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今日一审判处田凤山无期徒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9:04:43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田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7日依法对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田凤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田凤山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国土资源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36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凤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田凤山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坦白了有关部门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7 21:51:00编辑过]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田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7日依法对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田凤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田凤山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国土资源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36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凤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田凤山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坦白了有关部门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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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贪了不花???花了如何全部退缴????!!!!![em05][em05][em05]
无期对于这样的人来说最多十年,谁知道进去后几年就出来了
进去也是省部级待遇吧
让老猪也到号子中陪它几天
<P>进去两年后就可以因表现良好改成14年有期,再过两年可以因表现良好减刑2年,总之就是坐两年减两年,两年顶四年,一般十年可以出来。</P>
<P>田这么大把年纪了,总难免什么地方有毛病,过三五年,保外就医是很正常的。和那些还在当大官的谈观比,田已经受到惩罚了。</P>
没这么快的,无期就算再减,实际执行也不能少于15年。[em05]
十年一般人是应该出不来的,但他不是啊,呵呵,估计三四年就保外就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