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宣判一起夫妻间谍案 被告分别被判徒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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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宣判一起夫妻间谍案 被告分别被判徒刑罚金  
2006年10月03日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晓星、钟莉萍夫妇涉嫌间谍犯罪案作出宣判,以间谍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晓星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罚金3万元;以间谍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钟莉萍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张晓星,男,江西省万安县人,原系医生,后经商。1999年8月,被告人张晓星涉嫌诈骗后负案偷渡境外,2001年7月被境外警方查获。其间,张晓星被境外间谍组织约见后,答应为其收集我国政治、经济、军事情报。2002年1月,张晓星被遣返回国。2002年4月至2003年期间,张晓星向境外间谍组织传送了数份政治、经济、军事情报。

    被告人钟莉萍为张晓星之妻,江西省上犹县人,原系护士。2003年2月,钟莉萍受张晓星指使,将存有情报的SD卡带至东南亚某国,交给境外情报人员。今年2月,钟莉萍又将其收集的情报资料寄往潜伏在我国一边境城市的境外情报人员。

    通过上述间谍行为,张晓星、钟莉萍夫妇两人共收受境外情报人员给付的间谍经费美元3456元、人民币1000元。

    法院另查明,1999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张晓星伙同邓华林(已判刑)、钟莉萍及邓晓明(在逃)等人,虚设东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办事处,私刻营销部公章,假冒公司名义,以营销螺旋藻产品为名,发展营销“代办点”和“业务员”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其中,张晓星、钟莉萍夫妇分得赃款11万元,除去“业务员”工资及退还被害人款项,两人实得1.7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晓星、钟莉萍接受境外间谍组织的任务,在大陆收集政治、经济、军事情报,其行为构成间谍罪;被告人张晓星伙同他人,以非法传销的方式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记者 周迎飚 通讯员 谭品珍)赣州宣判一起夫妻间谍案 被告分别被判徒刑罚金  
2006年10月03日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晓星、钟莉萍夫妇涉嫌间谍犯罪案作出宣判,以间谍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晓星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罚金3万元;以间谍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钟莉萍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张晓星,男,江西省万安县人,原系医生,后经商。1999年8月,被告人张晓星涉嫌诈骗后负案偷渡境外,2001年7月被境外警方查获。其间,张晓星被境外间谍组织约见后,答应为其收集我国政治、经济、军事情报。2002年1月,张晓星被遣返回国。2002年4月至2003年期间,张晓星向境外间谍组织传送了数份政治、经济、军事情报。

    被告人钟莉萍为张晓星之妻,江西省上犹县人,原系护士。2003年2月,钟莉萍受张晓星指使,将存有情报的SD卡带至东南亚某国,交给境外情报人员。今年2月,钟莉萍又将其收集的情报资料寄往潜伏在我国一边境城市的境外情报人员。

    通过上述间谍行为,张晓星、钟莉萍夫妇两人共收受境外情报人员给付的间谍经费美元3456元、人民币1000元。

    法院另查明,1999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张晓星伙同邓华林(已判刑)、钟莉萍及邓晓明(在逃)等人,虚设东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办事处,私刻营销部公章,假冒公司名义,以营销螺旋藻产品为名,发展营销“代办点”和“业务员”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其中,张晓星、钟莉萍夫妇分得赃款11万元,除去“业务员”工资及退还被害人款项,两人实得1.7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晓星、钟莉萍接受境外间谍组织的任务,在大陆收集政治、经济、军事情报,其行为构成间谍罪;被告人张晓星伙同他人,以非法传销的方式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记者 周迎飚 通讯员 谭品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