22:58 发表


特警(说的是属于警察部门的部队) 执行任务的首要目的是:保证人质(包括周边群众)和 疑犯的人身 安全,只有在人质(或周边群众)的生命无法保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击伤(首选) 击毙  疑犯 ,按照文中的说 ...


  特警也是人,也有基本人权。请你站在人类的基本立场上,追求人权的保障。
  没有必要那么残忍让特警放弃自卫权。人权神圣!
我只想请“渊田美津雄”回答:如果你当特警,歹徒已经举枪瞄准你,你是不是会大义凛然的给他当靶子?;P ;P ;P
]]
原帖由 渊田美津雄 于 2006-11-9 03:01 发表


评价一只 特警 部队的好坏,就是看 这只部队解救人质和抓逋罪犯的能力!法律上的事你不用给我说,那个小孩子都知道

呵呵,你告诉我别人都拿枪指着你了你还有什么好办法?难道特警是神可以刀枪不入?还是要用什么催眠术催眠对手?你说自己不是小孩子我倒是很震惊……真的,我简直无法相信一个成人会如此幼稚
其评判标准三者是相同的!!!!!!在是否开枪击毙歹徒的法律标准上,特警和普通警察是完全相同的!
原帖由 深谷白云 于 2006-11-9 10:38 发表

没有用大脑思考的是你!你真的懂法律?武警可以击毙嫌犯特警就不可以?搞笑,特警本来就是隶属武警的,今年招待我们去看特警表演时去的就是武警的地方。国家花了那么多的钱培训武警只是为了让他们当嫌犯的枪靶 ...



现在中国的情况比较特殊,以前中国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特警的,以前特警的任务基本上是武警处理的,而武警中也有部分精锐特战中队专门处理劫机劫持人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所以习惯性地把这部分武警叫做特警。但是严格来说特警是指公安部在警察队伍基础上组建的处理严重暴力犯罪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警队,这篇文章中的特警应该是指这类。所以文中特警是隶属公安的。
原帖由 c.a.t.f 于 2006-11-9 11:04 发表



现在中国的情况比较特殊,以前中国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特警的,以前特警的任务基本上是武警处理的,而武警中也有部分精锐特战中队专门处理劫机劫持人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所以习惯性地把这部分武警叫做特警。 ...

多谢指教!:lol :lol
原帖由 c.a.t.f 于 2006-11-9 10:57 发表



无论是警察,武警还是特警,都有义务在执行任务时将伤亡减少到最低,包括人民群众,自身,最后才是歹徒。
当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应解决防卫,必要时击毙歹徒~其评判标准三者是相同的!!!!!!在是 ...

    同样的情况如果 放在国外的话,那个 疑犯 肯定是残废,绝对不可能丧命,因为 特警 绝对有能力在这种强度的对抗下 保存自己的生命并逮捕 疑犯 !  我是就事论事,文中的情况下击毙 疑犯 就属于过于激烈的反映了!
   
   最后:如果 文中 的“特警”性质真的如您所说,那么 击毙 疑犯应该是可以原谅! 这个应该是我对与文中 特警 性质认识上有错误(我还以为属于 SUD 的范畴)!
原帖由 深谷白云 于 2006-11-9 10:38 发表

没有用大脑思考的是你!你真的懂法律?武警可以击毙嫌犯特警就不可以?搞笑,特警本来就是隶属武警的,今年招待我们去看特警表演时去的就是武警的地方。国家花了那么多的钱培训武警只是为了让他们当嫌犯的枪靶 ...


  对你这种人真是无语了,问你看过《空中监狱》? 虽然是美国拍的,法律上和中国有本质的区别,知道那个主人公是怎么进监狱的吗?  不知道的话就去网上下一个去好好看看!
原帖由 渊田美津雄 于 2006-11-10 00:53 发表

    同样的情况如果 放在国外的话,那个 疑犯 肯定是残废,绝对不可能丧命,因为 特警 绝对有能力在这种强度的对抗下 保存自己的生命并逮捕 疑犯 !  我是就事论事,文中的情况下击毙 疑犯 就属于过于激烈的反 ...




肯定是残废?老天……我说在国外基本上会被乱枪打死……(被瞄准的特警队员几枪,N个队友几*N枪,X个狙击手X枪……)
现在的情况是:歹徒已经持枪对准特警队员了~这时候特警队员第一个反应就是开枪使歹徒失去反抗能力!最有效的的就是直接射击要害…(要我就直接打头,你不要给我说让特警队员打掉歹徒的枪),至于是否击毙,说实话歹徒真的得听天由命,这枪打中会不会死谁都不敢肯定~~~

最后请问阁下:如果你是那个特警队员你会怎么办?
]]
原帖由 渊田美津雄 于 2006-11-10 00:59 发表


  对你这种人真是无语了,问你看过《空中监狱》? 虽然是美国拍的,法律上和中国有本质的区别,知道那个主人公是怎么进监狱的吗?  不知道的话就去网上下一个去好好看看!

我对你这种连国外都没到过只知道从电影来了解世界的人更加无语了……“孔圣人”,看看我上面发的帖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