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方承办人:“机要费案”部分证据对扁不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36:48
中国台湾网10月13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湾检调追查“公务机要费”流向,发现陈水扁办公室核销的假发票金额,和用于所谓“机密外交”等经费的领据不符。陈水扁办公室“公务机要费”核销帐目中的价值1020万元新台币的SOGO礼券都是冒用的。

  据台湾《联合报》、《中国时报》报道,承办该案的台“高检署查黑中心”检查官陈瑞仁12日重申,目前已查出部分不利陈水扁的事证,也有部分证据有利陈水扁。他同时否认已经二度讯问陈水扁。据称,台检方是考虑等“双十”活动告一段落,再讯问陈水扁;但陈水扁办公室方面是否能配合,还有变量。

  报道说,台检方办案人员发现,陈水扁办公室“公务机要费”核销帐目中的SOGO礼券与陈水扁办公室的犒赏、抽奖完全没有关系,是他人委托陈水扁妻子吴淑珍买的礼券,发票则成了“公务机要费”的销帐凭证。

  陈水扁8月7日在接受台检方办案人员密讯时,交代这些冒领款项的用途,主要是用在所谓“秘密外交”,包括前台北诚泰银行董事长林诚一与美国卡西迪公关公司签订的游说业务合约在内。

  报道指出,这份两年的合约共需108万美元,折合新台币3400万元,用尽所有“公务机要费”的金额,都未必能完成其中一项任务。而陈水扁的解释是,因台湾当局是卡西迪的老客户,双方不是第一次签合约,所以卡西迪给予台湾当局优惠价格,而且可以分期付款。

  报道说,至于这些“机密外交”工作的经费,究竟是以哪些假发票核销,又是由谁出面领取“公务机要费”,台检方正逐一核对帐证,从资金流向追查是否有人中饱私囊。

  陈瑞仁说:“如果陈水扁有A(贪)钱,无论是十万、一百万或是一千万,都算犯罪。” (云鹏)中国台湾网10月13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湾检调追查“公务机要费”流向,发现陈水扁办公室核销的假发票金额,和用于所谓“机密外交”等经费的领据不符。陈水扁办公室“公务机要费”核销帐目中的价值1020万元新台币的SOGO礼券都是冒用的。

  据台湾《联合报》、《中国时报》报道,承办该案的台“高检署查黑中心”检查官陈瑞仁12日重申,目前已查出部分不利陈水扁的事证,也有部分证据有利陈水扁。他同时否认已经二度讯问陈水扁。据称,台检方是考虑等“双十”活动告一段落,再讯问陈水扁;但陈水扁办公室方面是否能配合,还有变量。

  报道说,台检方办案人员发现,陈水扁办公室“公务机要费”核销帐目中的SOGO礼券与陈水扁办公室的犒赏、抽奖完全没有关系,是他人委托陈水扁妻子吴淑珍买的礼券,发票则成了“公务机要费”的销帐凭证。

  陈水扁8月7日在接受台检方办案人员密讯时,交代这些冒领款项的用途,主要是用在所谓“秘密外交”,包括前台北诚泰银行董事长林诚一与美国卡西迪公关公司签订的游说业务合约在内。

  报道指出,这份两年的合约共需108万美元,折合新台币3400万元,用尽所有“公务机要费”的金额,都未必能完成其中一项任务。而陈水扁的解释是,因台湾当局是卡西迪的老客户,双方不是第一次签合约,所以卡西迪给予台湾当局优惠价格,而且可以分期付款。

  报道说,至于这些“机密外交”工作的经费,究竟是以哪些假发票核销,又是由谁出面领取“公务机要费”,台检方正逐一核对帐证,从资金流向追查是否有人中饱私囊。

  陈瑞仁说:“如果陈水扁有A(贪)钱,无论是十万、一百万或是一千万,都算犯罪。” (云鹏)
坏消息,我希望阿扁能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