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设仲裁机构的作用效力,wikipedia上写的很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4:41:40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ermanent_Court_of_Arbitration


国际常设仲裁机构PCA在WIKI上的条目说的很清楚:

“The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 is an 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located at The Hague in the Netherlands. The PCA is not a court
, but rather an organiser of arbitral tribunals to resolve conflicts between
member states。 It should not be confused with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a separate institution.”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ermanent_Court_of_Arbitration

明明白白指出NOT A COURT,不是法庭。既然如此,他的仲裁怎么会有法律效力
?原文说的很好RESOLVE CONFLICTS BETWEEN MEMBER STATES。 既然一方都不在,你还
RESOLVE个X啊。


再来看看这个所谓仲裁机构的网站:

https://pca-cpa.org/en/home/

瞧瞧里面的用词: WE PROVIDE SERVICES... OUR CLIENTS。这简直和盈利的商业律师事
务所没区别,根本不是一个政府机构。

update:
还有一点,工作人员连最基本的文法统一和更正都做不好,文件里英式和美式英语四处混用,一会是-sation,
一会又变成了-zation。-our和-or,-er和—re也是乱用,还有很多这种例子,不胜枚
举。这在专业法律机构的文件里是非常罕见的。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ermanent_Court_of_Arbitration


国际常设仲裁机构PCA在WIKI上的条目说的很清楚:

“The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 is an 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located at The Hague in the Netherlands. The PCA is not a court
, but rather an organiser of arbitral tribunals to resolve conflicts between
member states。 It should not be confused with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a separate institution.”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ermanent_Court_of_Arbitration

明明白白指出NOT A COURT,不是法庭。既然如此,他的仲裁怎么会有法律效力
?原文说的很好RESOLVE CONFLICTS BETWEEN MEMBER STATES。 既然一方都不在,你还
RESOLVE个X啊。


再来看看这个所谓仲裁机构的网站:

https://pca-cpa.org/en/home/

瞧瞧里面的用词: WE PROVIDE SERVICES... OUR CLIENTS。这简直和盈利的商业律师事
务所没区别,根本不是一个政府机构。

update:
还有一点,工作人员连最基本的文法统一和更正都做不好,文件里英式和美式英语四处混用,一会是-sation,
一会又变成了-zation。-our和-or,-er和—re也是乱用,还有很多这种例子,不胜枚
举。这在专业法律机构的文件里是非常罕见的。
菲律宾这次自作聪明挖了个坑把自己埋了,真惨
坛子里已经有人科普了这个所谓种菜庭和国际法院的的关系,联合国都表示此锅不背
你说的是国际仲裁法院,那还是联合国的机构,现在仲裁的是叫常设仲裁法院,跟联合国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就是个野鸡法院,给钱,海南岛都能仲裁成是菲律宾的。
你说的是国际仲裁法院,那还是联合国的机构,现在仲裁的是叫常设仲裁法院,跟联合国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就是 ...
不是野鸡法院,只是不对我方胃口,如果我们胜了,我们就会说执行判决那是必须的,五大国都均有法外豁免权,不对路就白纸一张
zhichao315 发表于 2016-7-13 15:38
你说的是国际仲裁法院,那还是联合国的机构,现在仲裁的是叫常设仲裁法院,跟联合国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就是 ...
多读书 ,再指正别人~
不是野鸡法院,只是不对我方胃口,如果我们胜了,我们就会说执行判决那是必须的,五大国都均有法外豁免权 ...
错!从三年前我们就提出这是非法仲裁机构!不承认,不接受。
楼主,把‘法’字去掉!!是【海牙仲裁庭】,更不是常设的!!

联合国微博配图

联合国官方微博13日消息,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位于荷兰海牙的和平宫内。这座建筑由非营利机构卡内基基金会为国际法院的前身常设国际法院建造。联合国因使用该建筑每年要向卡内基基金会捐款。和平宫另一“租客”是1899年建立的仲裁庭,不过和联合国没有任何关系。
仲裁就是双方同意把决定权转让给第三方(权威人士/机构)。没有双方同意,仲裁根本不成立。
imhopefully 发表于 2016-7-13 15:29
菲律宾这次自作聪明挖了个坑把自己埋了,真惨
现在最倒霉新上来的菲总统,如果跟着美国走的话,中国离自己太近,美国离自己太远。如果跟中国走的太近,自己的位子也就到站了。
错!从三年前我们就提出这是非法仲裁机构!不承认,不接受。
三年前我们就己看清了打官司很难,我们要的必须是无任何条件的完胜(那怕只有1个岛礁判给越菲等都不能接受),这个风险太大,大国可以靠实力说话,用实力签城下之盟,没必要去小孩子打官司
这个狗xx法庭就是彻头彻尾的山寨货!懂?我反驳的是你说的这法庭不是野鸡班子。
不是野鸡法院,只是不对我方胃口,如果我们胜了,我们就会说执行判决那是必须的,五大国都均有法外豁免权 ...
你这是机会主义。

土共的理论是不接受第三方解决方式。仲裁结果有利于土共也不接受。

这次有利于你你就接受了,下次看不坑死你。
不过这次上层也是吓得不轻,太轻敌了!

tjwarx 发表于 2016-7-13 15:29
坛子里已经有人科普了这个所谓种菜庭和国际法院的的关系,联合国都表示此锅不背


关键要把这些搬上西方主流媒体的头版才会有很强悍的震撼力,如果搬不上,在舆论战上同样不利,大多数西方民众(非反华)并不知道仲裁庭不属于联合国,他们都认为仲裁庭是联合国授权的
tjwarx 发表于 2016-7-13 15:29
坛子里已经有人科普了这个所谓种菜庭和国际法院的的关系,联合国都表示此锅不背


关键要把这些搬上西方主流媒体的头版才会有很强悍的震撼力,如果搬不上,在舆论战上同样不利,大多数西方民众(非反华)并不知道仲裁庭不属于联合国,他们都认为仲裁庭是联合国授权的
野鸡仲裁法庭仲裁结果就和野鸡大学文凭一样什么狗屁的不是
hong100hong 发表于 2016-7-13 15:50
多读书 ,再指正别人~
闹半天,联合国不读书啊。
hong100hong 发表于 2016-7-13 15:50
多读书 ,再指正别人~
    你又放假了?联合国官方微博都指明了,常设仲裁法庭跟联合国没关系,而且,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仲裁机构是联合国国际海洋法法庭,这个法庭在德国,不是荷兰。
    没读过书不是你的做,不会问度娘也不是你的错,都是你体育老师没教好,老师该死啊。
金子食客 发表于 2016-7-13 16:21
闹半天,联合国不读书啊。
很希奇吗 ,联合国小编还不照样错~  
仅仅是好戏的开始: 越南和菲律宾承认的裁决,裁决说南沙群岛根本没有岛,不享有12海里领海。

维护了美国盟友菲律宾的利益,但否认和台湾的利益,湾民心里对贼鹰吐出一万多头羊驼。

兔子根本不予理睬。贼鹰、猴子、狒狒、倭寇能耐我何? 有钱就把十条航母统统派过来,仅能像蠢驴围着我们的到远远转磨。

唯一的受益者是菲律宾的妓女。 哈哈。这想法有点污。
中.常.弹. 发表于 2016-7-13 16:00
仲裁就是双方同意把决定权转让给第三方(权威人士/机构)。没有双方同意,仲裁根本不成立。
这个说的有道理。
hong100hong 发表于 2016-7-13 16:28
很希奇吗 ,联合国小编还不照样错~
读有毒的书读多了大概就是你这副鸟样了。
金子食客 发表于 2016-7-13 16:32
读有毒的书读多了大概就是你这副鸟样了。
嘴巴放干净点~
美国确实是动了杀机,而且是白宫主谋的。必须看到,现在美国内部是分裂的很严重,奥巴马作为傀儡拯救了花街,但是也因此必将被灭口,奥巴马要保命就必须掌握军权,安倍作为盟友被奥巴马高调邀请访美就是白宫与日本人勾结的表现。如今战争正是奥巴马需要的。
楼主,把‘法’字去掉!!是【海牙仲裁庭】,更不是常设的!!
谢谢提醒,已经更改
麻痹啊,原来是个野鸡机构,折腾得举国愤怒,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麻痹啊,原来是个野鸡机构,折腾得举国愤怒,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说白了就是没有权威性的拿钱办事的机构
还有一点,工作人员连最基本的文法统一和更正都做不好,文件里英式和美式英语四处混用,一会是-sation,
一会又变成了-zation。-our和-or,-er和—re也是乱用,还有很多这种例子,不胜枚
举。这在专业法律机构的文件里是非常罕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