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条例》草案立法会辩论激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22:16:13
<p><a href="http://www.zaobao.com/gj/zg060804_508.html">http://www.zaobao.com/gj/zg060804_508.html</a></p><p>● 易锐民(香港特派员) </p><p>  在香港立法会大楼门外,搭起帐篷,通宵静坐抗议,是经常看到的事,但从来未试过立法会会议要通宵开会。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昨午就宣布,未来几日可能要每日都延长会议甚至通宵进行。 </p><p>  立法会在前日已二读通过《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条例》草案,但三读时辩论非常激烈,昨日开了一整天会,只完成20多项修订的审议,不到总数的十分之一。 </p><p>  为了遵照终审法院较早前的裁决,立法会必须在本月8日之前完成该草案的立法工作,否则在此之后,当局若进行截听或监听即属违宪。 </p><p>  据立法会秘书处评估,按昨日的审议速度计算,还需要68小时,即约6日时间(原定每日约11小时辩论)才能完成审议。若不通宵开会,就会超出限期,出现法律真空。 </p><p>  范徐丽泰指出,通宵开会对于议员、官员及秘书处职员都是痛苦的事。而经初步咨询,有三个政党及政团支持通宵开会。 </p><p>  她强调,尊重议员的言论自由,但希望他们合理合情地辩论,而不是拖长辩论。她也批评有些议员不停重复论点。 </p><p>  “长毛”梁国雄回应:“我们很珍重主席的健康,也不能因为政府的过失而牺牲了主席,希望主席要保重。” </p><p>  民主党主席李永达也指出,议员不是“铁人”,连续数天通宵开会是会吃不消的,但不能因此而马马虎虎处理法案审议工作。 </p><p>  有议员认为,就算立法会最终赶不及在限期前完成审议,也不关立法会的事,而应该由港府研究处理方法。他们担心,通宵开会将影响审议的质素。 </p><p>  从前日至昨晚,立法会已开会20多小时,经投票否决了吴霭仪及涂谨申等提出的20多项主要修订,暂时还没有一项泛民主派议员的修订获得通过,包括对严重罪行的定义及监察器材的规管。 </p><p>  另外,议员还提出将可以申请进行秘密监察的门槛,从怀疑触犯可判监三年的罪行,提高至七年,否则太低门槛将令绝大部分一般罪行都包括在内,不能够平衡市民私隐同保障治安的需要。 </p><p>  保安局长李少光反对这项修订,认为这会影响执法部门打击罪案的能力,使不法分子利用不受秘密监察的空间,干犯更严重罪行。他强调,已有适当机制确保秘密监察不会被滥用。 </p><p>  民建联和自由党也不同意该修订,担心提高门槛之后,将削弱执法部门的权力。这项修订最后被否决。 </p><p>  另外,公民党要求加入条文,列明审批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时,必须考虑《基本法》第30条,保障自由及私隐权的条文,汤家骅指出,反对修订的人,等同反对《基本法》的精神。但李少光指出,当局执行所有条例时,都会按照《基本法》,加入条文没有必要。 </p><p>  泛民原来提出的200多项修订,当中有部分还未进行审议就被主席否决,因为有关修订超出原草案范围或涉及公帑,当中包括要求条例适用于行政长官活动等。 </p><p>  但由泛民提出“日落条款”,则获得接纳(即若议员不满意条例的执行,两年后可以废除),可以讨论。民主派议员涂谨申对部分修订不被接纳表示失望,批评港府没有诚意堵塞条例漏洞。 </p><p>  李柱铭批评港府视立法会为橡皮图章,要求议员匆匆通过条例;前线议员刘慧卿指出,新闻界担心该会影响采访自由及消息来源,并可能成为被窃听的对象。 </p><p>  代表金融服务界的独立议员詹培忠表示,虽然司法机构裁定行政命令规管截取通讯及监察是违反宪法,但却在政府的压力之下,继续容许政府进行立法工作,是损害了司法机构的公信力。 </p><p>  保安局长李少光强调,有关条例与《基本法》23条(国安法)立法无关,执法部门也不会藉条例,进行有政治目的的秘密监察。</p><p><a href="http://www.zaobao.com/gj/zg060804_508.html">http://www.zaobao.com/gj/zg060804_508.html</a></p><p>● 易锐民(香港特派员) </p><p>  在香港立法会大楼门外,搭起帐篷,通宵静坐抗议,是经常看到的事,但从来未试过立法会会议要通宵开会。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昨午就宣布,未来几日可能要每日都延长会议甚至通宵进行。 </p><p>  立法会在前日已二读通过《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条例》草案,但三读时辩论非常激烈,昨日开了一整天会,只完成20多项修订的审议,不到总数的十分之一。 </p><p>  为了遵照终审法院较早前的裁决,立法会必须在本月8日之前完成该草案的立法工作,否则在此之后,当局若进行截听或监听即属违宪。 </p><p>  据立法会秘书处评估,按昨日的审议速度计算,还需要68小时,即约6日时间(原定每日约11小时辩论)才能完成审议。若不通宵开会,就会超出限期,出现法律真空。 </p><p>  范徐丽泰指出,通宵开会对于议员、官员及秘书处职员都是痛苦的事。而经初步咨询,有三个政党及政团支持通宵开会。 </p><p>  她强调,尊重议员的言论自由,但希望他们合理合情地辩论,而不是拖长辩论。她也批评有些议员不停重复论点。 </p><p>  “长毛”梁国雄回应:“我们很珍重主席的健康,也不能因为政府的过失而牺牲了主席,希望主席要保重。” </p><p>  民主党主席李永达也指出,议员不是“铁人”,连续数天通宵开会是会吃不消的,但不能因此而马马虎虎处理法案审议工作。 </p><p>  有议员认为,就算立法会最终赶不及在限期前完成审议,也不关立法会的事,而应该由港府研究处理方法。他们担心,通宵开会将影响审议的质素。 </p><p>  从前日至昨晚,立法会已开会20多小时,经投票否决了吴霭仪及涂谨申等提出的20多项主要修订,暂时还没有一项泛民主派议员的修订获得通过,包括对严重罪行的定义及监察器材的规管。 </p><p>  另外,议员还提出将可以申请进行秘密监察的门槛,从怀疑触犯可判监三年的罪行,提高至七年,否则太低门槛将令绝大部分一般罪行都包括在内,不能够平衡市民私隐同保障治安的需要。 </p><p>  保安局长李少光反对这项修订,认为这会影响执法部门打击罪案的能力,使不法分子利用不受秘密监察的空间,干犯更严重罪行。他强调,已有适当机制确保秘密监察不会被滥用。 </p><p>  民建联和自由党也不同意该修订,担心提高门槛之后,将削弱执法部门的权力。这项修订最后被否决。 </p><p>  另外,公民党要求加入条文,列明审批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时,必须考虑《基本法》第30条,保障自由及私隐权的条文,汤家骅指出,反对修订的人,等同反对《基本法》的精神。但李少光指出,当局执行所有条例时,都会按照《基本法》,加入条文没有必要。 </p><p>  泛民原来提出的200多项修订,当中有部分还未进行审议就被主席否决,因为有关修订超出原草案范围或涉及公帑,当中包括要求条例适用于行政长官活动等。 </p><p>  但由泛民提出“日落条款”,则获得接纳(即若议员不满意条例的执行,两年后可以废除),可以讨论。民主派议员涂谨申对部分修订不被接纳表示失望,批评港府没有诚意堵塞条例漏洞。 </p><p>  李柱铭批评港府视立法会为橡皮图章,要求议员匆匆通过条例;前线议员刘慧卿指出,新闻界担心该会影响采访自由及消息来源,并可能成为被窃听的对象。 </p><p>  代表金融服务界的独立议员詹培忠表示,虽然司法机构裁定行政命令规管截取通讯及监察是违反宪法,但却在政府的压力之下,继续容许政府进行立法工作,是损害了司法机构的公信力。 </p><p>  保安局长李少光强调,有关条例与《基本法》23条(国安法)立法无关,执法部门也不会藉条例,进行有政治目的的秘密监察。</p>
<p>不做亏心事哪怕鬼拍门.</p><p>长毛是地痞出身,也能做议员.</p><p>&nbsp;[em01][em01]</p>
<p>  长毛脾气改了不少。毕竟是当了议员了。</p>
<p>长毛脾气改了不少。毕竟是当了议员了。</p><p>==================================</p><p>给他十几万一个月, 你要他脾气怎能不变.</p>[em01]
<p>  校尉在香港么?现在香港谋生辛苦,议员十多万元一个月,非常高了!</p>
<p>  说到监听,香港很多市民都曾经是被无辜迫害过的,对此敏感,我很理解。可是监听也是重大的情报来源。美国在911之前,监听名声也不好。到了911以后,监听就成为了保障人权的手段了。此一时彼一时也。</p><p>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5 19:30:57编辑过]
<p>  原来<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yaumanto</font></strong>祖上也有光荣的传统啊。你就一个小孩子,他们问了你什么?</p>
<p>可能說得不夠清楚,尾猿怀疑哈. 進港的時候是我跟我媽一起被帶去盤问. </p><p>具体问我媽什麼不清楚, 應該是政治背景, 進港原因吧.</p><p>我爺爺就有5,60年代的香港身份證.</p>
<p>  建国以后,大陆处于被封锁的困境,香港成为重要的透气窗。也成为外界物资人员进入大陆的跳板。香港也成为了间谍战前沿。香港政治部每天忙于压制国共双方的过激行动,忙得团团转。</p><p>  五、六十年代中共在港人员众多。多数为民族立功了。</p>
那他们是向哪个部门負責的?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yaumanto</i>在2006-8-6 13:17:00的发言:</b><br/>那他们是向哪个部门負責的?</div><p>  各部门都有。有军队的情报部门,有国务院系统的调查部、公安部、统战部、侨办等部门。地方也有外派人员,非常复杂。干活的有,捣乱的也不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