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学者:南海仲裁若侵权 中国可退出海洋法--高招还是馊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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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斯特凡·塔尔蒙:若受侵害,中国可退出海洋法公约

  若受侵害,中国可退出海洋法公约

  [德]斯特凡·塔尔蒙

  多年以来,中国一直都是《

  联合国

  海洋法公约》的坚定支持者。可是最近,中国却体会到,《公约》、尤其是其中有关强制性争端解决的条款,可能会被其他国家出于政治目的而利用。尽管完全知晓领土主权和海洋边界争端并不在《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管辖范围之内,但菲律宾依然挑起一场“法律战争”,将与中国之间的南海领土争议提交给了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设立的仲裁法庭,要求进行强制仲裁。

  在上世纪70年代围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行谈判的过程中,中国就对其中的争端解决条款提出关切,认为这些条款“并不适当”,不应被纳入公约。当时中国建议,应将这些条款单列成文,以便各国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这种强制性的争端解决机制。经过妥协和折中,谈判最终达成的协议规定,某些争端将不被包括在《公约》的强制性争端解决机制框架内;对于其他争端,各签约国则可发表声明宣示不予接受。而后者中主要包括与海洋划界、历史性所有权、主权或有关陆地或海岛领土的其他权利、军事活动以及执法行为有关的争端。2006年8月25日,中国正是依据这一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书面声明,表示不接受针对上述这些争端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也就是说,对于与中国之间存在的海洋问题争端,将不再适用裁判制度,而直接由中国与相关国家通过协商解决。

  但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8条第4款的规定,对于法院或法庭是否具有管辖权如果发生争端,这一问题应由该法院或法庭以裁定解决,而非由争端双方决定。这就为相关缔约国带来了很大风险和不确定性,尤其是在遇到坚持“司法能动主义”的仲裁法庭时。这方面的一个现实例子就是:2015年10月29日,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做出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裁定该案继续开庭审理。尽管国际法中定义的争端要求相关方之间存在“真实对立”,但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实际上并不能确定这种对立真实与否,而是通过“推论”确立了争端的存在。而且如此一来,原本属于领土主权和海洋边界争端,也被该仲裁庭重新定义成了有关海洋地形地貌和海洋权益来源的争端。正如该仲裁庭指出的那样,中国还未在这些问题中阐明过详细立场。

  如果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在可能于2016年下半年做出的裁决中,以侵害中国对南沙岛屿领土主权的方式判决这一被其“再定义”了的争端,那么中国不无考虑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可能。根据《公约》第317条规定,缔约国可给联合国秘书长书面通知退出本公约,并可说明其理由,未说明理由应不影响退出的效力。退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后一年生效。尽管不能以退出为理由解除其作为缔约国时已经产生的义务,但中国未来却可以不再受越南、印度尼西亚或马来西亚有关南海以及日本有关东海的类似诉求的约束。

  如果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是否会因此面临什么严重不利影响呢?简单来说不会。中国将会继续享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带来的大多数有利条件,因为现在该公约的绝大多数条款都已被视作习惯国际法的组成部分。唯一的例外可能是《公约》中有关“区域”的条款,比如深海采矿(第XI部分)、海洋技术的开发与转让(第XIV部分)以及关于强制性争端解决的条款(第XV部分)。以美国为例,虽然过去33年来一直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但它从未遇到过什么严重问题。正好相反,美国享受到了《公约》框架下的大部分有利条件(例如航行和飞跃自由、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益等),而无需承担任何《公约》所要求的责任。如果退出《公约》,中国将不再享有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席位,不再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派驻代表,也不再是国际海底管理局的成员国。中国可能根据习惯国际法来主张对外大陆架及其资源的权益,但其能源公司会被排除在该“区域”的勘探和开发活动之外(除非它们是由另一缔约国注册和资助)。

  中国最终是否想要继续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将取决于司法和政治领域的“成本收益”分析结果。《公约》本身为中国提供了退出途径,若其领土主权受到根据《公约》设立的仲裁法庭所作裁决的侵害,则其就有理由退出。(作者是德国波恩大学国际公法研究所所长、牛津大学圣安妮学院兼职研究员,本文由王晓雄翻译)http://www.huaxiajunshi.com/1457395294.html

  原标题:斯特凡·塔尔蒙:若受侵害,中国可退出海洋法公约

  若受侵害,中国可退出海洋法公约

  [德]斯特凡·塔尔蒙

  多年以来,中国一直都是《

  联合国

  海洋法公约》的坚定支持者。可是最近,中国却体会到,《公约》、尤其是其中有关强制性争端解决的条款,可能会被其他国家出于政治目的而利用。尽管完全知晓领土主权和海洋边界争端并不在《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管辖范围之内,但菲律宾依然挑起一场“法律战争”,将与中国之间的南海领土争议提交给了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设立的仲裁法庭,要求进行强制仲裁。

  在上世纪70年代围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行谈判的过程中,中国就对其中的争端解决条款提出关切,认为这些条款“并不适当”,不应被纳入公约。当时中国建议,应将这些条款单列成文,以便各国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这种强制性的争端解决机制。经过妥协和折中,谈判最终达成的协议规定,某些争端将不被包括在《公约》的强制性争端解决机制框架内;对于其他争端,各签约国则可发表声明宣示不予接受。而后者中主要包括与海洋划界、历史性所有权、主权或有关陆地或海岛领土的其他权利、军事活动以及执法行为有关的争端。2006年8月25日,中国正是依据这一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书面声明,表示不接受针对上述这些争端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也就是说,对于与中国之间存在的海洋问题争端,将不再适用裁判制度,而直接由中国与相关国家通过协商解决。

  但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8条第4款的规定,对于法院或法庭是否具有管辖权如果发生争端,这一问题应由该法院或法庭以裁定解决,而非由争端双方决定。这就为相关缔约国带来了很大风险和不确定性,尤其是在遇到坚持“司法能动主义”的仲裁法庭时。这方面的一个现实例子就是:2015年10月29日,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做出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裁定该案继续开庭审理。尽管国际法中定义的争端要求相关方之间存在“真实对立”,但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实际上并不能确定这种对立真实与否,而是通过“推论”确立了争端的存在。而且如此一来,原本属于领土主权和海洋边界争端,也被该仲裁庭重新定义成了有关海洋地形地貌和海洋权益来源的争端。正如该仲裁庭指出的那样,中国还未在这些问题中阐明过详细立场。

  如果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在可能于2016年下半年做出的裁决中,以侵害中国对南沙岛屿领土主权的方式判决这一被其“再定义”了的争端,那么中国不无考虑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可能。根据《公约》第317条规定,缔约国可给联合国秘书长书面通知退出本公约,并可说明其理由,未说明理由应不影响退出的效力。退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后一年生效。尽管不能以退出为理由解除其作为缔约国时已经产生的义务,但中国未来却可以不再受越南、印度尼西亚或马来西亚有关南海以及日本有关东海的类似诉求的约束。

  如果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是否会因此面临什么严重不利影响呢?简单来说不会。中国将会继续享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带来的大多数有利条件,因为现在该公约的绝大多数条款都已被视作习惯国际法的组成部分。唯一的例外可能是《公约》中有关“区域”的条款,比如深海采矿(第XI部分)、海洋技术的开发与转让(第XIV部分)以及关于强制性争端解决的条款(第XV部分)。以美国为例,虽然过去33年来一直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但它从未遇到过什么严重问题。正好相反,美国享受到了《公约》框架下的大部分有利条件(例如航行和飞跃自由、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益等),而无需承担任何《公约》所要求的责任。如果退出《公约》,中国将不再享有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席位,不再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派驻代表,也不再是国际海底管理局的成员国。中国可能根据习惯国际法来主张对外大陆架及其资源的权益,但其能源公司会被排除在该“区域”的勘探和开发活动之外(除非它们是由另一缔约国注册和资助)。

  中国最终是否想要继续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将取决于司法和政治领域的“成本收益”分析结果。《公约》本身为中国提供了退出途径,若其领土主权受到根据《公约》设立的仲裁法庭所作裁决的侵害,则其就有理由退出。(作者是德国波恩大学国际公法研究所所长、牛津大学圣安妮学院兼职研究员,本文由王晓雄翻译)
很好的话题,,最后逼不得已的结果,,是好是坏?
馊主意一个。
俺觉得可以作为选项之一。
取决于实力,如果我们有11艘CVN,退又如何?
太馊的主意,拖着不好吗
没有管辖权,仲裁个毛?干嘛要退?让其换人不是更好?
我们可以提议解散法庭
要有长远眼光,这法是有利于海军强国的,对中国海军的未来发展壮大不必怀疑
应该拿出来充分讨论,退出后,将来两个大流氓重新制定一个
要有长远眼光,这法是有利于海军强国的,对中国海军的未来发展壮大不必怀疑
要看利益。现在可以先退出,将来再加入。
要有长远眼光,这法是有利于海军强国的,对中国海军的未来发展壮大不必怀疑
要看利益。现在可以先退出,将来再加入。
确实是馊主意。
国家海洋总局也可以向国内的法院提起诉讼,判决海牙仲裁庭违法国际海洋法,为非法组织,没收其在中国所有资产,其人员一律驱逐出境。
不退,又不接受裁决,让它然并卵,名存实亡
我们可以提议解散法庭
馊主意一个,个人理解,推出是完全的示弱。本质上我们要当流氓。
来自: 手机APP客户端
宣布裁决无效,将菲猴踢出公约……
馊主意!不退!也不接受所谓的“国际法庭”的裁决!这个所谓的“国际法庭”之所以跳出来,那是因为几个西方流氓看不顺眼土鳖这个东方流氓又奈何不得这个东方流氓只能恶心恶心这个讨厌的东方流氓而使出下三滥手段罢了


不是馊主意,美国没有加入但享受了海洋法所有的好处,甚至以海洋法老大和裁判自居。真想当流氓,这才是流氓。
退出是一种政治态度,以后任何国际组织想当美国的狗对中国有重大不利时,事前都必须考虑中国退出的严重后果,永远不要让别人看透以为中国只会打太极而让其肆无岂惮,中国果断高调退出,会对以后形成很大好处。
中国退出会形成示范效应,对这类国际组织是非常不利的,以后只要有国家因海洋法不利,都会学中国。这些国际组织只会更需要大国站台,没有大国站台对其极不利,海洋法更需要中国,不是中国更需要海洋法。
不要把什么海洋法当宝。不过一擦屁股纸而已。该退就退。以后觉得有用想加入随时可以加入,还可以把中国重新加入当筹码,提有利中国的要求。

不是馊主意,美国没有加入但享受了海洋法所有的好处,甚至以海洋法老大和裁判自居。真想当流氓,这才是流氓。
退出是一种政治态度,以后任何国际组织想当美国的狗对中国有重大不利时,事前都必须考虑中国退出的严重后果,永远不要让别人看透以为中国只会打太极而让其肆无岂惮,中国果断高调退出,会对以后形成很大好处。
中国退出会形成示范效应,对这类国际组织是非常不利的,以后只要有国家因海洋法不利,都会学中国。这些国际组织只会更需要大国站台,没有大国站台对其极不利,海洋法更需要中国,不是中国更需要海洋法。
不要把什么海洋法当宝。不过一擦屁股纸而已。该退就退。以后觉得有用想加入随时可以加入,还可以把中国重新加入当筹码,提有利中国的要求。


如果感觉不爽且受制于人可以选择退出,前提是海军实力足够大,无需利用海洋法公约来保护自身利益。

退出还有一个好处,关于承认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承诺也一并解除了。我们的外交官承认了,以前对海洋法研究不够才承诺了200海里经济区,但是对我国而言保护海域利益最合适的是大陆架自然延伸。退出海洋法公约的同时我国还可以宣布在海域划分上只承认和依据大陆架延伸法则。



如果感觉不爽且受制于人可以选择退出,前提是海军实力足够大,无需利用海洋法公约来保护自身利益。

退出还有一个好处,关于承认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承诺也一并解除了。我们的外交官承认了,以前对海洋法研究不够才承诺了200海里经济区,但是对我国而言保护海域利益最合适的是大陆架自然延伸。退出海洋法公约的同时我国还可以宣布在海域划分上只承认和依据大陆架延伸法则。

退出了随便哪个路口的鸡毛小国就能掐着种花家,兔军有像米军那样强大的海军保护自家的海外利益吗?没有的话还是老实点吧。
不退就是傻了,退了该干啥照样干啥,菲猴日本越南难道还敢抢岛推油井?
要是退了后边就有很多小国出来告兔子,然后一个个退?这样美帝连tpp都不用搞就把兔子排挤了
退出了随便哪个路口的鸡毛小国就能掐着种花家,兔军有像米军那样强大的海军保护自家的海外利益吗?没有的话 ...
你的意思只要退了,随便一个小国都能没收中国资产扣押中国货轮炮击中国船只?
可以拉几个国家一起退出,无需单独行动。
地图炮 发表于 2016-3-8 19:32
你的意思只要退了,随便一个小国都能没收中国资产扣押中国货轮炮击中国船只?
可不,美国那么多军舰满地球溜达难道是闲着没事儿散步么?
可不,美国那么多军舰满地球溜达难道是闲着没事儿散步么?
这下坏了,可不能退,要是退了菲猴扣押中国军舰就完蛋了。
原来中国全靠国际法保护,否则片板都无法出海
冷风飘 发表于 2016-3-8 09:47
确实是馊主意。
国家海洋总局也可以向国内的法院提起诉讼,判决海牙仲裁庭违法国际海洋法,为非法组织,没 ...
那也得先退出吧,不然岂不是自打嘴巴!
再说,这样的做法应该也是下三滥上不了台面的行为吧。

地图炮 发表于 2016-3-8 20:34
这下坏了,可不能退,要是退了菲猴扣押中国军舰就完蛋了。
原来中国全靠国际法保护,否则片板都无法出海


其实也没啥,闭关锁国不就破了这招。瞧人家土耳其不就是,就是不签,希腊占的岛都逼到家门口都不在乎。
地图炮 发表于 2016-3-8 20:34
这下坏了,可不能退,要是退了菲猴扣押中国军舰就完蛋了。
原来中国全靠国际法保护,否则片板都无法出海


其实也没啥,闭关锁国不就破了这招。瞧人家土耳其不就是,就是不签,希腊占的岛都逼到家门口都不在乎。
取决于实力,如果我们有11艘CVN,退又如何?
干嘛要退?
南海仲裁若判定出来后违背损害了中国的主权,中国可以把自己的理由与主张发一份公报,声明海洋法的不合理之处,若是判决依旧,那中国就有绝对合理的高调退出理由,且只要优势武力能达到的所到地方利益全占,其实世界是需要法律与次序的,但是失去了公平的法律与次序,中国是绝不承认的。
这绝对是给兔子挖坑
退出你就是变相承认了。这是个坑
‘九一八’后日本人退出国联的结果是什么。
退出以后意味着之前和东盟各国谈的所有南海准则和各个海域分界全部作废,因为所有的一切是基于国际海洋法为标准的,比如200海里经济专属区。
你这是告诉所有东盟的人别跟我谈以后我全用拳头解决?那不是把人家往美国这里硬塞么?
别去相信白皮的智库会给中国人提什么智慧的主意,别来坑我们就不错了。
德国 担心南海平静了 就欧洲倒霉
南海平静了  恐怕 中锅就能腾出手来 直接在叙利亚 开展警察作战了  然后  利比亚都可以插手  埃及只能倒向中锅一边  
还是馊主意......
退出以后意味着之前和东盟各国谈的所有南海准则和各个海域分界全部作废,因为所有的一切是基于国际海洋法为 ...
什么时候南海划界了?
只有在框架内才好捣乱,你都退出去了怎么捣乱呢?