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100亿补偿的是与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8:26:56
<font class="p1" color="#025c8e" size="5"><strong><p align="center"><font class="p1">中石化100亿补偿的是与非 </font></p><p class="p4" align="center"><font color="#000000"><!--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中国)《瞭望新闻周刊》 (2006-02-12) </font></p><p>  文/左小蕾(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p><p>  为了补偿中石化因油价上涨形成的制度性亏损,中央财政决定对其进行100亿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偿。消息甫一发布,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而要分析此次补偿的是与非,笔者认为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p><p>  首先是应不应该补偿中石化。 </p><p>  中石化的亏损是怎么造成的?根据报道,中石化的亏损是因为国际石油价格和国内成品油价格增长不同步,成本上涨利润大幅下降,每生产1吨成品油亏损230元左右。所以中石化的亏损是由于国内对成品油的价格控制造成的,非中石化的经营、管理以及市场周期变化所致。 </p><p>  中石化的亏损是属于制度性成本。制度是国家规定的,国家对中石化进行制度成本的补偿,似乎可以自圆其说。但制度性成本影响的是全部炼油行业,却为什么只补偿中石化? </p><p>  有说法认为这与中石化是境外上市公司有关,如果不对其进行补偿,境外投资者的声音可能会对中石化的形象有影响。这样的理由当然不能说服人。事实上,正因为中石化是境外上市公司,境外投资者应该早就明白国内的经济环境和一些基本制度安排,投资中石化就等于接受这些制度安排,包括有利方面和不利方面。 </p><p>  比如石油化工行业在中国的长期高垄断性,就使中石化的境外投资者在垄断利润上获益匪浅。还有中国长期实行低资源税为这些境外投资者带来的高额利润。尽管中国的石油资源税已从每吨8元提升到30元,但美国的石油资源税每吨超过130美元。长期的低资源税在给我国的不可再生资源带来严重流失的同时,也使境外投资者获得了巨大的隐性补偿,因此,中石化在石油开采领域得到的优惠待遇,早已通过上市公司传递给了境外投资者。 </p><p>  更何况这些制度性风险在信息披露中早已反反复复地给投资者们解读过,总不能说,这些境外投资者只能享受制度性收益,而不承担制度性减损吧?所以,如果中央财政的100亿元补贴仅因为中石化是境外上市公司,是为了照顾境外投资者情绪,那么某种程度上,这就是对全体出资者也即中国老百姓的不公。 </p><p>  由此引出第二个问题,即解决中石化此次亏损的正确方式是什么,今后如何避免类似的亏损发生。 </p><p>  首先应该是调整价格。如果在国际油价持续上涨的时候,国内的油价能够同步调整,使成本上涨的影响至少被部分抵消,上述亏损补偿之说也便不会成立。包括前一段南方一些地区发生的供油短缺的主要原因也并不完全是国际油价高企。石油价格高企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但为什么只是我国的几个地区缺油呢?国际油价和国内成品油倒挂以及定价体制不合理应该是主要原因。 </p><p>  价格调整到位以后,我们可能会发现许多关系都理顺了。能源的短缺,煤电的供求,交通和运输的紧张都会得到缓解。一些受高油价约束而生产过剩的行业可能也会进行相应的整合。 </p><p>  至于对调整油价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担心,则可通过转移支付进行补偿调整。油价调整后,受影响较大的无非是成品油使用者,主要包括私人轿车、公交巴士、的士、企业用车、政府用车、农用机械和车辆以及其他工业用途,等等。工业用油成本的提升在理论上是可以转嫁到产品的最终消费者身上的,所以我们主要关注最终消费者。企业用车、政府用车不必担心;能买得起私人轿车的人应该能够承受油价的变化;“的士”可以提价;所以财政“补贴”可以锁定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农用车辆。只要公共财政的机制能够正确地配合价格调整机制,并执行到位,“转移支付”的第二次收入分配的功能就能充分发挥公平和效率作用,使企业更好地进行市场化管理,使社会和谐稳定。 </p><p>  当前应该具备油价调整的条件。宏观指标显示,目前高增长低通胀的经济环境十分难得,是适度调整油价的大好时机。我们的油价调整机制应该与国际油价联动。从长期来说,如果要摆脱受国际油价摆布的被动局面,从根本上来说就要参与国际石油市场的定价体系,取得定价权。 </p><p>  在成品油价逐渐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应该让资源税也与国际接轨。增收的资源税应该用来进一步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因石油使用造成的环境问题。 </p><p>  事实上,只要有中央财政补偿作后盾,“中石化们”就不会有技术创新和改善管理的动力。价格的保护,同时也是对低效使用能源的保护,这些都与“十一五”规划倡导的自主创新、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相背离。因而,只有对现行成品油价格控制进行彻底的体制改革,使得制度、体制与形势变化和经济发展共进退,才能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p></strong></font><p class="p4" align="center"><font color="#000000"><!--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中国)《瞭望新闻周刊》 (2006-02-12) </font></p><p>  文/左小蕾(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p><p>  为了补偿中石化因油价上涨形成的制度性亏损,中央财政决定对其进行100亿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偿。消息甫一发布,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而要分析此次补偿的是与非,笔者认为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p><p>  首先是应不应该补偿中石化。 </p><p>  中石化的亏损是怎么造成的?根据报道,中石化的亏损是因为国际石油价格和国内成品油价格增长不同步,成本上涨利润大幅下降,每生产1吨成品油亏损230元左右。所以中石化的亏损是由于国内对成品油的价格控制造成的,非中石化的经营、管理以及市场周期变化所致。 </p><p>  中石化的亏损是属于制度性成本。制度是国家规定的,国家对中石化进行制度成本的补偿,似乎可以自圆其说。但制度性成本影响的是全部炼油行业,却为什么只补偿中石化? </p><p>  有说法认为这与中石化是境外上市公司有关,如果不对其进行补偿,境外投资者的声音可能会对中石化的形象有影响。这样的理由当然不能说服人。事实上,正因为中石化是境外上市公司,境外投资者应该早就明白国内的经济环境和一些基本制度安排,投资中石化就等于接受这些制度安排,包括有利方面和不利方面。 </p><p>  比如石油化工行业在中国的长期高垄断性,就使中石化的境外投资者在垄断利润上获益匪浅。还有中国长期实行低资源税为这些境外投资者带来的高额利润。尽管中国的石油资源税已从每吨8元提升到30元,但美国的石油资源税每吨超过130美元。长期的低资源税在给我国的不可再生资源带来严重流失的同时,也使境外投资者获得了巨大的隐性补偿,因此,中石化在石油开采领域得到的优惠待遇,早已通过上市公司传递给了境外投资者。 </p><p>  更何况这些制度性风险在信息披露中早已反反复复地给投资者们解读过,总不能说,这些境外投资者只能享受制度性收益,而不承担制度性减损吧?所以,如果中央财政的100亿元补贴仅因为中石化是境外上市公司,是为了照顾境外投资者情绪,那么某种程度上,这就是对全体出资者也即中国老百姓的不公。 </p><p>  由此引出第二个问题,即解决中石化此次亏损的正确方式是什么,今后如何避免类似的亏损发生。 </p><p>  首先应该是调整价格。如果在国际油价持续上涨的时候,国内的油价能够同步调整,使成本上涨的影响至少被部分抵消,上述亏损补偿之说也便不会成立。包括前一段南方一些地区发生的供油短缺的主要原因也并不完全是国际油价高企。石油价格高企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但为什么只是我国的几个地区缺油呢?国际油价和国内成品油倒挂以及定价体制不合理应该是主要原因。 </p><p>  价格调整到位以后,我们可能会发现许多关系都理顺了。能源的短缺,煤电的供求,交通和运输的紧张都会得到缓解。一些受高油价约束而生产过剩的行业可能也会进行相应的整合。 </p><p>  至于对调整油价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担心,则可通过转移支付进行补偿调整。油价调整后,受影响较大的无非是成品油使用者,主要包括私人轿车、公交巴士、的士、企业用车、政府用车、农用机械和车辆以及其他工业用途,等等。工业用油成本的提升在理论上是可以转嫁到产品的最终消费者身上的,所以我们主要关注最终消费者。企业用车、政府用车不必担心;能买得起私人轿车的人应该能够承受油价的变化;“的士”可以提价;所以财政“补贴”可以锁定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农用车辆。只要公共财政的机制能够正确地配合价格调整机制,并执行到位,“转移支付”的第二次收入分配的功能就能充分发挥公平和效率作用,使企业更好地进行市场化管理,使社会和谐稳定。 </p><p>  当前应该具备油价调整的条件。宏观指标显示,目前高增长低通胀的经济环境十分难得,是适度调整油价的大好时机。我们的油价调整机制应该与国际油价联动。从长期来说,如果要摆脱受国际油价摆布的被动局面,从根本上来说就要参与国际石油市场的定价体系,取得定价权。 </p><p>  在成品油价逐渐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应该让资源税也与国际接轨。增收的资源税应该用来进一步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因石油使用造成的环境问题。 </p><p>  事实上,只要有中央财政补偿作后盾,“中石化们”就不会有技术创新和改善管理的动力。价格的保护,同时也是对低效使用能源的保护,这些都与“十一五”规划倡导的自主创新、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相背离。因而,只有对现行成品油价格控制进行彻底的体制改革,使得制度、体制与形势变化和经济发展共进退,才能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p><font class="p1" color="#025c8e" size="5"><strong><p align="center"><font class="p1">中石化100亿补偿的是与非 </font></p><p class="p4" align="center"><font color="#000000"><!--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中国)《瞭望新闻周刊》 (2006-02-12) </font></p><p>  文/左小蕾(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p><p>  为了补偿中石化因油价上涨形成的制度性亏损,中央财政决定对其进行100亿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偿。消息甫一发布,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而要分析此次补偿的是与非,笔者认为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p><p>  首先是应不应该补偿中石化。 </p><p>  中石化的亏损是怎么造成的?根据报道,中石化的亏损是因为国际石油价格和国内成品油价格增长不同步,成本上涨利润大幅下降,每生产1吨成品油亏损230元左右。所以中石化的亏损是由于国内对成品油的价格控制造成的,非中石化的经营、管理以及市场周期变化所致。 </p><p>  中石化的亏损是属于制度性成本。制度是国家规定的,国家对中石化进行制度成本的补偿,似乎可以自圆其说。但制度性成本影响的是全部炼油行业,却为什么只补偿中石化? </p><p>  有说法认为这与中石化是境外上市公司有关,如果不对其进行补偿,境外投资者的声音可能会对中石化的形象有影响。这样的理由当然不能说服人。事实上,正因为中石化是境外上市公司,境外投资者应该早就明白国内的经济环境和一些基本制度安排,投资中石化就等于接受这些制度安排,包括有利方面和不利方面。 </p><p>  比如石油化工行业在中国的长期高垄断性,就使中石化的境外投资者在垄断利润上获益匪浅。还有中国长期实行低资源税为这些境外投资者带来的高额利润。尽管中国的石油资源税已从每吨8元提升到30元,但美国的石油资源税每吨超过130美元。长期的低资源税在给我国的不可再生资源带来严重流失的同时,也使境外投资者获得了巨大的隐性补偿,因此,中石化在石油开采领域得到的优惠待遇,早已通过上市公司传递给了境外投资者。 </p><p>  更何况这些制度性风险在信息披露中早已反反复复地给投资者们解读过,总不能说,这些境外投资者只能享受制度性收益,而不承担制度性减损吧?所以,如果中央财政的100亿元补贴仅因为中石化是境外上市公司,是为了照顾境外投资者情绪,那么某种程度上,这就是对全体出资者也即中国老百姓的不公。 </p><p>  由此引出第二个问题,即解决中石化此次亏损的正确方式是什么,今后如何避免类似的亏损发生。 </p><p>  首先应该是调整价格。如果在国际油价持续上涨的时候,国内的油价能够同步调整,使成本上涨的影响至少被部分抵消,上述亏损补偿之说也便不会成立。包括前一段南方一些地区发生的供油短缺的主要原因也并不完全是国际油价高企。石油价格高企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但为什么只是我国的几个地区缺油呢?国际油价和国内成品油倒挂以及定价体制不合理应该是主要原因。 </p><p>  价格调整到位以后,我们可能会发现许多关系都理顺了。能源的短缺,煤电的供求,交通和运输的紧张都会得到缓解。一些受高油价约束而生产过剩的行业可能也会进行相应的整合。 </p><p>  至于对调整油价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担心,则可通过转移支付进行补偿调整。油价调整后,受影响较大的无非是成品油使用者,主要包括私人轿车、公交巴士、的士、企业用车、政府用车、农用机械和车辆以及其他工业用途,等等。工业用油成本的提升在理论上是可以转嫁到产品的最终消费者身上的,所以我们主要关注最终消费者。企业用车、政府用车不必担心;能买得起私人轿车的人应该能够承受油价的变化;“的士”可以提价;所以财政“补贴”可以锁定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农用车辆。只要公共财政的机制能够正确地配合价格调整机制,并执行到位,“转移支付”的第二次收入分配的功能就能充分发挥公平和效率作用,使企业更好地进行市场化管理,使社会和谐稳定。 </p><p>  当前应该具备油价调整的条件。宏观指标显示,目前高增长低通胀的经济环境十分难得,是适度调整油价的大好时机。我们的油价调整机制应该与国际油价联动。从长期来说,如果要摆脱受国际油价摆布的被动局面,从根本上来说就要参与国际石油市场的定价体系,取得定价权。 </p><p>  在成品油价逐渐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应该让资源税也与国际接轨。增收的资源税应该用来进一步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因石油使用造成的环境问题。 </p><p>  事实上,只要有中央财政补偿作后盾,“中石化们”就不会有技术创新和改善管理的动力。价格的保护,同时也是对低效使用能源的保护,这些都与“十一五”规划倡导的自主创新、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相背离。因而,只有对现行成品油价格控制进行彻底的体制改革,使得制度、体制与形势变化和经济发展共进退,才能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p></strong></font><p class="p4" align="center"><font color="#000000"><!--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中国)《瞭望新闻周刊》 (2006-02-12) </font></p><p>  文/左小蕾(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p><p>  为了补偿中石化因油价上涨形成的制度性亏损,中央财政决定对其进行100亿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偿。消息甫一发布,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而要分析此次补偿的是与非,笔者认为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p><p>  首先是应不应该补偿中石化。 </p><p>  中石化的亏损是怎么造成的?根据报道,中石化的亏损是因为国际石油价格和国内成品油价格增长不同步,成本上涨利润大幅下降,每生产1吨成品油亏损230元左右。所以中石化的亏损是由于国内对成品油的价格控制造成的,非中石化的经营、管理以及市场周期变化所致。 </p><p>  中石化的亏损是属于制度性成本。制度是国家规定的,国家对中石化进行制度成本的补偿,似乎可以自圆其说。但制度性成本影响的是全部炼油行业,却为什么只补偿中石化? </p><p>  有说法认为这与中石化是境外上市公司有关,如果不对其进行补偿,境外投资者的声音可能会对中石化的形象有影响。这样的理由当然不能说服人。事实上,正因为中石化是境外上市公司,境外投资者应该早就明白国内的经济环境和一些基本制度安排,投资中石化就等于接受这些制度安排,包括有利方面和不利方面。 </p><p>  比如石油化工行业在中国的长期高垄断性,就使中石化的境外投资者在垄断利润上获益匪浅。还有中国长期实行低资源税为这些境外投资者带来的高额利润。尽管中国的石油资源税已从每吨8元提升到30元,但美国的石油资源税每吨超过130美元。长期的低资源税在给我国的不可再生资源带来严重流失的同时,也使境外投资者获得了巨大的隐性补偿,因此,中石化在石油开采领域得到的优惠待遇,早已通过上市公司传递给了境外投资者。 </p><p>  更何况这些制度性风险在信息披露中早已反反复复地给投资者们解读过,总不能说,这些境外投资者只能享受制度性收益,而不承担制度性减损吧?所以,如果中央财政的100亿元补贴仅因为中石化是境外上市公司,是为了照顾境外投资者情绪,那么某种程度上,这就是对全体出资者也即中国老百姓的不公。 </p><p>  由此引出第二个问题,即解决中石化此次亏损的正确方式是什么,今后如何避免类似的亏损发生。 </p><p>  首先应该是调整价格。如果在国际油价持续上涨的时候,国内的油价能够同步调整,使成本上涨的影响至少被部分抵消,上述亏损补偿之说也便不会成立。包括前一段南方一些地区发生的供油短缺的主要原因也并不完全是国际油价高企。石油价格高企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但为什么只是我国的几个地区缺油呢?国际油价和国内成品油倒挂以及定价体制不合理应该是主要原因。 </p><p>  价格调整到位以后,我们可能会发现许多关系都理顺了。能源的短缺,煤电的供求,交通和运输的紧张都会得到缓解。一些受高油价约束而生产过剩的行业可能也会进行相应的整合。 </p><p>  至于对调整油价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担心,则可通过转移支付进行补偿调整。油价调整后,受影响较大的无非是成品油使用者,主要包括私人轿车、公交巴士、的士、企业用车、政府用车、农用机械和车辆以及其他工业用途,等等。工业用油成本的提升在理论上是可以转嫁到产品的最终消费者身上的,所以我们主要关注最终消费者。企业用车、政府用车不必担心;能买得起私人轿车的人应该能够承受油价的变化;“的士”可以提价;所以财政“补贴”可以锁定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农用车辆。只要公共财政的机制能够正确地配合价格调整机制,并执行到位,“转移支付”的第二次收入分配的功能就能充分发挥公平和效率作用,使企业更好地进行市场化管理,使社会和谐稳定。 </p><p>  当前应该具备油价调整的条件。宏观指标显示,目前高增长低通胀的经济环境十分难得,是适度调整油价的大好时机。我们的油价调整机制应该与国际油价联动。从长期来说,如果要摆脱受国际油价摆布的被动局面,从根本上来说就要参与国际石油市场的定价体系,取得定价权。 </p><p>  在成品油价逐渐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应该让资源税也与国际接轨。增收的资源税应该用来进一步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因石油使用造成的环境问题。 </p><p>  事实上,只要有中央财政补偿作后盾,“中石化们”就不会有技术创新和改善管理的动力。价格的保护,同时也是对低效使用能源的保护,这些都与“十一五”规划倡导的自主创新、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相背离。因而,只有对现行成品油价格控制进行彻底的体制改革,使得制度、体制与形势变化和经济发展共进退,才能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p>
<p>不是吧。</p><p></p>
<p>确有此事。国务院常务会议定的。最近他们又再要求提价。</p><p>我很不解,我们的温总理怎么这么容易就被垄断部门说服,同意这种劫贫济富的做法。</p>
<p>涨吧涨吧</p><p>等大家都烧柴火了</p><p>大家都走路了</p><p>就安心了啊</p>
好事情啊,促进资本市场对新能源开发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