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臺灣屬於中華民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09:55
台湾中央日报


  國 民 黨 主 席 馬 英 九 昨 日 在 「 抗 戰 勝 利 與 臺 灣 光 復 六 十 周 年 學 術 研 討 會 」 致 詞 時 表 示 , 中 共 總 書 記 胡 錦 濤 曾 指 出 , 抗 戰 是 由 國 軍 負 責 正 面 作 戰 , 共 軍 在 側 面 配 合 , 這 是 還 原 歷 史 真 相 的 努 力 , 非 常 不 容 易 , 但 臺 灣 的 領 導 人 認 為 , 抗 戰 勝 利 、 臺 灣 光 復 不 等 於 臺 灣 回 歸 中 華 民 國 , 這 種 說 法 違 背 歷 史 事 實 。
   馬 英 九 表 示 , 國 民 黨 中 央 第 一 次 舉 辦 抗 戰 勝 利 、 臺 灣 光 復 的 研 討 會 , 令 人 欣 慰 , 而 進 幾 年 海 峽 兩 岸 的 發 展 , 也 讓 相 關 研 究 更 加 透 徹 。
   馬 英 九 強 調 , 開 羅 宣 言 及 波 茨 坦 公 告 已 證 實 , 日 本 在 戰 後 把 臺 灣 歸 還 給 中 華 民 國 , 如 果 大 家 要 「 硬 拗 」 , 是 不 忠 實 地 面 對 歷 史 ; 至 於 所 謂 的 「 臺 灣 主 權 未 定 論 」 , 是 美 國 擔 心 臺 灣 落 入 中 共 手 中 所 發 展 出 來 的 , 但 在 中 美 簽 訂 「 上 海 公 報 」 後 , 「 臺 灣 地 位 未 定 論 」 已 經 走 入 歷 史 。
   馬 英 九 說 , 開 羅 宣 言 指 出 , 東 三 省 及 臺 澎 是 日 本 竊 自 中 國 的 領 土 , 必 須 回 歸 「 中 華 民 國 」 , 雖 然 有 人 認 為 「 宣 言 」 只 是 國 家 領 袖 在 戰 時 的 「 意 向 聲 明 」 , 不 構 成 國 際 條 約 , 但 從 國 際 法 觀 點 , 只 要 各 國 領 袖 有 具 體 共 識 , 宣 言 也 構 成 條 約 。
   馬 英 九 進 一 步 指 出 , 即 使 將 開 羅 宣 言 視 為 各 國 領 袖 的 意 向 聲 明 , 但 一 九 四 五 年 七 月 簽 訂 的 「 波 茨 坦 公 告 」 中 , 已 明 定 開 羅 宣 言 必 須 執 行 , 而 日 本 在 東 京 灣 呈 遞 的 投 降 書 中 , 也 明 確 接 受 「 波 茨 坦 公 告 」 , 顯 示 日 本 願 意 將 臺 灣 歸 還 給 中 華 民 國 。
   至 於 獨 派 據 以 主 張 「 臺 灣 主 權 未 定 論 的 」 的 「 舊 金 山 和 約 」 , 馬 英 九 表 示 , 雖 然 這 是 結 束 太 平 洋 戰 爭 的 和 約 , 但 國 共 兩 黨 都 未 派 人 參 加 , 而 一 九 五 二 年 , 日 本 與 中 華 民 國 締 結 「 中 日 和 約 」 中 , 日 本 不 僅 放 棄 臺 澎 等 主 權 , 也 承 認 「 馬 關 條 約 」 等 條 約 無 效 , 等 於 間 接 將 臺 灣 還 給 中 華 民 國 。台湾中央日报


  國 民 黨 主 席 馬 英 九 昨 日 在 「 抗 戰 勝 利 與 臺 灣 光 復 六 十 周 年 學 術 研 討 會 」 致 詞 時 表 示 , 中 共 總 書 記 胡 錦 濤 曾 指 出 , 抗 戰 是 由 國 軍 負 責 正 面 作 戰 , 共 軍 在 側 面 配 合 , 這 是 還 原 歷 史 真 相 的 努 力 , 非 常 不 容 易 , 但 臺 灣 的 領 導 人 認 為 , 抗 戰 勝 利 、 臺 灣 光 復 不 等 於 臺 灣 回 歸 中 華 民 國 , 這 種 說 法 違 背 歷 史 事 實 。
   馬 英 九 表 示 , 國 民 黨 中 央 第 一 次 舉 辦 抗 戰 勝 利 、 臺 灣 光 復 的 研 討 會 , 令 人 欣 慰 , 而 進 幾 年 海 峽 兩 岸 的 發 展 , 也 讓 相 關 研 究 更 加 透 徹 。
   馬 英 九 強 調 , 開 羅 宣 言 及 波 茨 坦 公 告 已 證 實 , 日 本 在 戰 後 把 臺 灣 歸 還 給 中 華 民 國 , 如 果 大 家 要 「 硬 拗 」 , 是 不 忠 實 地 面 對 歷 史 ; 至 於 所 謂 的 「 臺 灣 主 權 未 定 論 」 , 是 美 國 擔 心 臺 灣 落 入 中 共 手 中 所 發 展 出 來 的 , 但 在 中 美 簽 訂 「 上 海 公 報 」 後 , 「 臺 灣 地 位 未 定 論 」 已 經 走 入 歷 史 。
   馬 英 九 說 , 開 羅 宣 言 指 出 , 東 三 省 及 臺 澎 是 日 本 竊 自 中 國 的 領 土 , 必 須 回 歸 「 中 華 民 國 」 , 雖 然 有 人 認 為 「 宣 言 」 只 是 國 家 領 袖 在 戰 時 的 「 意 向 聲 明 」 , 不 構 成 國 際 條 約 , 但 從 國 際 法 觀 點 , 只 要 各 國 領 袖 有 具 體 共 識 , 宣 言 也 構 成 條 約 。
   馬 英 九 進 一 步 指 出 , 即 使 將 開 羅 宣 言 視 為 各 國 領 袖 的 意 向 聲 明 , 但 一 九 四 五 年 七 月 簽 訂 的 「 波 茨 坦 公 告 」 中 , 已 明 定 開 羅 宣 言 必 須 執 行 , 而 日 本 在 東 京 灣 呈 遞 的 投 降 書 中 , 也 明 確 接 受 「 波 茨 坦 公 告 」 , 顯 示 日 本 願 意 將 臺 灣 歸 還 給 中 華 民 國 。
   至 於 獨 派 據 以 主 張 「 臺 灣 主 權 未 定 論 的 」 的 「 舊 金 山 和 約 」 , 馬 英 九 表 示 , 雖 然 這 是 結 束 太 平 洋 戰 爭 的 和 約 , 但 國 共 兩 黨 都 未 派 人 參 加 , 而 一 九 五 二 年 , 日 本 與 中 華 民 國 締 結 「 中 日 和 約 」 中 , 日 本 不 僅 放 棄 臺 澎 等 主 權 , 也 承 認 「 馬 關 條 約 」 等 條 約 無 效 , 等 於 間 接 將 臺 灣 還 給 中 華 民 國 。
民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