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省区市推进统一清真食品认证标准进程——最新情况:已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8:04:13


来源: http://www.gov.cn/xinwen/2015-09/11/content_2929778.htm

    新华社银川9月11日电(记者 金政霏、邹欣媛)在宁夏、陕西、甘肃、青海等5省区2012年统一规范清真食品认证标准的基础上,11日,河南、四川、天津3个省市在宁夏银川达成共识,参与推进清真食品认证标准进程。
    在2015中国(宁夏)国际清真(HALAL)食品认证合作论坛上,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贸易认证中心与河南、四川、天津等省市签署了《清真食品认证地方联盟标准合作备忘录》。
    据了解,我国的穆斯林人口超过2200万人,清真产业以每年20%增速在快速发展。另外,全世界超过17亿穆斯林形成了产值超3.2万亿美元的清真产业。近年来,我国清真食品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也越来越快。
    然而,我国目前尚未制定清真食品认证的国家标准。国家民委政法司副司长金春子说,针对这一现状,亟需国内更多省区市联合起来推动清真食品认证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使中国清真食品在全球清真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宁夏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丁卫东说,2012年,宁夏与甘肃、青海、陕西、云南等省区以备忘录的形式达成共识,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认证通则》为基础,联合制定统一的地方标准。从2013年起,我国西部5省区民族、质监部门共同制定的《清真食品认证通则》开始实施。
    8省市区在推进清真食品认证标准的过程中,将遵循共同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轮流召开1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讨论和交流标准实施中的相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与会的部分专业人士认为,先由各省区市从实际出发制定认证标准,在实践完善的基础上,再与兄弟省区市协作结盟,联合认证,进而制定全国性的认证标准。这既能保证当前清真食品认证工作有章可循,加快清真食品认证工作发展,又能避免全国性认证标准一时难以出台而使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和消费受到影响。



===============================


一些省区虽然没有参与此统一行动,但也早已在省伊斯兰教协会层级搞了清真认证,例如:江浙省

浙江省伊斯兰教协会清真监制认证工作规则

(2013年12月24日一届六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http://www.zjislam.org/show.aspx?id=777&cid=41

虽然是在省伊斯兰教协会层级的行动,但丝毫未妨碍神棍准军事集团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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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euFdpgw1f3h4flofylj31be0qo128.jpg

也未影响其势力沿产业链向上下游漫延及全球神棍势力的纠合:

http://www.xdcarbon.com/news_detail/id/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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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据了解已经有以下省市搞了清真认证:

参与八省统一行动的有:宁夏、云南、陕西、天津、青海、甘肃、河南、四川。

独自行动的有:浙江

来源: http://www.gov.cn/xinwen/2015-09/11/content_2929778.htm

    新华社银川9月11日电(记者 金政霏、邹欣媛)在宁夏、陕西、甘肃、青海等5省区2012年统一规范清真食品认证标准的基础上,11日,河南、四川、天津3个省市在宁夏银川达成共识,参与推进清真食品认证标准进程。
    在2015中国(宁夏)国际清真(HALAL)食品认证合作论坛上,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贸易认证中心与河南、四川、天津等省市签署了《清真食品认证地方联盟标准合作备忘录》。
    据了解,我国的穆斯林人口超过2200万人,清真产业以每年20%增速在快速发展。另外,全世界超过17亿穆斯林形成了产值超3.2万亿美元的清真产业。近年来,我国清真食品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也越来越快。
    然而,我国目前尚未制定清真食品认证的国家标准。国家民委政法司副司长金春子说,针对这一现状,亟需国内更多省区市联合起来推动清真食品认证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使中国清真食品在全球清真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宁夏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丁卫东说,2012年,宁夏与甘肃、青海、陕西、云南等省区以备忘录的形式达成共识,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认证通则》为基础,联合制定统一的地方标准。从2013年起,我国西部5省区民族、质监部门共同制定的《清真食品认证通则》开始实施。
    8省市区在推进清真食品认证标准的过程中,将遵循共同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轮流召开1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讨论和交流标准实施中的相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与会的部分专业人士认为,先由各省区市从实际出发制定认证标准,在实践完善的基础上,再与兄弟省区市协作结盟,联合认证,进而制定全国性的认证标准。这既能保证当前清真食品认证工作有章可循,加快清真食品认证工作发展,又能避免全国性认证标准一时难以出台而使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和消费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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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省区虽然没有参与此统一行动,但也早已在省伊斯兰教协会层级搞了清真认证,例如:江浙省

浙江省伊斯兰教协会清真监制认证工作规则

(2013年12月24日一届六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http://www.zjislam.org/show.aspx?id=777&cid=41

虽然是在省伊斯兰教协会层级的行动,但丝毫未妨碍神棍准军事集团的执行力:


006euFdpgw1f3h4fn0wdfj31be0qo13m.jpg

006euFdpgw1f3h4flofylj31be0qo128.jpg

也未影响其势力沿产业链向上下游漫延及全球神棍势力的纠合:

http://www.xdcarbon.com/news_detail/id/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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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据了解已经有以下省市搞了清真认证:

参与八省统一行动的有:宁夏、云南、陕西、天津、青海、甘肃、河南、四川。

独自行动的有:浙江

邪教泛滥-----泛滥
清真标准里必须排除宗教因素。
清真你麻敝
分不要了,版主来扣吧


转贴者注:截止到目前,该标准 已由宁夏、云南、陕西、天津、青海、甘肃、河南、四川等八个省市的民委和质监局统一发布、生效。
按照红字部分的要求,下一步必将对产业的上下游环节的“清真认证”,然后再攻克上下游的上下游,如此循环扩展认证,整个世界就“清真”了。

转贴链接为云南省在2013年的发文。

http://www.ynethnic.gov.cn/pub/y ... 20150624_10416.html

(DB53/T467-2013,2013年1月20日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国际认证中心、宁夏伊斯兰教协会、宁夏大学清真产业发展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凤霞、李自然、王永亮、李德宽、马成才、王生军、马春、何崇寿、杨剑波、王岳坤。

引 言

随着国内清真产业的快速发展与国际清真产品贸易往来日益频繁,统一包括食品在内的清真产品认证标准,规范清真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广大穆斯林群众的食品安全与健康显得十分迫切。为通过制定清真食品认证标准,实现清真产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和国际化,促进国内清真产业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实现与世界穆斯林各国的清真标准对接与互认,甘肃、宁夏、青海、陕西、云南五省区民族、质监工作部门参考有关标准,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共同制定《清真食品认证通则》,并作为五省区的联盟认证标准,分别发布,统一实施。

本标准中清真食品禁忌成分的内容参照国际粮食和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所属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通过的《“清真”用词的使用准则》(1997)制定。

本标准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商一致,分别在五省区发布实施。

在云南未设立认证机构和制定执行程序前,本标准的执行程序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认证工作规范》执行。

清真食品认证通则

1 范 围

本标准规范了清真食品认证的术语与定义、总则、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要求、清真食品禁忌原料、清真食品加工及标志、包装、运输、存储。

本标准适用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也适用于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7237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穆斯林

阿拉伯语音译,指信仰伊斯兰教的人。

3.2

穆斯林饮食规约

在清真(HALAL)基础上发展、形成的世界穆斯林所通用饮食规约。

3.3

清真(HALAL)

伊斯兰教指称的“合法性”行为。

3.4

清真食品

伊斯兰教法许可的食品。

3.5

穆斯林禁忌成分

穆斯林饮食规约所禁忌的物品及其衍生物。

4 总 则

*4.1 本标准旨在严格保证清真食品的纯洁性,保障清真食品的质量安全。

*4.2 本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清真食品管理法律法规。本标准认证的清真食品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清真食品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出入境管理标准和出口国的相关标准。

*4.3 本标准促进与世界穆斯林国家和地区的认证相关标准对接、互认。

*4.4 本标准是清真食品的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关键点控制、清真安全保障的技术规范,是采取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技术规范,是确保清真产品独特文化、品质和安全性的技术规范。

5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要求

*5.1 申请认证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取得当地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证书。

*5.2 国外申请清真食品认证的企业,应当提交所在国权威机构 HALAL 认证文件,以资审查、协商、认可。

*5.3 企业的名称、商标不得有穆斯林禁忌的内容。

*5.4 企业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中应有穆斯林

*5.5 采购、保管和主要制作人员应是穆斯林

*5.6 肉类生产加工企业的屠宰主刀人员应是阿訇、满拉或经过专业培训的穆斯林

*5.7 企业员工应有一定数量的穆斯林,生产清真食品的企业应当符合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的要求。

*5.8 企业员工应经过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知识培训后上岗。

*5.9 企业应符合 GB14881 规定,并具有清真食品生产的环境、技术、设备、管理制度、人文等方面的条件。

*5.10 企业产品应经清真食品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

*5.11 企业应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有完备的生产销售记录档案。

6 清真食品禁忌原料

6.1 基本要求

清真食品的原料(包括衍生物)不得含有穆斯林禁忌的成分。

6.2 穆斯林禁忌的成分

*6.2.1 以动物为原料的食品包括:

*a)猪类;

*b)狗、蛇、鼠、猫和猴类;

*c)带有利爪和尖牙的食肉类动物,如狮、虎、熊及类似动物;

*d)带利爪的掠食类鸟类,如鹰、秃鹫及类似鸟类;

*e)害虫类如蜈蚣、蝎子及类似动物;

*f )伊斯兰教禁止杀害的动物,如蚂蚁、蜜蜂和啄木鸟;

*g)一般令人讨厌的动物,如虱子、苍蝇等类似动物;

*h)青蛙、鳄鱼等两栖动物;

* i)骡、驴类;

*j)未按照伊斯兰教法宰杀的任何动物;

*k)除肉类和肝脏等器官自带之外的血液及其任何衍生物;

*l)任何转基因动物及制品;

*m)其他禁忌动物及衍生物;

*n)将上述动物身体上任何成分加入食品的;

*o)法律禁止食用的,如法律保护的动物以及侵占、偷盗的。

*6.2.2以植物为原料的食品包括:

*a)使人兴奋并对人有毒害的植物;

*b)毒素和有害物经过处理被排除的不在限制之内。

*6.2.3饮料包括:

*a)含有酒精和以酒命名的饮料;

*b)令人兴奋并对人有害的饮料。

7 清真食品加工

7.1 基本要求

*7.1.1 产品及其名称、形状、图案不得带有穆斯林禁忌的内容。

*7.1.2 所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标识为宗教祭祀食品。

7.2 清真食品的生产

7.2.1 农产品加工业养殖基地

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不得饲养猪类;

*b)养殖所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不得含有穆斯林禁忌的成分,如果不能保证,屠宰前应当经过净化饲养。

7.2.2 动物屠宰

应满足以下要求:

*a)屠宰技术条件应当符合 GB/T 17237 及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

*b)屠宰人员应当是阿訇、满拉或经过专业培训的穆斯林;

*c)被屠宰的动物应当是穆斯林认为合法的动物;

*d)动物应当是活体或屠宰前认定是活体的,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要求;

*e)屠宰的环境应当清洁;

*f)屠宰时被宰动物应当喉部朝向麦加方向

*g)屠宰刀具应当是锋利的,不得使用钝器、枪械;

*h)屠宰的下刀处应当在被宰动物的颈部喉头,应当按照穆斯林屠宰的下列规范程序进行:

*1)下刀前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诵念

*2)应当用刀切断被宰动物的气管、食管、主动脉及颈部的纹理;

*3)最佳的宰牲为一刀完成,如不能完成需补刀,但抽刀时不可用力。

*i)在屠宰过程中,不得有以下不人道的行为:

*1)让动物感到恐惧;

*2)在活体上采割和剥皮;

*3)在血沥尽前采割、剥皮、开膛。

7.3 清真食品加工

*7.3.1 加工场所应当符合穆斯林所要求的清洁环境。清真食品的生产线、检疫设备等,包括其原料和制作工艺应当符合穆斯林的规范,并保证专用。

*7.3.2 非清真食品加工企业经当地清真食品管理部门批准转为清真食品加工企业,其生产过非清真食品的设备和器具,应当在生产清真食品前严格按照穆斯林的清洁规范和程序清洗,不能清洗的设备用具不得用于清真食品生产。

*7.3.3 加工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清真食品认证标识。

*7.3.4 加工场所不得有穆斯林任何禁忌物品

*7.3.5 加工场所的工作人员不得有穆斯林禁忌的任何行为

*7.3.6 应当使用经过清真食品认证的主料进行加工,所使用辅料不得对清真食品安全存在影响和潜在危害。

*7.3.7 生产、清洗、消毒过程应当符合穆斯林的规范,并不得使用禁忌的消毒剂。

*7.3.8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 的规定,并不得含有穆斯林禁忌成分

8 包装、标志、运输、存储

*8.1 计量设备,包括其原料和制作工艺应符合穆斯林的规范,并保证专用

*8.2 包装物的原材料应符合穆斯林规约

*8.3 包装物的文字、形状和图案不得有违反穆斯林规约或伤害穆斯林感情的任何内容,也不得使用伊斯兰教经文和用语等内容。

*8.4 包装物应在显著位置印制清真标识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编号、清真食品国际认证标识和编号,并应当符合 GB 7718 规定。

*8.5 运输、存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运输与存储的设备、设施和器具等应专用;

*b)大型综合性的运输存储经营企业应保障所存储、运输、经营的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有一定距离的隔离,运输设备在每次运输清真食品前要按穆斯林规范程序清洗。




转贴者注:截止到目前,该标准 已由宁夏、云南、陕西、天津、青海、甘肃、河南、四川等八个省市的民委和质监局统一发布、生效。
按照红字部分的要求,下一步必将对产业的上下游环节的“清真认证”,然后再攻克上下游的上下游,如此循环扩展认证,整个世界就“清真”了。

转贴链接为云南省在2013年的发文。

http://www.ynethnic.gov.cn/pub/y ... 20150624_10416.html

(DB53/T467-2013,2013年1月20日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国际认证中心、宁夏伊斯兰教协会、宁夏大学清真产业发展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凤霞、李自然、王永亮、李德宽、马成才、王生军、马春、何崇寿、杨剑波、王岳坤。

引 言

随着国内清真产业的快速发展与国际清真产品贸易往来日益频繁,统一包括食品在内的清真产品认证标准,规范清真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广大穆斯林群众的食品安全与健康显得十分迫切。为通过制定清真食品认证标准,实现清真产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和国际化,促进国内清真产业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实现与世界穆斯林各国的清真标准对接与互认,甘肃、宁夏、青海、陕西、云南五省区民族、质监工作部门参考有关标准,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共同制定《清真食品认证通则》,并作为五省区的联盟认证标准,分别发布,统一实施。

本标准中清真食品禁忌成分的内容参照国际粮食和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所属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通过的《“清真”用词的使用准则》(1997)制定。

本标准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商一致,分别在五省区发布实施。

在云南未设立认证机构和制定执行程序前,本标准的执行程序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认证工作规范》执行。

清真食品认证通则

1 范 围

本标准规范了清真食品认证的术语与定义、总则、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要求、清真食品禁忌原料、清真食品加工及标志、包装、运输、存储。

本标准适用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也适用于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7237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穆斯林

阿拉伯语音译,指信仰伊斯兰教的人。

3.2

穆斯林饮食规约

在清真(HALAL)基础上发展、形成的世界穆斯林所通用饮食规约。

3.3

清真(HALAL)

伊斯兰教指称的“合法性”行为。

3.4

清真食品

伊斯兰教法许可的食品。

3.5

穆斯林禁忌成分

穆斯林饮食规约所禁忌的物品及其衍生物。

4 总 则

*4.1 本标准旨在严格保证清真食品的纯洁性,保障清真食品的质量安全。

*4.2 本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清真食品管理法律法规。本标准认证的清真食品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清真食品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出入境管理标准和出口国的相关标准。

*4.3 本标准促进与世界穆斯林国家和地区的认证相关标准对接、互认。

*4.4 本标准是清真食品的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关键点控制、清真安全保障的技术规范,是采取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技术规范,是确保清真产品独特文化、品质和安全性的技术规范。

5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要求

*5.1 申请认证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取得当地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证书。

*5.2 国外申请清真食品认证的企业,应当提交所在国权威机构 HALAL 认证文件,以资审查、协商、认可。

*5.3 企业的名称、商标不得有穆斯林禁忌的内容。

*5.4 企业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中应有穆斯林

*5.5 采购、保管和主要制作人员应是穆斯林

*5.6 肉类生产加工企业的屠宰主刀人员应是阿訇、满拉或经过专业培训的穆斯林

*5.7 企业员工应有一定数量的穆斯林,生产清真食品的企业应当符合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的要求。

*5.8 企业员工应经过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知识培训后上岗。

*5.9 企业应符合 GB14881 规定,并具有清真食品生产的环境、技术、设备、管理制度、人文等方面的条件。

*5.10 企业产品应经清真食品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

*5.11 企业应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有完备的生产销售记录档案。

6 清真食品禁忌原料

6.1 基本要求

清真食品的原料(包括衍生物)不得含有穆斯林禁忌的成分。

6.2 穆斯林禁忌的成分

*6.2.1 以动物为原料的食品包括:

*a)猪类;

*b)狗、蛇、鼠、猫和猴类;

*c)带有利爪和尖牙的食肉类动物,如狮、虎、熊及类似动物;

*d)带利爪的掠食类鸟类,如鹰、秃鹫及类似鸟类;

*e)害虫类如蜈蚣、蝎子及类似动物;

*f )伊斯兰教禁止杀害的动物,如蚂蚁、蜜蜂和啄木鸟;

*g)一般令人讨厌的动物,如虱子、苍蝇等类似动物;

*h)青蛙、鳄鱼等两栖动物;

* i)骡、驴类;

*j)未按照伊斯兰教法宰杀的任何动物;

*k)除肉类和肝脏等器官自带之外的血液及其任何衍生物;

*l)任何转基因动物及制品;

*m)其他禁忌动物及衍生物;

*n)将上述动物身体上任何成分加入食品的;

*o)法律禁止食用的,如法律保护的动物以及侵占、偷盗的。

*6.2.2以植物为原料的食品包括:

*a)使人兴奋并对人有毒害的植物;

*b)毒素和有害物经过处理被排除的不在限制之内。

*6.2.3饮料包括:

*a)含有酒精和以酒命名的饮料;

*b)令人兴奋并对人有害的饮料。

7 清真食品加工

7.1 基本要求

*7.1.1 产品及其名称、形状、图案不得带有穆斯林禁忌的内容。

*7.1.2 所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标识为宗教祭祀食品。

7.2 清真食品的生产

7.2.1 农产品加工业养殖基地

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不得饲养猪类;

*b)养殖所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不得含有穆斯林禁忌的成分,如果不能保证,屠宰前应当经过净化饲养。

7.2.2 动物屠宰

应满足以下要求:

*a)屠宰技术条件应当符合 GB/T 17237 及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

*b)屠宰人员应当是阿訇、满拉或经过专业培训的穆斯林;

*c)被屠宰的动物应当是穆斯林认为合法的动物;

*d)动物应当是活体或屠宰前认定是活体的,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要求;

*e)屠宰的环境应当清洁;

*f)屠宰时被宰动物应当喉部朝向麦加方向

*g)屠宰刀具应当是锋利的,不得使用钝器、枪械;

*h)屠宰的下刀处应当在被宰动物的颈部喉头,应当按照穆斯林屠宰的下列规范程序进行:

*1)下刀前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诵念

*2)应当用刀切断被宰动物的气管、食管、主动脉及颈部的纹理;

*3)最佳的宰牲为一刀完成,如不能完成需补刀,但抽刀时不可用力。

*i)在屠宰过程中,不得有以下不人道的行为:

*1)让动物感到恐惧;

*2)在活体上采割和剥皮;

*3)在血沥尽前采割、剥皮、开膛。

7.3 清真食品加工

*7.3.1 加工场所应当符合穆斯林所要求的清洁环境。清真食品的生产线、检疫设备等,包括其原料和制作工艺应当符合穆斯林的规范,并保证专用。

*7.3.2 非清真食品加工企业经当地清真食品管理部门批准转为清真食品加工企业,其生产过非清真食品的设备和器具,应当在生产清真食品前严格按照穆斯林的清洁规范和程序清洗,不能清洗的设备用具不得用于清真食品生产。

*7.3.3 加工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清真食品认证标识。

*7.3.4 加工场所不得有穆斯林任何禁忌物品

*7.3.5 加工场所的工作人员不得有穆斯林禁忌的任何行为

*7.3.6 应当使用经过清真食品认证的主料进行加工,所使用辅料不得对清真食品安全存在影响和潜在危害。

*7.3.7 生产、清洗、消毒过程应当符合穆斯林的规范,并不得使用禁忌的消毒剂。

*7.3.8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 的规定,并不得含有穆斯林禁忌成分

8 包装、标志、运输、存储

*8.1 计量设备,包括其原料和制作工艺应符合穆斯林的规范,并保证专用

*8.2 包装物的原材料应符合穆斯林规约

*8.3 包装物的文字、形状和图案不得有违反穆斯林规约或伤害穆斯林感情的任何内容,也不得使用伊斯兰教经文和用语等内容。

*8.4 包装物应在显著位置印制清真标识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编号、清真食品国际认证标识和编号,并应当符合 GB 7718 规定。

*8.5 运输、存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运输与存储的设备、设施和器具等应专用;

*b)大型综合性的运输存储经营企业应保障所存储、运输、经营的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有一定距离的隔离,运输设备在每次运输清真食品前要按穆斯林规范程序清洗。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6-4-8 09:10
清真标准里必须排除宗教因素。
感觉不可能,清真不是一个独立词语,是依托于绿教产生的。。。。
这个标准满满的全是宗教
这是汉文化和伊斯兰文化的碰撞问题,不可调和。你问为啥不可调和?你见过能和其它文化和平共存的伊斯兰社会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国家竟然有以宗教为主的食品规范存在,荒唐!

3.4 清真食品  伊斯兰教法许可的食品
7.2.2 动物屠宰
*b)屠宰人员应当是阿訇、满拉或经过专业培训的穆斯林;
就凭这两点,任何一个共产党员,应当抵制"清真"食品和标签.
每一个非"清真"人员,从我做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国家竟然有以宗教为主的食品规范存在,荒唐!

3.4 清真食品  伊斯兰教法许可的食品
7.2.2 动物屠宰
*b)屠宰人员应当是阿訇、满拉或经过专业培训的穆斯林;
就凭这两点,任何一个共产党员,应当抵制"清真"食品和标签.
每一个非"清真"人员,从我做起
闹,闹的还不够,既然开闹了,那就闹大的。你爷爷我祖上山西洪洞县,祖祖辈辈生活在华夏大地,我的儿子也生活在这儿,将来我的孙儿们也生活在这儿,我孙儿的孙儿也要生活在这儿。
你爷爷我祖上就说中国话,写中国字,用仁义礼智信约束自己,将来你爷我的子子孙孙也用方块字,说仁义礼智信。
邪教魔鬼们,不服气咱就开干!爷爷血脉传承几千年,还没怕过谁!
这势力近些年崛起的很快。领导和政府要注意这股势力,避免酿成大错,悔之晚矣
马来西亚的日历很有特色,十二生肖十一个是配图,最后一个就改成了字。哈哈哈
在作死的路上一路狂奔
马来西亚的日历很有特色,十二生肖十一个是配图,最后一个就改成了字。哈哈哈
猪年的春晚好像也是这样的...


本坛可以搞个《非清真食品认证通则》,权当恶搞了。

先写个前言部分: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超级大本营吃货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超级大本营咖啡乐委员会、XXXX咖啡乐委员会、XXXXX咖啡乐监督局、国际灌水委员会非清真食品国际认证中心、国际飞天面条教协会、国际非清真产业发展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月升沧海..................................(待补充)。



本坛可以搞个《非清真食品认证通则》,权当恶搞了。

先写个前言部分: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超级大本营吃货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超级大本营咖啡乐委员会、XXXX咖啡乐委员会、XXXXX咖啡乐监督局、国际灌水委员会非清真食品国际认证中心、国际飞天面条教协会、国际非清真产业发展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月升沧海..................................(待补充)。

伊法治国
以为是乱说的啊
2019年春节那帮家伙不得抵制啊
清真是民族还是宗教的
理性批判 发表于 2016-4-8 09:51
闹,闹的还不够,既然开闹了,那就闹大的。你爷爷我祖上山西洪洞县,祖祖辈辈生活在华夏大地,我的儿子也生 ...
八百里秦川都变成回回开垦的了,山西说不定也快了.....

但人不是清真的,管毛用
还得指望英明伟大的习大大带领各位汉族兄弟走向光明
这个认证好!但是伊斯兰教法应该提前认证!教法都不安全,食品安全也成问题!!


虽然老衲全家多年来最爱鲁花的花生油,但在看见“清真认证”的一瞬间,它的味道就已经全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个香喷喷的鲁花花生油了,而是掺杂血腥、硝芒的不净味道。在它绿色的认证标记当中,我仿佛看到ISIS的黑旗,看到咖啡乐喉管里喷出的血!

这不是个简单的认证问题,而是在全社会推行YSL教法的行为,而且根据认证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养活一群MSL,实际上就是我们这些消费者来养活它们,而养活它们,就是养活一个早晚要对我们动手的准军事组织。

你们还要继续养活它们吗?直到屠刀割断你们的喉管?!


拒绝极端势力、守护文明,从身边细节做起!






虽然老衲全家多年来最爱鲁花的花生油,但在看见“清真认证”的一瞬间,它的味道就已经全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个香喷喷的鲁花花生油了,而是掺杂血腥、硝芒的不净味道。在它绿色的认证标记当中,我仿佛看到ISIS的黑旗,看到咖啡乐喉管里喷出的血!

这不是个简单的认证问题,而是在全社会推行YSL教法的行为,而且根据认证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养活一群MSL,实际上就是我们这些消费者来养活它们,而养活它们,就是养活一个早晚要对我们动手的准军事组织。

你们还要继续养活它们吗?直到屠刀割断你们的喉管?!


拒绝极端势力、守护文明,从身边细节做起!




我发现有好多网友太不理性了,凡是总是喜欢以偏概全,大家要知道,这世界上哪一个群体都是有好人也有坏人,如果大家不信的话,请看看我下面的数据,唉……。真不知道说你们什么好啊


  全球有0.1%的恐布#习击事件不是MSL干的!
  全球有0.2%的MSL家庭新生儿不会被迫自动入教!
  全球有0.3%的非穆嫁(娶)MSL不会被强制入教!
  全球有0.4%的MSL可以公开退教、改教而不会受到任何冷热暴力!
  全球有0.5%的荣誉谋杀案件并不是MSL干的!
  全球有0.6%的MSL拥有自己的思想而不被父母、宗教人员控制!
  全球有0.7%的年轻MSL可以跳过父母安排自由恋爱和结婚!
  全球有0.8%的女性被限制上学、限制就业或限制自由的现象不是发生在YSL国家!
  全球有1%的异教徒被压迫事件不是MSL干的!
  全球有1.5%的男性MSL还是认可女性应该享有和男性一样的权力的!
  全球有2%的殴打、控制妻子人身自由事件并不发生在MSL内部!
  全球有2.5%非穆国家的MSL从来不会要求政负给予高人一等的特权!
  全球有3%的YSL国家从来没有发生过大规模针对非穆的屠杀!
  全球有3.5%的非穆国家在刊登先知漫画和YSL奇闻逸事时不会引发MSL的骚乱!
  全球有4%的MSL还是认为国法是比YSL教法要大的!
  全球有4.5%的MSL认为非穆也能算人而不是没信仰的畜生,应该被公平对待!
  全球有5%的YSL国家公民可以公开宣称自己不信YSL!
  全球有6%的MSL可以在自己家里安全的喝酒、听音乐、跳舞!
  全球有7%的非穆国家从来没发生过MSL要求独立建国事件!
  全球有8%的YSL国家从来没有发生过内战!
  全球有10%的YSL国家并不要求非穆交纳更多的税!
  全球有12%的非穆国家没发生过MSL集体闹事的情况!
  全球有15%的MSL从来不想移民、偷渡到更发达的非穆国家!
  全球有16%的难民和偷渡客并不是MSL!
  全球有18%的YSL国家是允许修建其他宗教建筑物的!
  全球有20%的YSL国家并不要求外国非穆女性一定要戴头巾!
  全球有25%的运猪车路过MSL社区不会被攻击、刁难!(在中国也是如此)
  全球有30%非穆国家的MSL社区并不强制实行YSL教法!
建议国家发文取消清真食品这个名词,规定中国无清真食品,禁止使用清真标注食品。
国将不国,国将不国,国将不国。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别嚷嚷了,油都清真了!米还远吗?


华夏古文明VS MSL准军事集团,暂时搬回一局!

值得警惕的是:

八省市联合推动清真认证的事,发生在推动清真立法失败之后,很有示威的味道,也充分显露了MSL准军事组织在基层的渗透操控能力,是个危险的征兆。

有意思的是,这八省市(宁夏、云南、陕西、天津、青海、甘肃、河南、四川)当中竟然没有西域省,可见MSL准军事组织是记打不记吃的货(西域省正在严打极端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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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古文明VS MSL准军事集团,暂时搬回一局!

值得警惕的是:

八省市联合推动清真认证的事,发生在推动清真立法失败之后,很有示威的味道,也充分显露了MSL准军事组织在基层的渗透操控能力,是个危险的征兆。

有意思的是,这八省市(宁夏、云南、陕西、天津、青海、甘肃、河南、四川)当中竟然没有西域省,可见MSL准军事组织是记打不记吃的货(西域省正在严打极端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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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怎么搞就怎么搞,离广东那么远,关我屁事。
我日了狗了,肿么这是想作死的标志吗?


王正伟,男,回族,1957年6月生,宁夏同心人,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民族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1976-1978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王团乡干事

  1978-1982年 宁夏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2-198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委宣传部秘书

  1983-1986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

  1986-1989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89-199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3-1997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4.09-1995.01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

  1997-1998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1998-1998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1998-2001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200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2000-2003年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民族经济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3-2004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2004-2007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府副主席

  2007-2007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副主席

  2007-2008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代主席

  2008-201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

  2013-2015年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5-2016年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6-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四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

王正伟,男,回族,1957年6月生,宁夏同心人,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民族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1976-1978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王团乡干事

  1978-1982年 宁夏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2-198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委宣传部秘书

  1983-1986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

  1986-1989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89-199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3-1997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4.09-1995.01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

  1997-1998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1998-1998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1998-2001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200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2000-2003年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民族经济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3-2004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2004-2007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府副主席

  2007-2007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副主席

  2007-2008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代主席

  2008-201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

  2013-2015年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5-2016年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6-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四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四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
现在只要看到有清蒸的标签,都不买

厂家有种就把全部产品都印清蒸
立法没成功,就走国务院路线
能不能加收清真税啊
enroth 发表于 2016-4-18 01:18
爱怎么搞就怎么搞,离广东那么远,关我屁事。
2009年6月26日,韶关。
能不能加收清真税啊
购买清真商品就可以了
石宗源都土葬了
购买清真商品就可以了
我是说。。针对清真食品,加收税→_→
我是说。。针对清真食品,加收税→_→
不会的,企业生产清真食品需要雇佣阿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