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制度的基本知识和联合作战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16:56:39
军事制度简称“军制”,是指国家或政治集团组织、管理、发展、储备军事力量的制度,主要包括军事领导体制、武装力量体制、政治制度、后勤制度、兵役制度、军事法规等各方面的制度。军制一般由国家或政治集团及其军队制定,以法律、法令、条令、条例、章程等规范性文件颁行,其性质取决于国家或政治集团的阶级属性,反映一定阶级的意志,为一定阶级的利益服务。军制的制定和发展受社会政治制度、经济条件、科技水平、战争实践、军事理论、历史传统、地理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当代中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军事制度。国家及军队还颁行一系列军事法律、军事法规(军事行政法规)、军事规章(军事行政规章)等,军事制度进一步规范化、法律化,包括《国防法》,《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刑法》,《国防教育法》等。

兵役制度是一国军制的基础。义务役,指的是到达一定年龄,且体格等条件符合之国民,需要服一定期限的兵役,除有特殊原因,不得逃避,否则会被依相关法规处罚;志愿役,是指符合条件之人民志愿投入军队,以军人作为职业。志愿役与义务役并用,乃是自由加入部队和依法律强制加入部队的制度,为现代化国家兵役制度主流。因现代国防科技发展快速,促使战术、战法日益更新,但为配合国防实际需要,单一制度已难以符合需求,因此采志愿役与义务役并用制度,已达到战时有充足的义务役后备军人,以及志愿役的专业官、士、兵,以其相辅相乘。当代中国便是采纳此制度,在义务兵基础上,加强专业士官体系的建设。由于中国人口规模庞大,在很大程度上义务兵役实行的是实质的志愿参军。除了现役部队外,我国还有庞大的预备役和民兵部队,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加剧,如何在城市化过程中落实后备兵役动员和训练,成为了一个需要解决的课题。

国家元首一般是最高军事统帅,但是在我国国家主席并非最高军事统帅,而是由中央军委作为最高军事统帅机关,实行主席负责制。现在通过国家主席兼任军委主席的方式实现元首与最高统帅的合一,但是在八十年代各个领导职务是由多人分别担任的,而在党的大会和转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也势必会出现数个月的差别期。

根据我国现行军事制度,中央军委是最高统帅机构,总参、总政、总后、总装是中央军委的办事机构,也是全军的领导机关。其中,总参谋部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建设和组织指挥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行动,设有作战部、情报部、通信部、军训部、军务部、兵种部等。总政治部是管理全军党的工作,组织政治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设有组织部、干部部、宣传部、保卫部、文化部、联络
部、军事法庭、军事检察院和解放军报社等,辖有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八一电影制片厂等单位。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首长是法定的上将,地位高于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各军种部和大军区,因此是“超大军区级”。

海军、空军领导机关是中央军委领导管理海、空军的业务部门和海、空部队的领导机关。海军在战备海区设立舰队,受到海军总部领导;空军在军区设立机关,受到军区和空军总部的双重领导。海空军遵照中央军委关于海空建设和作战的方针原则,领导部队建设和战备工作。但作战指挥由军区(战区)负责。

军区是按战略区域设立的军队组织。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和联勤部等领导机关,并下辖一定数量的部队。军区主要负责辖区内诸军、兵种部队合同作战的指挥和所属部队(主要是陆军)的建设。在战时则称为战区,可以指挥海军、空军和二炮部队。因此,日常的新闻报道里,出现军区称号的时候,主要是关于陆军部队的建设情况;出现战区称号时,则要包括陆海空二炮诸军兵种部队的作战训练和演习情况。

当前,我国十分重视联合作战体系的建设。首先就是大联勤制度,也就是打破军兵种界限,由总后勤部到战区联勤部,再到后勤保障单位,最后直通作战部队。也就是说取消了舰队和军区空军的层次。这样就不再出现仓库门对门,各管一边的情况。在解决完后勤问题后,就是要设立专门的联合作战指挥机构,负责从军区、军区空军、舰队接收陆海空部队,组建联合部队,然后实施联合作战。根据国外的经验,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可以组织空地联合战役军团、空天联合战役军团和海上特混舰队等三种不同类型的联合部队,分别组建司令机构,将陆军师旅、空军师旅和海军支队纳入其中。这样,就形成了军委——战区——空地军团、特混舰队、空中军团的指挥架构。二炮部队的常规导弹由战区指挥,中远程导弹和战略导弹由总参联合作战机构指挥。战区导弹防御和防空由战区负责,国家导弹防御由总参指挥机构负责。军事制度简称“军制”,是指国家或政治集团组织、管理、发展、储备军事力量的制度,主要包括军事领导体制、武装力量体制、政治制度、后勤制度、兵役制度、军事法规等各方面的制度。军制一般由国家或政治集团及其军队制定,以法律、法令、条令、条例、章程等规范性文件颁行,其性质取决于国家或政治集团的阶级属性,反映一定阶级的意志,为一定阶级的利益服务。军制的制定和发展受社会政治制度、经济条件、科技水平、战争实践、军事理论、历史传统、地理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当代中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军事制度。国家及军队还颁行一系列军事法律、军事法规(军事行政法规)、军事规章(军事行政规章)等,军事制度进一步规范化、法律化,包括《国防法》,《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刑法》,《国防教育法》等。

兵役制度是一国军制的基础。义务役,指的是到达一定年龄,且体格等条件符合之国民,需要服一定期限的兵役,除有特殊原因,不得逃避,否则会被依相关法规处罚;志愿役,是指符合条件之人民志愿投入军队,以军人作为职业。志愿役与义务役并用,乃是自由加入部队和依法律强制加入部队的制度,为现代化国家兵役制度主流。因现代国防科技发展快速,促使战术、战法日益更新,但为配合国防实际需要,单一制度已难以符合需求,因此采志愿役与义务役并用制度,已达到战时有充足的义务役后备军人,以及志愿役的专业官、士、兵,以其相辅相乘。当代中国便是采纳此制度,在义务兵基础上,加强专业士官体系的建设。由于中国人口规模庞大,在很大程度上义务兵役实行的是实质的志愿参军。除了现役部队外,我国还有庞大的预备役和民兵部队,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加剧,如何在城市化过程中落实后备兵役动员和训练,成为了一个需要解决的课题。

国家元首一般是最高军事统帅,但是在我国国家主席并非最高军事统帅,而是由中央军委作为最高军事统帅机关,实行主席负责制。现在通过国家主席兼任军委主席的方式实现元首与最高统帅的合一,但是在八十年代各个领导职务是由多人分别担任的,而在党的大会和转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也势必会出现数个月的差别期。

根据我国现行军事制度,中央军委是最高统帅机构,总参、总政、总后、总装是中央军委的办事机构,也是全军的领导机关。其中,总参谋部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建设和组织指挥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行动,设有作战部、情报部、通信部、军训部、军务部、兵种部等。总政治部是管理全军党的工作,组织政治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设有组织部、干部部、宣传部、保卫部、文化部、联络
部、军事法庭、军事检察院和解放军报社等,辖有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八一电影制片厂等单位。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首长是法定的上将,地位高于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各军种部和大军区,因此是“超大军区级”。

海军、空军领导机关是中央军委领导管理海、空军的业务部门和海、空部队的领导机关。海军在战备海区设立舰队,受到海军总部领导;空军在军区设立机关,受到军区和空军总部的双重领导。海空军遵照中央军委关于海空建设和作战的方针原则,领导部队建设和战备工作。但作战指挥由军区(战区)负责。

军区是按战略区域设立的军队组织。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和联勤部等领导机关,并下辖一定数量的部队。军区主要负责辖区内诸军、兵种部队合同作战的指挥和所属部队(主要是陆军)的建设。在战时则称为战区,可以指挥海军、空军和二炮部队。因此,日常的新闻报道里,出现军区称号的时候,主要是关于陆军部队的建设情况;出现战区称号时,则要包括陆海空二炮诸军兵种部队的作战训练和演习情况。

当前,我国十分重视联合作战体系的建设。首先就是大联勤制度,也就是打破军兵种界限,由总后勤部到战区联勤部,再到后勤保障单位,最后直通作战部队。也就是说取消了舰队和军区空军的层次。这样就不再出现仓库门对门,各管一边的情况。在解决完后勤问题后,就是要设立专门的联合作战指挥机构,负责从军区、军区空军、舰队接收陆海空部队,组建联合部队,然后实施联合作战。根据国外的经验,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可以组织空地联合战役军团、空天联合战役军团和海上特混舰队等三种不同类型的联合部队,分别组建司令机构,将陆军师旅、空军师旅和海军支队纳入其中。这样,就形成了军委——战区——空地军团、特混舰队、空中军团的指挥架构。二炮部队的常规导弹由战区指挥,中远程导弹和战略导弹由总参联合作战机构指挥。战区导弹防御和防空由战区负责,国家导弹防御由总参指挥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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