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食品立法,其实未必不是好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3 20:56:36


清真食品国家立法,那么我估计能生产清真食品的企业将会减少,因为这个法只会有利于少部分合格的企业,能够符合清真要求的企业一定大大减少,管理会越来越严格。这样一来,只针对回回生产的食品,本来市场就有限,管的更严那么数量和种类会更少,成本更高价格更贵。那么只能是他们回回吃,汉人不会主动去买,因为没有性价比,因此甚至有的地方不再有清真食品供应。那么他们绿猪,要么就选择品种少价格贵的所谓清真食品,要么就选择普通的非猪肉食品。

其实现在中国人的思维定势里面,回民就是信伊斯兰教的,把二者划了等号,而汉民是不信伊斯兰教的,这种区隔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汉民去归化他们的信仰。不少汉人主动去信仰基督教天主教,但很少有汉人去主动信仰伊斯兰教,这令一些回民伊斯兰教徒非常羡慕。有一些回民改信了佛教,有些回民认为这些信了佛教的回民就不再是回族。而另一些回民不希望把回族和伊斯兰教捆绑在一起,他们希望他们的宗教也能向外传教,和基督教一样。简单说,有些回民希望自己是个宗教的共同体,而另一些回民更希望自己是个利益的共同体,宗教是服务于他们的利益。

这个清真食品立法,某种程度上也会起到这种类似的作用,能够加强回与汉的区隔,建立一种防火墙,让他们强化他们少数派的地位,把他们区隔隔离开来。越是把他们隔离成小圈子,那么这个小圈子相对于大圈子将会越来越封闭保守环境恶化。那么他们其中一部分希望过上更好生活的人,就必须去融入以汉人为主的大圈子。至少从我们自己开始,就不要去吃外面的拉面,他们的东西不要吃,他们光靠他们自己少数的人,生意就根本做不下去了。


清真食品国家立法,那么我估计能生产清真食品的企业将会减少,因为这个法只会有利于少部分合格的企业,能够符合清真要求的企业一定大大减少,管理会越来越严格。这样一来,只针对回回生产的食品,本来市场就有限,管的更严那么数量和种类会更少,成本更高价格更贵。那么只能是他们回回吃,汉人不会主动去买,因为没有性价比,因此甚至有的地方不再有清真食品供应。那么他们绿猪,要么就选择品种少价格贵的所谓清真食品,要么就选择普通的非猪肉食品。

其实现在中国人的思维定势里面,回民就是信伊斯兰教的,把二者划了等号,而汉民是不信伊斯兰教的,这种区隔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汉民去归化他们的信仰。不少汉人主动去信仰基督教天主教,但很少有汉人去主动信仰伊斯兰教,这令一些回民伊斯兰教徒非常羡慕。有一些回民改信了佛教,有些回民认为这些信了佛教的回民就不再是回族。而另一些回民不希望把回族和伊斯兰教捆绑在一起,他们希望他们的宗教也能向外传教,和基督教一样。简单说,有些回民希望自己是个宗教的共同体,而另一些回民更希望自己是个利益的共同体,宗教是服务于他们的利益。

这个清真食品立法,某种程度上也会起到这种类似的作用,能够加强回与汉的区隔,建立一种防火墙,让他们强化他们少数派的地位,把他们区隔隔离开来。越是把他们隔离成小圈子,那么这个小圈子相对于大圈子将会越来越封闭保守环境恶化。那么他们其中一部分希望过上更好生活的人,就必须去融入以汉人为主的大圈子。至少从我们自己开始,就不要去吃外面的拉面,他们的东西不要吃,他们光靠他们自己少数的人,生意就根本做不下去了。
我赞成立法规定卡费勒不准吃清真食品。


有一些回民,去外地出差,他们感慨到了外地只能饿着肚子到处找拉面馆,因为有的地方只有拉面馆才算是清真的食品,毕竟羊肉串不能当饭吃。如果这个清真食品立法,我看就好得很,那些回民去了外地,可能找拉面馆就更困难了!!因为很可能许多拉面馆没法符合清真食品法律的要求,会加大他们的生产成本,市场有限那么就只能减少数量。

要开清真食品餐饮或者是工厂,就得取得相应的许可证,那么一切都在政府的管理下,你有什么可以吃有什么不可以吃,就得让政府给你许可!今后想开清真食品餐饮或者是工厂会更难,那么一些清真企业将关闭,他们在非回民聚居区可以选择的食品,会更少!

有一些回民,去外地出差,他们感慨到了外地只能饿着肚子到处找拉面馆,因为有的地方只有拉面馆才算是清真的食品,毕竟羊肉串不能当饭吃。如果这个清真食品立法,我看就好得很,那些回民去了外地,可能找拉面馆就更困难了!!因为很可能许多拉面馆没法符合清真食品法律的要求,会加大他们的生产成本,市场有限那么就只能减少数量。

要开清真食品餐饮或者是工厂,就得取得相应的许可证,那么一切都在政府的管理下,你有什么可以吃有什么不可以吃,就得让政府给你许可!今后想开清真食品餐饮或者是工厂会更难,那么一些清真企业将关闭,他们在非回民聚居区可以选择的食品,会更少!
老夫想起了当年啊三“密拉特事件”
楼主想的简单了。

人家要的是宗教执法权。先打开一条缝,再不停地扩大。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6-3-6 00:01
楼主想的简单了。

人家要的是宗教执法权。先打开一条缝,再不停地扩大。
地方的宗教对世俗生活的执法权他们早就有了,不如全国统一立法,把这个权收到中央这里来,规定好他们与汉人权利的界限,允许他们自己的生活习惯,但也不允许他们瞎搞。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6-3-6 00:01
楼主想的简单了。

人家要的是宗教执法权。先打开一条缝,再不停地扩大。
这个法,我觉得不如搞成收费就给个清真标志的法还不错的,由全国性的组织给清真食品标志,让他们来求全国性的行政部门,而不是地方的部门。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6-3-6 00:01
楼主想的简单了。

人家要的是宗教执法权。先打开一条缝,再不停地扩大。
既然他们要全国立法,大可以满足他们这个要求,但是游戏怎么玩,就应该由中央来说了算了,其实很多东西,初衷和结果往往是相反的。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6-3-6 00:01
楼主想的简单了。

人家要的是宗教执法权。先打开一条缝,再不停地扩大。
另外还要明白一点,在中国是党领导一切,自然执法这个事情也是党说了算。只是现在很多执法是由地方管理,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去染指。但是既然要全国性的立法,那么这个执法也应该由中央来统一管理,权力就必须相应的上收。很多东西解释权在党的手里,他们要什么都可以满足,但是应该由党来解释,那么往往就会与他们的初衷不一样。事情就应该这样弄,这样才能让两方都感到满意,他们也不好说什么。
你说话的方式比较像绿教
既然他们要全国立法,大可以满足他们这个要求,但是游戏怎么玩,就应该由中央来说了算了,其实很多东西, ...
然而中央让民宗委来办



清真食品是世俗生活的一部分,民宗委只能是参与者之一,而主要的业务承担者,应该是农业部,商务部,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中央应该明白这个道理,不可能中国56个民族除汉族外的55个民族都归民宗委管了,那岂不是要造反了?
锦衣卫指挥佥事 发表于 2016-3-6 00:17
然而中央让民宗委来办


清真食品是世俗生活的一部分,民宗委只能是参与者之一,而主要的业务承担者,应该是农业部,商务部,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中央应该明白这个道理,不可能中国56个民族除汉族外的55个民族都归民宗委管了,那岂不是要造反了?
在中国党领导一切,民族的事情,应该拿党来压他们,不要拿民族来压他们。
清真食品是世俗生活的一部分,民宗委只能是参与者之一,而主要的业务承担者,应该是农业部,商务部,食 ...
少民大爷的事   民宗委不可能只是参与者      绝对是主导者  你说的那些部门才是打酱油的
你是新教的吧?

锦衣卫指挥佥事 发表于 2016-3-6 00:48
少民大爷的事   民宗委不可能只是参与者      绝对是主导者  你说的那些部门才是打酱油的


那么就必须拿党来说事,强调党的作用,才能达到一些目的!要把他们谋求宗教民族的自我管理,等同于不要党的领导,这才击中了某些人的痛处。
锦衣卫指挥佥事 发表于 2016-3-6 00:48
少民大爷的事   民宗委不可能只是参与者      绝对是主导者  你说的那些部门才是打酱油的


那么就必须拿党来说事,强调党的作用,才能达到一些目的!要把他们谋求宗教民族的自我管理,等同于不要党的领导,这才击中了某些人的痛处。
那么就必须拿党来说事,强调党的作用,才能达到一些目的!要把他们谋求宗教民族自由,等同于不要党的领 ...
这个能指望党?马和驴的爱情结晶是骡子   你不知道?


为了某一宗教喜恶立法   是国家取祸之道

为了某一宗教喜恶立法   是国家取祸之道
锦衣卫指挥佥事 发表于 2016-3-6 01:04
这个能指望党?马和驴的爱情结晶是骡子   你不知道?
如果不指望党,那就等于坐等投降,没什么好指望的了。
楼主想的简单了。

人家要的是宗教执法权。先打开一条缝,再不停地扩大。
开了这条缝的沙甸去年已经被中央挂牌整顿了,原党政领导均被调离,工作队长期入驻督办。那些所谓的民办外国语学校都被关闭了,学生被遣返回去。禁止在街上销售和穿戴遮脸黑袍
唯物 发表于 2016-3-6 01:13
开了这条缝的沙甸去年已经被中央挂牌整顿了,原党政领导均被调离,工作队长期入驻督办。那些所谓的民办外 ...
我的意思是,不是要开这条缝,而是应该让中央来主导这类事情的管理,不能让地方可以任意管理,地方可以任意管理,那么就存在开这条缝的可能!
锦衣卫指挥佥事 发表于 2016-3-6 01:07
为了某一宗教喜恶立法   是国家取祸之道
有些事情不能回避,他们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就必须由国家统一立法去管理!把他们管住,管在小圈子里,不允许越雷池一步!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6-3-6 00:01
楼主想的简单了。

人家要的是宗教执法权。先打开一条缝,再不停地扩大。
我去 另外一个帖子我和别人扯了半天就是为了不说这事,被你曝光了
唯物 发表于 2016-3-6 01:13
开了这条缝的沙甸去年已经被中央挂牌整顿了,原党政领导均被调离,工作队长期入驻督办。那些所谓的民办外 ...

什么时候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啊

另外听说“两清”工作现在在云南当地已经搞不下去了,那边的某族某教们集体抵制,现状究竟如何?
理蜚语 发表于 2016-3-6 01:29
我去 另外一个帖子我和别人扯了半天就是为了不说这事,被你曝光了
在中国一切都归党的领导,包括安拉包括佛祖包括基督,只要是在中国的土地上,自然都是归党的领导,不管高兴不高兴,这是一个现实!所以他们想要宗教执法权,不管是地方还是中央,都是不可以给的!中央应该在他们的食品生产制度,以及他们的食品与其他民族的食品之间如何界定各自的分界线,如何处理双方的关系,由中央来掌握这种度。绿色有机食品标志,有一个全国性的机构颁发认证。他们的清真食品,也必须由一个在北京的机构,来颁发认证许可。就像药品一样,必须有批准文号,才能允许你生产销售你的清真食品。这就是管理,这并不是宗教执法权,这是中央的一种管理制度!
简单说,这个食品是不是清真食品,是由党说了算!
再说一遍清真是宗教概念,这就是宗教法,中国五千年世俗国家,不能开这个头
囧and囧 发表于 2016-3-6 03:33
再说一遍清真是宗教概念,这就是宗教法,中国五千年世俗国家,不能开这个头
转世活佛仁波切,都是由中央认证注册,符合活佛管理办法的,才能算是合法的活佛,这是什么法呢?

hzl106 发表于 2016-3-6 03:52
转世活佛仁波切,都是由中央认证注册,符合活佛管理办法的,才能算是合法的活佛,这是什么法呢?


活佛转世这个代表世俗控制宗教,和西藏领土统一也不可分,清真立法代表宗教进入世俗法律,长远看必将导致穆斯林和非穆斯林更大的矛盾。。在中国必须严格政教分离,世俗法律大于宗教教规,国家法律大于宗教教规!五千年的世俗国家绝对不能开这个头。
hzl106 发表于 2016-3-6 03:52
转世活佛仁波切,都是由中央认证注册,符合活佛管理办法的,才能算是合法的活佛,这是什么法呢?


活佛转世这个代表世俗控制宗教,和西藏领土统一也不可分,清真立法代表宗教进入世俗法律,长远看必将导致穆斯林和非穆斯林更大的矛盾。。在中国必须严格政教分离,世俗法律大于宗教教规,国家法律大于宗教教规!五千年的世俗国家绝对不能开这个头。
开了这条缝的沙甸去年已经被中央挂牌整顿了,原党政领导均被调离,工作队长期入驻督办。那些所谓的民办外 ...
若属实,就此一项,共产党万岁!!!
囧and囧 发表于 2016-3-6 04:17
活佛转世这个代表世俗控制宗教,和西藏领土统一也不可分,清真立法代表宗教进入世俗法律,长远看必将导 ...

http://www.musilin.co/2014/0801/7898.html

截止2010年12月,我国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先后制定了专门的清真食品管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如《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以及《银川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乌鲁木齐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兰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南京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

————

其实这些地方性立法,早就有了。也应该有一个中央对他们穆斯林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有一个统一管理的规章制度。这倒不一定是为了他们好,而是应该将他们自己管理的事情,由中央进行一定的干预。一般来说,地方经济方面的事情,中央管的越多那么也就越缺乏灵活性,对经济不利。所以一抓就死一放就乱,中央对这些地方本来就比较乱的情况,抓一抓让他们往死的方向搞一搞,是有好处的。问题是怎么抓怎么管,但如果前提是由中央立法,那么怎么抓怎么管,最终解释权就不在地方在中央了。
囧and囧 发表于 2016-3-6 04:17
活佛转世这个代表世俗控制宗教,和西藏领土统一也不可分,清真立法代表宗教进入世俗法律,长远看必将导 ...
很多宗教的东西,国家不是说要把他们的法律引入到自己的法律中,而是说应该对他们的东西保持最终的解释权。还有比如古兰经,我觉得国家就应该发挥修正主义的精神,自己对古兰经按照中国的需要,搞一个洁净本的中文注解的古兰经。阿拉伯文翻译成中文可以有多种角度进行不同的翻译,翻译后的注释也可以有不同的理解,这里面也有很大的空间可做。用国家的权力,去告诉他们的宗教应该是怎样的,我觉得这才是对的,而不是回避他们。土库曼斯坦的尼亚佐夫,他就干了修改古兰经的事情。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1968116

土库曼的伊斯兰教和其他地方的可不一样,这个国家的人们祈祷的时候并不看古兰经,而是看总统尼亚佐夫编撰的一本书。书名我忘了,反正是对伊斯兰教的注解(相当于咱们古代读书人,只看注解不看四书五经),这个注解版的书,大致意思就是只要心中忠于真主和尼亚佐夫,干什么都可以。所以土库曼人吃起猪肉来,没有丝毫顾忌。宗教对他们的影响本来就小,加上后来苏联时期无神论教育,所以是正经八百的世俗国家。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 ... EmilBBcp6bD_5fl9tF_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310262

上面两个,一个是宁夏的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一个是郑州的清真食品管理办法,显然一个严格得多一个宽松得多。如果是全国性立法,要考虑到全国性的通用性,那么必然就不能按照那种严格性的办法来立法。其结果是,只能制定一个宽松的条例,那么西北民族自治区,也只能依照这个宽松条例去执法。而有些执法权按照地方的立法,在县一级乃至更低一级手里,如果是全国性立法,各种执法权那就得逐级上收,加强上级对下级的控制。增加行政力量对清真食品生产销售的管控,比如时不时的上级对下级来个检查考核,下级对各个企业来个罚款什么的。而认证机构,也最好统一到国家中心认证机构,以及这个机构在全国派出的分部,这些分部直接受命于国家级的认证机构,不在地方的管理掌握中。那么结果是,司法解释权以及食品的认证权被上收,具体的执法权也受到上级对下级的干预。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 ... EmilBBcp6bD_5fl9tF_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310262

上面两个,一个是宁夏的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一个是郑州的清真食品管理办法,显然一个严格得多一个宽松得多。如果是全国性立法,要考虑到全国性的通用性,那么必然就不能按照那种严格性的办法来立法。其结果是,只能制定一个宽松的条例,那么西北民族自治区,也只能依照这个宽松条例去执法。而有些执法权按照地方的立法,在县一级乃至更低一级手里,如果是全国性立法,各种执法权那就得逐级上收,加强上级对下级的控制。增加行政力量对清真食品生产销售的管控,比如时不时的上级对下级来个检查考核,下级对各个企业来个罚款什么的。而认证机构,也最好统一到国家中心认证机构,以及这个机构在全国派出的分部,这些分部直接受命于国家级的认证机构,不在地方的管理掌握中。那么结果是,司法解释权以及食品的认证权被上收,具体的执法权也受到上级对下级的干预。


成立一个全国性的清真食品认证中心,挂靠在国家食药监总局下面的事业单位,由这个机构以及这个机构在全国各个地方的派出机构,来认证什么食品是清真食品什么食品不是清真食品(因为清真食品不是个地方的概念而是全国性的概念,不可能新疆的清真食品到了青海就是非清真食品,自然必须由全国的机构来认证)。同时制定一个全国通用较为宽松的,并且权力上收受上级指导监督的《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考虑到全国的多样性所以条例不可能制定的过于严格,并且既然是中央给全国立法,那么地方必然要受到中央的检查和监督)。全国性的《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这个立法就将地方的清真食品执法权消弱和上收。同时清真食品认证中心,又将清真食品的认证权力从地方完全转移到中央和中央的派出机构手里。那么认证机构大可以只收钱不办事,而地方的执法机构想把事情办好也没有那么大的权了,所以不如都只顾着收钱就行了,收不到钱才去执行他手里有限的法。那么结果可想而知,那就是清真食品受到的管理(收费)越来越多而且政出多门,但市场状况反倒会越来越乱!

成立一个全国性的清真食品认证中心,挂靠在国家食药监总局下面的事业单位,由这个机构以及这个机构在全国各个地方的派出机构,来认证什么食品是清真食品什么食品不是清真食品(因为清真食品不是个地方的概念而是全国性的概念,不可能新疆的清真食品到了青海就是非清真食品,自然必须由全国的机构来认证)。同时制定一个全国通用较为宽松的,并且权力上收受上级指导监督的《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考虑到全国的多样性所以条例不可能制定的过于严格,并且既然是中央给全国立法,那么地方必然要受到中央的检查和监督)。全国性的《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这个立法就将地方的清真食品执法权消弱和上收。同时清真食品认证中心,又将清真食品的认证权力从地方完全转移到中央和中央的派出机构手里。那么认证机构大可以只收钱不办事,而地方的执法机构想把事情办好也没有那么大的权了,所以不如都只顾着收钱就行了,收不到钱才去执行他手里有限的法。那么结果可想而知,那就是清真食品受到的管理(收费)越来越多而且政出多门,但市场状况反倒会越来越乱!

hzl106 发表于 2016-3-6 04:37
很多宗教的东西,国家不是说要把他们的法律引入到自己的法律中,而是说应该对他们的东西保持最终的解释权 ...


中国是政教分离的五千年世俗国家,非穆斯林占人口98%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无神论政权,国家已经有一部食品安全法,那就在食品安全法的框架加入清真规定,决不能为极少数穆斯林宗教规定在食品领域另立他法,个人认为除了新疆宁夏以外,其他地方连地方清真规定都不应该有,何况还想国家清真法,严重违背宪法的世俗规定 ,严重干涉98%的非穆人口的世俗生活。
hzl106 发表于 2016-3-6 04:37
很多宗教的东西,国家不是说要把他们的法律引入到自己的法律中,而是说应该对他们的东西保持最终的解释权 ...


中国是政教分离的五千年世俗国家,非穆斯林占人口98%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无神论政权,国家已经有一部食品安全法,那就在食品安全法的框架加入清真规定,决不能为极少数穆斯林宗教规定在食品领域另立他法,个人认为除了新疆宁夏以外,其他地方连地方清真规定都不应该有,何况还想国家清真法,严重违背宪法的世俗规定 ,严重干涉98%的非穆人口的世俗生活。
楼主还是别扯谈了,这种宗教法根本就永远不该在一个五千年世俗国家出现。。本身就是让世俗法律让步宗教教规,中国98%的非穆不答应。中国五千年世俗历史不答应。
楼主太想当然了,这法要通过了,几年后牛羊肉就只能绿绿买卖了;十几年后,绿绿馆子周围500米不能有卡费勒馆子;几十年后……知道绿绿国家的卡费勒都是怎么生存的吗?
国家会有减免税,甚至有补贴,综合成本并不高。另外许多领域会被宗教壁垒垄断,除非你不吃否则就得买。某地曾经就有以肉鸡市场混乱为由,要求全市肉鸡屠宰全部清真化,也就是说,你想买只不是清真屠宰的鸡,对不起没有。
这法要是通过了,就是阿訇上街执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