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34岁警察尸体在河中被发现 疑被报复杀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24:35
http://news.ifeng.com/a/20160522/48820220_0.shtml#p=1

据中国江苏网报道,江苏兴化市交警张际勇在失联64个小时后,其尸体在兴化城区南官河内被发现。自5月20日确认张际勇死亡时起,关于其死亡原因的猜测便在网络上持续发酵。目前,兴化市警方表示正在就张际勇的死因进行调查,并称为避嫌将请外地法医为其进行尸检。


“我老公泰州兴化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干警,17号晚执勤期间失去联系,请大家帮忙转发和关注。万分感谢!”自从张际勇失联后,他的老婆丹丹(化名)便莫名的紧张,白天烦躁深夜不安,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在朋友圈一遍又一遍地发布寻人启事。“毫无征兆,什么都没说,就没了联系。”丹丹哭着说,22号是孩子6岁生日,全家人说好了,要庆祝一下。

20日下午1点多钟,张际勇在兴化城区的南官河里被发现,经确认已经死亡。当张际勇膨胀、流血的尸体被打捞上来后,张际勇的家人顿时崩溃,嚎啕大哭。很多目击者也忍不住跟着流泪。“天,怎么被打成这样?”当丹丹看到七窍流血的张际勇时,当场认定,张际勇一定是被人打了。


“这段时间,张际勇一直说,查了一辆装毒品的车子,要被打击报复了”丹丹说。 是不是张际勇有抑郁症或者妄想症?丹丹矢口否认,“他阳光,稳重,热爱健身,会游泳,格斗特别好。这样的人怎么会抑郁?”20日晚上7点多钟,泰州公安发布微博称,目前,张的尸体存放至殡仪馆,有关其死因调查等工作正依法进行。为了避嫌,兴化市公安局将请外地法医给张际勇进行尸检。
http://news.ifeng.com/a/20160522/48820220_0.shtml#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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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2 10:52 上传


据中国江苏网报道,江苏兴化市交警张际勇在失联64个小时后,其尸体在兴化城区南官河内被发现。自5月20日确认张际勇死亡时起,关于其死亡原因的猜测便在网络上持续发酵。目前,兴化市警方表示正在就张际勇的死因进行调查,并称为避嫌将请外地法医为其进行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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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泰州兴化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干警,17号晚执勤期间失去联系,请大家帮忙转发和关注。万分感谢!”自从张际勇失联后,他的老婆丹丹(化名)便莫名的紧张,白天烦躁深夜不安,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在朋友圈一遍又一遍地发布寻人启事。“毫无征兆,什么都没说,就没了联系。”丹丹哭着说,22号是孩子6岁生日,全家人说好了,要庆祝一下。

20日下午1点多钟,张际勇在兴化城区的南官河里被发现,经确认已经死亡。当张际勇膨胀、流血的尸体被打捞上来后,张际勇的家人顿时崩溃,嚎啕大哭。很多目击者也忍不住跟着流泪。“天,怎么被打成这样?”当丹丹看到七窍流血的张际勇时,当场认定,张际勇一定是被人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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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2 10:52 上传



“这段时间,张际勇一直说,查了一辆装毒品的车子,要被打击报复了”丹丹说。 是不是张际勇有抑郁症或者妄想症?丹丹矢口否认,“他阳光,稳重,热爱健身,会游泳,格斗特别好。这样的人怎么会抑郁?”20日晚上7点多钟,泰州公安发布微博称,目前,张的尸体存放至殡仪馆,有关其死因调查等工作正依法进行。为了避嫌,兴化市公安局将请外地法医给张际勇进行尸检。


罪犯不会报复警察,极可能是交管工作或生活问题引起的仇杀。

罪犯不会报复警察,极可能是交管工作或生活问题引起的仇杀。
炮声 发表于 2016-5-22 10:59
罪犯不会报复警察,极可能是交管工作或生活问题引起的报复。
案件还没有定性请不要这么说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6-5-22 11:00
案件还没有定性请不要这么说
个人经验之谈,我家两代警察,也干过缉毒,三十多年都没听说过警察被报复的。
不是打死别人就是被人打死,最近警察怎么了?江湖险恶啊。
东哥,我一直认为中国需要一场大清洗
个人经验之谈,我家两代警察,也干过缉毒,三十多年都没听说过警察被报复的。
这我觉得你说的对,  假如他真觉得要被灭口,都告诉老婆了,用得留下点详细的东西, 比如怀疑谁, 证据被哪个头儿销毁了之类的。

光跟家属说 ”查了一辆装毒品的车子,要被打击报复了”  感觉不靠谱。
以前媒体报过一个地方,警察抓贩卖文物的,结果自己突然被纪委查小金库。貌似还去帝都告状也没用。最后再没人碰文物的事了,打电话报警都不去了
个人经验之谈,我家两代警察,也干过缉毒,三十多年都没听说过警察被报复的。
不是反话?
http://finance.ifeng.com/a/20160522/14407401_0.shtml
【摘要】        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今日下午公布了“江苏兴化民警失联64小时后死亡”调查结果。据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兴化发布通告称,5月20日下午1时许,张际勇的尸体在兴化城区南官河内被发现。


中新网5月22日电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今日下午公布了“江苏兴化民警失联64小时后死亡”调查结果。兴化市公安局称,对死亡民警尸体进行了检验鉴定,确认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排除他杀。家属对结论表示认可。日前,有媒体报道,5月17日晚9时30分许,江苏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张际勇(男,33岁)在值班期间,突然出走,去向不明。据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兴化发布通告称,5月20日下午1时许,张际勇的尸体在兴化城区南官河内被发现。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今日下午公布相关调查结果。兴化市公安局称,张际勇失联后,公安机关开展了大量调查工作。发现尸体后,根据死亡民警亲属的申请,泰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在其亲属邀请的两名医学专家和亲属代表的见证下,对死亡民警尸体进行了检验鉴定,确认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排除他杀。兴化市公安局称,家属对结论表示认可。
炮声 发表于 2016-5-22 11:02
个人经验之谈,我家两代警察,也干过缉毒,三十多年都没听说过警察被报复的。
你忘了杨佳了?
报复和滥杀是有区别的,杨佳与他杀的警察并没有发生过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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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毒贩直接报复警察可能性很小,倒是很可能因为这个会触动毒贩保护伞的根基,而不得不杀人灭口,如果这样那就肯定在查车时发现了重大线索却没有或者不敢上报。再不就是平日仇家恰好这个时间段报复杀人。
你忘了杨佳了?
那属于随意泄愤
不是反话?
真是的,只要杀了警察,一般都是公安部督办。一般都不会报复警察,除非你离职啊什么的。
又排除他杀,开始报道的被打成那样是什么意思。
交通警截車發告票,會搜車嗎?
太太說他會游泳,溺斃會七孔流血嗎?
奇怪.......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6-5-22 17:04
交通警截車發告票,會搜車嗎?
太太說他會游泳,溺斃會七孔流血嗎?
奇怪.......
微博上有照片,肿胀发黑是有的,七孔流血是没有的
第三帝国国防军1 发表于 2016-5-22 16:57
又排除他杀,开始报道的被打成那样是什么意思。
一开始家属发的微博上说的是:'被多人殴打后扔进河里“,当时我就有点奇怪,家属是怎么知道的?
个人经验之谈,我家两代警察,也干过缉毒,三十多年都没听说过警察被报复的。
当年看中华之剑很震撼  可惜有个英雄自己就是毒贩
江苏最近事太多,估计政府不敢查下去
YsMilan 发表于 2016-5-22 20:37
微博上有照片,肿胀发黑是有的,七孔流血是没有的
溺水死亡尸体,稍微不新鲜些,所谓的“七窍流血”是很常见的。
溺水死亡尸体,稍微不新鲜些,所谓的“七窍流血”是很常见的。
那脸发黑呢?时间长了也能发黑?
把人搞晕扔水里淹死,没有明显伤痕,和人意外落水淹死,法医验得出吗?
法医鉴定的东西,未必在还原事实,主要是还原一个法律事实。
生前溺亡,这个大前提能否推导出非他杀的结论呢?
pussydoggy 发表于 2016-5-23 09:28
溺水死亡尸体,稍微不新鲜些,所谓的“七窍流血”是很常见的。
我算是開過眼界,見過溺斃的遺體,未有七孔流血的現像.
當然,我所見到的,與本話題的死者,條件未必完全相同.
穿水泥鞋陈尸河底的黑帮分子也符合生前溺亡的法医鉴定标准。
scrutinizer 发表于 2016-5-23 09:52
那脸发黑呢?时间长了也能发黑?
这个案子的照片我没有看见,不好评论。我只能说,水中的尸体, 腐败是相当快的。时间稍微久一点,绝对的变黑....
风中之鹰 发表于 2016-5-23 09:55
把人搞晕扔水里淹死,没有明显伤痕,和人意外落水淹死,法医验得出吗?
没有伤,不是太容易晕的..........法医不是法师,只能通过可以检测到的损伤疾病什么的来判断。
lnsyjb 发表于 2016-5-23 09:56
法医鉴定的东西,未必在还原事实,主要是还原一个法律事实。
我认为,是最大限度的还原事实......毕竟医学水平有限制。完全重现事实,是法师的本事。而这个还原的事实,是法律所承认的。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6-5-23 09:58
我算是開過眼界,見過溺斃的遺體,未有七孔流血的現像.
當然,我所見到的,與本話題的死者,條件未必完全相同 ...
我见过的溺死的尸体,肯定比你多的多的多...........至于本案,我没有看过照片,不敢下结论。我只是说法医学常识。
lnsyjb 发表于 2016-5-23 09:58
穿水泥鞋陈尸河底的黑帮分子也符合生前溺亡的法医鉴定标准。
如果说陈尸河底,那么就是死后入水,肯定不是溺死,这个法医是能鉴定出的。
可能是我孤陋寡闻,从来没有见过或者听过穿水泥鞋抛尸的......一般都是绑石头........
lnsyjb 发表于 2016-5-23 09:57
生前溺亡,这个大前提能否推导出非他杀的结论呢?
不能。溺死,只是说明死亡原因。他杀,是案件性质。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关键在于家属认可啊。人死了家属就这样接受了是自杀的结论,真的好奇怪.

这种事情,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家属不再追究,只要家属不追究了,也就自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Gundammkiv 发表于 2016-5-23 10:23
关键在于家属认可啊。人死了家属就这样接受了是自杀的结论,真的好奇怪.

这种事情,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家 ...
有什么奇怪的?如果真的有疑点,不用家属奇怪,其他的同事也不会善罢甘休的..........
pussydoggy 发表于 2016-5-23 10:03
这个案子的照片我没有看见,不好评论。我只能说,水中的尸体, 腐败是相当快的。时间稍微久一点,绝对的 ...
水打棒的尸体太恶心鸟。
以前的东北有种杀人的套路,主谋雇杀手提前与被害人借故相识,再选个桥或河边上的饭馆喝酒套近乎,之后常来常往,等冬天到了,找个借口和被害人在喝酒,喝到天黑待对方有五分醉意了,在其到河边桥边撒尿或送回家路过时,稍稍一绊一推,淹死的现场基本就天衣无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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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出的通告中直接就排除了他杀,是掌握了什么证据这么快就能排除他杀了?连尸检还没做呢。
嘿嘿.....
某小城二品大官上午死亡,封疆大吏下午就公佈是自殺.......
家裡不自殺,跑到公廁自殺;自殺輪流割左右手腕還未算堅忍,再加個膠袋笠頭......
到最後,死亡原因是痛死,流血死,還是疾息死?
中央任命的大官也是自殺死,協警自殺又算甚麼奇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