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关于今天目击面包车KO摩托车的感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23:51
<p></p><p><hr/></p><p>&nbsp;次帖转自 gz-car.com </p><p><span class="TT1">因为是关于车的故事,所以很有必要向大家通报。 <br/><br/>时间:2006年6月28日上午约10:40。 <br/><br/>地点:广州市天河直街军休二所对开路段。 <br/><br/>人物及事件:忽听旁边有争吵,我闻声看去,见一辆白色丰田面包车前横立着一辆红色摩托车,车上先下来一位三十出头、穿着运动短装的男子,话没几句便飞起一脚将摩托车踹翻,并边喝斥边给了摩托车手两个刺拳,均打在对方的下额,其间又一位年龄相当、同样穿着运动短装带着眼镜的男子下车加以训斥,从打开的车门可以看到第二排座位上坐着一位五十出头、领导模样的男子先是冷眼看着,继而打起了手机。 <br/><br/>也许面包车出于会堵塞交通的缘故,也许摩托车手出于无助或威慑,摩托车手无奈地被指示将车辆扶起并推至路边,面包车于是驶离现场停放在80米外的桥上,此时车上的“领导”也下车,时而“指责”、“批评”对方,时而打着电话。而可怜的业务员模样的摩托车手除了“顽强”争辩外,就是在拿着手机不停地打电话,不知是在报警还是向公司报告情况,其间又挨了一记耳光。 <br/><br/>出于对弱者的同情,10:53时我拨打了110报警。出于对事件的好奇,我前去查看了车号,面包车:粤OA0635;摩托车:粤AW4***。这使我非常震惊,难怪打人者身手如此敏捷、专业。 <br/><br/>不知何故,11:20警员还未到报案现场,面包车的三人在拨打了多次手机后,行凶者先回到车上并发动了车子。由于我有要事,于是先驾车驶离现场。11时26分,估计是天河南派出所的85513598第二次给我来电话询问当事人是否还在现场,我告诉他我已不在现场,并告诉他面包车的号牌号码,以后就再没电话了。 <br/><br/>晚上上网查得面包车属: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 <br/><br/>据我所知,矛盾起因是摩托车手在天河直街行车犹豫,两度妨碍了后面面包车的正常行驶,仅次此而已。 <br/><br/>我不明白为何我报警后警员约半个钟头都未到现场,面包车内的“领导”到底在给谁打电话;我不明白一个为生计奔忙的普通市民或公民犯了哪条不可饶恕的罪行,要遭到我们执法队伍人员的殴打。我不敢唱“和谐社会”的高调,因为我们常常仅仅是在维护或捍卫自己的人权和尊严。我们疾恶如仇,看到坏人坏事总想仗义执言、挺身而出,但闻见歹徒的日益凶残和猖獗又不由让人发指和后怕,我今天面对的是为我们“保驾护行”的公安“同志”和“领导”。年轻时关键时刻还“打”得,打不赢还跑得,现在年龄也大了,身体也胖了,打不赢也跑不掉时就只有默默地打电话报警,现如今如果报警也没用时,我不知道我还能再做些这么,我还有这么用? <br/><br/>我们骂那些暴徒、流氓或败类时常用“狗娘养的”,现我已不再这样骂了,其一,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也是人,所以实际骂的也是自己;其二,公务员领的的公粮,用的是纳税人的钱,我们才是他们的衣食父母,所以骂的又是自己;其三,犬是最通人性,忠于主人的,所以不能让他们坏了它的名声。 <br/><br/>十年前在海印电器城附近,忽听“抢东西呀”,抬头见一小贼惊慌失措往我这厢窜来,后面跟一大妈,因踢足球扭伤左手吊着绷带的我,当道拦住,小贼欲将手中赃物(金链)交我放他一路,怎料我单手擒去,小贼机灵,脱手闪入旁边工地,奋起直追的我抄起砖块砸去,恰中起脚跟,疼痛难忍,坐地不起,于是交给小区保安,赢得旁观市民赞许目光。现如今很可能在我追击时,跳出数个毛贼横刀立马,反击于我。或者飞砖长眼击中后脑毕命,惹来一身民事甚至刑事纠纷。因为我们仅仅是个草民。 <br/><br/>那我们那些疾恶扬善的执法者呢?如果不作为,百姓也就只好“明哲保身”了,如果象今天这些“仁兄”的行径,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因为“警匪一家”我们向来描写黑暗的旧社会。或者社腐朽堕落的资本主义社会。 <br/><br/>如果有哪位是公安或政法部门的同学也和我一样“叫真”,我愿意做证。 <br/><br/>今夜没有世界杯赛事,有了“闲”心写“闲”事。今夜不吐不快,吐了也不快。 <br/></span></p><p></p><p><hr/></p><p>&nbsp;次帖转自 gz-car.com </p><p><span class="TT1">因为是关于车的故事,所以很有必要向大家通报。 <br/><br/>时间:2006年6月28日上午约10:40。 <br/><br/>地点:广州市天河直街军休二所对开路段。 <br/><br/>人物及事件:忽听旁边有争吵,我闻声看去,见一辆白色丰田面包车前横立着一辆红色摩托车,车上先下来一位三十出头、穿着运动短装的男子,话没几句便飞起一脚将摩托车踹翻,并边喝斥边给了摩托车手两个刺拳,均打在对方的下额,其间又一位年龄相当、同样穿着运动短装带着眼镜的男子下车加以训斥,从打开的车门可以看到第二排座位上坐着一位五十出头、领导模样的男子先是冷眼看着,继而打起了手机。 <br/><br/>也许面包车出于会堵塞交通的缘故,也许摩托车手出于无助或威慑,摩托车手无奈地被指示将车辆扶起并推至路边,面包车于是驶离现场停放在80米外的桥上,此时车上的“领导”也下车,时而“指责”、“批评”对方,时而打着电话。而可怜的业务员模样的摩托车手除了“顽强”争辩外,就是在拿着手机不停地打电话,不知是在报警还是向公司报告情况,其间又挨了一记耳光。 <br/><br/>出于对弱者的同情,10:53时我拨打了110报警。出于对事件的好奇,我前去查看了车号,面包车:粤OA0635;摩托车:粤AW4***。这使我非常震惊,难怪打人者身手如此敏捷、专业。 <br/><br/>不知何故,11:20警员还未到报案现场,面包车的三人在拨打了多次手机后,行凶者先回到车上并发动了车子。由于我有要事,于是先驾车驶离现场。11时26分,估计是天河南派出所的85513598第二次给我来电话询问当事人是否还在现场,我告诉他我已不在现场,并告诉他面包车的号牌号码,以后就再没电话了。 <br/><br/>晚上上网查得面包车属: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 <br/><br/>据我所知,矛盾起因是摩托车手在天河直街行车犹豫,两度妨碍了后面面包车的正常行驶,仅次此而已。 <br/><br/>我不明白为何我报警后警员约半个钟头都未到现场,面包车内的“领导”到底在给谁打电话;我不明白一个为生计奔忙的普通市民或公民犯了哪条不可饶恕的罪行,要遭到我们执法队伍人员的殴打。我不敢唱“和谐社会”的高调,因为我们常常仅仅是在维护或捍卫自己的人权和尊严。我们疾恶如仇,看到坏人坏事总想仗义执言、挺身而出,但闻见歹徒的日益凶残和猖獗又不由让人发指和后怕,我今天面对的是为我们“保驾护行”的公安“同志”和“领导”。年轻时关键时刻还“打”得,打不赢还跑得,现在年龄也大了,身体也胖了,打不赢也跑不掉时就只有默默地打电话报警,现如今如果报警也没用时,我不知道我还能再做些这么,我还有这么用? <br/><br/>我们骂那些暴徒、流氓或败类时常用“狗娘养的”,现我已不再这样骂了,其一,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也是人,所以实际骂的也是自己;其二,公务员领的的公粮,用的是纳税人的钱,我们才是他们的衣食父母,所以骂的又是自己;其三,犬是最通人性,忠于主人的,所以不能让他们坏了它的名声。 <br/><br/>十年前在海印电器城附近,忽听“抢东西呀”,抬头见一小贼惊慌失措往我这厢窜来,后面跟一大妈,因踢足球扭伤左手吊着绷带的我,当道拦住,小贼欲将手中赃物(金链)交我放他一路,怎料我单手擒去,小贼机灵,脱手闪入旁边工地,奋起直追的我抄起砖块砸去,恰中起脚跟,疼痛难忍,坐地不起,于是交给小区保安,赢得旁观市民赞许目光。现如今很可能在我追击时,跳出数个毛贼横刀立马,反击于我。或者飞砖长眼击中后脑毕命,惹来一身民事甚至刑事纠纷。因为我们仅仅是个草民。 <br/><br/>那我们那些疾恶扬善的执法者呢?如果不作为,百姓也就只好“明哲保身”了,如果象今天这些“仁兄”的行径,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因为“警匪一家”我们向来描写黑暗的旧社会。或者社腐朽堕落的资本主义社会。 <br/><br/>如果有哪位是公安或政法部门的同学也和我一样“叫真”,我愿意做证。 <br/><br/>今夜没有世界杯赛事,有了“闲”心写“闲”事。今夜不吐不快,吐了也不快。 <br/></span></p>
没啥好感慨的,现实如此,咱也来个“韬光养晦”得了~
是我就对打啊,HOW怕HOW
楼上的是who怕who吧
<p>这种情况要有技巧,比如报警的时候说自己也不知道附近的具体名字,然后对于事情也要尽量叙述的不太清楚或者严重点,最多警察来的时候你说自己看错了。</p><p>因为110接警后,会按照情况,派属地派出所或巡警和报警人联系已确定确定情况,一旦有人和你联系上,他们就必须出警了。所以你只要蒙蔽住前面的110指挥中心,后面就好办了。</p>
楼上说的有道理.
不是传说早就公安部取消了O字牌么?!
<p>取消O?福建这都是带O的牌.</p>
<p>我也遇上这种事,还是闽OD,厦门的牌,在福州挤压我的摩托.</p><p>KAO,我是开自己的车,要是开单位的车就对挤了!</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ireman119</i>在2006-6-29 17:16:00的发言:</b><br/>楼上的是who怕who吧</div><p>羞死人了</p>[em06]
凡事打电话报110,而110受理了的案件,都是要处理的,至于事后如何处理就不得而知了,因为LZ不是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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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打电话报110,而110受理了的案件,都是要处理的,至于事后如何处理就不得而知了,因为LZ不是当事人
</p><p>110受理后,会通知属地派出所或巡警,然后由他们和举报人联系,在这期间其实有许多“可操作”的地方</p><p>比如和举报人联系的他们可以到出事地点再联系,也可以先联系再去出事地点,也有可能问你是不是还要求出警。</p><p></p>
<p>how怕how?</p><p>嘿嘿~~</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sixwing</i>在2006-6-29 17:26:00的发言:</b><br/><p>这种情况要有技巧,比如报警的时候说自己也不知道附近的具体名字,然后对于事情也要尽量叙述的不太清楚或者严重点,最多警察来的时候你说自己看错了。</p><p>因为110接警后,会按照情况,派属地派出所或巡警和报警人联系已确定确定情况,一旦有人和你联系上,他们就必须出警了。所以你只要蒙蔽住前面的110指挥中心,后面就好办了。</p></div><p>我们看到类似情况有报警的义务,但这种案件110有责任出警。连报案还要讲究技巧,不知道是我们可笑还是可悲。</p>[em06][em06][em06]
&nbsp;&nbsp;&nbsp; 这种事情天天发生。总之俺等小民就是被宰杀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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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类似情况有报警的义务,但这种案件110有责任出警。连报案还要讲究技巧,不知道是我们可笑还是可悲。
</p><p>不要抱怨什么,这样做并没有什么坏处。因为你是想帮助别人,所以只要手段是合法的,有了好的结果才是最重要。</p>
楼上:就事论事,我并没有抱怨。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舰船之剑啸黄沙</i>在2006-6-29 22:37:00的发言:</b><br/><p>我也遇上这种事,还是闽OD,厦门的牌,在福州挤压我的摩托.</p><p>KAO,我是开自己的车,要是开单位的车就对挤了!</p></div><p>呵呵``</p><p>觉悟啊`</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30 22:16: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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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就事论事,我并没有抱怨
</p><p>帮人真的需要手段的,比如你是一个法官,你想帮你的原告或者被告,但是这时你是不能直接去做什么的,如果你做了,你就先违法了。</p><p>所以,做事情还是要讲方法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