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食品立法博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31:19
关于立法管理清真食品的争议在中国已持续十余年时间。
    早在2002年4月,国务院就委托国家民委起草《清真食品管理条例》,2006年已形成的草案一度在全国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意见的进展,国家民委网站2007年8月曾发过一则消息称,该条例向35个部委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征求意见。截至2007年8月底,有19个部委和22个省、区、市法制办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消息最后表示将对《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进一步修改,但之后未见新的进展。
    近两年,全国两会上连续在出现敦促立法管理清真食品的声音。2015年是全国人大代表穆祥友建议加快清真食品立法,完善清真食品监管体系。今年则是全国政协委员马国权建议出台《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加快制定清真食品国家认证标准。
    在马国权的提案中,清真食品立法被提到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高度。还有人大代表建议配合国家“一带一路”的对外战略,推进清真食品产业国际化。
但反对者担忧,伊斯兰教法会因此渗入中国国法。他们认为,国家不应该干预宗教,以宗教名义要求食品立法,将使法律丧失普适性。在管理清真食品方面,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提供了足够的法律保障。
    两会之后,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3月17日印发的《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已无《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身影,而此前自2007年起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均被列入“研究项目”。
倡议者:利于食品安全和产业发展
“哈俩里”(Halal,“合法的”)是阿拉伯语,虽然译为“清真”,但其实是规范穆斯林生活的一整套方式,即伊斯兰教法允许的内容。“清真”可以理解为“至清至真”,这个概念之所以能够流传,是因为中国古代文人在描写伊斯兰教的时候用到“清净无然;真主原有独真,谓之清真;至清至真。”
    清真的食品,不仅仅是非猪肉问题,还跟动物按照某种方式被宰杀有关。符合伊斯兰教法的牲畜或禽类的屠宰方式,一般都是割断颈静脉、颈动脉或者喉管。动物被宰杀时要处于健康有生命的状态,动物被宰杀后要放血。宰杀过程中要诵经,表示以真主之名宰杀。
    中国共有逾2300万的穆斯林人口,“清真”字样因此被悬挂在各地许多餐厅的招牌上。这标志着从业者根据伊斯兰教法制作食物的承诺,包括禁用猪肉和酒精。但有些人对于商家经常性违反这些规范感到忧心,比如售卖掺入猪油的甜点或者把猪肉伪装成牛肉。2011年4月,安徽、江西、福建等多地被媒体曝光一种叫“牛肉膏”的添加剂,可让猪肉变“牛肉”。专家证实,这会降低人体血红蛋白的携氧能力,长期食用可引起慢性中毒、畸形甚至可能致癌。
    目前,宁夏和上海等许多地方政府都已制定了清真食品生产条例,但不少穆斯林认为,这些规定只是松散地得到执行。2010年6月8日,在甘肃省张掖市发现的犯罪分子用猪肉冒充“清真羊肉卷”的制作和销售长达两年之久,先后在兰州、西安、乌鲁木齐等地销售达200多吨。在古城西安,去年曾有穆斯林居民上街抗议清真餐厅售卖酒精饮料。在青海省西宁市,也因为有人在清真食品店的送货卡车里发现猪肉产品而引发骚乱。
    今年发起提案再次引爆这个话题的马国权委员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回族。他表示,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与促进中国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很重要的。官方《宁夏日报》报道,马国权在会议期间表示,“清真食品管理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除了食品安全方面的考量,倡导立法者的另一个理由是促进中国清真产业发展。在清真产品市场于世界各地蓬勃发展的同时,中国也在寻找分一杯羹的路径。一些分析人士预测,在未来数年,全球清真食品市场规模可达1.6万亿美元(约合10.4万亿人民币)。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向许多主要以穆斯林为主的国家寻求建立伙伴关系时,提议用“一带一路”战略来恢复“丝绸之路”鼎盛时期的这条贸易路线。
    不过,中国国内的清真食品商把产品销往国外的时候,也面临许多阻碍,其中包括外界认为中国食品不安全或是不遵循伊斯兰教法制作的看法。“食品安全在中国向来是个严重的问题”,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穆可发阿訇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称,“有了国家级规范,政府就可以更有效管理清真食品工业,表现出对中国少数民族的尊重”。
    此前的2014年,中国西北民族大学教授马玉祥、马志鹏曾经在《中国回族学》发文,建议国家立法规范清真食品,“确立清真食品监管的行政首长问责制”,并在现行《刑法》中增加以穆斯林禁忌食品冒充穆斯林食品入罪的条款,其中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该文章认为,清真食品的属性必须符合伊斯兰教法,企业穆斯林员工应占40%以上的比例。
反对者:教法不能渗入国法
    但这种言论,恰为批评者提供了反对国家介入宗教的理由。他们认为,清真食品立法的本质,就是试图让世俗政权维护教法,让宗教机构和宗教人士获得事实上的执法权。因为有清真食品立法,就需要有宗教人士和宗教机构帮助法律进行鉴别和裁定。
    事实上,即便是赞成立法的人也不否认,清真食品的确是源于宗教。不过,“清真食品标准和规范严于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这无疑令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又多了一条保障。如果真的立法,它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而不是伊斯兰教教法”。一位在网络表达支持的人士称。
    中国信奉伊斯兰教的主要是回族、维吾尔和哈萨克等少数民族,因此,伊斯兰教和清真食品也属于政府民族工作的一部分。中共前领导人曾经强调“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也有人从国家意识形态角度出发,支持国家应该主动通过立法介入清真食品规范,强调国家的权威和争夺话语权,避免让宗教势力乘虚而入后陷入被动。
    “一个穆斯林可以以食品成分来选择自己认为的清真食品,但若有人认为清真食品必须专车运送,若和其他食品一起运送就是污染;或者认为不能和非穆斯林一同吃饭,不然就是空气污染、不够清真,需有专用食堂。那这就是宗教极端,是不让非穆斯林存活的表现,国家应严厉打压,而非纵容。”有网友在微博上说。
    2016年3月,为了回应外界针对清真食品管理立法的质疑声音,国家民委政法司主持召开了“伊斯兰教、穆斯林、回族、清真食品和Halal食品的关系问题”学术研讨会。其中的一个议题,就是“研讨国家层面制定清真食品条例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此次会议上,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中国伊斯兰协会副秘书长金汝彬、中国回族学会副会长丁宏、中央民族大学维文系党支部书记阿力木·托合提等先后发言。
    不过,一向持反对意见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研究系教授习五一表示,立法事关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仅仅根据相关利益群体自我论证,不符合国家立法原则。她认为,国家民委作为推动国家立法统一管理清真食品的主要行政机构,回应质疑不应“仅仅召集赞同出台该项法律的权威专家进行研讨”,就得出“论证了国家层面制定清真食品条例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的结果。
    有意思的是,反对立法的并不都是非穆斯林。来自乌鲁木齐一位维吾尔族知识分子“神秘的大白菜”撰文称,如果这部清真食品法真的立了法,他相信“首先‘爆炸’的肯定是穆斯林世界。理由很简单,这个标准怎么定?这个法谁来执行?”
    在中国,信奉伊斯兰教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10个。就这10个民族的饮食而言,虽然同为穆斯林,不同地域、不同教派、不同门宦间都有差异。比如马肉,有的民族吃,有的民族不吃。而同样是回族,小坊有待客的果碟,大坊却没有。一些常年生活在新疆的非穆斯林,因为水土、气候、土壤或家族多民族共存等原因,有的也不吃猪肉,但这和信仰没有任何关系。
    文章以略带调侃的口吻说,“穆斯林眼中对清真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以部分穆斯林的标准,一个餐馆要称为穆斯林餐饮,门槛极高:主厨穆斯林,必须下厨前大净,食材是清真食材,店里不能卖酒。还有一部分穆斯林眼中只要食材是清真食材就行,其他无所谓。就这一点而言,如果第一种标准立法了,可能本人常年混迹的都是非清真餐饮了。而最终谁来执行这个法?阿訇?还是专门的执法机构?对自己的戒律秉持的标准不同的穆斯林,相互之间也是不服的。”
    还有反对者担心,清真认证无论是立法还是统一化,最大的危险是得寸进尺,一步一步扩大范围,即所谓的“泛清真化”。
    为了证明这一点,有人在网络贴出中共早期领导人、前中共统战部长李维汉的一段讲话:“近几年来,在不少回族地区还出现了一些不必要的所谓民族形式,例如有什么清真自来水管、清真煤炭、清真百货公司、清真球队等等,许多又都是从宗教方面来的,这是一种落后的现象,还是进步的现象?我看是落后的现象。允许这种现象发展下去,对民族团结不利,因为会使他们互相隔离起来;对回族也是不利的,因为会使他们自己孤立起来。在我国当前的现实环境中,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应当人为地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形式,把自己孤立起来,同其他兄弟民族对立起来。”
    而近年来经常见诸大陆官媒的报道,不乏清真奶茶、清真芝麻糊、清真食盐,甚至清真卫生纸的身影。在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的西北部分地区,还出现过清真水壶。一位跟中东国家有生意往来的出口商人现身说法称,“比方说,非清真宰杀动物大脑中提炼的胆固醇,经数步化学反应成为VD3 (维生素D3)后,有中东进口商仍然认为有违他们的教法。于是我拒绝与他们做生意,后来他们又找上门来,因为没人提供什么‘清真胆固醇’。
    这种趋势,令反对者更加担心。“清真立法是穆斯林化从民间正式转为国家意志的开始。也就是说我们实际反对的是穆斯林化,反对种族隔离化。其中包含太多中世纪的东西,它的解读完全取决于阿訇个人对内容的偏好,一旦某天极端教义被某个集团利用,即使是所谓温和穆斯林也只能默默看着,因为关于立法管理清真食品的争议在中国已持续十余年时间。
    早在2002年4月,国务院就委托国家民委起草《清真食品管理条例》,2006年已形成的草案一度在全国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意见的进展,国家民委网站2007年8月曾发过一则消息称,该条例向35个部委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征求意见。截至2007年8月底,有19个部委和22个省、区、市法制办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消息最后表示将对《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进一步修改,但之后未见新的进展。
    近两年,全国两会上连续在出现敦促立法管理清真食品的声音。2015年是全国人大代表穆祥友建议加快清真食品立法,完善清真食品监管体系。今年则是全国政协委员马国权建议出台《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加快制定清真食品国家认证标准。
    在马国权的提案中,清真食品立法被提到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高度。还有人大代表建议配合国家“一带一路”的对外战略,推进清真食品产业国际化。
但反对者担忧,伊斯兰教法会因此渗入中国国法。他们认为,国家不应该干预宗教,以宗教名义要求食品立法,将使法律丧失普适性。在管理清真食品方面,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提供了足够的法律保障。
    两会之后,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3月17日印发的《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已无《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身影,而此前自2007年起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均被列入“研究项目”。
倡议者:利于食品安全和产业发展
“哈俩里”(Halal,“合法的”)是阿拉伯语,虽然译为“清真”,但其实是规范穆斯林生活的一整套方式,即伊斯兰教法允许的内容。“清真”可以理解为“至清至真”,这个概念之所以能够流传,是因为中国古代文人在描写伊斯兰教的时候用到“清净无然;真主原有独真,谓之清真;至清至真。”
    清真的食品,不仅仅是非猪肉问题,还跟动物按照某种方式被宰杀有关。符合伊斯兰教法的牲畜或禽类的屠宰方式,一般都是割断颈静脉、颈动脉或者喉管。动物被宰杀时要处于健康有生命的状态,动物被宰杀后要放血。宰杀过程中要诵经,表示以真主之名宰杀。
    中国共有逾2300万的穆斯林人口,“清真”字样因此被悬挂在各地许多餐厅的招牌上。这标志着从业者根据伊斯兰教法制作食物的承诺,包括禁用猪肉和酒精。但有些人对于商家经常性违反这些规范感到忧心,比如售卖掺入猪油的甜点或者把猪肉伪装成牛肉。2011年4月,安徽、江西、福建等多地被媒体曝光一种叫“牛肉膏”的添加剂,可让猪肉变“牛肉”。专家证实,这会降低人体血红蛋白的携氧能力,长期食用可引起慢性中毒、畸形甚至可能致癌。
    目前,宁夏和上海等许多地方政府都已制定了清真食品生产条例,但不少穆斯林认为,这些规定只是松散地得到执行。2010年6月8日,在甘肃省张掖市发现的犯罪分子用猪肉冒充“清真羊肉卷”的制作和销售长达两年之久,先后在兰州、西安、乌鲁木齐等地销售达200多吨。在古城西安,去年曾有穆斯林居民上街抗议清真餐厅售卖酒精饮料。在青海省西宁市,也因为有人在清真食品店的送货卡车里发现猪肉产品而引发骚乱。
    今年发起提案再次引爆这个话题的马国权委员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回族。他表示,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与促进中国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很重要的。官方《宁夏日报》报道,马国权在会议期间表示,“清真食品管理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除了食品安全方面的考量,倡导立法者的另一个理由是促进中国清真产业发展。在清真产品市场于世界各地蓬勃发展的同时,中国也在寻找分一杯羹的路径。一些分析人士预测,在未来数年,全球清真食品市场规模可达1.6万亿美元(约合10.4万亿人民币)。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向许多主要以穆斯林为主的国家寻求建立伙伴关系时,提议用“一带一路”战略来恢复“丝绸之路”鼎盛时期的这条贸易路线。
    不过,中国国内的清真食品商把产品销往国外的时候,也面临许多阻碍,其中包括外界认为中国食品不安全或是不遵循伊斯兰教法制作的看法。“食品安全在中国向来是个严重的问题”,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穆可发阿訇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称,“有了国家级规范,政府就可以更有效管理清真食品工业,表现出对中国少数民族的尊重”。
    此前的2014年,中国西北民族大学教授马玉祥、马志鹏曾经在《中国回族学》发文,建议国家立法规范清真食品,“确立清真食品监管的行政首长问责制”,并在现行《刑法》中增加以穆斯林禁忌食品冒充穆斯林食品入罪的条款,其中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该文章认为,清真食品的属性必须符合伊斯兰教法,企业穆斯林员工应占40%以上的比例。
反对者:教法不能渗入国法
    但这种言论,恰为批评者提供了反对国家介入宗教的理由。他们认为,清真食品立法的本质,就是试图让世俗政权维护教法,让宗教机构和宗教人士获得事实上的执法权。因为有清真食品立法,就需要有宗教人士和宗教机构帮助法律进行鉴别和裁定。
    事实上,即便是赞成立法的人也不否认,清真食品的确是源于宗教。不过,“清真食品标准和规范严于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这无疑令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又多了一条保障。如果真的立法,它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而不是伊斯兰教教法”。一位在网络表达支持的人士称。
    中国信奉伊斯兰教的主要是回族、维吾尔和哈萨克等少数民族,因此,伊斯兰教和清真食品也属于政府民族工作的一部分。中共前领导人曾经强调“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也有人从国家意识形态角度出发,支持国家应该主动通过立法介入清真食品规范,强调国家的权威和争夺话语权,避免让宗教势力乘虚而入后陷入被动。
    “一个穆斯林可以以食品成分来选择自己认为的清真食品,但若有人认为清真食品必须专车运送,若和其他食品一起运送就是污染;或者认为不能和非穆斯林一同吃饭,不然就是空气污染、不够清真,需有专用食堂。那这就是宗教极端,是不让非穆斯林存活的表现,国家应严厉打压,而非纵容。”有网友在微博上说。
    2016年3月,为了回应外界针对清真食品管理立法的质疑声音,国家民委政法司主持召开了“伊斯兰教、穆斯林、回族、清真食品和Halal食品的关系问题”学术研讨会。其中的一个议题,就是“研讨国家层面制定清真食品条例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此次会议上,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中国伊斯兰协会副秘书长金汝彬、中国回族学会副会长丁宏、中央民族大学维文系党支部书记阿力木·托合提等先后发言。
    不过,一向持反对意见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研究系教授习五一表示,立法事关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仅仅根据相关利益群体自我论证,不符合国家立法原则。她认为,国家民委作为推动国家立法统一管理清真食品的主要行政机构,回应质疑不应“仅仅召集赞同出台该项法律的权威专家进行研讨”,就得出“论证了国家层面制定清真食品条例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的结果。
    有意思的是,反对立法的并不都是非穆斯林。来自乌鲁木齐一位维吾尔族知识分子“神秘的大白菜”撰文称,如果这部清真食品法真的立了法,他相信“首先‘爆炸’的肯定是穆斯林世界。理由很简单,这个标准怎么定?这个法谁来执行?”
    在中国,信奉伊斯兰教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10个。就这10个民族的饮食而言,虽然同为穆斯林,不同地域、不同教派、不同门宦间都有差异。比如马肉,有的民族吃,有的民族不吃。而同样是回族,小坊有待客的果碟,大坊却没有。一些常年生活在新疆的非穆斯林,因为水土、气候、土壤或家族多民族共存等原因,有的也不吃猪肉,但这和信仰没有任何关系。
    文章以略带调侃的口吻说,“穆斯林眼中对清真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以部分穆斯林的标准,一个餐馆要称为穆斯林餐饮,门槛极高:主厨穆斯林,必须下厨前大净,食材是清真食材,店里不能卖酒。还有一部分穆斯林眼中只要食材是清真食材就行,其他无所谓。就这一点而言,如果第一种标准立法了,可能本人常年混迹的都是非清真餐饮了。而最终谁来执行这个法?阿訇?还是专门的执法机构?对自己的戒律秉持的标准不同的穆斯林,相互之间也是不服的。”
    还有反对者担心,清真认证无论是立法还是统一化,最大的危险是得寸进尺,一步一步扩大范围,即所谓的“泛清真化”。
    为了证明这一点,有人在网络贴出中共早期领导人、前中共统战部长李维汉的一段讲话:“近几年来,在不少回族地区还出现了一些不必要的所谓民族形式,例如有什么清真自来水管、清真煤炭、清真百货公司、清真球队等等,许多又都是从宗教方面来的,这是一种落后的现象,还是进步的现象?我看是落后的现象。允许这种现象发展下去,对民族团结不利,因为会使他们互相隔离起来;对回族也是不利的,因为会使他们自己孤立起来。在我国当前的现实环境中,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应当人为地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形式,把自己孤立起来,同其他兄弟民族对立起来。”
    而近年来经常见诸大陆官媒的报道,不乏清真奶茶、清真芝麻糊、清真食盐,甚至清真卫生纸的身影。在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的西北部分地区,还出现过清真水壶。一位跟中东国家有生意往来的出口商人现身说法称,“比方说,非清真宰杀动物大脑中提炼的胆固醇,经数步化学反应成为VD3 (维生素D3)后,有中东进口商仍然认为有违他们的教法。于是我拒绝与他们做生意,后来他们又找上门来,因为没人提供什么‘清真胆固醇’。
    这种趋势,令反对者更加担心。“清真立法是穆斯林化从民间正式转为国家意志的开始。也就是说我们实际反对的是穆斯林化,反对种族隔离化。其中包含太多中世纪的东西,它的解读完全取决于阿訇个人对内容的偏好,一旦某天极端教义被某个集团利用,即使是所谓温和穆斯林也只能默默看着,因为
无法去否定极端”。
国外如何管理清真食品
    由于清真食品的特殊性,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采取了包括宗教律令、民族(家族)约法、行业规章、行政命令乃至国家法律等在内的各式各样的方法来予以规范。《中国民族报》曾刊发熊芳亮文章,详细讲述国外如何管理清真食品。
    文章称,通过对有关国家和地区清真食品管理情况的分析,民族与宗教是区分各国具体管理方式的最核心要素。在穆斯林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其清真食品管理,主要立足于在满足国内清真食品需求的同时,严格保障所需进口食品的清真属性。穆斯林占全国人口一定比例的国家,有的由法定的宗教团体负责境内清真食品的管理和认证工作,如新加坡。穆斯林占人口极少数的移民国家,如加拿大,国内清真食品消费和需求很少,清真食品的认证和管理主要在于满足清真食品进口国的要求。
    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情况也不尽相同。从现有资料看,英美法都认为是宗教活动,法律不予管辖。
而英国人以爱护动物著称,其关于清真食品的辩论更多围绕动物福利和保护方面进行。据BBC报道,不同于中国侧重于政治和法律层面,该国动物保护者和宗教社团之间的争论话题,主要是传统的清真屠宰方式是否对动物更为残酷。
    为了减少被屠宰动物的痛苦,欧盟法律规定屠宰前要把动物击昏。BBC援引英国兽医、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和农场动物福利委员会的说法称,动物在没有被击昏的情况下被屠宰会承受更多痛苦。
英国的动物保护主义者特别反对传统的清真屠宰和犹太教屠宰。目前,英国清真肉类市场价值为26亿英镑,其屠宰大多采用事先用电击昏牲畜的方式,只有10%不用电击,即用利刃在动物仍然有意识的情况下,按照宗教规定割断其颈脉血管或者喉管。
    因为宗教理由,欧盟法律对清真肉类屠宰网开一面,条件是对这类传统清真屠宰过程进行了更多的条例管制。但在2014年初,丹麦政府决定终止以宗教理由破例的做法,并且表示“动物权益高于宗教”。随后瑞士、瑞典、挪威和冰岛都开始禁止按照宗教方式屠宰动物。
    中国是多民族、多宗教共存的国家,穆斯林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5%。因此,有新疆匿名学者认为,倡导者应首先考虑自己所在国家的国情,而不是照搬其他国家。“中国既不是政教合一的国家,也不同于西方世俗式的国家,而是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特色的保护信仰自由,各个民族、宗教一律平等和平相处的无神论国家,把伊斯兰的饮食立法依据加到法律中,根本不符合中国国情。”
    他表示,政教分离是任何一个国家走向富裕、发达、文明的潮流和趋势。“中亚的5个伊斯兰国家新成立20多年,他们没有一个实行清真食品法,西方发达国家也没有实行”。
至于清真商品出口,“外国穆斯林和中国出口企业签订清真食品贸易合同时,不看中国关于清真食品的法律,会用合同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合同法受到中国合同法和国际法的保护,不影响‘一带一路’战略。”
刊载于2016年第13期周刊
转自凤凰周刊http://www.ifengweekly.com/detil.php?id=2717
为了赚和平神教几个臭钱,硬是要去吃大肠杆菌,那可是连骆驼尿都喝的卫生标准,还说啥卫生
真要立法,要这么干就把msl全部圈禁在西北某一个地方,不许出来,让他们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吧,就中国有所谓的民族大学,简直就是分裂势力的培养基。。。。。
说也奇怪,同样都是信仰安拉。WW和哈萨克是世仇,并且WW和口口也不对付,每次WW叛乱喊的口号都是杀汉灭回。要我说凡是信仰绿教的统统都应该扔到新疆让他们相互撕逼,这样中国才能清净一些。
汉族要做好准备,修好家谱,联络宗族和同乡,备好武器,准备组织团练!

ql1005 发表于 2016-7-5 01:17
汉族要做好准备,修好家谱,联络宗族和同乡,备好武器,准备组织团练!


最近打算入手工,拉力不合意的话,买材料自己做,正在考虑用电力做动力进行改装。没办法,合法的只能玩这。
ql1005 发表于 2016-7-5 01:17
汉族要做好准备,修好家谱,联络宗族和同乡,备好武器,准备组织团练!


最近打算入手工,拉力不合意的话,买材料自己做,正在考虑用电力做动力进行改装。没办法,合法的只能玩这。
“外国穆斯林和中国出口企业签订清真食品贸易合同时,不看中国关于清真食品的法律,会用合同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合同法受到中国合同法和国际法的保护,不影响‘一带一路’战略。”
这篇文章信息量很大。
看完全文,说明绿教早在很久以前就开始试图清真立法了,势力绝对不小,显然最近他们等不急了,开始绕过立法程序,直接利用民委在地方上的政治势力,开始进行清真食品条例的出台。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伊协明显有点独立于政府之外,堂堂副会长能够单独接受纽约时报的采访。
再者,尽管msl在中国人口只有百分之5,但其在政治上的势力,绝对不止百分之5。
作死吧,忍不住就彻底灭了你们。
汉族是博弈不过人家的,人家国外有十几亿亲人,而且还个个以推广伊斯兰教为己任,中国迟早要绿化!
准备团练吧
中亚的5个伊斯兰国家新成立20多年,他们没有一个实行清真食品法,西方发达国家也没有实行”。
至于清真商品出口,“外国穆斯林和中国出口企业签订清真食品贸易合同时,不看中国关于清真食品的法律,会用合同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合同法受到中国合同法和国际法的保护,不影响‘一带一路’战略。”
真要立法,要这么干就把msl全部圈禁在西北某一个地方,不许出来,让他们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吧,就中国有所谓 ...
不但帮他们培养人才渗透国家政权,掌握行政权力。
还帮助他们培养阿訇,增强组织能力,帮助他们建清真寺,占地盘。
主要是团团势力及其徒子徒孙 势力 从80年代就开始养寇自重 养虎为患   内外勾结,,想以此做大自己党内山头势力。。,现在绿教要得寸进尺了。。
个人提个建议,首先清真食品立法根本不可行,我国为世俗国家,不可让教法当道,但是食品生产企业可以请伊斯兰协会认证清真食品,食品企业应该和伊斯兰协会签订保证协议,如果以后生产过程中违反认证标准,将被处以经济惩罚,慕斯琳挑食品时自己去鉴别认证标志。
YSL教法滚蛋!
伊法治国,中国药丸。


仿冒清真食品最高可判死刑,山寨商品刑法有这么高的刑罚吗?这是赤裸裸的要把教法凌驾于刑法之上啊,真把自己当成了人上人了,所谓的民族大学尽培养这样的宗教狂热分子,对社会百害无一利
好文,有理有据。
到时候汉人走进所谓的清真食物区,人家受过北理工教育的马阿訇说你一身的屎分子污染了清真食物,根据民族大学马阿訇的要求,你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搞不好要你命

其中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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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后果严重?绿教徒聚众闹事,闹大了就叫后果严重。绿教徒为什么要聚众闹事?因为有阿訇在背后组织。说到底,后果是轻还是重,就是阿訇一句话的事。阿訇一句话,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