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男子看守所内被限制体位4日后身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5:58:31
  东南网6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文/图)因涉嫌醉驾,42岁的漳州男子王毅能被羁押在漳州看守所,没想到不到4天蹊跷死亡。

  再过几天,就是王毅能一周年阴历祭日。昨日下午,王毅能的母亲林金枝向导报记者透露了漳州市检察院的《关于漳州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王毅能死亡事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认为,王毅能是因为自身内在病患基础上,在押期间使用械具长时间限制体位,引起呼吸、循环功能障碍,导致死亡。对此,王毅能本身负一定的过错责任,而漳州市看守所副所长欧某、医生郑某等6人分别负有相应的责任。

  死因披露:内在病患,长时间被限制体位加速死亡

  《报告》对王毅能的死因认定为:死亡原因符合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及局灶性肺炎的基础上,因长时间限制性体位加重心、肺负荷,共同作用引起呼吸、循环功能障碍。

  也就是说,王毅能自身内在病患是死亡的原因之一,在押期间使用械具长时间限制其体位是加速其死亡的原因之一,两者共同作用引起其呼吸、循环功能障碍的死亡结果发生。报告认为,王毅能被依法羁押期间,因主客观原因不遵守监规,扰乱监管秩序是被采取强制约束措施的起因,自身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

  而漳州市看守所对在押人员潜在疾病认知不足,麻痹和疏忽大意是发生该死亡事件的原因之一;看守所医生履职不到位,以及看守所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非制式械具,导致死者王毅能长时间体位受限,加之巡查防范工作不到位,是发生本事件的又一原因。据调查,看守所给王毅能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共18小时38分钟,加戴手铐脚镣共20小时22分钟,同时巡查防范工作缺位,酿成严重后果。

  责任认定:看守所6人负有责任,尚不构成犯罪

  报告指出,漳州市看守所副所长、看守所101监室主管民警欧某,身为当班管教民警对在押人员的异常行为判断失误,仅将死者王毅能的异常举动判定为情节较为严重的闹监行为,而没有意识到其潜在的疾病发作,导致采取的相应处置措施不当。同时,欧某违反公安部相关规定,对在押人员王毅能使用的械具属于不符合标准的非制式械具,应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

  看守所医生郑某,作为医生对在押人员的异常行为判断失误,仅将死者王毅能的异常举动判定为情节较为严重的闹监行为,而没有从医生的专业角度,结合王毅能入所健康体检发现的内在病患分析,意识到是其潜在的疾病发作所导致的行为表现,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当班期间未按照要求每隔8小时进入监室对死者王毅能进行身体检查,负有失职责任。

  此外,看守所医生吴某,当班期间,未按照要求进入监室对死者王毅能进行身体检查,负有一定过失责任;看守所101室协管民警郑某水,值班期间没有进入监室进行检查,负有一定的过失责任。

  而看守所副所长方某,在批准对在押人员王毅能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后,未立即书面报告驻所检察室,同时作为带班领导,对医生、管教民警的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负有相应的领导责任;看守所所长杨某,作为所长,贯彻落实上级规定不到位,对看守所存在的监管安全隐患问题失察,对医生、管教民警的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对民警上岗值班未认真履职的问题失察,负有主要的领导责任。

  不过,检察院认为上述人员过错严重程度都尚不构成犯罪,建议不立案侦查,移送其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并做好王毅能死亡事件的善后工作。

http://legal.dbw.cn/system/2016/06/22/057267052.shtml东南网6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文/图)因涉嫌醉驾,42岁的漳州男子王毅能被羁押在漳州看守所,没想到不到4天蹊跷死亡。

  再过几天,就是王毅能一周年阴历祭日。昨日下午,王毅能的母亲林金枝向导报记者透露了漳州市检察院的《关于漳州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王毅能死亡事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认为,王毅能是因为自身内在病患基础上,在押期间使用械具长时间限制体位,引起呼吸、循环功能障碍,导致死亡。对此,王毅能本身负一定的过错责任,而漳州市看守所副所长欧某、医生郑某等6人分别负有相应的责任。

  死因披露:内在病患,长时间被限制体位加速死亡

  《报告》对王毅能的死因认定为:死亡原因符合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及局灶性肺炎的基础上,因长时间限制性体位加重心、肺负荷,共同作用引起呼吸、循环功能障碍。

  也就是说,王毅能自身内在病患是死亡的原因之一,在押期间使用械具长时间限制其体位是加速其死亡的原因之一,两者共同作用引起其呼吸、循环功能障碍的死亡结果发生。报告认为,王毅能被依法羁押期间,因主客观原因不遵守监规,扰乱监管秩序是被采取强制约束措施的起因,自身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

  而漳州市看守所对在押人员潜在疾病认知不足,麻痹和疏忽大意是发生该死亡事件的原因之一;看守所医生履职不到位,以及看守所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非制式械具,导致死者王毅能长时间体位受限,加之巡查防范工作不到位,是发生本事件的又一原因。据调查,看守所给王毅能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共18小时38分钟,加戴手铐脚镣共20小时22分钟,同时巡查防范工作缺位,酿成严重后果。

  责任认定:看守所6人负有责任,尚不构成犯罪

  报告指出,漳州市看守所副所长、看守所101监室主管民警欧某,身为当班管教民警对在押人员的异常行为判断失误,仅将死者王毅能的异常举动判定为情节较为严重的闹监行为,而没有意识到其潜在的疾病发作,导致采取的相应处置措施不当。同时,欧某违反公安部相关规定,对在押人员王毅能使用的械具属于不符合标准的非制式械具,应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

  看守所医生郑某,作为医生对在押人员的异常行为判断失误,仅将死者王毅能的异常举动判定为情节较为严重的闹监行为,而没有从医生的专业角度,结合王毅能入所健康体检发现的内在病患分析,意识到是其潜在的疾病发作所导致的行为表现,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当班期间未按照要求每隔8小时进入监室对死者王毅能进行身体检查,负有失职责任。

  此外,看守所医生吴某,当班期间,未按照要求进入监室对死者王毅能进行身体检查,负有一定过失责任;看守所101室协管民警郑某水,值班期间没有进入监室进行检查,负有一定的过失责任。

  而看守所副所长方某,在批准对在押人员王毅能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后,未立即书面报告驻所检察室,同时作为带班领导,对医生、管教民警的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负有相应的领导责任;看守所所长杨某,作为所长,贯彻落实上级规定不到位,对看守所存在的监管安全隐患问题失察,对医生、管教民警的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对民警上岗值班未认真履职的问题失察,负有主要的领导责任。

  不过,检察院认为上述人员过错严重程度都尚不构成犯罪,建议不立案侦查,移送其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并做好王毅能死亡事件的善后工作。

http://legal.dbw.cn/system/2016/06/22/057267052.shtml
不过,检察院认为上述人员过错严重程度都尚不构成犯罪,建议不立案侦查,移送其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并做好王毅能死亡事件的善后工作====知道什么是人权了么   


心脏病人死了都是自己的责任?
报告认为,王毅能是因为自身内在病患基础上,在押期间使用械具长时间限制体位,引起呼吸、循环功能障碍,导致死亡。对此,王毅能本身负一定的过错责任

原来身体有病,也是自己的过错和责任啊?
岭南节度使 发表于 2016-6-22 21:54
报告认为,王毅能是因为自身内在病患基础上,在押期间使用械具长时间限制体位,引起呼吸、循环功能障碍,导 ...
看文章只看前三段?“报告认为,王毅能被依法羁押期间,因主客观原因不遵守监规,扰乱监管秩序是被采取强制约束措施的起因,自身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在第六段……
那么多病还喝酒?那么多病还开车?还不听管教。没挨打就不错了。
这种死了,顶多让看守所给点安葬费。纯粹就是害人嘛
这莫非是以后雷大举人的案情解释?
这种人真的很可恨,这下子把警察坑惨了。
限制体位,呵呵。

知道为什么网上有人说,警察可以合法的搞死一个守法公民了吧。


任意看一个人不顺眼,查身份证,挑逗对方,以对方态度不好拘走,然后制造各种意外,并不是难事。

记得有个学医的说,让其长期蹲着,铐住,很长时间后,猛地拉起来,呵呵,不留伤痕的意外,太容易了。
自己犯轴。自己害死自己。
责任认定:看守所6人负有责任,尚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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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期间使用械具长时间限制体位,引起呼吸、循环功能障碍,导致死亡。想知道把人锁在椅子/床上不让动多少天才算犯法?
那么多病还喝酒?那么多病还开车?还不听管教。没挨打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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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法律给看守所权力打?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6-6-23 11:39
责任认定:看守所6人负有责任,尚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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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期间使用械具长时间 ...
这个,肯定不是简单的锁在椅子上或床上
6个警察一个坐监的共七个,不起诉6人,人权得到了6/7的保障,接近完美,巨大的进步,合算。
这个,肯定不是简单的锁在椅子上或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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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吊着
原来身体有病,也是自己的过错和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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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刑法原则,人身体有病,碰一下就死,谁去碰他一下弄死了,也要是误杀罪。
呵呵呵呵
剩下的竟然无言了
没玩个捉猫猫啥的,已经不错了
这个太无耻了,看守所监控呢。让检察院去去看看。没结果只有家属报复当事人了你。满清的狱卒整死大人物就是身上压麻袋,最后仵作都看不出来。来一个暴毙。这种阴暗手法找个医生然后调取监控不就完了。
公安系统的名声都是被这群没脑子的东西给败坏的,咱们这警校都教的什么课程?拷问课?基层都这个素质的话,那部里再怎么三令五申都没用,一个司法单位你根本就没有一丁点儿的法律意识,多么讽刺。我现在都觉得靠这个系统自清比登天还难,需要动大手术才行。

tudoubocai 发表于 2016-6-22 23:37
那么多病还喝酒?那么多病还开车?还不听管教。没挨打就不错了。
这种死了,顶多让看守所给点安葬费。纯粹 ...


表示同意!自己对自己不负责,作死!
看守所比较无奈,比较倒霉!
以后遇到这种事,派出所该果断拷上送二甲以上急症,运气不好死医院里,运气好被抢救过来……家属敢医闹?!分分钟拷上!
tudoubocai 发表于 2016-6-22 23:37
那么多病还喝酒?那么多病还开车?还不听管教。没挨打就不错了。
这种死了,顶多让看守所给点安葬费。纯粹 ...


表示同意!自己对自己不负责,作死!
看守所比较无奈,比较倒霉!
以后遇到这种事,派出所该果断拷上送二甲以上急症,运气不好死医院里,运气好被抢救过来……家属敢医闹?!分分钟拷上!
那么多病还喝酒?那么多病还开车?还不听管教。没挨打就不错了。
====================================== ...
看来你没进过看守所。
不不听话的哪里用得着管教动手,监室老大就处理了。“教育”两次后,就乖乖的
看来你没进过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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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讲法律,你来讲现实。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6-6-23 15:39
这个,肯定不是简单的锁在椅子上或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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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吊着
一般反手拷暖气上 站不直 坐不下,身体不好的几个小时就大小便失禁了。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6-6-22 22:39

想知道把人锁在椅子/床上不让动多少天才算犯法?


多少天不是最重要的,被“限制体味”的那人姓习,可能更管用。。。
打酱油di 发表于 2016-6-23 09:51
知道为什么网上有人说,警察可以合法的搞死一个守法公民了吧。
美国可直接多了,挑逗完之后直接开枪打死

岭南节度使 发表于 2016-6-22 21:54
报告认为,王毅能是因为自身内在病患基础上,在押期间使用械具长时间限制体位,引起呼吸、循环功能障碍,导 ...


明知自已有病,却任性地采取有可能使自己疾病加重的行为,也就是俗称"找死",当然要承担相应责任。警察也要为自己的失察失职行为负责,估计这几个倒霉旦得脱警服了。
岭南节度使 发表于 2016-6-22 21:54
报告认为,王毅能是因为自身内在病患基础上,在押期间使用械具长时间限制体位,引起呼吸、循环功能障碍,导 ...


明知自已有病,却任性地采取有可能使自己疾病加重的行为,也就是俗称"找死",当然要承担相应责任。警察也要为自己的失察失职行为负责,估计这几个倒霉旦得脱警服了。
那么多病还喝酒?那么多病还开车?还不听管教。没挨打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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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法律上讲的采取强制措施是什么?喂棒棒糖吗?
这样无视他人生命的人,酒驾,没有什么可说的
表示同意!自己对自己不负责,作死!
看守所比较无奈,比较倒霉!
以后遇到这种事,派出所该果断拷上 ...
派出所的也要考虑自己是不是有一天也会被这么对待。
你以为法律上讲的采取强制措施是什么?喂棒棒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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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真以为执法者可以玩 SM

打酱油di 发表于 2016-6-23 09:48
限制体位,呵呵。


难道是单独小房关禁闭?
打酱油di 发表于 2016-6-23 09:48
限制体位,呵呵。


难道是单独小房关禁闭?
tudoubocai 发表于 2016-6-23 23:42
看来你没进过看守所。
不不听话的哪里用得着管教动手,监室老大就处理了。“教育”两次后,就乖乖的
看来你进过看守所
夜色阑珊 发表于 2016-6-22 20:28
不过,检察院认为上述人员过错严重程度都尚不构成犯罪,建议不立案侦查,移送其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
你说些阴阳怪气的话,疏忽导致事故致人死亡,但并没有故意的成分,并且疏忽的情况不是在明显会发生事故现象出现后还疏忽,也没有脱岗的现象,何来侵犯人权?是不是你觉得,只要死了人,哪怕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事故,也要找出人偿命了才算保护人权?阴阳怪气!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6-6-23 15:42
原来身体有病,也是自己的过错和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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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刑法原则,人身体有病,碰一下 ...

这话没根据吧,西方刑法三大原则:罪刑法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罪行相适应;三大原则下面还有:合法性、犯罪行为、犯罪意图、 同时发生、危害性、因果关系、辩护、证据。

你说的那个,有犯罪意图?有因果关系?
    还是要追查到底,否则就不是法治社会了
这话没根据吧,西方刑法三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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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律下杀人罪其实不是成文法,何谓杀人,是靠案例,这种情况有很几个有名的案例,把这个定了下来。
其实我一直觉着,西方的法治就那么回事,一个野蛮种族。
看来你进过看守所
法治社会,进过看守所又如何,还不是查几天没问题就出来了。
但最起码我知道里面是什么情况。


说实在的,和警察打过不少交道,不喜欢这个职业的人。

说实在的,和警察打过不少交道,不喜欢这个职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