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多了: 强奸,逐渐隐退在这纵欲的世界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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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鼠狼火锅店的服务员小麻雀前几天跌跌撞撞跑到局里来报案:说老板黄鼠狼头天晚上强奸了她。我们一听甭提多高兴,终于抓住黄鼠狼的尾巴了,叫你仗着你姨父是人大主任就不买咱们公安的帐!
昨天晚上将黄鼠狼传讯来谈话,黄鼠狼一听说有人告他强奸,坐在椅子狂笑不止,然后从身上掏出一叠一百元的人民币,一张一张飘在地上,对我们说:看好了,条子们,这是三千块钱,用这个钱,老子可以把整条街的鸡通吃两遍,你看我会去强奸一只小麻雀吗?她已经跟了我半年了!
我虽然恼,但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有道理。
前段时间我清理刑警队的档案,从上世纪文革后直到九十年代。我惊诧流氓强奸案件数量的持续下降,特别是拦路入室等典型的恶性强奸案件渐渐隐退。当然,并不是说如今就没有强奸案件的发生,但和上世纪八十年代流氓洪水强奸如潮的情况相比,现在强奸已不是性欲膨胀畸形满足的主要方式了。
让我们看看八十年代初的几个案例吧,这是我从发黄的刑事档案中挑出来的:
A、1980年6月15日,**乡**村妇女李某从乡里赶集回家,因天热脱了外衣,结果走到村头大柴地时被一名男子拖到地里奸淫,李某并被打昏。据调查,此类拦路强奸案件已在该乡发生多起。破案后,该犯罪分子被枪毙。
B、1982年7月1日晚,**街女青年赵某下班回家时,走到街道拐弯处时被三名少年拖住劫持到一个小屋,被轮奸。破案后,三名少年均系十七八岁左右的辍学生。三个少年,一个枪毙,另二名无期。
C、1982年12月20日,**镇女青年李某下夜班时,骑自行车走到一段黑路,被一名手持菜刀的蒙面人从车上拖下,在雪地里将李某强奸。破案后,犯罪分子被枪毙。
D、1983年5月4日,**街妇女余某单独在家中睡觉时,由于门窗没关好,一名男子从窗入室,持刀对余某强奸。案发后证实,犯罪分子入室仅为了奸淫,家中财物没有损失。破案后,罪犯被处以死刑。
E、1982年5月22日,在一个庙会上,无业光棍刘某多次用勃起的生殖器顶一名妇女的屁股,被当场抓住后,劳动教养三年。
F、1983年9月10日,某技校学生高某多次自已用笔画淫秽图画,然后在同学中谈笑传播,被老师发现举报。高某被劳教两年。
我看着这些案例很震惊,这简直是一个疯狂的年代。当时处于“严打”期间,刑罚十分严厉,动辄就会丢命,可还是有数不清的家伙冒死去强奸,去耍流氓。我好象看到了长期处于性压抑下的人们,刚刚释放时无处发泄时的狂态。
可以理解以前只要一到春未夏初,公安机关都会组织“夏季打击流氓、强奸犯罪专项斗争”(这种斗争到九十年代后期就不搞了),狠狠刹刹人们受到压抑容易泛滥的性欲。
可越到九十年代后,情况越是不一样。强奸案件持续下降,耍流氓的案件更是稀少。相反,满街的小姐生意越来越好,小姐出台的费用也从千元降到几百元再降至几十元,直到现在三十元就能来个全身服务。是啊,人们得到性资讯越来越简单,得到性满足越来越容易,谁还冒着坐牢杀头的风险去强奸呢?
强奸真的变少了,两年以来,我所在的辖区没有接到一起强奸报案。这对良家妇女来说,确是一件幸事!多数人不必再担心出门会受辱。小姐多了,一些合法途径无法发泄性欲的男人找到了地方。他们不必再冒去强奸良家妇女的风险了。
在这里,我决不是吹捧小姐的贡献。小姐虽然不光彩,虽然还是违法的,但性服务的大量出现使强奸案件得以下降也是不争的事实。我在想,欲望人人都有的,如果有好几种发泄的方式可供选择,每个人都会选择风险小的方式吧。
生活中,我们都是良家妇女,都是经常被人强奸的。今天扣我工资,明天让我修路,后天又让我招商。按说这样强奸同志们是有风险的,那个大强奸犯,江苏北面某市的书记不就经常被媒体曝光吗?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能用什么方法让这些掌权的人有个泄火的其他方式,让他们少强奸我们几次呢?现在我想好了,给他多找几个小姐就行了。这个小姐,就是法律,多几部法律饲候他,早晚一天非叫他阳痿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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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鼠狼火锅店的服务员小麻雀前几天跌跌撞撞跑到局里来报案:说老板黄鼠狼头天晚上强奸了她。我们一听甭提多高兴,终于抓住黄鼠狼的尾巴了,叫你仗着你姨父是人大主任就不买咱们公安的帐!
昨天晚上将黄鼠狼传讯来谈话,黄鼠狼一听说有人告他强奸,坐在椅子狂笑不止,然后从身上掏出一叠一百元的人民币,一张一张飘在地上,对我们说:看好了,条子们,这是三千块钱,用这个钱,老子可以把整条街的鸡通吃两遍,你看我会去强奸一只小麻雀吗?她已经跟了我半年了!
我虽然恼,但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有道理。
前段时间我清理刑警队的档案,从上世纪文革后直到九十年代。我惊诧流氓强奸案件数量的持续下降,特别是拦路入室等典型的恶性强奸案件渐渐隐退。当然,并不是说如今就没有强奸案件的发生,但和上世纪八十年代流氓洪水强奸如潮的情况相比,现在强奸已不是性欲膨胀畸形满足的主要方式了。
让我们看看八十年代初的几个案例吧,这是我从发黄的刑事档案中挑出来的:
A、1980年6月15日,**乡**村妇女李某从乡里赶集回家,因天热脱了外衣,结果走到村头大柴地时被一名男子拖到地里奸淫,李某并被打昏。据调查,此类拦路强奸案件已在该乡发生多起。破案后,该犯罪分子被枪毙。
B、1982年7月1日晚,**街女青年赵某下班回家时,走到街道拐弯处时被三名少年拖住劫持到一个小屋,被轮奸。破案后,三名少年均系十七八岁左右的辍学生。三个少年,一个枪毙,另二名无期。
C、1982年12月20日,**镇女青年李某下夜班时,骑自行车走到一段黑路,被一名手持菜刀的蒙面人从车上拖下,在雪地里将李某强奸。破案后,犯罪分子被枪毙。
D、1983年5月4日,**街妇女余某单独在家中睡觉时,由于门窗没关好,一名男子从窗入室,持刀对余某强奸。案发后证实,犯罪分子入室仅为了奸淫,家中财物没有损失。破案后,罪犯被处以死刑。
E、1982年5月22日,在一个庙会上,无业光棍刘某多次用勃起的生殖器顶一名妇女的屁股,被当场抓住后,劳动教养三年。
F、1983年9月10日,某技校学生高某多次自已用笔画淫秽图画,然后在同学中谈笑传播,被老师发现举报。高某被劳教两年。
我看着这些案例很震惊,这简直是一个疯狂的年代。当时处于“严打”期间,刑罚十分严厉,动辄就会丢命,可还是有数不清的家伙冒死去强奸,去耍流氓。我好象看到了长期处于性压抑下的人们,刚刚释放时无处发泄时的狂态。
可以理解以前只要一到春未夏初,公安机关都会组织“夏季打击流氓、强奸犯罪专项斗争”(这种斗争到九十年代后期就不搞了),狠狠刹刹人们受到压抑容易泛滥的性欲。
可越到九十年代后,情况越是不一样。强奸案件持续下降,耍流氓的案件更是稀少。相反,满街的小姐生意越来越好,小姐出台的费用也从千元降到几百元再降至几十元,直到现在三十元就能来个全身服务。是啊,人们得到性资讯越来越简单,得到性满足越来越容易,谁还冒着坐牢杀头的风险去强奸呢?
强奸真的变少了,两年以来,我所在的辖区没有接到一起强奸报案。这对良家妇女来说,确是一件幸事!多数人不必再担心出门会受辱。小姐多了,一些合法途径无法发泄性欲的男人找到了地方。他们不必再冒去强奸良家妇女的风险了。
在这里,我决不是吹捧小姐的贡献。小姐虽然不光彩,虽然还是违法的,但性服务的大量出现使强奸案件得以下降也是不争的事实。我在想,欲望人人都有的,如果有好几种发泄的方式可供选择,每个人都会选择风险小的方式吧。
生活中,我们都是良家妇女,都是经常被人强奸的。今天扣我工资,明天让我修路,后天又让我招商。按说这样强奸同志们是有风险的,那个大强奸犯,江苏北面某市的书记不就经常被媒体曝光吗?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能用什么方法让这些掌权的人有个泄火的其他方式,让他们少强奸我们几次呢?现在我想好了,给他多找几个小姐就行了。这个小姐,就是法律,多几部法律饲候他,早晚一天非叫他阳痿不可!
<P>如果连二三十元都出不起那也只能挺而走险了。图片真牛X</P>[em01]
没啥说的,应该修改法律。不能对此宽容。
[B]以下是引用[I]票房毒药[/I]在2005-12-19 2:14:00的发言:[/B]


图片真牛,准“官妓”。
照片太搞笑了,哈哈
<P>图片太搞笑</P>
图片很出彩,
还是小姐好[em01]
图片在什么地方?
确实是好图啊
<P>不知道说什么好啊</P>
<P>不过,好象拦路强奸的是少了一些。</P>
<P>不过,老师猥亵女学生和公仆强奸幼女的到多了。</P>
<P>食色性也, 宜疏不宜堵. 很多色情事业不合法的地方, 都是管得来又留点灰色空间. </P>
<P>好图</P>[em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