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越狱案事发4个月检察机关仍未正式调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18:44:24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王琪

  山西吕梁一疑犯在法院审理期间,成功脱逃,引发轩然大波。事发4个月来,有关部门仍没有疑犯的任何消息。

  截至2008年4月14日,当地检察机关还未正式启动检察程序,对这起离奇的脱逃案进行立案调查。

  疑犯赵七明脱逃案留下一系列待解的谜团:法警当时在干什么?他们为什么没能在赵七明翻上拱顶越过围墙之前采取有效措施?在赵七明越墙而过后,为什么没有人如法炮制,翻墙追击?

  2007年12月14日,疑犯赵七明在山西吕梁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吕梁中院)庭审期间,借如厕之机脱逃。

  事发4个月来,从法院脱  
逃的赵七明已然“人间蒸发”,有关部门没有他的任何消息。

  消息人士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称,吕梁中院在事发后,采取了一些亡羊补牢的措施。一名副院长长期蹲守汾阳,试图寻找突破口;法院刑庭及法警队则被要求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案件,追捕逃犯。

  截至2008年4月14日,当地检察机关还未正式启动检察程序,对这起离奇的脱逃案进行立案调查。

  嫌疑犯赵七明,山西汾阳人,33岁。2004年1月7日,赵七明开车途经汾阳市贾家庄镇大相村时,与汾酒集团司机李小平驾驶的客车碰撞,双方发生争执。赵七明抽刀捅死李小平后潜逃,2007年6月在新疆伊宁落网。而在此次脱逃之前,被羁押在汾阳市看守所的赵七明曾试图组织同监号的8名在押人员逃离看守所。那次密谋已久的越狱行动,因一名同伙的告发而失败。

  然而3个月之后,赵七明居然在法院开庭审理时脱逃。

  休庭·如厕·脱逃

  2007年12月14日,吕梁中院在汾阳市人民法院(下称汾阳法院)开庭审理赵组织越狱案、故意伤害李小平并致其死亡案。组织越狱案同时受审的还有赵同监号的冯永星、孙天龙等人。

  李小平的妻子武晓娟记得那天“天气特别好”。但好天气没有给武晓娟带来好心情。庭审中突然发生的脱逃案,将武晓娟和她的亲人们气得吃不下饭。

  据一名诉讼参与者说,由于法庭没有确定准确的开庭时间,庭审大约是在下午3点开庭。

  参加出庭的人不多,旁听席未满座。

  武晓娟和二哥武振贵、妹妹武晓玲及儿子李明军赶到汾阳法院审判厅时,赵七明、冯永星、孙天龙三人已被押到法庭。

  赵七明身着一套崭新的运动服,外套看守所的马甲,戴着脚镣、手铐,低着头,身边站着两名法警。

  这次庭审由吕梁中院刑一庭法官武小明担任审判长,两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也来自吕梁中院。

  一共有3名法警为这次庭审提供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吕梁中院有关人员4月14日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证实,他们来自该院法警大队。

  3人中,其中一人为女性,另两名男性法警一高一矮,矮者胖。

  在庭审进行了大约50分钟后,旁听席上赵七明的一个哥哥的手机突然响起来。

  “声音很大,一直响着。”武晓娟说。

  这个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引来审判长武小明的呵斥。但赵的这名兄长称,那不是他的手机,他不知道怎么操作。

  一名法警走了过来,将赵七明兄长的手机关闭。

  几分钟后,这部手机再次响起来。同样的情节被重复一次后,手机终于不再响了。

  约两分钟后,赵七明突然表现出痛苦的神色,他向审判长提出请求,要上厕所。

  在开庭之前,已被押解到汾阳法院的赵七明,已经去过一次法庭外面的厕所。

  武小明为此稍感不满,他质问赵七明:“不是刚去了吗?怎么又要去?”

  赵七明给出了一个合乎情理的理由——拉肚子。

  在征求了公诉人的意见后,武小明批准了赵七明的请求,并宣布休庭10分钟。

  赵七明在一高一矮两名法警的看护下,从通往厕所的法庭侧门走出。下6级水泥台阶,再横穿最底层台阶与厕所之间1.8米宽(本报记者4月14日测量所得数据,下同)的一条巷道,就到了厕所门前。

  大约休庭5分钟后,武振贵突然听到法庭的侧门被“咣当”一声推开,矮胖的法警跑进来,说:“跑了!”

  透过法庭的玻璃窗,武振贵看到赵七明已经攀上厕所的拱顶,双手撑在插满碎玻璃的法院围墙边缘,身子向上一纵,整个人就越出了围墙。

  此时大约是下午4点10分左右。法庭内已经炸开了锅,审判长、审判员、尚在法庭内的一名女法警,手忙脚乱地去控制冯永星、孙天龙。

  吕梁市检察院派出的公诉人急得上了火,大声喊道:“再加一条(罪状):脱逃既遂!既遂!!”

  震惊不已的审判长武小明拿着电话请求支援,而那名矮胖的法警已经冲出法庭的前门,穿过院子,向法院围墙外的天平街奔去。

  有出庭者前往赵七明脱逃的厕所查看,发现先前锁住赵七明双脚的脚镣,已被卸下。据称,这副脚镣的两个脚环各有一把黄色的铜锁,两个脚环被平整地放在蹲位两边脚踩的地方。

  在汾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赶到之前,这个重要的现场已被破坏。多名目击者向记者证实,那名身材较高的法警,提着这副脚镣从厕所绕到法院的院子里,被人提醒这是重要证据后,才穿过法庭来到厕所,将脚镣放回原处。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警察称,汾阳警方当天全城维和搜查赵七明,但一无所获。

  累犯赵七明

  1975年1月29日出生的赵七明,从小生活在一个多子女的家庭中,一共有6个哥哥、5个姐姐。因为在儿子中排行老七,他的父母给他取了“七明”这个名字。

  太多的子女,给生活在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县级市)峪道河镇李家沟村的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生活负担。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官员说,生活的沉重压力,曾导致这个家庭中的一部分子女为了生存,铤而走险。

  赵七明便是其中表现得最为突出的一个。

  赵七明最早的犯罪记录,可以追溯到1989年。这个当年只有14岁的少年,将一名女同学强奸,因此被汾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可以说,赵七明从刚刚开始有人生意识起,他绝大部分的光阴就是在监狱、犯罪与逃亡中度过。”那名官员说。

  1990年被汾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后,赵七明于1998年获得减刑释放,这时的他已经是一个23岁的小伙子。

  两年后的又一次案发表明,8年的刑罚没有对赵七明产生有效的教育警示效果。

  2000年12月,赵七明因非法拘禁罪,再次被汾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据当地警方人士介绍,赵七明1998年获得减刑释放后,与其兄长一道为人索债,将当事人拘禁,由此受到第二次刑事处罚。

  在被汾阳市看守所羁押期间,一名同在该看守所接受管教的汾阳市杏花村镇村民朱广晓认识了赵七明。朱发现赵脾气暴躁,这个身高大约1米70的年轻人,“容不得任何人的冒犯,经常跟其他在押人员打架”。

  “他曾经跟我说过,在汾阳监狱服刑时,监狱长都怕他三分。”朱广晓说。

  2002年5月,赵七明刑满释放。1年半后,这个已两次被判刑、在牢狱里度过了整整10年的男子,再次犯下事端:2004年1月与汾酒集团司机李小平驾驶的客车碰撞,双方争执时,赵七明捅死李小平后潜逃。

  密谋越狱失败

  赵七明逃亡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

  了解案情的消息人士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透露,赵在伊宁市以盗卖汽车轮胎为生。

  2007年6月中旬,汾阳市公安局在赵七明逃亡3年多后,终于得知赵藏匿在伊宁的消息。汾阳警方随即派出警力,前往伊宁市实施抓捕。当年6月23日,赵七明在伊宁落网。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获得的官方消息显示,赵七明从2007年7月开始谋划越狱,这时距离他被抓捕归案不到一个月时间。

  被关押在汾阳市看守所第22号监舍的赵七明,与同监舍在押人员冯永星、王艳江等8人秘密设计了两套越狱方案。

  在第一套方案中,赵七明计划在放风时,趁管教民警不备,靠近放风场铁门处,用事先准备好的香烟盒内的锡箔纸将门上钥匙的模型压出,然后用冯永星提供的一副女人用来修整眉毛的眉夹磨制成钥匙,寻机打开放风场门锁,翻墙逃跑。

  由于担心被塔楼上荷枪实弹的武警发现,这套越狱方案最终被放弃。

  于是,这群试图越狱的在押人员开始按照第二套方案秘密筹划行动。

  赵七明卸下一截用来固定暖气设备的螺丝杆,将其中一端磨尖制成凶器。除此而外,他们还将监舍内的包袱和床单撕成布条,搓成绳索备用。

  与第一套方案相比,这套方案充满了血腥的暴力色彩。

  密谋者计划,在一切准备充分后,由王艳江外出找管教民警打探情况,选择适当的时机在监舍内制造打架假象。待受到假象引诱的民警赶来制止时,一群人用已经预备好的凶器、绳索将民警挟持捆绑,然后抢走其配带的钥匙,开门逃跑。

  这个被紧锣密鼓筹划了大约1个月的行动最终败露。

  消息人士透露,在赵七明组织的这次越狱阴谋即将付诸行动时,越狱团伙中一名已决犯秘密向看守所管教人员报告了相关情况。

  2007年8月6日晚,大批看守所管教民警突降22号监舍,将在监舍内形成的这个越狱犯罪团伙一举摧毁。

  作为越狱阴谋的主要组织者,赵七明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组织越狱罪。在这个越狱团伙中,同时受到指控的还有冯永星、孙天龙等人。

  难解的疑团

  4月14日上午,本报记者第二次前往汾阳法院,亲临赵七明脱逃的第一现场——厕所。这是一个用灰色土砖砌起来的简易厕所,紧靠法院的围墙建成。在赵七明脱逃案发生后,厕所的上空已被盖上一张用钢筋焊成的铁网。

  这个厕所的男厕部分一共有两个隔开的蹲位,每个蹲位上面有一个半圆型拱顶,高1.9米;拱顶与法院的围墙相连,围墙高2.7米;在蹲位与通往女厕的巷道之间,有一面与拱顶等高的挡墙;挡墙与法庭侧门之间直线距离3.5米;男厕外的巷道宽1.8米。(注:以上数据均由本报记者亲自测量所得)

  正常情况下,负责监视厕所内动静的法警,其所在的位置最大的可能范围,是在男厕门口、巷道和台阶上。本报记者当天测试发现,在这三个区域内活动的法警,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可能看不到赵七明从厕所内爬上拱顶这一过程:一是将身子靠近1.9米高的挡墙,让挡墙将视线完全遮挡;二是背对厕所。否则,当赵七明的头冒出拱顶时,在上述3个区域内的法警,都能发现其异动,并及时遏止事态发展。

  赵七明脱逃案存在以下疑点:其一,法警当时究竟在干什么?他们为什么没能在赵七明翻上拱顶越过围墙之前采取有效措施?在赵七明越墙而过后,为什么没有人翻墙追捕?

  其二,赵七明究竟是如何打开脚镣上的两副铜锁的?是早已被打开,还是在如厕时被临时打开的?有一种说法,导致了汾阳警方与吕梁中院之间的严重分歧。这个说法称,脚镣上铜锁的锁芯早被取出,取而代之的是塞进锁孔的报纸。这个遭到当地警方抵制的说法,影射问题的根源出在羁押赵七明的汾阳看守所。

  其三,在庭审中赵七明兄长连续接到的两个电话,究竟意味着什么?赵七明脱逃案发生后,当天出庭的人们才意识到这两个电话的诡异。

  其四,法警破坏案发现场,是故意,还是无意中作出的“法盲”行为?

  本报记者曾在4月14日就以上疑问分别前往汾阳市公安局、吕梁市检察院和吕梁中院求解,但均被一一拒绝。

  另据消息人士称,鉴于这次事件的惨痛教训,吕梁中院院长王志刚在一次法院会议上狠批有关人员“思想麻痹,官僚主义严重,突发事件发生后处置不力”。

  据称,吕梁中院纪检组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涉及其中的人员将受到处罚。

  这起离奇的疑犯在法院脱逃事件已成为汾阳百姓的谈资。据未得到证实的传言说,赵当天越过法院围墙后并没有跑远,而是躲在一户人家的煤房里。第二天清晨,这户人家的一位老人在煤房里发现了赵扔在这里的看守所马甲和手铐。还有传言称,成功脱逃的赵,在2007年12月14日当天就已被在外接应的车辆接走。

  像对这一事件充满疑问的所有人一样,武晓娟和她的亲人在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倾诉这段令他们悲凉的往事时,总是问:“在看守所组织越狱没有成功的赵七明,为什么在法庭庭审时却成功了?”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王琪

  山西吕梁一疑犯在法院审理期间,成功脱逃,引发轩然大波。事发4个月来,有关部门仍没有疑犯的任何消息。

  截至2008年4月14日,当地检察机关还未正式启动检察程序,对这起离奇的脱逃案进行立案调查。

  疑犯赵七明脱逃案留下一系列待解的谜团:法警当时在干什么?他们为什么没能在赵七明翻上拱顶越过围墙之前采取有效措施?在赵七明越墙而过后,为什么没有人如法炮制,翻墙追击?

  2007年12月14日,疑犯赵七明在山西吕梁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吕梁中院)庭审期间,借如厕之机脱逃。

  事发4个月来,从法院脱  
逃的赵七明已然“人间蒸发”,有关部门没有他的任何消息。

  消息人士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称,吕梁中院在事发后,采取了一些亡羊补牢的措施。一名副院长长期蹲守汾阳,试图寻找突破口;法院刑庭及法警队则被要求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案件,追捕逃犯。

  截至2008年4月14日,当地检察机关还未正式启动检察程序,对这起离奇的脱逃案进行立案调查。

  嫌疑犯赵七明,山西汾阳人,33岁。2004年1月7日,赵七明开车途经汾阳市贾家庄镇大相村时,与汾酒集团司机李小平驾驶的客车碰撞,双方发生争执。赵七明抽刀捅死李小平后潜逃,2007年6月在新疆伊宁落网。而在此次脱逃之前,被羁押在汾阳市看守所的赵七明曾试图组织同监号的8名在押人员逃离看守所。那次密谋已久的越狱行动,因一名同伙的告发而失败。

  然而3个月之后,赵七明居然在法院开庭审理时脱逃。

  休庭·如厕·脱逃

  2007年12月14日,吕梁中院在汾阳市人民法院(下称汾阳法院)开庭审理赵组织越狱案、故意伤害李小平并致其死亡案。组织越狱案同时受审的还有赵同监号的冯永星、孙天龙等人。

  李小平的妻子武晓娟记得那天“天气特别好”。但好天气没有给武晓娟带来好心情。庭审中突然发生的脱逃案,将武晓娟和她的亲人们气得吃不下饭。

  据一名诉讼参与者说,由于法庭没有确定准确的开庭时间,庭审大约是在下午3点开庭。

  参加出庭的人不多,旁听席未满座。

  武晓娟和二哥武振贵、妹妹武晓玲及儿子李明军赶到汾阳法院审判厅时,赵七明、冯永星、孙天龙三人已被押到法庭。

  赵七明身着一套崭新的运动服,外套看守所的马甲,戴着脚镣、手铐,低着头,身边站着两名法警。

  这次庭审由吕梁中院刑一庭法官武小明担任审判长,两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也来自吕梁中院。

  一共有3名法警为这次庭审提供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吕梁中院有关人员4月14日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证实,他们来自该院法警大队。

  3人中,其中一人为女性,另两名男性法警一高一矮,矮者胖。

  在庭审进行了大约50分钟后,旁听席上赵七明的一个哥哥的手机突然响起来。

  “声音很大,一直响着。”武晓娟说。

  这个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引来审判长武小明的呵斥。但赵的这名兄长称,那不是他的手机,他不知道怎么操作。

  一名法警走了过来,将赵七明兄长的手机关闭。

  几分钟后,这部手机再次响起来。同样的情节被重复一次后,手机终于不再响了。

  约两分钟后,赵七明突然表现出痛苦的神色,他向审判长提出请求,要上厕所。

  在开庭之前,已被押解到汾阳法院的赵七明,已经去过一次法庭外面的厕所。

  武小明为此稍感不满,他质问赵七明:“不是刚去了吗?怎么又要去?”

  赵七明给出了一个合乎情理的理由——拉肚子。

  在征求了公诉人的意见后,武小明批准了赵七明的请求,并宣布休庭10分钟。

  赵七明在一高一矮两名法警的看护下,从通往厕所的法庭侧门走出。下6级水泥台阶,再横穿最底层台阶与厕所之间1.8米宽(本报记者4月14日测量所得数据,下同)的一条巷道,就到了厕所门前。

  大约休庭5分钟后,武振贵突然听到法庭的侧门被“咣当”一声推开,矮胖的法警跑进来,说:“跑了!”

  透过法庭的玻璃窗,武振贵看到赵七明已经攀上厕所的拱顶,双手撑在插满碎玻璃的法院围墙边缘,身子向上一纵,整个人就越出了围墙。

  此时大约是下午4点10分左右。法庭内已经炸开了锅,审判长、审判员、尚在法庭内的一名女法警,手忙脚乱地去控制冯永星、孙天龙。

  吕梁市检察院派出的公诉人急得上了火,大声喊道:“再加一条(罪状):脱逃既遂!既遂!!”

  震惊不已的审判长武小明拿着电话请求支援,而那名矮胖的法警已经冲出法庭的前门,穿过院子,向法院围墙外的天平街奔去。

  有出庭者前往赵七明脱逃的厕所查看,发现先前锁住赵七明双脚的脚镣,已被卸下。据称,这副脚镣的两个脚环各有一把黄色的铜锁,两个脚环被平整地放在蹲位两边脚踩的地方。

  在汾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赶到之前,这个重要的现场已被破坏。多名目击者向记者证实,那名身材较高的法警,提着这副脚镣从厕所绕到法院的院子里,被人提醒这是重要证据后,才穿过法庭来到厕所,将脚镣放回原处。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警察称,汾阳警方当天全城维和搜查赵七明,但一无所获。

  累犯赵七明

  1975年1月29日出生的赵七明,从小生活在一个多子女的家庭中,一共有6个哥哥、5个姐姐。因为在儿子中排行老七,他的父母给他取了“七明”这个名字。

  太多的子女,给生活在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县级市)峪道河镇李家沟村的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生活负担。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官员说,生活的沉重压力,曾导致这个家庭中的一部分子女为了生存,铤而走险。

  赵七明便是其中表现得最为突出的一个。

  赵七明最早的犯罪记录,可以追溯到1989年。这个当年只有14岁的少年,将一名女同学强奸,因此被汾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可以说,赵七明从刚刚开始有人生意识起,他绝大部分的光阴就是在监狱、犯罪与逃亡中度过。”那名官员说。

  1990年被汾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后,赵七明于1998年获得减刑释放,这时的他已经是一个23岁的小伙子。

  两年后的又一次案发表明,8年的刑罚没有对赵七明产生有效的教育警示效果。

  2000年12月,赵七明因非法拘禁罪,再次被汾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据当地警方人士介绍,赵七明1998年获得减刑释放后,与其兄长一道为人索债,将当事人拘禁,由此受到第二次刑事处罚。

  在被汾阳市看守所羁押期间,一名同在该看守所接受管教的汾阳市杏花村镇村民朱广晓认识了赵七明。朱发现赵脾气暴躁,这个身高大约1米70的年轻人,“容不得任何人的冒犯,经常跟其他在押人员打架”。

  “他曾经跟我说过,在汾阳监狱服刑时,监狱长都怕他三分。”朱广晓说。

  2002年5月,赵七明刑满释放。1年半后,这个已两次被判刑、在牢狱里度过了整整10年的男子,再次犯下事端:2004年1月与汾酒集团司机李小平驾驶的客车碰撞,双方争执时,赵七明捅死李小平后潜逃。

  密谋越狱失败

  赵七明逃亡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

  了解案情的消息人士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透露,赵在伊宁市以盗卖汽车轮胎为生。

  2007年6月中旬,汾阳市公安局在赵七明逃亡3年多后,终于得知赵藏匿在伊宁的消息。汾阳警方随即派出警力,前往伊宁市实施抓捕。当年6月23日,赵七明在伊宁落网。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获得的官方消息显示,赵七明从2007年7月开始谋划越狱,这时距离他被抓捕归案不到一个月时间。

  被关押在汾阳市看守所第22号监舍的赵七明,与同监舍在押人员冯永星、王艳江等8人秘密设计了两套越狱方案。

  在第一套方案中,赵七明计划在放风时,趁管教民警不备,靠近放风场铁门处,用事先准备好的香烟盒内的锡箔纸将门上钥匙的模型压出,然后用冯永星提供的一副女人用来修整眉毛的眉夹磨制成钥匙,寻机打开放风场门锁,翻墙逃跑。

  由于担心被塔楼上荷枪实弹的武警发现,这套越狱方案最终被放弃。

  于是,这群试图越狱的在押人员开始按照第二套方案秘密筹划行动。

  赵七明卸下一截用来固定暖气设备的螺丝杆,将其中一端磨尖制成凶器。除此而外,他们还将监舍内的包袱和床单撕成布条,搓成绳索备用。

  与第一套方案相比,这套方案充满了血腥的暴力色彩。

  密谋者计划,在一切准备充分后,由王艳江外出找管教民警打探情况,选择适当的时机在监舍内制造打架假象。待受到假象引诱的民警赶来制止时,一群人用已经预备好的凶器、绳索将民警挟持捆绑,然后抢走其配带的钥匙,开门逃跑。

  这个被紧锣密鼓筹划了大约1个月的行动最终败露。

  消息人士透露,在赵七明组织的这次越狱阴谋即将付诸行动时,越狱团伙中一名已决犯秘密向看守所管教人员报告了相关情况。

  2007年8月6日晚,大批看守所管教民警突降22号监舍,将在监舍内形成的这个越狱犯罪团伙一举摧毁。

  作为越狱阴谋的主要组织者,赵七明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组织越狱罪。在这个越狱团伙中,同时受到指控的还有冯永星、孙天龙等人。

  难解的疑团

  4月14日上午,本报记者第二次前往汾阳法院,亲临赵七明脱逃的第一现场——厕所。这是一个用灰色土砖砌起来的简易厕所,紧靠法院的围墙建成。在赵七明脱逃案发生后,厕所的上空已被盖上一张用钢筋焊成的铁网。

  这个厕所的男厕部分一共有两个隔开的蹲位,每个蹲位上面有一个半圆型拱顶,高1.9米;拱顶与法院的围墙相连,围墙高2.7米;在蹲位与通往女厕的巷道之间,有一面与拱顶等高的挡墙;挡墙与法庭侧门之间直线距离3.5米;男厕外的巷道宽1.8米。(注:以上数据均由本报记者亲自测量所得)

  正常情况下,负责监视厕所内动静的法警,其所在的位置最大的可能范围,是在男厕门口、巷道和台阶上。本报记者当天测试发现,在这三个区域内活动的法警,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可能看不到赵七明从厕所内爬上拱顶这一过程:一是将身子靠近1.9米高的挡墙,让挡墙将视线完全遮挡;二是背对厕所。否则,当赵七明的头冒出拱顶时,在上述3个区域内的法警,都能发现其异动,并及时遏止事态发展。

  赵七明脱逃案存在以下疑点:其一,法警当时究竟在干什么?他们为什么没能在赵七明翻上拱顶越过围墙之前采取有效措施?在赵七明越墙而过后,为什么没有人翻墙追捕?

  其二,赵七明究竟是如何打开脚镣上的两副铜锁的?是早已被打开,还是在如厕时被临时打开的?有一种说法,导致了汾阳警方与吕梁中院之间的严重分歧。这个说法称,脚镣上铜锁的锁芯早被取出,取而代之的是塞进锁孔的报纸。这个遭到当地警方抵制的说法,影射问题的根源出在羁押赵七明的汾阳看守所。

  其三,在庭审中赵七明兄长连续接到的两个电话,究竟意味着什么?赵七明脱逃案发生后,当天出庭的人们才意识到这两个电话的诡异。

  其四,法警破坏案发现场,是故意,还是无意中作出的“法盲”行为?

  本报记者曾在4月14日就以上疑问分别前往汾阳市公安局、吕梁市检察院和吕梁中院求解,但均被一一拒绝。

  另据消息人士称,鉴于这次事件的惨痛教训,吕梁中院院长王志刚在一次法院会议上狠批有关人员“思想麻痹,官僚主义严重,突发事件发生后处置不力”。

  据称,吕梁中院纪检组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涉及其中的人员将受到处罚。

  这起离奇的疑犯在法院脱逃事件已成为汾阳百姓的谈资。据未得到证实的传言说,赵当天越过法院围墙后并没有跑远,而是躲在一户人家的煤房里。第二天清晨,这户人家的一位老人在煤房里发现了赵扔在这里的看守所马甲和手铐。还有传言称,成功脱逃的赵,在2007年12月14日当天就已被在外接应的车辆接走。

  像对这一事件充满疑问的所有人一样,武晓娟和她的亲人在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倾诉这段令他们悲凉的往事时,总是问:“在看守所组织越狱没有成功的赵七明,为什么在法庭庭审时却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