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法院购房不能交付 法院:前房主吸毒不敢清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22:25
央广网武汉7月31日消息(记者任梦岩)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年来,抵押房产由法院委托,通过网络拍卖的形式越来越多,武汉的邓先生就赶了这么一回时髦,2015年1月,他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购买了由江汉区法院委托拍卖的一套房产,在缴纳完83万的费用,走完各种手续之后,邓先生到今天,既没拿到房屋的钥匙,也没有产权证。

每次找到法院反映问题,都被告知因为里面住着吸毒人员,所以法院想要强制腾退有难度。合法取得的房产为何迟迟拿不到手?

去年1月通过网络成功竞拍到一套120平米的房屋之后,邓先生的苦恼自此开始。79万购房款、4万元的佣金、几千块的登报手续费,他把一切能做的都做了,可到了房屋产权过户环节,他被告知,产权证被抵押给银行,还没放出来。

邓先生说:“当时法官的意见就是让银行先解押,把我产权过户了以后,法院再把钱给银行。银行就不干,先把借条还给你,你再把钱给我,那怎么行呢?就这样僵持着,你们俩家打架,我管不了。那你就帮我实际腾退吧。不是说我花几十万就拿你一个裁定书啊。 ”

邓先生告诉记者,当初之所以竞拍银行抵押房产,就是看中了江汉区法院的承诺,由法院方来负责腾退,可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多次下达传唤单要求腾退,房屋的实际居住者,抵押人的儿子一直没有进行回复,之后法院也迟迟不肯实行强制腾退,一年多以来,邓先生每次找到法院,得到的答复都是:正在研究中。

邓先生告诉记者:“全部是说在办,在进行中。没办法,后来我就找中院了,找高院了。像这样的案件拖一年多,后来就说哎呀,现在他的儿子住进来了,他儿子也是吸毒的。他们就劝我放弃这个房子。”

邓先生说,当法院发现强制执行有难度时,就劝他放弃拍卖的房产,他们可以帮忙再找找其他房源,但邓先生认为,一年多以来,武汉的房价上涨很快,他79万买的房子有120平方米,远低于市价,如果这时候再退,会受到损失。

邓先生说:“要退钱给我。法院的那个79万房款退给我。我说那我的损失怎么办呢?我不光交了79万的房款,我还交了3万9千5百的佣金。现在那个地段的房价最少是1万多了。我是按照79万,6千多,不到7千。 ”

随后,记者跟随邓先生来到江汉区法院,负责接待的法官齐贵元同时也是本案的审判长,他告诉记者,房子里住着吸毒人员,警察也怕。

记者:那个人吸毒,就执行不了吗?

齐法官:连派出所冲都冲不进去,他还怎么执行!

记者:派出所怎么冲不进去了?

齐法官:5、6个警察冲,那吸毒人员,他不怕死。我们什么都没有,他们还有保险。

记者:是警察去,吸毒人员就不让进去了是吗?

齐法官:他往里面冲去抓,别人不开门怎么办?

法警怕吸毒人员?那么法院的尊严何在?面对记者的质疑,齐贵元法官回复:

齐法官:不是北京,你懂不懂,比北京还乱一些。

记者:跟他强制执行啊?

齐法官:所以你的思想啊很简单,还没到一个层次,你到了35岁,你就知道了。人生呐。

随后,邓先生和记者就被齐法官以还有其他人员要接待为由,请出了房间。带着问题,记者又来到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接访的市中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李军告诉记者,江汉区的做法的确有问题:“强制执行,我不持反对意见。我是持正面意见。因为江汉几个案子腾下来了,一个都没腾下来,全部上交了。区政府也是执行国家的法律啊。”

随后,李主任提到了另一个解决方案,由于赖在房子里不走的吸毒人员提出要7万块钱才能腾退,法院也劝邓先生和银行一起凑钱。

李军:交行谈的那个方案,就是说让交行再拿一部分钱出来那个方案,你同不同意那个方案啊。

邓先生:我不同意拿钱。

李军:最后谈的法院就是说一个是交行拿一部分钱,然后让你再拿一部分。

邓先生:我坚决不同意。他要7万你就给7万,要10万你就给10万。

李军:你是(担心)你把7万给他了,他还要。

邓先生:就是,法院那边惯死他了。

李军:没办法,还要解决你的问题啊。

邓先生告诉记者,法院方面“怕吸毒人员”、“再给点钱”这样的回复,是他反映问题一年多以来,每周都要听到的。自己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房屋,却被这种理由搪塞,江汉区法院的行为,让他无法接受。

邓先生说:“法院的职责就是要执行法律啊。在我们眼里,法律是神圣的,老百姓对法律是敬畏。一个堂堂的法院,有个吸毒的就执行不了了。那还要法院做什么。法院完全没有公信力了。在他们眼里就是儿戏。”

随后记者又对江汉区法院提出了正式的采访要求,被拒绝。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http://news.163.com/16/0801/00/BTBI7S1B00011229.html央广网武汉7月31日消息(记者任梦岩)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年来,抵押房产由法院委托,通过网络拍卖的形式越来越多,武汉的邓先生就赶了这么一回时髦,2015年1月,他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购买了由江汉区法院委托拍卖的一套房产,在缴纳完83万的费用,走完各种手续之后,邓先生到今天,既没拿到房屋的钥匙,也没有产权证。

每次找到法院反映问题,都被告知因为里面住着吸毒人员,所以法院想要强制腾退有难度。合法取得的房产为何迟迟拿不到手?

去年1月通过网络成功竞拍到一套120平米的房屋之后,邓先生的苦恼自此开始。79万购房款、4万元的佣金、几千块的登报手续费,他把一切能做的都做了,可到了房屋产权过户环节,他被告知,产权证被抵押给银行,还没放出来。

邓先生说:“当时法官的意见就是让银行先解押,把我产权过户了以后,法院再把钱给银行。银行就不干,先把借条还给你,你再把钱给我,那怎么行呢?就这样僵持着,你们俩家打架,我管不了。那你就帮我实际腾退吧。不是说我花几十万就拿你一个裁定书啊。 ”

邓先生告诉记者,当初之所以竞拍银行抵押房产,就是看中了江汉区法院的承诺,由法院方来负责腾退,可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多次下达传唤单要求腾退,房屋的实际居住者,抵押人的儿子一直没有进行回复,之后法院也迟迟不肯实行强制腾退,一年多以来,邓先生每次找到法院,得到的答复都是:正在研究中。

邓先生告诉记者:“全部是说在办,在进行中。没办法,后来我就找中院了,找高院了。像这样的案件拖一年多,后来就说哎呀,现在他的儿子住进来了,他儿子也是吸毒的。他们就劝我放弃这个房子。”

邓先生说,当法院发现强制执行有难度时,就劝他放弃拍卖的房产,他们可以帮忙再找找其他房源,但邓先生认为,一年多以来,武汉的房价上涨很快,他79万买的房子有120平方米,远低于市价,如果这时候再退,会受到损失。

邓先生说:“要退钱给我。法院的那个79万房款退给我。我说那我的损失怎么办呢?我不光交了79万的房款,我还交了3万9千5百的佣金。现在那个地段的房价最少是1万多了。我是按照79万,6千多,不到7千。 ”

随后,记者跟随邓先生来到江汉区法院,负责接待的法官齐贵元同时也是本案的审判长,他告诉记者,房子里住着吸毒人员,警察也怕。

记者:那个人吸毒,就执行不了吗?

齐法官:连派出所冲都冲不进去,他还怎么执行!

记者:派出所怎么冲不进去了?

齐法官:5、6个警察冲,那吸毒人员,他不怕死。我们什么都没有,他们还有保险。

记者:是警察去,吸毒人员就不让进去了是吗?

齐法官:他往里面冲去抓,别人不开门怎么办?

法警怕吸毒人员?那么法院的尊严何在?面对记者的质疑,齐贵元法官回复:

齐法官:不是北京,你懂不懂,比北京还乱一些。

记者:跟他强制执行啊?

齐法官:所以你的思想啊很简单,还没到一个层次,你到了35岁,你就知道了。人生呐。

随后,邓先生和记者就被齐法官以还有其他人员要接待为由,请出了房间。带着问题,记者又来到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接访的市中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李军告诉记者,江汉区的做法的确有问题:“强制执行,我不持反对意见。我是持正面意见。因为江汉几个案子腾下来了,一个都没腾下来,全部上交了。区政府也是执行国家的法律啊。”

随后,李主任提到了另一个解决方案,由于赖在房子里不走的吸毒人员提出要7万块钱才能腾退,法院也劝邓先生和银行一起凑钱。

李军:交行谈的那个方案,就是说让交行再拿一部分钱出来那个方案,你同不同意那个方案啊。

邓先生:我不同意拿钱。

李军:最后谈的法院就是说一个是交行拿一部分钱,然后让你再拿一部分。

邓先生:我坚决不同意。他要7万你就给7万,要10万你就给10万。

李军:你是(担心)你把7万给他了,他还要。

邓先生:就是,法院那边惯死他了。

李军:没办法,还要解决你的问题啊。

邓先生告诉记者,法院方面“怕吸毒人员”、“再给点钱”这样的回复,是他反映问题一年多以来,每周都要听到的。自己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房屋,却被这种理由搪塞,江汉区法院的行为,让他无法接受。

邓先生说:“法院的职责就是要执行法律啊。在我们眼里,法律是神圣的,老百姓对法律是敬畏。一个堂堂的法院,有个吸毒的就执行不了了。那还要法院做什么。法院完全没有公信力了。在他们眼里就是儿戏。”

随后记者又对江汉区法院提出了正式的采访要求,被拒绝。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http://news.163.com/16/0801/00/BTBI7S1B00011229.html
人生呐。

齐法官:5、6个警察冲,那吸毒人员,他不怕死。我们什么都没有,他们还有保险。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这事真有意思,法律
市民邓先生是不知道这里的水有多深啊。。。
你强制执行,人家跳楼了,家属再挟尸要价,付出的代价比买房子还要大。明白了没有?跟吸毒人员讲道理???
所以现在吸毒是合法的了?公检法都不管这事了?这位法官真是牛逼,支持这位市民把事情到网络上闹大,让这种傻逼趁早滚出公检法队伍
当官的,民族的,吸毒的,蛮不讲理的,都不敢管,敢管谁?说说
政府和稀泥,依法治国个屁,从上到下就没有依法的。。依闹治国。。越会闹越得利。。从这点看,还不如美帝呢。
没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法院的拍卖,没这本事接毛。

各种方法逼出来。然后更凶狠地挡他在门外。
法院拍卖的房子也敢沾手?
吸毒的在哪儿?

哥现在爱死吸毒的了,缺数!!!!
吸毒的在哪儿?

哥现在爱死吸毒的了,缺数!!!!
哥哥诶,我这有目标明确,还好几个呢。保证够数还保证被强戒过来不……
  派5、6个协警或者城管
哥哥诶,我这有目标明确,还好几个呢。保证够数还保证被强戒过来不……

打包!顺丰!到付!
打包!顺丰!到付!
呃,这不太好吧。禁止生鲜快递
觉得法官好有道理,我居然无法反驳!
悲剧啊!法院不执法!吸毒有理!
法院就是和稀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口号喊了三四十年了吧,还是这个鬼样子。
看来便宜不能捡啊。况且也不便宜哎
还不如伊法治国呢……
呵呵,法制社会!
  这就是名副其实的 “欺软怕硬”。


中国的执法队伍,习惯于对好人挥动拳头,对坏人挥动舌头,对恶人挥动笑脸,对恶霸送上膝盖。

中国的执法队伍,习惯于对好人挥动拳头,对坏人挥动舌头,对恶人挥动笑脸,对恶霸送上膝盖。
怎么还没有人过来洗地啊,不正常啊
蹊跷,当事人的房款是交给谁的?法院?银行?房产是抵押给银行的,按理房款应该给银行抵债就是了。连过户都办不了,银行显然没有拿到房款,房款让谁拿走了?

即使过户能办好,里面住的人不肯搬,那麻烦更大,连法院都搞不定,普通老百姓能拿他们怎么样?

现实点的作法就退款或让法院协调其他房子。房价上涨的差价就算了,能全身而退就可以了
当事人还没有过户未必是坏事。趁早退款脱身为上计
深圳都有很多单了,还有一种是有长租约的,交钱后发现有个20年的租约
欧洲这边也是这样,法院拍卖不管后事的,里面的人得自己找社会上的赶出去,但是不能用暴力。
居然这么乱啊。
可以请黑道的搬家公司啊,但是要出劳务费。
张载 发表于 2016-8-21 17:33
可以请黑道的搬家公司啊,但是要出劳务费。
那吸毒人员,他不怕死
游骑兵不骑马 发表于 2016-8-21 03:36
欧洲这边也是这样,法院拍卖不管后事的,里面的人得自己找社会上的赶出去,但是不能用暴力。
  拍卖后原住户不走的不是私闯民宅吗?
zmic797 发表于 2016-8-21 15:41
拍卖后原住户不走的不是私闯民宅吗?
这我不知道怎么定义,反正欧洲的警察比中国更嫌麻烦事,这种事压根不会管,你叫人把原住方轰出去,不能打人,给点补偿,警察宪兵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拍卖后原住户不走的不是私闯民宅吗?
欧洲还有更离谱的,巴塞罗那一长期闲置房屋,被一些北非摩洛哥人擅自进入,然后就住在里面,房主没法把他们赶走,而且还要支付产生的水电费。因为不可以使用暴力手段。

法国巴黎则规定如果在冬季到次年春季之间,房主不得因为租客付不出房租而让租客离开,而且也不可以擅自涨房租。这这段时间内,如果租客付不出房租,房主只能让租客白住。
这些事情,让居住在强拆不断发生的中国的我们感到不可思议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zE3NTYyMA==&mid=402401905&idx=1&sn=4e0aa39fd331f6618e3709b32e1046f7&scene=2&srcid=03017YDL7T4IpTZ44uvkduqN&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direct
温州小黄 发表于 2016-8-21 23:42
欧洲还有更离谱的,巴塞罗那一长期闲置房屋,被一些北非摩洛哥人擅自进入,然后就住在里面,房主没法把他 ...
  欧洲这样做圣母,难怪难民趋之若鹜
  要赶走这些龟孙子,看来还是要靠洪门和青帮才行
  @温州小黄 2016-8-21 23:48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zE3NTYyMA==&mid=402401905&idx=1&sn=4e0aa39fd331f6618e3709b32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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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这个叫“冬季暂歇令”,明天用电脑发截图上来。

这种事情,不知道应该怎么说,我只是觉得应该把握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