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人奉:“雷洋之死”需要的是死亡真相,而不是嫖没嫖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53:32
 人大硕士毕业生雷洋的意外死亡,继魏则西事件后再次引起全国的关注。图/新华网
  雷洋与家人失联的那几个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在疑点重重的通告中,他们只看到“嫖娼”这两个大大的字。
  文/朱人奉
  5月7日,是雷洋和妻子的结婚纪念日,晚上吃过饭,他要去机场接一个亲戚。9点多,看到雷洋还在家里玩手机,岳父催他出门,亲戚的航班预计11点半就到。雷洋没有等到11点半,出门后一个小时,他死在了医院急救室,死亡时间为22点09分。
  这短短一个小时里发生了什么?据昌平警方通报,雷洋出门后没有直接去机场,而是去了昌平区某间足疗店寻欢,被带回公安机关审查过程中,雷洋突然“身体不适”(5月8日1时雷洋家人接昌平东小口派出所通知并赶到后,被告知雷洋是因心脏病突发死亡),送院后不治身亡。案情似曾相识,2002年武汉理工大学教授程树良死于奔丧途中,通报结论是程树良在路上去了嫖娼,被押回派出所途中跳车受伤,送院后不治。这次不是朝阳群众,而是昌平群众举报了雷洋事件中的卖淫足疗店。据警方说,此次行动抓获了6人,其他5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也就是说,被捕的六个人要么是“嫖客”,要么是“鸡头”,卖淫者却不见了,难道这是一场没有被嫖对象的嫖娼?还有,谁报的案?哪个足疗店?死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腾讯探针报道,雷洋在急诊室时仍然戴着手铐,这是真的吗?代理雷洋家属的彭律师告诉新京报,雷洋身上有伤疤,又是怎么回事?目击者对北青报记者爆料,雷洋被捕时身边“围了一二十人”,他一直在喊救命,这是案发现场的情况吗?还有多位目击者对财新网表示,雷洋在小区内被便衣男子追赶并发生打斗,为何在通告中只字未提?疑点重重,现在的通告远远不能解释清楚。
  真相还堵在路上,网上却有人说“关键是嫖没嫖”。嫖娼仿佛成了这个时代最大的恶与罪,只要沾上这个污点,死不足惜。腾讯探针、财新网与北青报的报道。
  人都死了,为什么重点却成了“嫖没嫖”?
  自从薛蛮子登上央视为嫖娼道歉忏悔后,社会上轰轰烈烈地掀起了对“嫖娼”和“嫖娼者”的道德审判。嫖娼、出轨和吸毒,大V和明星但凡沾上一星半点,事业必毁无疑。嫖娼成了一种不可原谅的“原罪”,如果带上这个罪名,他们这个“人”就可以被全然地否定掉。
  李普曼在《公众舆论》中指出,成见具有屏蔽其他观点和立场的左右能力,每一套成见中都有一个点,在那个点上,全部努力均告停止,事情会按照你喜欢的样子自行发展。这个点会使人忽视很多需要考虑的东西,掩盖某种事实,所以可以利用它来做议题设置。
  当人们开始对雷洋“嫖没嫖”进行讨论和分析,就完成了第一次舆论转移。微博认证为果壳达人的@警察蜀黍,煞有介事地分析“刚有小孩就肯定不会嫖娼或出轨?”“接机中途去HIGH一下,路线上是可以做到的,时间是来得及,这个地图一下你就知道”。这类科普党已经进化到可以通过“万事皆有可能”的想象来审判当事人。“嫖娼”一说划定了讨论的范围和方向,他们在这个“指引”下脑洞大开,在警方还没有提供更多证据的情况下,就已经设想到了雷洋嫖娼的一切可能性。 第二次舆论转移几乎是自发的,从雷洋“嫖没嫖”谈到了“卖淫嫖娼应否合法化”,开始重复以往明星嫖娼事件中讨论过的东西。无效的讨论,转移焦点的激辩,一些边缘性的话题进入了事件的中心。在雷洋之死中,他的死亡竟然远离了舆论中心,他有没有嫖娼才是决定能否上热搜榜的“关键”。
  让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
  退一万万步说,即使雷洋嫖娼,对妻子不忠,对家庭不负责任,他的死就活该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条法规无论如何解读,一般的卖淫和嫖娼都不是什么重罪。
  但“嫖娼”罪名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就是道德审判的高帽,戴上了之后,人人都可以朝你吐口水。围观中等着吃人血馒头的人,既要求一个“完美的公知”,大V和公知不能有言行和人品上的污点,否则他们就没有资格主张他们的权利;他们也要求一个“完美的受害者”,受害者死后要受到严厉的“政审”,他们最好祈祷自己生前不要有什么“不光彩”的历史,否则死不足惜,死有余辜。  去年12月28日,甘肃12岁女学生在超市偷了几块巧克力后被责打,通知家长后,她选择了跳楼自杀。对此悲剧应该问的是谁逼死了孩子,但网上却有人大讲做人的道理——“再穷再饿也不能偷东西”。
  雷洋与家人失联的那几个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在疑点重重的官方通报中,他们只看到“嫖娼”这两个大大的字。如果嫖娼能够掩盖真相,那么它就可能成为一种手段。这才是真正的“娱乐至死”,一切严肃的追问都被这个带着软色情想象的道德批判消解了。
  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这是一个国家走向文明的标志之一。在一个人的死亡面前,“嫖没嫖”算什么事?不管他有没有嫖娼,他的死亡都应该得到彻查。况且,诚如人民日报的评论所说,警方的通报只有寥寥数语,缺乏事发时间、地点、经过等关键要素,而根据财新网的报道,雷洋是在小区停车位被捕的,所以并不是在足疗店被抓现行,那么何以构成“嫖娼”?这些疑惑和质问,有关部门必须一一向家属和公众澄清和解答。 无论调查结果如何都应该记得,要求受害者的历史是“完美的”,很可能会导致这种结果:如果我们也遭遇了不幸,我们都会成为“该死”的那一位。http://mt.sohu.com/20160511/n448800795.shtml人大硕士毕业生雷洋的意外死亡,继魏则西事件后再次引起全国的关注。图/新华网
  雷洋与家人失联的那几个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在疑点重重的通告中,他们只看到“嫖娼”这两个大大的字。
  文/朱人奉
  5月7日,是雷洋和妻子的结婚纪念日,晚上吃过饭,他要去机场接一个亲戚。9点多,看到雷洋还在家里玩手机,岳父催他出门,亲戚的航班预计11点半就到。雷洋没有等到11点半,出门后一个小时,他死在了医院急救室,死亡时间为22点09分。
  这短短一个小时里发生了什么?据昌平警方通报,雷洋出门后没有直接去机场,而是去了昌平区某间足疗店寻欢,被带回公安机关审查过程中,雷洋突然“身体不适”(5月8日1时雷洋家人接昌平东小口派出所通知并赶到后,被告知雷洋是因心脏病突发死亡),送院后不治身亡。案情似曾相识,2002年武汉理工大学教授程树良死于奔丧途中,通报结论是程树良在路上去了嫖娼,被押回派出所途中跳车受伤,送院后不治。这次不是朝阳群众,而是昌平群众举报了雷洋事件中的卖淫足疗店。据警方说,此次行动抓获了6人,其他5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也就是说,被捕的六个人要么是“嫖客”,要么是“鸡头”,卖淫者却不见了,难道这是一场没有被嫖对象的嫖娼?还有,谁报的案?哪个足疗店?死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腾讯探针报道,雷洋在急诊室时仍然戴着手铐,这是真的吗?代理雷洋家属的彭律师告诉新京报,雷洋身上有伤疤,又是怎么回事?目击者对北青报记者爆料,雷洋被捕时身边“围了一二十人”,他一直在喊救命,这是案发现场的情况吗?还有多位目击者对财新网表示,雷洋在小区内被便衣男子追赶并发生打斗,为何在通告中只字未提?疑点重重,现在的通告远远不能解释清楚。
  真相还堵在路上,网上却有人说“关键是嫖没嫖”。嫖娼仿佛成了这个时代最大的恶与罪,只要沾上这个污点,死不足惜。腾讯探针、财新网与北青报的报道。
  人都死了,为什么重点却成了“嫖没嫖”?
  自从薛蛮子登上央视为嫖娼道歉忏悔后,社会上轰轰烈烈地掀起了对“嫖娼”和“嫖娼者”的道德审判。嫖娼、出轨和吸毒,大V和明星但凡沾上一星半点,事业必毁无疑。嫖娼成了一种不可原谅的“原罪”,如果带上这个罪名,他们这个“人”就可以被全然地否定掉。
  李普曼在《公众舆论》中指出,成见具有屏蔽其他观点和立场的左右能力,每一套成见中都有一个点,在那个点上,全部努力均告停止,事情会按照你喜欢的样子自行发展。这个点会使人忽视很多需要考虑的东西,掩盖某种事实,所以可以利用它来做议题设置。
  当人们开始对雷洋“嫖没嫖”进行讨论和分析,就完成了第一次舆论转移。微博认证为果壳达人的@警察蜀黍,煞有介事地分析“刚有小孩就肯定不会嫖娼或出轨?”“接机中途去HIGH一下,路线上是可以做到的,时间是来得及,这个地图一下你就知道”。这类科普党已经进化到可以通过“万事皆有可能”的想象来审判当事人。“嫖娼”一说划定了讨论的范围和方向,他们在这个“指引”下脑洞大开,在警方还没有提供更多证据的情况下,就已经设想到了雷洋嫖娼的一切可能性。 第二次舆论转移几乎是自发的,从雷洋“嫖没嫖”谈到了“卖淫嫖娼应否合法化”,开始重复以往明星嫖娼事件中讨论过的东西。无效的讨论,转移焦点的激辩,一些边缘性的话题进入了事件的中心。在雷洋之死中,他的死亡竟然远离了舆论中心,他有没有嫖娼才是决定能否上热搜榜的“关键”。
  让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
  退一万万步说,即使雷洋嫖娼,对妻子不忠,对家庭不负责任,他的死就活该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条法规无论如何解读,一般的卖淫和嫖娼都不是什么重罪。
  但“嫖娼”罪名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就是道德审判的高帽,戴上了之后,人人都可以朝你吐口水。围观中等着吃人血馒头的人,既要求一个“完美的公知”,大V和公知不能有言行和人品上的污点,否则他们就没有资格主张他们的权利;他们也要求一个“完美的受害者”,受害者死后要受到严厉的“政审”,他们最好祈祷自己生前不要有什么“不光彩”的历史,否则死不足惜,死有余辜。  去年12月28日,甘肃12岁女学生在超市偷了几块巧克力后被责打,通知家长后,她选择了跳楼自杀。对此悲剧应该问的是谁逼死了孩子,但网上却有人大讲做人的道理——“再穷再饿也不能偷东西”。
  雷洋与家人失联的那几个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在疑点重重的官方通报中,他们只看到“嫖娼”这两个大大的字。如果嫖娼能够掩盖真相,那么它就可能成为一种手段。这才是真正的“娱乐至死”,一切严肃的追问都被这个带着软色情想象的道德批判消解了。
  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这是一个国家走向文明的标志之一。在一个人的死亡面前,“嫖没嫖”算什么事?不管他有没有嫖娼,他的死亡都应该得到彻查。况且,诚如人民日报的评论所说,警方的通报只有寥寥数语,缺乏事发时间、地点、经过等关键要素,而根据财新网的报道,雷洋是在小区停车位被捕的,所以并不是在足疗店被抓现行,那么何以构成“嫖娼”?这些疑惑和质问,有关部门必须一一向家属和公众澄清和解答。 无论调查结果如何都应该记得,要求受害者的历史是“完美的”,很可能会导致这种结果:如果我们也遭遇了不幸,我们都会成为“该死”的那一位。http://mt.sohu.com/20160511/n448800795.shtml
“嫖没嫖”算什么事?好一副嫖客的嘴脸
嫖娼违法,警察执法是公务,这个在这个案件中具有相当意义,前面不是很多人质疑“被嫖娼”么?
至于死亡,当然必须严查真相,刻意把两者剥离的,用心就不用说了。
之前还说被嫖娼呢,这会就变成嫖不嫖,不重要了。
有些人希望大家的关注点在嫖没嫖上,有些人则希望大家的关注点在死因上。
区别大了,嫖了,警察是正常执法,雷某是暴力抗法。警察采用强制措施,强制措施难免有点损伤。
嫖娼不是重点,死因才是。


关键是,先开始有个腾讯的采访目击者的视频,视频中目击者所言和警方通报差距太大。目击者称,被害人在被押进小汽车后,呆了大约10几分钟,然后是被从小车拖到面包车中,当时似乎已经完全不行了。这和警方通报完全对不上。

还有一个,当时警方只是接到了举报前往侦查。当时警方根本不掌握任何证据。而被害人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被捕的嫖娼嫌疑人。警察当时是在根本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实行抓捕的。这种情况下采取措施是否合适?仅凭怀疑就可抓人?这一点可能涉及违法。
关键是,先开始有个腾讯的采访目击者的视频,视频中目击者所言和警方通报差距太大。目击者称,被害人在被 ...
自己去百度查什么叫继续盘问
拍摄存储设备里面的视频音频提取出来,公开一下。

这个东西在媒体上打嘴皮子官司是讲不清楚的,完整的证据链公布出来一了百了。

否则2002年的事情也翻出来了。
自己去百度查什么叫继续盘问
首先要是警察才能盘问,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
其次对于无敌意的,无证据的,警察也不能使用武力把对方抓起来。
首先要是警察才能盘问,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
其次对于无敌意的,无证据的,警察也不能使用武力把对方 ...
那么就本案而言,雷洋是先跑还是先被控制的?
那么就本案而言,雷洋是先跑还是先被控制的?
就本案而言,是真警察在讯问还是假警察在讯问?
当然是真警察,还是北京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的。
yuqianshiwei123 发表于 2016-5-13 02:39
当然是真警察,还是北京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的。
那北京市公安局北局长倒霉了,该下课喽。北京市公安局统一部署死了人说明水平不行。



PS   你是不是黑北京市公安局
首先要是警察才能盘问,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
其次对于无敌意的,无证据的,警察也不能使用武力把对方 ...
谁说的,警察要带你回警局,你不配合当然要强制
那北京市公安局北局长倒霉了,该下课喽。北京市公安局统一部署死了人说明水平不行。



强制过程中造成伤亡,警方是免贵责的
一群老司机谴责别人嫖娼,却不关心死因
网上泄露的视频今天好像被封了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6-5-12 22:44
区别大了,嫖了,警察是正常执法,雷某是暴力抗法。警察采用强制措施,强制措施难免有点损伤。
坏就坏在强制措施上,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伤——人死了……
一个抓嫖的治安案件,干活干的糙成这样,帝都警方不开会反思反思?
yuqianshiwei123 发表于 2016-5-13 02:08
那么就本案而言,雷洋是先跑还是先被控制的?
不好说,需要视频佐证
yuqianshiwei123 发表于 2016-5-13 02:39
当然是真警察,还是北京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的。
当时怎么证明几个穿便衣的是真警察……
证明了嫖娼,就只能转进了。。。
强制过程中造成伤亡,警方是免贵责的
瞎说,不过是抓嫖而已,闹出人命,警察怎么可能没责任。现在只是责任大小的问题。
强制过程中造成伤亡,警方是免贵责的
http://lt.cjdby.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226000&page=1&authorid=675173&mobile=1
看看真正的警察,星の在り処的说法。这件事警察是一定有责任的,只是责任大小的问题。
证明了嫖娼,就只能转进了。。。

  等尸检报告出来还得转进一次。。。
首先要是警察才能盘问,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
其次对于无敌意的,无证据的,警察也不能使用武力把对方 ...
都有证据就可以直接宣判了,还要讯问干啥?
lhr817 发表于 2016-5-13 11:42
瞎说,不过是抓嫖而已,闹出人命,警察怎么可能没责任。现在只是责任大小的问题。
无论调查结果如何都应该记得,要求受害者的历史是“完美的”,很可能会导致这种结果:如果我们也遭遇了不幸,我们都会成为“该死”的那一位。
weiyuandao 发表于 2016-5-13 11:49
等尸检报告出来还得转进一次。。。
题材选的不好。。。馊豆腐烂白菜。。你就做成珍珠翡翠白玉汤也无法满足吃饱喝足的百姓要求。。。只能说病急乱投医。。
装甲先锋 发表于 2016-5-13 12:10
无论调查结果如何都应该记得,要求受害者的历史是“完美的”,很可能会导致这种结果:如果我们也遭遇了不 ...

你不关心是是否嫖娼是你的事
你不妨害别人关心就好

嫖没嫖当然很重要
没嫖被暴打,会导致以后出门的人人自危
嫖了之后抗法袭警被暴打,那是嫖妓的以后人人自危,
从雷洋这个案子来看,很多所谓的“网络民意”,不过是廉价的极少数,这样的“民意”,不值得也不需要在意。说公权力机关的公信力被透支,呵呵,现在那些媒体的炒作下,所谓的网络民意也被透支了,以前的官僚也许还真把这写网络民意当回事,以后就当个屁额
lhr817 发表于 2016-5-13 11:48
http://lt.cjdby.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226000&page=1&authorid=675173&mobile=1
看看真正 ...
看看真正的警察??美国天空新闻(Sky)直播警察群殴疑犯

5月11日,美国上演现实版“速度与激情”,警方飞车追逐疑犯,经过一个小时激情四射的追逐,警方终于拦下疑犯。可惜这场警匪大战并没有以正义的荣耀收场,警方在疑犯下车投降后一拥而上,抡起拳头群殴该疑犯。并且这一切,都被头顶的新闻电视直升机现场直播给了全美的观众。



雷洋被抓现场视频曝光 不断喊“不是警察,是黑社会绑架,大家帮帮忙一下”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6-5-12 22:44
区别大了,嫖了,警察是正常执法,雷某是暴力抗法。警察采用强制措施,强制措施难免有点损伤。
就算是没嫖,警察盘查也是正常执法。
问题就在于,警察既无法证明雷某暴力抗法,也无法证明雷某被抓上车之后没有遭受致命暴力。
雷洋被抓现场视频曝光 不断喊“不是警察,是黑社会绑架,大家帮帮忙一下”
  然后有人打110招来真警察,结果你不知道了嘛。
看看真正的警察??美国天空新闻(Sky)直播警察群殴疑犯

5月11日,美国上演现实版“速度与 ...
你可以看看这些警察最后吃不吃官司。
lhr817 发表于 2016-5-13 13:18
你可以看看这些警察最后吃不吃官司。
它们是不是‘真正的警察’??
这事都发生快一星期了,楼主才来上班?你那两位同事(或者替身?)还在休假?
xxx38036 发表于 2016-5-13 03:57
那北京市公安局北局长倒霉了,该下课喽。北京市公安局统一部署死了人说明水平不行。
如果真的是统一部署的行动,然后执行过程中死了人,这个局长的前程会有影响的。

年终考核的时候,多少给别人一个办事不力的印象吧。。
当时怎么证明几个穿便衣的是真警察……
第一,盘问前便衣警察向雷亮明身份了也允许围观人群打110报警了。
第二,出警的110也证实了便衣警察的身份。
yuqianshiwei123 发表于 2016-5-13 13:56
第一,盘问前便衣警察向雷亮明身份了也允许围观人群打110报警了。
第二,出警的110也证实了便衣警察的身 ...
出警110的记录公布?110出警一定有视频,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