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駐港解放軍被控偷竊罪荃灣裁判法院應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19:36:28
<table height="10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tbody><tr valign="top"><td><font color="#000099"><big>駐港解放軍被控偷竊罪荃灣裁判法院應訊</big> </font><font color="#ff0000"><br/>2006-03-17&nbsp;&nbsp; </font></td></tr><tr><td valign="top" height="100%"><br/><font color="#414141"><br/><br/>一名駐港解放軍被控以一項偷竊罪,早上在荃灣裁判法院應訊。案情指,他一月底涉嫌在迪士尼樂園內偷竊。駐港解放軍發言人程東方表示,會積極配合特區政府調查事件,強調解放軍駐港八年多以來,一直依法及忠實履行職責,相信這次是個別事件,他們會一如既往,遵守本港法律。 </font></td></tr></tbody></table>事件发生在香港才能被报道 在国内? 根本不会报道<table height="10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tbody><tr valign="top"><td><font color="#000099"><big>駐港解放軍被控偷竊罪荃灣裁判法院應訊</big> </font><font color="#ff0000"><br/>2006-03-17&nbsp;&nbsp; </font></td></tr><tr><td valign="top" height="100%"><br/><font color="#414141"><br/><br/>一名駐港解放軍被控以一項偷竊罪,早上在荃灣裁判法院應訊。案情指,他一月底涉嫌在迪士尼樂園內偷竊。駐港解放軍發言人程東方表示,會積極配合特區政府調查事件,強調解放軍駐港八年多以來,一直依法及忠實履行職責,相信這次是個別事件,他們會一如既往,遵守本港法律。 </font></td></tr></tbody></table>事件发生在香港才能被报道 在国内? 根本不会报道
已承认控罪, 罚款港币一千大元. 这种案有案底, 相信内部还得有不轻的处罚. 这位老哥实在太丢脸. 为了一个三十五块钱的小玩意就把一生前途毁了.[em06]
<p>&nbsp;&nbsp; 国内通常军人违反法律,应该是军事法庭负责调查和处理,不知道香港方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p><p>&nbsp;&nbsp; 东西是小,性质严重啊!</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点水族</i>在2006-3-18 11:17:00的发言:</b><br/><p>&nbsp;&nbsp; 国内通常军人违反法律,应该是军事法庭负责调查和处理,不知道香港方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p><p>&nbsp;&nbsp; 东西是小,性质严重啊!</p></div><p><a name="#05"></a><strong>第五章 香港驻军人员的司法管辖<br/>&nbsp;&nbsp;&nbsp; 第二十条</strong> 香港驻军人员犯罪的案件由军事司法机关管辖;但是,香港驻军人员非执行职务的行为,侵犯香港居民、香港驻军以外的其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他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构成犯罪的案件,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以及有关的执法机关管辖。<br/>&nbsp;&nbsp;&nbsp; 军事司法机关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以及有关的执法机关对各自管辖的香港驻军人员犯罪的案件,如果认为由对方管辖更为适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移交对方管辖。<br/>&nbsp;&nbsp;&nbsp; 军事司法机关管辖的香港驻军人员犯罪的案件中,涉及的被告人中的香港居民、香港驻军人员以外的其他人,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审判。<br/>&nbsp;&nbsp;&nbsp; <b>第二十一条</b> 香港特别行政区执法人员依法拘捕的涉嫌犯罪的人员,查明是香港驻军人员的,应当移交香港驻军羁押。被羁押的人员所涉及的案件,依照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确定管辖。<br/>&nbsp;&nbsp;&nbsp; <b>第二十二条</b> 香港驻军人员被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判处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的,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定送交执行;但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执法机关与军事司法机关对执行的地点另行协商确定的除外。<br/>&nbsp;&nbsp;&nbsp; <b>第二十三条</b> 香港驻军人员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侵害香港居民、香港驻军以外的其他人的民事权利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香港驻军人员非执行职务的行为引起的民事侵权案件,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管辖;执行职务的行为引起的民事侵权案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br/>&nbsp;&nbsp;&nbsp; <b>第二十四条</b> 香港驻军的机关或者单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与香港居民、香港驻军以外的其他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对提起诉讼的法院另有约定的除外。<br/>&nbsp;&nbsp;&nbsp; <b>第二十五条</b>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诉讼活动中,香港驻军对香港驻军人员身份、执行职务的行为等事实发出的证明文件为有效证据。但是,相反证据成立的除外。<br/>&nbsp;&nbsp;&nbsp; <b>第二十六条</b> 香港驻军的国防等国家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管辖。<br/>&nbsp;&nbsp;&nbsp; <b>第二十七条</b>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涉及香港驻军的机关或者单位的财产执行的,香港驻军的机关或者单位必须履行;但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不得对香港驻军的武器装备、物资和其他财产实施强制执行。<br/>&nbsp;&nbsp;&nbsp; <b>第二十八条</b> 军事司法机关可以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和有关执法机关通过协商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p>
太不值得了。
多大点事啊 英军就都是好东西了???????????惯的毛病!
这个老哥三个代表没有学习好啊!
<p>解放军 武警都是人!</p><p>刚才还在虎泉看见两个穿着军服&nbsp; 提溜着军帽的武警,理直气壮的就进了足疗休闲中心呵呵 ----人么(不过真的希望那些军人在干不太干净的人事的时候最好穿便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