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冠一怒为红颜,研究生独斗14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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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报道】 为了争女友,东南大学一左姓研究生只身与情敌带来的一帮人发生血战。结果,持刀捅倒对方6人的他被民警“请”进了派出所,而对方目前仍有3人躺在医院未脱离生命危险。



11月12日晚上9时许,新街口地铁东北出口附近,川流不息的人群中突然传出一声声尖叫:“杀人啦……”顺着喊声看过去,只见10余名男子正围着一手持尖刀的年轻男子,其中有人已手捂胸口倒在地上。持刀男子显然已经杀红了眼,虽然两眼被打肿,鼻子里也流着血,但他依然挥舞着尖刀向那10多个围着他的男子冲过去,一个又一个人倒了下去。其他人见状,纷纷丢下同伴夺路而逃。



一场血战随着110民警的到来宣告结束。持刀男子被民警带上了警车,送进了玄武公安分局新街口派出所。



接下来的调查让民警大吃一惊,眼前这位斯斯文文姓左的小伙子竟然是南京东南大学的在读研究生。这场血战竟然是他与情敌在摆场子。



据左某交待,很早以前,他就爱上了本校国际贸易系的一个姓汪的女研究生,并与女孩保持着密切的关系,但他不知道,女孩还与同城另一所大学的一个姓徐的男孩关系也挺好,而且那个男孩一直以女孩的男朋友自居。



前几天,他突然接到徐某电话,徐某在电话里告诉他,已经知道了他纠缠自己女朋友的事情,劝他赶紧住手。左某觉得很奇怪,而且面对自己心仪的女孩他觉得不能放手,于是他严词拒绝了徐某提出的要求。几天后,徐某再次打电话给他,约他出来谈谈。



12日那天晚上,左某只身赴约,等他到了现场才知道对方就是要修理他的,徐某早带了10多个人在等着他呢。两人一言不合争吵起来,紧跟着便发生扭打。徐某带来的那10多个人一起围了上来,对着左某便是一顿拳脚,左某的两眼被打肿,鼻子也被打成了骨折。被打急眼的他跑进旁边的店铺拿出了一把尖刀,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那血腥的一幕。



在这场打斗中,徐某带来的人被捅倒6个,其中有个姓缪的心脏心包被捅破,另一个姓张的更惨,在医院里被摘掉了一只肾。徐某自己的肺部也被刺伤。目前,这几人都躺在医院里接受观察治疗。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伤者所住的医院。对于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在现场做笔录的民警婉言拒绝了。而校方显然对此事也不愿张扬,记者找遍了整个研究生部也没能联系上汪某。从汪某辅导员韩老师处,记者了解到,这两天汪某情绪低落,一直躲在宿舍里不肯见人,韩老师已经去做过她的思想工作。不过,韩老师表示,她肯定不会同意汪某接受记者的采访,毕竟事情还没有完全结束。



目前警方正在对当天参与打架的其他几个人进行追捕,警方希望通过本报告诫这几个人:赶紧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猫眼看人 http://www.cat898.com


【金陵晚报报道】 为了争女友,东南大学一左姓研究生只身与情敌带来的一帮人发生血战。结果,持刀捅倒对方6人的他被民警“请”进了派出所,而对方目前仍有3人躺在医院未脱离生命危险。



11月12日晚上9时许,新街口地铁东北出口附近,川流不息的人群中突然传出一声声尖叫:“杀人啦……”顺着喊声看过去,只见10余名男子正围着一手持尖刀的年轻男子,其中有人已手捂胸口倒在地上。持刀男子显然已经杀红了眼,虽然两眼被打肿,鼻子里也流着血,但他依然挥舞着尖刀向那10多个围着他的男子冲过去,一个又一个人倒了下去。其他人见状,纷纷丢下同伴夺路而逃。



一场血战随着110民警的到来宣告结束。持刀男子被民警带上了警车,送进了玄武公安分局新街口派出所。



接下来的调查让民警大吃一惊,眼前这位斯斯文文姓左的小伙子竟然是南京东南大学的在读研究生。这场血战竟然是他与情敌在摆场子。



据左某交待,很早以前,他就爱上了本校国际贸易系的一个姓汪的女研究生,并与女孩保持着密切的关系,但他不知道,女孩还与同城另一所大学的一个姓徐的男孩关系也挺好,而且那个男孩一直以女孩的男朋友自居。



前几天,他突然接到徐某电话,徐某在电话里告诉他,已经知道了他纠缠自己女朋友的事情,劝他赶紧住手。左某觉得很奇怪,而且面对自己心仪的女孩他觉得不能放手,于是他严词拒绝了徐某提出的要求。几天后,徐某再次打电话给他,约他出来谈谈。



12日那天晚上,左某只身赴约,等他到了现场才知道对方就是要修理他的,徐某早带了10多个人在等着他呢。两人一言不合争吵起来,紧跟着便发生扭打。徐某带来的那10多个人一起围了上来,对着左某便是一顿拳脚,左某的两眼被打肿,鼻子也被打成了骨折。被打急眼的他跑进旁边的店铺拿出了一把尖刀,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那血腥的一幕。



在这场打斗中,徐某带来的人被捅倒6个,其中有个姓缪的心脏心包被捅破,另一个姓张的更惨,在医院里被摘掉了一只肾。徐某自己的肺部也被刺伤。目前,这几人都躺在医院里接受观察治疗。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伤者所住的医院。对于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在现场做笔录的民警婉言拒绝了。而校方显然对此事也不愿张扬,记者找遍了整个研究生部也没能联系上汪某。从汪某辅导员韩老师处,记者了解到,这两天汪某情绪低落,一直躲在宿舍里不肯见人,韩老师已经去做过她的思想工作。不过,韩老师表示,她肯定不会同意汪某接受记者的采访,毕竟事情还没有完全结束。



目前警方正在对当天参与打架的其他几个人进行追捕,警方希望通过本报告诫这几个人:赶紧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血性男儿__
[em06][em06][em06][em06]
<P>昨天就看了,标题更惊人!!</P>
<P>别的都一样,就是后面还有一句,敢比吕温候!!</P>
<P>单挑跟吕布一个水平!</P>
<P><FONT size=4>为嘛现在的女生都喜欢一脚踩两船呀.</FONT></P>
<P><FONT size=4>近年很多男人打架都是因女生两边偷吃所致!</FONT></P>
以前读书时,曾有如下说法,为女人打架是很没面子的.要打也要另找个理由,哪怕这理由再怎么牵强.
<P>现在的女大学生真是现实啊!通吃两头!</P>
<P>估计要是还有精力的话还要有第三个!</P>
厉害!当年吕温侯也只是一战三,这位仁兄竟然一战N(N&gt;6),堪称霸王再世。
勇啊!送去日本,杀它个片甲不留!
<P>多几个就多几个选择多点安全嘛,东西也可以得多些撒</P>
<P>去菜场卖菜都要左看看右选选,看哪个安逸点撒</P>
<P>至于感情和责任是撒子东西,那就不晓得了。</P>
一挑N,而且在法律上也没有问题,因为从动机上对方太明显,带了那么多人,动手几乎肯定是对方先动,刀也不是随身带的,hoho,完美至极。对方太黑,可惜太无能,活该。
防卫过当!
<P>各位学法律的看看会咋判?</P>
<P>10多个欺人家一个!杀了活该!</P>
<P>好像警方有保这位勇士的意思?</P>
<P>普及法律知识:</P>
<P>  典型的正当防卫。</P>
<P>  因为从实际情况看来,十几个人对付一个,无论怎么样,主观上有人身伤害的故意,要是你你还能站着等死?按照刑法规定,就是捅死了,也是正当防卫。要是我就再捅两个。</P>
有可能是防卫过当
下边那几个MM不错。:P
<P>对方如果持械就不算防卫过当,</P>
<P>也就是说哪怕对方持械吓唬你,你都可以杀他(量力而行^^!),这属于正当防卫.因为你没法判断对方是不是有伤人动机.</P>
研究爱情的研究生,佩服!
<P>对于这种事情,那个女孩应该有  能力/责任 在事发之前就将其避免。</P>
遥想当年李卫公率三千健儿马踏十万突蕨铁骑时也不过如此.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3 8:42:56编辑过]
<P>这哥们战力极其强悍的说。</P>
<P>其神勇堪比李陵五千步兵血战八万匈奴铁骑</P>
<P>我铐,战斗力实在是惊人!简直是“超级赛亚人”啊!其实这两个男人完全可以“文斗”,互相展开爱情攻势,看谁先把这个女人搞上床,另外一个就罢手,当然,如果这女人同时跟他们都上床,那就只好把这女人给捅了!这次的捅可不是用下身的器官,而是用刀子。</P>
<P>我就喜欢文斗!最后,再次仰慕这位老兄的超强战斗力!</P>
<P>呵呵 新时代的超人</P>
为女人打架伤人的确不值,人生何处无芳草啊!年少气盛啊!
<P>这个人自己搞不定女友,拿情敌出气,没出息!与情敌摆场子也罢,还叫帮凶,更加让人看不起,有本事单挑呀!这帮帮忙的也是活该,为这种丢人的事情去做打手,真是丢了命也没什么好说的。</P>
<P>再一次称赞左姓研究生的勇猛!!!!</P>
应该是防卫过当,首先对方人生伤害意图明显,而且有实际行为。左姓研究生持刀属于正当自卫,但是在对方纷纷走避的情况下还继续刺杀,显然防卫过当。
[B]以下是引用[I]火花四射[/I]在2005-11-23 12:04:00的发言:[/B][BR]应该是防卫过当,首先对方人生伤害意图明显,而且有实际行为。左姓研究生持刀属于正当自卫,但是在对方纷纷走避的情况下还继续刺杀,显然防卫过当。

同意楼上的
超强牛B
[em01][em01][em06][em06]
如果对方人马已停止攻击并逃跑, 这位老哥还"追杀", 那可不是防卫了. 另外 BS 那个带十多人和情敌谈判的, 无出息. 如果那 MM 是他女友, 连个女人都震不住, 见情敌还得带上十多号人去欺负人家一个人, 更加是十多人也搞不定一个读书人 (如果这位老哥是剑术高人那可另论), 虽然有武器, 也不至惨败吧, 可见人虽多但全部是饭桶.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这人也不是什麽好鸟.
<P>楼上的各位:</P>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P>
<P>  对正在<FONT color=#3300ff>行凶</FONT>、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FONT color=#4111ff>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FONT>,采取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P>
<P>  按照这个案子的情况看来,对方一大群人群殴一个,不论持没持械,其严重人身伤害的主观故意是非常明显的;而当事人本身并没有携带任何凶器,而是就近临时取了一把刀来防身。所以就算捅死了也不必偿命。如果是小二的话就上去再捅两个,反正没事。</P>
<P>  那边也够惨,基本上学籍是保不住了,保佑他们也就是拘留几天吧,不过可能会更重。</P>
1挑12,超级猛男啊,仰慕!!!!!!!!!!!!!!
<P>强!进来拜一下</P>[em01]
<P>当年希腊人还不是为海伦打了10年仗,结果见了真人直呼,再打10年也值。</P>

<P>不知那女的长啥样。</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3 18:06:28编辑过]
有网络,真好!否则都看不到这样的消息。
一挑N个,强人啊..佩服中.
呵呵 猛就一字  牛人  伏地
厉害,敢比吕温侯呀.
<P>虽千万人,吾往矣!</P>
<P>这老哥以后名堂响了!</P>
<P>谁说白面书生不能杀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